违约金制度研究

违约金制度研究

论文摘要

现代违约金制度起源于罗马法,至今已愈千年。作为合同法上一项古老的制度,违约金制度至今仍然在各国交易实践中得到非常广泛的运用。合同法是调整经济关系的基本法,是民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合同法在规范市场主体及其经济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违约金是承担违约责任的主要方式之一,是合同违约责任的数量化和货币化,因此违约金制度在合同法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是合同法的基本制度之一。违约金作为合同当事人一项重要救济方式,历来受到法学界的重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完善,违约金的法律地位日益重要。但是长期以来学术界对违约金制度缺乏细致而深入的研究,往往是在研究合同法或者违约责任著作中附带的提及一下违约金制度,且所讲的违约金内容雷同的居多,使违约金制度的许多内容得不到澄清。并且违约金制度的一些理论问题仍存在很大分歧,尤其是对违约金的性质、调整、适用,无论在实践中还是在理论上都存在若干模糊的观点。本文通过对违约金基本理论问题的分析,阐述了违约金的含义、特征、性质、类型、意义及其适用,采用比较法的方法,对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具有代表性的国家的违约金制度进行比较,在微观层面探讨了违约金的适用规则。同时结合违约金与其他补救方式的比较,提出了完善我国违约金制度的若干建议。全文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违约金制度基本理论问题。第一,对违约金的定义进行了界定并分析了违约金的法律特性。违约金是缔约当事人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当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其他给付。违约金的特性为:违约金的数额主要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违约金是由双方约定的在违约后由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其他给付;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之外的给付;违约金是一种违约责任形式;违约金条款具有自主性、从属性。第二,分析了违约金的性质,介绍了当前学术界有关违约金性质的各种观点。笔者提出了对于违约金性质的看法:违约金具有补偿性和惩罚性,违约金的性质如何应由当事人自由约定,如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根据一定的标准来判断;违约金是一种违约责任形式,也是一种独特的担保方式。第三,介绍了违约金的类型划分,根据不同标准分为: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补偿性违约金和惩罚性违约金。第四,论述了违约金制度的法律意义。第二部分,违约金制度的比较法考察。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国家在经济制度、法治理念、立法技术和文化传统等方面存在差异,通过对具有代表性的法国、德国、英国和美国的违约金制度进行比较,对违约金的性质、国家干预、数额调整、分类及其适用等问题进行了分析和研究,在微观层面探讨了违约金的具体适用规则。通过比较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并结合本国实际情况以期对完善我国违约金制度有所帮助和启示:从违约金制度的制度理念和立法技术上借鉴别国先进经验;违约金制度的价值目标应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维护交易秩序、实现公平正义和保护当事人权益;违约金兼具有补偿性和惩罚性,弄清两种违约金的适用条件;处理好违约金与其他补救方式的关系;国家对违约金只能进行有限度的干预并采用适当的途径和方式。第三部分,违约金的适用。首先,分析了违约金的适用条件。其次,讨论了违约金和其他补救方式的适用关系。由于现实生活中,因订立和履行合同的条件和情况不同,违约行为对不同当事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也各不相同,各种补救方式可以针对不同的违约及后果来发挥作用。违约金只是各种补救方式中的一种,不能代替其他的补救方式发挥作用。在实践中,如果片面强调违约金的作用而忽视其他补救方式的作用,不利于维护交易秩序和保护当事人的利益。因此,应正确认识违约金与其他补救方式的联系与区别,特别是发生请求权竞合时,解决违约金与其他补救方式的功能重合问题。本部分具体探讨了违约金与损害赔偿、定金、实际履行以及合同解除的关系。第四部分,完善我国违约金制度的建议。本部分首先介绍了我国违约金制度的立法现状。接着分析了该制度的不足和缺陷,指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违约金制度中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最后笔者对完善我国违约金制度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和看法:一、违约金具有补偿性和惩罚性,当事人有权任意约定违约金的惩罚性或补偿性,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则根据一定的标准来判断。二、提出了违约金的构成要件。三、违约金制度的主要内容设计:1.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为补偿性或惩罚性违约金。2.支付惩罚性违约金后,对方仍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赔偿损失。3.惩罚性违约金不得超过合同标的总额的20%。4.补偿性违约金过分低于或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增加或减少。

论文目录

  •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违约金制度基本理论问题
  • (一) 违约金的界定和特性分析
  • 1. 违约金的界定
  • 2. 违约金的特性分析
  • (二) 违约金的性质分析
  • 1. 违约金的补偿性、惩罚性争论分析
  • 2. 违约金为责任形式或担保方式争论的分析
  • 3. 小结
  • (三) 违约金的类型
  • 1. 约定违约金和法定违约金
  • 2. 补偿性违约金和惩罚性违约金
  • (四) 违约金制度的法律意义
  • 1. 及时补救非违约方所受损失
  • 2. 督促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
  • 3. 提高法院、仲裁机构解决纠纷的效率
  • 4. 担保、抵押、留置等担保法律制度所不能取代
  • 5. 定金制度所不能取代
  • 二、违约金制度比较法考察
  • (一) 大陆法系
  • 1. 法国
  • 2. 德国
  • (二) 英美法系
  • 1. 英国
  • 2. 美国
  • (三) 违约金制度比较法考察的启示
  • 三、违约金的适用
  • (一) 违约金的适用条件
  • (二) 违约金与其他补救方式的适用关系
  • 1. 违约金与损害赔偿
  • 2. 违约金与定金
  • 3. 违约金与实际履行
  • 4. 违约金与合同解除
  • 四、完善我国违约金制度的建议
  • (一) 我国违约金制度的立法现状
  • (二) 我国违约金制度的缺陷分析
  • (三) 完善我国违约金制度的建议
  • 1. 明确规定违约金具有补偿性与惩罚性,当事人有权约定违约金的性质
  • 2. 违约金责任的构成要件
  • 3. 违约金制度的主要内容设计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相关论文文献

    标签:;  ;  ;  ;  ;  

    违约金制度研究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