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制度建设 遏制权力腐败(论文文献综述)
张剑锋[1](2021)在《中共十八大以来腐败治理与经济发展相关性实证研究》文中提出腐败是全球性问题,也是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政治性问题。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呈现出不同的腐败特点,党和政府针对不同阶段的腐败问题,采取不同的腐败治理政策和措施,取得明显效果,特别是中共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中国的腐败治理力度不断加大,腐败治理取得新的成效。对腐败治理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有学者做过定性分析与定量研究,由于研究角度、研究方法、研究时段、研究区域的选择不尽相同,得出的结论也存在较大差异。概括起来,大致包括腐败治理有利于经济发展、腐败治理不利于经济发展、腐败治理与经济发展无相关性等结论。对于中国的腐败治理来说,中共十八大是一个重要时间节点。十八大以来,中国加大了腐败治理力度,腐败治理取得了显着成效,同时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即由长期的高速增长转入中高速增长,经济增长骤然降速,且与中共十八大以来高压反腐的时间段重合,国内外都出现了“反腐败导致中国经济下滑”的论调。所以,十八大以来腐败治理对于经济发展的影响问题,需要进行全面分析和探讨。学界关于十八大以来的腐败治理是否影响经济发展的争论,实质上反映了对于腐败治理与经济发展相关性的认识分歧。十八大以来经济增速放缓似乎证实了“腐败有效论”或“反腐有害论”,而主张“腐败有效论”或“反腐有害论”者则似乎刻意回避将之与腐败治理相联系,显示出逻辑论证前后矛盾的窘境。因此,厘清中共十八大以来腐败治理与经济发展的相关性关系,对于统一思想认识,完善腐败治理,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基于以上背景,本文对中共十八大以来腐败治理与经济发展的相关性进行实证研究。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部分:(1)对腐败治理的概念、腐败治理的度量、经济发展的概念、经济发展的测度指标、相关性的内涵等方面进行了界定和分析,并对国内外关于腐败治理与经济发展的关系的相关理论进行了梳理,包括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腐败治理与经济发展关系的思想,中国共产党领导人关于腐败治理与经济发展关系的相关理论探索,西方经济学关于腐败治理与经济发展关系的相关理论。此外,还从马克思主义关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入手,分析了腐败治理与经济发展之间的互动关系,和腐败治理影响经济发展的机制机理。(2)对中共十八大以来腐败治理与经济发展进行总体分析。首先,对十八大以来腐败治理的总体情况进行分析,主要从腐败治理举措、腐败治理的成效、中国腐败治理在世界反腐败数据中心的排名等方面进行分析。其次,对十八大以来经济发展情况进行分析,通过国内生产总值、人均可支配收入、居民消费、固定资产投资、外商直接投资、对外贸易等方面进行总结分析。(3)对腐败治理与经济发展相关性进行模型建构。对腐败治理与经济发展的相关性进行检验,从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入手,考虑腐败治理与经济发展的直接相关性,然后考虑主要经济发展要素,重新构建模型,检验腐败治理与经济发展的间接相关性,对腐败治理与经济发展的一致性进行了实践分析,并对腐败治理与基尼系数、居民幸福指数的相关性进行分析。(4)对腐败治理与经济发展的相关性进行了差异化检验。为了验证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国腐败治理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在不同时间是否不同,就需要对腐败治理对经济发展的相关性进行差异化分析。选择研究样本与研究变量,构建静态面板模型、动态面板模型、传导机制模型、时间效应模型,采用合适的检验方法对各个模型进行检验,并且对检验结果进行稳健性检验,检验结果表明无论是静态面板的角度还是动态面板的角度,腐败治理均对经济发展产生了显着的正向影响。通过逻辑分析与实证检验,本文主要结论如下:(1)腐败治理与经济发展具有复杂的相关性关系。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存在相互决定的关系,作为政治上层建筑组成部分的腐败治理与经济发展之间,也存在着互动关系。一方面,经济发展对腐败治理有决定作用。经济发展为腐败治理提供了前提和依据,决定了腐败治理的目标和方向,推动政治体制改革和政风建设,为腐败治理的成败提供了客观标准。另一方面,腐败治理为经济发展提供直接动力,为经济发展提供坚实保障。腐败治理对经济发展既有直接影响,也有间接影响。(2)腐败治理与经济发展的复杂相关性关系主要表现在:腐败治理是经济发展的原因,但是经济发展不是腐败治理的原因,二者存在由腐败治理到经济发展的单向因果关系。腐败治理与经济发展既存在直接相关性,也存在间接相关性。腐败治理力度与经济发展各要素的影响强度不同,其中对固定资产投资的影响程度最高。腐败治理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存在时间累积效应,即不仅会对当期经济发展产生影响,还会对后期经济发展产生影响,但是这种影响到滞后二期时会表现较弱。(3)基于腐败治理与经济发展正相关的结论,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完善腐败治理,促进经济发展的对策和建议,即以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核心推动腐败治理,以投资领域为重点构建新时代新型政商关系,以民生为导向矫正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建立与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腐败治理体系。