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在现代企业中,企业经营者已经成为企业最稀缺,最重要的资源。但由于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委托人如何在与代理人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设计一套机制来约束代理人,已成为现代企业中越来越重要的问题,也是许多经济学家关注的焦点。在我国国有企业中运用传统的考核和任用机制对企业经营者进行监督约束已无济于事,推行现代企业内部治理结构制度势在必行。但目前,国有企业的内部治理结构还处于初始阶段,制度不健全,不完善,还未形成一套针对我国企业经营者的有效约束机制。没有强有力的约束机制,不仅会使某些人肆无忌惮的以权谋私,侵吞国有资产而无人问津,而且也会严重制约国有企业的发展。对企业经营者的监督约束分为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为了使文章更加具有针对性,本文主要是以内部监督为主。而在论述内部监督时,不可避免的会涉及到外部监督的一些情况,但这只是起到辅助说明内部监督的作用。本文正文共分为三个部分,各部分内容概括如下:第一部分介绍了国企经营者的特点与国企的问题。国有企业有别于一般的企业,它的全部资产或主要资产都由国家承担,全部股份或主要的股份也都由国家掌控,企业的所有者是国家。我国的国有企业一般都是涉及到国计民生的大型企业,是国家保持国民正常生活的基础,是支撑国家经济发展的支柱。因而国有企业在我国的地位举足轻重,这就使我国的国有企业经营者与一般企业的经营者相比,肩负着更多的责任、有着不同的特点。由于我国国有企业的主体所有者缺位,经营者只是代理人。因而根据经营者利益最大化原则,经营者在缺少一定监督约束的条件下就有失控的可能,以致侵犯广大所有者的权益。比如有的国企经营者进行虚盈亏实、滥发奖金、赤字福利、追求在职消费等违法行为,有的经营者把企业利润据为己有,有的则想方设法用合法的手段钱把企业的钱挥霍掉。第二部分介绍了国有企业监督约束机制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当国有企业经营者利用手中权力来满足自己的私欲时,为什么不能被及时发现?是的,因为制度的缺失,因为权力的高度集中,和监督、制约机制的缺位,因为普通员工话语权和表达渠道的受限。现阶段国有企业所缺少的不是某个伟大的经营者,而是一种健全的制度。西方人设计制度的时候,假设的前提就是,人性本恶,任何人坐到掌握权力的位置上都会绞尽脑汁,为自己谋取私利,而制度的设计者就是要不断努力,完善制度,让制度制约人性之恶。拥有好的制度即使恶人坐到领导位置上,亦不得不尽职尽责,而不是戕害民众,滥用权力谋取私利或挥霍无度。有了这样的制度,选择能做到位置上的人变得非常简单,这比渴盼一个好的经营者的问世要容易、可行得多。第三部分介绍了建立和完善我国国企经营者约束机制的思路和对策。对国有企业经营者实施监督约束无非就是从两个方面进行着手:一是思想教育,二是制度约束。就是要让国企经营者在其私欲膨胀而受到思想约束的时候,不想做出有损企业利益的事情;要让国企经营者在其私欲膨胀而受到制度的约束的时候,不能做出有损企业利益的事情、不敢做出有损企业利益的事情。一方面由于我国现行的对国企经营者监督约束机制的不健全,致使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许多的问题,使一些国企经营者有了中饱私囊的可乘之机;另一方面则是监管体制形同虚设,我们从美国学来独立董事制度,从德国学来监事会制度,从法国学来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这三个制度都运用在我国国企,但最后发现都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因此,我们不仅要重视“有法可依”,更要重视“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现阶段要保证我国经济能够得到长足的发展,就需要培养大批德才兼备的国企经营者。而这一条件的满足就必须要以一套健全的激励约束机制作为基础,只有在这样的基础上,无论什么人处在国企经营者位置上,他的任何涉及权力运作的行为,都会透明于天下,接受民众的监督,即使出现错误,亦可即时纠正,即时受到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