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随着经济危机的逐步加剧和蔓延,各国纷纷采取各种积极措施来制定本国的经济发展政策,以求本国经济环境快速地企稳向好。各国制定本国的经济政策来控制宏观经济环境,本无可厚非。然而在各种经济政策中,也不乏有损WTO自由贸易原则的贸易保护主义行为,严重侵害了多哈回合谈判所达成的共识,同时也对相关国家的产业造成莫大的损害。我国由于出口额巨大,更是成为贸易保护主义纷纷针对的矛头。美国2009年政府拨款法案中第727条款,单独对中国的禽类产品进口施加限制。这一不公正举动遭到我国政府的严厉谴责,并诉诸WTO争端解决机构以求公正裁决。本文旨在通过对美国国内法律制度的研究,来探讨727条款在美国法律的实体和程序中是否存在合法性欠缺的问题,进而探求在美国国内法合法性角度解决案件争议的新思路。文章共分四章。第一章简单介绍争端产生的背景及进程,从而引出争议的焦点—727条款的合法性问题。进而,对727条款的条文来源进行考察,对条文本身的意义进行分析阐述,对制定过程中的立法考量加以研究,以求进一步了解该条款产生的原因以及立法意图。第二章从2008年政府拨款法案的733条款(727条款的前身)的立法背景及过程进行分析。文章展示了中美之间禽类产品进口问题的始末。并重点分析了美国制定733条款时可能存在的利益考量。同时文章表明733条款之所以在下一个财年得以延续,并非因为其表面的原因,即禽流感控制以及食品安全的问题,而是上升到了限制中国禽类产品进口的意图。第三章进入论文的主体部分论述。分为三节。第一节介绍政府拨款法案产生的具体流程。第二节从美国外贸权的分配问题探究该过程中是否可能存在合法性欠缺的问题。第三节旨在从美国预算法案议事过程分析中寻找727条款可能存在的合法性欠缺的问题。每一节又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简单概述美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以及实践中的具体做法,第二部分针对该条款进行具体分析。第四章第一节中提及在美国2010年农业拨款法案草案中对727条款加以修正的743条款,分析该条文的具体规定以及利益体现。第二节则简单分析第三章中分析得出的结论——727条款不具备国内合法性的理由,能否适用于743条款。第三节,简单对中美禽类产品贸易的未来加以预测评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