本文创新点主要有:(1)视角创新。从经济发展视角研究中共十八大以来的腐败治理,具有视角创新性。首先,从腐败治理与经济发展相关性角度,梳理了中外关于腐败治理与经济发展关系的思想和理论,并从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三者关系角度,分析了腐败治理与经济发展的互动关系,初步构建了腐败治理与经济发展相关性的理论框架。其次,基于腐败治理与经济发展的正相关关系结论,紧扣当前腐败治理影响经济发展的核心要素,提出完善腐败治理促进经济发展的对策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系统性。(2)观点创新。腐败治理与经济发展具有复杂的相关性关系的观点具有创新性。中共十八大以来的腐败治理与经济发展具有显着的正相关关系,腐败治理是经济发展的原因,但是经济发展不是腐败治理的原因,二者存在由腐败治理到经济发展的单向因果关系。腐败治理与经济发展既有直接相关关系,也有间接相关关系。腐败治理力度与经济发展各要素的影响强度不同,其中对固定资产投资的影响程度最高。腐败治理与经济发展的正相关作用存在着时间累积效应。中国目前应坚持和完善腐败治理,促进经济的高质量发展。(3)方法创新。从实证角度对中共十八大以来腐败治理与经济发展的相关性进行研究的方法具有创新性。首先是从整体上对腐败治理与经济发展进行了相关性实证分析,然后对腐败治理与经济发展的正相关关系进行了差异化检验,在具体检验时,构建静态面板模型、动态面板模型、传导机制模型、时间效应模型等多种模型,选取相关指标作为被解释变量、解释变量、控制变量,利用经济学计量方法,用相关数据分析腐败治理与经济发展相关指数之间的复杂关系。
梅士伟[2](2020)在《基于扎根理论的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研究》文中认为高等教育通过人力资本增值而为现代社会提供强大的发展内驱力。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历经建国以来70多年的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40多年的革新,成为世界上规模最大的高教系统。然而,由于高等学校(本论文研究对象限定为我国公办高等学校)外部管理制度不完善、市场参与机制不规范、社会公众参与不充分,内部治理结构失衡、主体道德行为失范、权力监督体系不完善,致使高校腐败易发频发,关键领域问题凸显,大案要案警钟不断,窝案串案时有发生,制约大学的教育教学、学术创造、服务社会、文化赓续使命,消解其学术本质和公益属性,弱化其道德标高和社会公信力,迟滞“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建设步伐。高校腐败问题的严峻性和复杂性折射出现行高校腐败治理机制已无法满足党和国家及社会公众的需要。因而,优化高校腐败治理机制,是高校全面从严治党的行动连带,是“办好人民满意高等教育”的价值依归,是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结构转向。我国现行高校腐败治理主要基于政府作为高校举办者的地位,通过执政党和政府及作为其政治属性延伸的高校党委行使腐败治理权力,对高校行政权力、学术权力的行使者实施控制、监督、惩治,保证高校权力结构的合理化与权力运行的规范化,达到以权力监督权力的治理目标。而从高等教育发展来看,高校办学资金来源日益多样化,多元利益相关者愈来愈迫切地要求与政府主体共同参与高校腐败治理。在治理理论的引导下,处理多元利益主体对高校的利益诉求,进一步优化高校腐败治理机制,成为高校反腐倡廉的“新边疆”。因而,本文基于治理理论与机制设计理论,以高校腐败治理机制为研究对象,围绕“高校腐败的表现样态与成因机理”“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理论框架与历史变迁”“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内容结构与绩效评价”“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内生问题与优化建议”的思路展开研究。首先,对治理理论、机制设计理论进行理论阐释,揭示高校腐败治理机制是“动力系统、控权逻辑、规则供给、行动框架”的统一,进而厘清各要素的实质内涵。通过治理系统的外部情境和内部环境解构治理动力,通过权力监督、制约与惩治的合理性、有效性分析控权逻辑,通过规则体系与规则生成阐释规则供给,通过合法性逻辑下的结构化行动、工具性逻辑下的专项式整治与情境性逻辑下的参与式合作梳理行动框架,从学理层面理清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内涵。随后,对高校腐败治理的演进历程进行考察。按照时间序列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高校反腐败工作历史划分为五个阶段,并梳理出每个阶段治理机制的主要特征。(1)1949-1978年,以思想改造为核心,以运动式批判为主导;(2)1978-1989年,以纠正行风为特征,以整风式拒腐为主导;(3)1989-2002年,以遏制寻租为基础,以专项式打击为主导;(4)2002-2012年,以体系建设为中心,以系统化惩防为主导;(5)2012至今,以顶层设计为重点,以制度化治本为主导。在此基础上,总结出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演进逻辑:动力系统---从权威驱动向改革驱动转变,控权逻辑---从权力监督向“监督-制约”均衡转变,规则供给---从强制供给向协商供给转变,行动框架---从运动式向专项式和制度化转变。