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为了预防与惩治国际犯罪,国际社会通过了大量惩治国际犯罪的国际公约,加强了打击国际犯罪的国际立法,并通过多次国际审判实践,推动着国际社会同国际犯罪的斗争。但是,由于世界各国在诸多因素方面的差异,以及国家间体系自身的局限性,国家社会在达成协调一致刑事法律规范的道路上艰难前进。关于国际犯罪的刑事责任主体问题,在国际刑法中处于十分基础的地位,但却至今没有达成一致的意见。其中涉及众多繁杂的问题,不仅造成具体规则的模糊,甚至连主体的范围本身至今都没有定论。因此,本文试图在界定主体范围的基础上,对各主体刑事责任进行分析,提出了一种可能的划分方案。论文共计五章,其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首先以国际犯罪的讨论为出发点,在准确把握国际犯罪化进程及其特点的基础上,通过对国际犯罪的判定要素及其价值等级的划分,描摹国际犯罪整体的面貌。接着,在界定国际犯罪的刑事责任这一术语的基础上,对国际犯罪刑事责任主体的理论基础进行探讨。最后,列举了国际犯罪的刑事责任主体的实务范围,为之后的分论奠定基础。第二章分析了个人作为国际犯罪刑事责任主体的问题。论文首先对个人主体地位的形成与发展进行了梳理,论述了个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归责基础和主要条件。鉴于个人的主体地位已经获得了国际社会的承认,国际刑法也形成了相对完善的理论体系,论文着力于概括个人承担刑事责任的若干原则,并对排除个人刑事责任的理由进行了归纳。第三章是对组织和团体的主体地位进行讨论。论文肯定了组织和团体在国际犯罪中的主体地位,并对其刑事责任的归责基础进行了分析。然后,列举了组织和团体作为主体的刑事立法及司法实践作为确立主体地位的支撑。最后,对组织和团体的刑事责任,分别从责任特点和责任模式的角度进行了说明。第四章涉及两个相似的主体:国家和亚国家集团。就国家而言,本身也是一个争议激烈的主体。论文以国家及其责任、国家犯罪的罪过形式、国家承担责任的方式为逻辑思路作了支持国家作为刑事责任主体的阐释。而亚国家集团的讨论,则是在明确含义的基础上,对亚国家集团的犯罪主体化、分类及其地位的思考和总结。国际犯罪的刑事责任主体是国际刑法领域内的一个基本命题,是预防和惩治国际犯罪所必需解决的首要条件。由于国际刑法特殊的成长环境,对国际犯罪刑事责任主体的界定一直存在争议。本文正是对这一问题的解答所做出的尝试。然而,由于本文个人理论水平有限,本人的研究尚嫌肤浅,如有不妥之处,恳请各方学者予以斧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