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股东身份,又称股东地位或股东资格,是投资人取得和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的法律基础。股东身份认定,是依照法律和当事人约定,人民法院对投资人的股东身份予以确认的过程。股东身份的确认,是处理股权纠纷、股权转让纠纷以及追究股东瑕疵出资责任等纠纷应首先解决的问题。我国新旧《公司法》没有对股东的概念作出规定,也没对股东身份的确认问题进行具体明确,这使得司法机关在处理相关问题时,往往无法可依,这就必然造成司法不统一的局面,也不利于保护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本文从对公司法及商法和民法的基本理论出发,结合新旧公司的相关规定,以及司法实践的态度与总结,较为系统而全面地分析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身份认定中存在的问题,并本文试图通过笔者所掌握的公司法理论、商法理论和民法理论结合新公司法的规定及司法实践中法院的经验,比较全面而系统的解决股东身份认定中存在的问题,对公司章程、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以及公司登记等公司法规规定在认定人股东身份方面所产生的法律效力进行了区别和界定,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全文共分四部分。第一部分为引言,以实践为基础,说明本文的选题意义。第二部分从公司法基本理论入手,界定了股东及股东身份的法律问题,并着重对股东身份认定的基本原则进行了探讨。第三部分从公司章程、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及公司登记等法律所规定的几个方面,剖析了这些规定在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身份认定中的地位和作用,对各项制度设立的立法目的及意义进行分析,并与相关国家和地区的立法进行比较,结合我国的司法实践,提出了股东认定的基本观点。第四部分是针对几种特殊的情形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身份的认定进行介绍和剖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