再次,运用质性研究方法中的扎根理论,高度关注高校教职员工对高校腐败治理的心理感知,通过半结构化访谈与三级编码方法梳理出目前高校腐败治理过程中存在的两种具体机制:科层治理机制与网络治理机制,并分别探讨两类机制的具体构成,包括科层治理机制所涵盖的控制、监督、惩治、制度建设、问责,以及网络治理机制所涵盖的信任、合作、制约、技术创新、文化惯例等要素的确切内涵,从而系统构建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结构模型。复次,鉴于高校腐败治理的实践性,运用量化研究方法,进一步分析高校腐败治理中科层治理机制与网络治理机制之间的交互作用,及其对治理绩效的影响。遵循“网络治理机制---科层治理机制---腐败治理绩效”的主体关系,经由理论探讨和实证分析得出我国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应然样态,即高校腐败治理的完整运行体系应当是科层治理机制与网络治理机制的整合体。最后,结合高校腐败治理机制过程的演进分析,在量化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高校腐败治理机制面临的运行困境,一是机制目标的导向性在内外碰撞中被消解,二是机制主体的协调性在制度形塑中被弱化,三是机制运行的合法性在现实安排中被割裂。据此,从科层治理机制与网络治理机制整合与互动的角度,提出优化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建议。一是重塑行动者的主体性,二是提升治理动力的集成性,三是强化治理过程的协同性,四是重点强化问责、技术创新、制度建设。研究中国高校腐败治理机制问题,在目前来看只是一个开始。本文运用治理理论和机制设计理论的框架,来探讨和设计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运行体系,具有一定的探索性。一是立足治理理论视角来探讨中国高校腐败控制问题,具有一定的前瞻性;二是基于扎根理论方法,从高校腐败研究的制度、体制层面深入到高校腐败治理的具体机制,具有一定的针对性;三是统合质性与量化研究方法,剖析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结构模型与绩效水平,提出优化建议,具有一定的实践指导价值。
翟磊[3](2020)在《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讲好中国法治故事,离不开基层视角;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离不开基层实践。基层是我国法治国家建设的根基之所在,是我国法治国家建设的活力源头之所在,也是法治国家建设的薄弱环节之所在。作为最基层一级政府,乡镇政府是国家权力和政府权威的地方代表,承担着落实国家意志,维护稳定,推动发展的重大责任。乡镇政府能否秉公用权、依法行政,直接影响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进程和法治国家建设的整体水平。本文以乡镇(街道)政府为基层法治建设的主要行动者,以基层政府权力为考察对象,立足于乡镇政府权力运行的过程,剖析我国乡镇基层政府权力运行的法治现状与法治问题,旨在构建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的制度框架。本文以“山西洪洞封灶禁煤”“上海市违法群租治理”为例,提出我国乡镇基层政府权力运行的价值目标悖论和主体角色悖论。在价值目标层面,基层政府权力运行存在“合法性”与“有效性”的价值冲突,合法性和有效性之间存在张力。在主体角色层面,基层政府既是推动基层法治建设的核心力量,同时稍不注意,也往往成为破坏法治建设的关键主体。本文研究重点是聚焦规范约束基层政府权力运行过程,力争在理论上提出实现基层政府权力运行合法性和有效性统一的方案。在规范实证分析基础上,本文认为,基层政府权力存在执行性、非完整性和裁量性;在社会实证分析基础上,基层政府权力运行一定程度上存在滥作为、不作为与慢作为的异化现象。基层政府力异化现象背后,是权力配置失衡、权力行使公共性缺失、权力监督弱化的制度根源以及法律工具主义和行政特权观念的思想根源。聚焦以上问题,本文尝试构建基层政府权力配置、权力行使和权力监督法治化的三维制度架构,为基层政府权力运行合法性和有效性的价值统一提供实现路径。权力配置法治化是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的先决条件。为破解基层政府“职权与责任”“财权与事权”“人事权与工作任务”的权力配置失衡问题,“强镇扩权”改革试图回应基层政府的权力需求,提高乡镇政府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能力。同时,“强镇扩权”改革也存在合法性质疑与有效性困境。本文认为,区县政府与乡镇基层政府权力关系重构应当着眼于结构性改革,为乡镇政府权力配置提供系统完整的法治化路径。乡镇基层政府权力配置法治化须遵循“功能适当原则”“职权法定原则”和“权责一致原则”;以推动乡镇政府职能转变,提升基层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建设基层服务型政府为目标。实现基层政府权力配置法治化的关键是探索制定专门《乡镇政府组织法》。以中央立法形式对乡镇法律地位、组织机构、职权范围、区县与乡镇分权原则、区县与乡镇行政关系、区县与乡镇财权关系、乡镇政府人员编制、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行政许可权等权力配置核心条款加以明确规定,最终实现基层政府权力配置的法治化。权力行使法治化是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的关键环节。基层乡镇政府权力行使具有非独立性、非常规性和责任主导性等现实特征,面临“运动式运行”“压力型运行”和“权责失调型运行”的法治困境。推进基层政府行政规范、行政决策与行政执法的制度建设是破解基层政府权力行使法治困境,实现基层政府权力行使法治化的关键。