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进处遇论文-汪勇

累进处遇论文-汪勇

导读:本文包含了累进处遇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累进处遇制,调查分类,减刑,假释

累进处遇论文文献综述

汪勇[1](2014)在《累进处遇制对中国监狱的启示》一文中研究指出累进处遇制是西方国家一项重要的监狱制度,其依据在于自由的可以调控,它对激励罪犯、行刑个别化、减少对减刑的依赖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该制度中诸多内容可为我国监狱的借鉴,包括制定分级处遇的法律规范、罪犯调查分类和人身危险性评估、监狱按戒备等级分类、完善假释制度、合理调控罪犯的动机和需求等内容。(本文来源于《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期刊2014年04期)

王林平[2](2013)在《关于监狱引入并推进累进处遇制的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累进处遇制又称累进制。累进制是罪犯服刑表现与处遇等价交换原则的最直接的体现。它以具体的制度将这种交换公开化、规范化。服刑罪犯可在规定的条件、标准、程序下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和争取处遇方式。累进制在国外已有数百年历史,而在中国才刚刚起步且发展缓慢,但作为一种科学的监狱管理制度,它将成为我国新型监狱管理模式的必然选择。(本文来源于《中国司法》期刊2013年08期)

陆圣斌,石勇,刘云荣[3](2006)在《我国应构建罪犯分级、累进处遇制度》一文中研究指出罪犯处遇,又称犯罪者处遇,从狭义上来说,是使罪犯早日复归社会,防止他们重新犯罪而采取的各种处理、对待措施的总和。从广义上来说,也可以指罪犯的一般地位或者待遇。而罪犯分级处遇是指根据一定的标准把罪犯进行分类,对不同类别的罪犯给予不同的对待。我国的罪犯分级处(本文来源于《江苏法制报》期刊2006-07-04)

蒋建宇[4](2004)在《社区矫正中适用累进处遇制的构想》一文中研究指出在社区矫正过程中对服刑人员适用累进处遇制,是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制度的一项重要方式,值得提倡。一、当前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几个问题(一)未能针对不同矫正对象给予差别处遇。社区矫正是对符合条件的特定罪犯在社区内进行的矫正,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按照《关于开展社(本文来源于《中国司法》期刊2004年08期)

孟庆丰,李炳军[5](1990)在《引进竞争机制 改革狱政管理——累进处遇制的构想与实践》一文中研究指出一在我国日益深化的改革开放大潮的影响和推动下,我省几年来在监狱管理上,借鉴兄弟省市的经验,积极探索了监狱管理改革问题。1988年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和省司法厅联合发文对"以分计奖、依法减刑"的办法予以确认,使在押罪犯得以在希望中加速改造。实践证明,这个办法较之过去的管理办法确有积极的一面,但仍有不够理想的地方。于是,我们开始对国外监狱管理方针进行研究,发现为数众多的国家和地区沿用百余年来的累进处(本文来源于《犯罪与改造研究》期刊1990年06期)

董莱[6](1987)在《日本行刑累进处遇令(续)》一文中研究指出第四章监禁与戒护(四、叁等级者的杂居)第二十九条第四级与第叁级受刑者应杂居监禁。但在处遇上有需要时,不在此限。(二与一级受刑者的夜间独居)第叁十条第二级以上的受刑者白天杂居,夜间独居监禁。(一级的收容场所)第叁十一条 (1)第一级的受刑者可以收容于特别场所。(本文来源于《国外法学》期刊1987年02期)

董莱[7](1987)在《日本行刑累进处遇令》一文中研究指出修改:一九四四年第五十六号司法省命、一九五五年第一一五号法务省命、一九六六年第四十七号法务省余、一九七二年第四十八号法务省余。第一章总则(目的)第一条本令为了促进受刑者悔改,按照共奋发努力的程度,放宽处遇,以使受刑者逐步达到适应社会生活为目的。(适用者)第二条本合适用于符合下列各项之一以外的惩役受刑者:一、刑期不满六个月者。(本文来源于《国外法学》期刊1987年01期)

累进处遇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累进处遇制又称累进制。累进制是罪犯服刑表现与处遇等价交换原则的最直接的体现。它以具体的制度将这种交换公开化、规范化。服刑罪犯可在规定的条件、标准、程序下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和争取处遇方式。累进制在国外已有数百年历史,而在中国才刚刚起步且发展缓慢,但作为一种科学的监狱管理制度,它将成为我国新型监狱管理模式的必然选择。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累进处遇论文参考文献

[1].汪勇.累进处遇制对中国监狱的启示[J].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14

[2].王林平.关于监狱引入并推进累进处遇制的思考[J].中国司法.2013

[3].陆圣斌,石勇,刘云荣.我国应构建罪犯分级、累进处遇制度[N].江苏法制报.2006

[4].蒋建宇.社区矫正中适用累进处遇制的构想[J].中国司法.2004

[5].孟庆丰,李炳军.引进竞争机制改革狱政管理——累进处遇制的构想与实践[J].犯罪与改造研究.1990

[6].董莱.日本行刑累进处遇令(续)[J].国外法学.1987

[7].董莱.日本行刑累进处遇令[J].国外法学.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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