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保险合同论文-余扬

网络保险合同论文-余扬

导读:本文包含了网络保险合同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网络保险合同,法律风险,法律规制

网络保险合同论文文献综述

余扬[1](2018)在《网络保险合同的法律规制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保险是规避风险的重要手段,不论是对于个人、家庭还是社会都具有重要意义。近年,人们的保险意识不断加强,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和购买保险。伴随着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网络保险在我国保险市场上兴起,占据大量份额。网络保险合同是网络保险交易的核心,关系着网络保险交易的安全,因此网络保险合同的法律规制尤为重要。但由于我国网络保险的发展时间较短,市场还不够成熟,相关配套法律制度仍不健全,网络保险合同在立法、监管以及订立等方面存在诸多法律问题。为了使网络保险合同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本文提出了针对性的法律规制方法,以期实现完善网络保险合同法律规制之目的。本文共分四部分:第一部分是网络保险合同的要义。该部分在全面研究网络保险的演进及界定的基础上对网络保险合同的含义、特征以及法律关系进行了系统阐释。网络保险合同是指保险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通过网络完成保险信息咨询、保险计划书设计、投保、缴费等活动的行为;其特征为虚拟性、特殊要式性、直接性、时效性等;其法律关系包括网络保险合同的主体、客体和内容,主体包括网络保险合同当事人、关系人和辅助人;客体是网络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内容是网络保险合同的权利与义务。第二部分是网络保险合同法律调整的现状及其不足。本部分对与网络保险合同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系统化梳理和分析,发现其在立法上存在法律相关规定缺少、法律调整较为分散、法律规定多原则性等不足;在监管上存在投保人保护制度不完备、第叁方平台监管制度不健全等问题。第叁部分是网络保险合同订立面临的法律风险。本部分认为网络保险合同订立面临成立及生效界点模糊、主体责任分配不明、义务规定不清法律风险。其中,合同成立及生效界点模糊表现为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的时间不明确。主体责任分配不明包括投保人主体不适格、投保人身份无法判明以及投保人要约难撤回。义务规定不清包括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范围不明和保险人说明义务履行标准不统一。第四部分是网络保险合同法律规制的完善。本部分认为网络保险合同法律规制的完善包括网络保险合同的立法完善、网络保险合同监管制度的构建和网络保险合同订立的法律风险防范措施叁个方面。就立法规制完善而言,应当建立完善的网络保险法律体系和加快网络保险合同的专门立法。就监管制度构建而言,应当强化保险公司的保密义务、完善投保人权利受侵害的救济措施和加大网络保险第叁方平台监管力度。就合同订立风险防范措施而言,应当厘清网络保险合同成立生效界点、确认投保人主体适格、确定投保人身份、确立投保人要约撤回规则、明晰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履行范围、统一保险人提示说明义务履行标准。(本文来源于《华中师范大学》期刊2018-05-01)

王涛,黄佩蕾[2](2017)在《论网络保险销售中保险人的先合同义务》一文中研究指出一、问题的提出随着互联网观念的日益普及,网络交易因其快速、便捷的优势而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并广泛使用,保险产品的网络销售亦是如此。然而,在网络投保中,由于交易过程完全依靠虚拟的数据交换,使在保险人履行《保险法》第17条所规定的先合同义务时,在形式上与传统面对面保险交易的协商过程完全不同,主要表现为将保险条款及有关条款的说明内容以数据电文形式纳入投保过程中。~([1])由此引发的问(本文来源于《互联网金融法律评论》期刊2017年01期)

周士钧,叶聪颖[3](2016)在《网络销售模式中保险人合同条款交付义务的认定》一文中研究指出案情概述2013年6月16日,原告李某在网上购买了被告甲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投保人及被保险人均为李某,投保险种为意外身故/残疾/烧烫伤保险金(保险金额20万元)、附加意外医疗保险金(保险金额5万元,按80%赔付)、附加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100元/天,保险期间自2013年6月17日起至2014年6月(本文来源于《上海保险》期刊2016年04期)

丛民[4](2012)在《“封口令”写入劳动合同条款想挣钱闭嘴想“说话” 走人》一文中研究指出“企业员工如有在刊物、新闻媒体、互联网络或其他方式发表、散布有损公司形象和权益的言论,企业就可以随意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这一违反国家宪法的规定竟然堂而皇之地写进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条款中。  近日在关注一起平安养老保险公(本文来源于《工人日报》期刊2012-05-05)

尚清[5](2008)在《论网络保险合同的法律适用》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迅速发展,一种全新的保险合同——网络保险合同应运而生,它的产生对传统冲突法的适用带来了冲击和挑战。传统的保险合同的法律适用规则不能很好地解决网络保险合同的问题,因此,亟待构建网络保险合同的法律适用标准。(本文来源于《湖北警官学院学报》期刊2008年01期)

网络保险合同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一、问题的提出随着互联网观念的日益普及,网络交易因其快速、便捷的优势而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并广泛使用,保险产品的网络销售亦是如此。然而,在网络投保中,由于交易过程完全依靠虚拟的数据交换,使在保险人履行《保险法》第17条所规定的先合同义务时,在形式上与传统面对面保险交易的协商过程完全不同,主要表现为将保险条款及有关条款的说明内容以数据电文形式纳入投保过程中。~([1])由此引发的问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网络保险合同论文参考文献

[1].余扬.网络保险合同的法律规制研究[D].华中师范大学.2018

[2].王涛,黄佩蕾.论网络保险销售中保险人的先合同义务[J].互联网金融法律评论.2017

[3].周士钧,叶聪颖.网络销售模式中保险人合同条款交付义务的认定[J].上海保险.2016

[4].丛民.“封口令”写入劳动合同条款想挣钱闭嘴想“说话”走人[N].工人日报.2012

[5].尚清.论网络保险合同的法律适用[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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