通过限定“红头文件”规范内容、加强程序规制、建构实施后评估机制以实现基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法治化;通过健全决策程序机制、建构跟踪评估机制、建立责任倒查机制以推进基层政府行政决策行为的法治化;通过理顺行政执法体制、优化行政执法资源、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健全执法协调联动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以实现基层政府行政执法行为的法治化。权力监督法治化是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的重要保障。基层乡镇政府权力运行存在违反法律规范的“硬腐败”,以及不作为、慢作为和懒政懈怠等“软腐败”现象。实现权力监督的法治化,重点是要将权力运行的廉洁性监督与效能监督结合起来,构建权力运行协同监督制度体系。针对基层政府权力运行廉洁性监督,通过实行“垂直管理制”“任期制”“交流制”“高配制”来完善基层纪检监察监督制度;通过扩大信息公开范围、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打造信息公开平台来完善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机制;通过权责清单制度、分工制约制度、任职限制制度、重大事项申报与公开制度以加强对基层党政“一把手”的监督。针对基层权力运行效能性监督,重点是要回应绩效考核指标内容科学性与考核基础信息失真问题,以及考核过程中基层政府博弈与投机问题,通过基层绩效考核的公众参与机制、建立绩效考核的适度激励与适度问责机制、提升基层政府的法治考核权重,完善基层政府绩效考核与效能监督制度。展望我国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的未来前景,本文秉持“法治现实主义”立场,主张践行基层法治建设的渐进式改革与发展之路。基层法治建设需要正视法治理想和社会现实之间的张力。在推进基层法治过程中,既要旗帜鲜明批判“法治虚无主义”,也要警惕“法治浪漫主义”。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背景下,基层法治建设势在必行,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进程等不得。同时,法治也不是万能的,世界上也没有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基层法治建设模式,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也急不得。本文认为,要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时代背景、秉持法治现实主义的渐进改革立场,以现实主义的态度客观地认识和分析基层法治建设之路,研究和解决具体问题,分阶段、分步骤、有重点地推进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
李春艳[4](2020)在《马克思主义廉政思想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所谓“廉政”,顾名思义就是指廉洁政治,这是一种与贪污腐败直接对立的政治现象,因此,强调廉政就必须要坚决反对腐败。当前中国共产党必须严加惩治贪污腐败问题,必须要把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提高到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去认知,唱响反腐倡廉的时代最强音。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们党一定要有新气象新作为。……全党要清醒认识到,我们党面临的执政环境是复杂的,影响党的先进性、弱化党的纯洁性的因素也是复杂的,党内存在的思想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突出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1)这里,不仅明确了党所处的新的历史方位,同时也毫不避讳地指出了党所面临的执政环境和所存在的各种问题。为此,党中央多次提出要坚持反腐败永远在路上,不断深化标本兼治,努力保证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通过廉政建设的不懈努力换取“海晏河清、朗朗乾坤”。因此,新时代,中国共产党要想坚定不移地走具有中国特色的反腐倡廉道路,就必须深入学习和挖掘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和历届中国共产党人的廉政思想,厘清该思想的历史发展脉络,所遵循的内在规律,挖掘它的现实价值,这样才能对当前建设廉洁型执政党和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产生重要的指导性作用。马克思主义廉政思想为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理论指导和思想资源。它包含四个方面的重要内容:一是廉政建设要坚持人民至上的思想。如马克思提出要防止“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列宁提出执政党“最严重最可怕的危险之一,就是脱离群众”;毛泽东提出党拒腐防变的铜墙铁壁是真心实意的群众;邓小平提出廉政工作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造福群众;习近平强调要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来保持执政本色,二是廉政建设要坚持制度反腐的思想。如马克思提出打碎旧的国家制度和机器是遏制腐败的根本途径;列宁提出消除腐败必须“用法令指明道路”;毛泽东提出用“党内法规”和制度来统一各级领导机关的行动;邓小平提出党和国家机关的廉洁要通过法制来保证;习近平强调要把法规制度建设贯穿到反腐倡廉各个领域。