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婚姻是家庭的基础,是一件人生大事。伴随着婚姻的缔结,形成了一系列相关的风俗习惯,即所谓的婚俗。婚俗的内容极为丰富,包括婚姻制度、婚姻观念、婚姻形式、择偶方式与标准、婚龄规定、婚礼仪式等方面。民国时期是中国社会由传统向现代过渡的剧变时期,革故鼎新是这一时期的主要特色。社会习俗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婚俗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江浙沪地区作为经济文化比较发达的区域,其婚俗状况在此时期也表现出一种新旧并存、中西融合的整体特点。一方面是中国传统的旧式婚俗在农村的延续与变革,另一方面是源自西方的新式婚俗在城市的兴起与流行。这种婚俗状况的存在体现出不平衡性、复杂性以及不彻底性的特点。之所以会出现婚俗方面的变革,是众多因素导致的结果。具体说来包括:政府相关政策与法规的实施;社会经济与文化的不断进步;女子权利和地位的普遍提升;西方文明观念的逐步渗透;上层进步人士的倡导和示范。当然这种婚俗变革的步伐是十分缓慢的,并且由于婚俗这种民俗事象自身的延续性,某些旧的婚俗一时难以得到彻底的改变,甚至在文明的今天仍然留有一些余风。但是我们决不能否认民国时期江浙沪地区婚俗变革的重大历史意义,它起着承前启后的过渡作用,并且对同时期其它地区的婚俗变革也起了示范作用,这一点不容忽视。婚俗变革的不彻底性正说明了移风易俗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