三是廉政建设要纯洁党的组织的思想。如马克思提出要严格党员入口,以保组织纯洁;列宁要求通过开展“清党”工作以维护党组织纯洁;毛泽东提出抓好思想道德建设做“端端正正的官”;邓小平提出完善选人用人标准以确保组织纯洁;习近平提出要通过培养选拔好干部、从严管理干部的方式来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四是廉政建设要加强权力监督,反对特权的思想。如马克思提出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是消灭一切特权,实现人类解放;列宁提出要“同一切特权作不调和的斗争”;毛泽东提出要“以真正平等的态度对待干部和群众”;邓小平提出搞特权和特殊化“势必使我们的干部队伍腐化”;习近平强调必须坚决反对“四风”问题,必须从思想作风上反对特权。马克思主义廉政思想在历史发展中具有继承性和创新性、时代性和局限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结合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廉政建设的实践,可以得出马克思主义廉政思想对当前建设廉洁型执政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经验启示:巩固理想信念,补足精神之钙;紧紧依靠人民,保持执政本色;纯洁党的组织,筑牢战斗堡垒;完善制度建设,防止权力越轨;加强权力监督,确保权力阳光化;严厉打击特权,维护制度公正。廉政建设关系到执政党在政治上的先进性、思想上的纯洁性和组织上的纪律性,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兴衰成败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我们党必须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来认识,只有坚持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才能确保中国共产党能够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领导核心,才能确保党始终同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始终不忘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全心全意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把中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不懈奋斗。
杜俊奇[5](2020)在《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研究》文中指出长期以来,中国共产党党外公职人员中一直存在着腐败现象,而且党外公职人员数量不断增加,其腐败问题也开始空前凸显,在一些地方和一些领域中,腐败问题还表现的相当严重。党外公职人员分布在各领域、各层级,在各级政府、各个岗位充当重要角色,有职有权,权力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因此,如何加强对行使公权力的党外公职人员监督,已经成为我们无法回避而必须直面和破解的一个重要课题。虽然相关部门在实践中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但由于监督机制与现实情况存在着一定的差距,监督问题仍然处于薄弱状态。学术界对此也进行了初步的理论探讨并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一些有益的建议。但总体上说,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全面系统的研究尚不充分,对这一群体的腐败程度、形式、原因等实证研究非常不足,具有建设性和应用性的对策建议更是不多。从我国反腐败和廉政建设这一时代的宏伟大业来看,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问题的研究,既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也是共产党(即执政党)和各民主党派(即参政党)互相监督的一个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更是将全面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的迫切需要。本文主体内容分为逻辑紧密关联的五章。逻辑起点首先在理论层面阐发了关于党外公职人员监督必须厘清的几个基础性问题,介绍了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主体内容、制度基础、法理依据和监督的必要性;然后运用历史和比较的方法追溯了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发展历程,分析目前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难点;继而用实证研究、尤其是案例分析的方法,剖析了党外公职人员腐败的现状、成因和特征;论证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对强化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特殊意义和显着成效;最后,就如何强化、细化、实化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特别是政治敏感度和政策性比较强的宗教界、工商联、村委会三个特殊群体党外公职人员的监督,从理论性和应用性两个维度提出的若干对策建议。本文的意义在于: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这一事关我国反腐败成效而迄今很少受到关注的问题做了初步的研究;通过大量的内调外研获得了翔实的一手数据;对党外公职人员的监督,尤其是对特殊群体的监督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从而对国家监察机制改革和推进反腐败事业整体上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较强的现实意义。
荣震[6](2019)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腐败治理,围绕着如何在长期执政条件下搞好反腐倡廉建设的中心问题,逐步探索出了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腐败治理道路,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腐败治理体制。回顾总结改革开放以来腐败治理体制改革的历程和经验,把握新时代腐败治理体制改革与完善的新任务新要求,对于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文章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腐败治理体制变迁为研究对象,以新制度主义政治学为理论基础,构建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理论分析框架,该理论分析框架包括纵向历时分析和横向要素分析两个维度。以理论分析框架为依托,分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演变历程。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腐败治理体制变迁历程划分为1978年至1992年的恢复重建阶段、1992年至2002年的适应性改革阶段、2002年至2012年的深化改革阶段、2012年至今的全面协同深化改革阶段。每一个历时时期内的分析则以横向要素为依托,从制度环境、制度需求、制度供给三个展开论述。其中,制度环境主要包括国际和国内环境,制度需求主要是从腐败形势对腐败治理体制提出的治理任务角度切入,而制度供给则包括腐败治理指导思想、组织体系和具体制度规范供给三个内容展开论述。历史演进分析之后,综合运用制度分析范式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历程进行理论透视,从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整体趋势、动因分析、行动者分析、变迁模式和路径依赖五个逻辑线条探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内在逻辑。在进行透彻的历时演变分析和变迁逻辑分析后,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特征、基本经验与存在问题进行归纳与总结,最后,从战略、策略和基本着力点三个层面提出了新时代腐败治理体制改革与完善的基本路径。具体而言,文章共包括五个章节:第一章主要是构建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理论分析框架,在阐释腐败、腐败治理、体制与机制等相关概念的基础上,明确界定腐败治理体制的基本内涵、基本功能与世界范围内的主要模式。然后,基于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的三个理论流派主要理论支撑点构建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理论分析框架,理论分析框架主要包括横向历时性分析维度和纵向要素性分析维度两个组成部分。第二章以十一届三中全会、十四大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新世纪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目标、十八大迈入新时代四个党史发展的“关键节点”为腐败治理体制变迁历史演进划分阶段,结合官方腐败治理体制改革表述话语体系及学术界现有研究的阶段和命名划分,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腐败治理体制变迁历程划分为1978年至1992年的恢复重建阶段、1992年至2002年的适应性改革阶段、2002年至2012年的深化改革阶段、2012年至今的全面协同深化改革阶段。对每个阶段内腐败治理的政治生态环境、腐败形势、腐败治理体制分别展开论述。第三章主要基于制度分析理论范式对腐败治理体制变迁进行理论透视,从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整体趋势、动因分析、行动者分析、变迁模式和路径依赖五个逻辑线条探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内在逻辑。第四章是基于改革开放40年以来我国腐败治理体制的变迁历程和变迁内在逻辑,对我国腐败治理体制的基本经验、主要特征和存在问题总结与分析;第五章则是在上述四章的基础上,从战略、策略和基本着力点提出新时代我国腐败治理体制发展与完善的基本路径。
何雪峰[7](2019)在《国际人权法视野下完善我国反腐败制度体系的思考》文中研究表明腐败贯穿于国家产生、发展、消亡的全过程,即便是处于从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阶段的社会主义国家,也面临着腐败的严重威胁,因此可以说腐败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目前,理论与实务界研究反腐败的重点主要集中在对人性的弱点和公共权力的规制上,两种思路都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都缺少对腐败侵害人权的考量。这也是导致不同国家实施相同或类似反腐败制度但结果迥异的根本原因。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分析腐败,我们能够明确,国家与私有制的出现是腐败的根源,异化权力是腐败的实质,而腐败的结果归根结底在于侵害了作为社会主体的人的权利。因此从保障人权角度审视腐败问题为我们有效开展反腐败提供了新的思路,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我们反腐败有很多理由,最终目的应当是为了保障人权。由于不同国家和地区对人权和腐败两个概念的理解存在较大的分歧,这导致从保障人权角度研究反腐败具有极大的挑战。虽然目前已有学者关注到了人权与腐败之间的关系问题,但着述立论还多停留在观点层面,相对缺乏深入系统的理论研究。从国际人权法视角审视反腐败制度体系是对人权和腐败关系问题研究的具体化。国际人权法把世界各国对保障人权的共识汇聚在一起,形成了对保障人权的最大范围内的一致认识。通过完善反腐败制度体系也是当前世界各国,包括我国在内普遍采用的应对腐败问题的重要措施。虽然人权并不限于国际人权法规定的范围,反腐败也并不限于依靠完善制度体系,但通过对国际人权法和反腐败制度体系的研究至少能够形成对人权和腐败关系认识理解的最大范围内的共识。国际人权法对完善反腐败制度体系具有重要价值。首先,国际人权法的重要原则也是检验反腐败制度体系完善与否的重要原则,应当贯穿并体现于构建完善反腐败制度体系的各方面。其次,《世界人权宣言》等国际人权法的主要文件要求完善反腐败制度体系应充分体现保障人权的各项要求,并尽最大努力保障人权免受腐败的侵害。再次,国际人权法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完善反腐败制度体系要注重加强国际合作,具体要坚持合作共赢,强化政治共识,注重交流互鉴。可以说,国际人权法从保障人权角度为完善反腐败制度体系提供了诸多借鉴和指引。基于此,从国际人权法视角审视我国反腐败制度体系,我们能够归纳总结出进一步完善我国反腐败制度体系的基本逻辑,即以保障人权为根本目的,运用民主和法治思想指导我国反腐败制度体系建设,使公共权力在受到有效规制、管理、监督的同时,把及时对受到腐败侵害的人权进行救济提升到与预防、惩治腐败同等甚至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在吸收借鉴国外经验做法的同时向世界贡献“中国方案”“中国智慧”。实现以发展促反腐,再以反腐促发展的良性循环。在这个基本逻辑的指引下,我们能够明确完善我国反腐败制度体系所应当坚持的重要原则,即社会主义民主是基本前提,中国共产党是领导核心(执政党应当承担起领导政府履行国家义务的职责),人民监督是关键环节,实施法治是重要保障,保障人权是最终目标,国际合作是必要补充。这六个方面都是当前完善我国反腐败制度体系必不可少的重要原则,且各原则之间是相辅相成、良性互动的关系,每个部分都需要在今后的实践中不断研究探索、细化落实。尽管目前我国已经建成了系统的反腐败制度体系,但对照六项重要原则的要求,现有反腐败制度体系仍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管党治党制度、人民监督制度、公民合法权益保障制度、反腐败国际合作制度等方面都有很多工作要做。完善反腐败制度体系,必须对标国际人权法要求,把保障人权贯穿始终,这样才能实现反腐败制度体系的不断完善和发展,进而使其在反腐败伟大斗争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梁娟[8](2019)在《村干部犯罪治理体系研究》文中认为在国家高压反腐的态势下,农村“蝇贪”之害仍然突出,甚至呈高发态势,基层群众对此反映强烈。村干部是村级治理的核心力量,也是职务犯罪的高发人群,如何有效治理这类人员实施的职务犯罪,是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过程中必须解决的重要课题。通过收集大量数据,对村干部犯罪进行实证研究,提出预测这类犯罪趋势的相关指标,梳理出刑事风险防控点,凸显应用法学领域研究方向;针对当前村干部犯罪治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新时代下我国农村的实际,运用系统论和现代治理理论,构建村干部犯罪治理体系,提出治理的目标、原则、结构、方法等,弥补当前对基层职务犯罪治理体系研究的不足;将程序主义法律观引入村民自治,融合自治、法治、德治,通过完善制度从根本上预防村干部犯罪;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信息化时代背景下,探索村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有效控制村干部犯罪,对防范化解重大矛盾和风险、推进农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吕永祥[9](2019)在《国家监察委员会的预防腐败职能研究》文中指出在当前全面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背景下,国家监察委员会面临着在腐败存量日益减少的情况下通过有效预防腐败来遏制腐败增量这一重要任务,国家监察委员会预防腐败研究是一个兼具理论前沿性和实践重要性的研究议题。中国共产党是一个以执政为民、秉公用权为目标的政党,她在使用公共权力维护社会秩序和增进社会公共福祉的同时,还必须同公权力腐败这种公权私用的现象作长期和坚决的斗争。预防腐败和惩治腐败是我国反腐败战略的两大支柱,随着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国家政权对公权力腐败的成因和廉政建设规律的认识不断深化,预防腐败在我国反腐败战略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断提升,“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成为我国反腐败的重要方针。预防腐败是比惩治腐败具有更高复杂性和前瞻性的反腐败战略,对反腐败机构的专业化水平和综合能力有着更高的要求。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原本分散的预防腐败机构及其资源有效地整合起来,为国家监察委员会有效预防公权力腐败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但是需要指出的是,如何结合自己的机构属性和职能设置来有效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预防腐败战略,仍旧是摆在国家监察委员会这一新成立的国家反腐败机构面前的一个重要问题,既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深化,也亟待从理论上加以研究和回应。国家监察委员会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反腐败机构,预防公权力腐败是其一项重要任务。国家监察委员会预防公权力腐败的理论逻辑是,通过消除公权力腐败的某一个或某几个构成要件来切断公权力腐败行为的发生机制。基于此,本文在厘清公权力腐败和预防腐败等核心概念的基础上,借鉴制度预防腐败理论等国内外廉政理论资源,从“公共权力—腐败动机—腐败机会→腐败行为”这一解释公权力腐败发生机理的主流范式出发,结合我国反腐败政策文件对预防腐败战略的相关规定以及国家监察委员会的职能设置,尝试性地构建“权力监督—廉政教育—制度建设→预防腐败”这一国家监察委员会预防腐败职能的理论分析框架。作为一项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采取政策试点的改革方法,其政策运行过程先后经历国家监察委员会的政策试点、国家监察委员会试点的政策扩散和国家监察委员会制度正式形成三个发展阶段。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标志性成果,对我国提升预防腐败的有效性具有积极的作用。通过对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之前和之后的两种国家监察机关乃至两种预防腐败体系的比较分析可以发现,国家监察委员会的设立提升预防腐败机构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整合分散的预防腐败职能,构建集中统一的预防腐败体系,对于我国更加有效地预防权力腐败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从预防腐败实践的角度看,国家监察委员会作为一个兼具预防腐败职能和惩治腐败职能的综合性国家反腐败机构,是我国预防腐败战略的主要执行者。随着预防腐败局、行政监察机关等原预防腐败机构被整合至国家监察委员会之中,国家监察委员会在我国预防腐败体系中的重要性更为凸显。国家监察委员会在贯彻执行我国的教育、制度和监督并重的预防腐败战略的同时,结合《监察法》赋予的对公职人员开展权力监督、廉政教育和对监察对象所在单位廉政建设中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等监察职能,形成了权力监督、廉政教育和制度建设三管齐下的预防腐败模式。机构是履行职能的载体,国家监察委员会在履行权力监督、廉政教育和提出监察建议等监察职能都有相应的内设机构和外派机构作为支撑,意在通过开展预防性监督和发现性监督防范公共权力滥用,通过开展廉政教育抑制公职人员的腐败动机,通过制度建设减少公职人员的腐败机会,从而释放出国家监察委员会预防公权力腐败的治理效能。然而需要指出的是,我们在承认国家监察委员会预防公权力腐败的实践工作取得显着成效的同时,还应客观地看到,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进入“深水区”,国家监察委员会在预防公权力腐败时还会触及到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结合纪检监察机关的调研材料、相关统计数据等经验材料和理论分析来看,国家监察委员会在履行预防腐败职能的过程中亟需解决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监督有待强化、对公职人员的廉政教育效果不够理想和运用监察建议推动被监督单位加强廉政制度建设的有效性亟待提升等问题。当前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进入全面深化改革的新阶段,国家监察委员会要将其制度优势进一步转化为预防腐败的效能,就需要在借鉴中国香港等高度廉洁地区的预防腐败经验的基础上,对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和增强不想腐的自觉三大目标,从多措并举提升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监督有效性、构建主体协调、分类施教和高度参与的精细化廉政教育模式和积极运用监察建议督促被监督单位提升廉政制度质量及其执行力三个方面入手,进一步提升预防腐败的有效性。虽然公权力腐败行为与国家监察委员会预防腐败战略之间的较量和博弈将是一个长期的和复杂的过程,但是我们有理由相信,国家监察委员会在党和人大的领导之下,加强与其他预防腐败主体的协调配合,不断提升履行权力监督、廉政教育和监察建议三项预防腐败职能的有效性,综合运用预防腐败和惩治腐败之间的互补效应,就能够在公权力腐败和预防腐败行动之间的长期博弈中不断取得胜利。
高晶华[10](2019)在《习近平关于党的建设重要论述研究》文中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治国理政的战略新高度,基于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立足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统筹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伟大工程。为此,习近平提出一系列管党治党的新观点、新理念和新方法,目标直指解决长期执政条件下党面临的诸多“老问题”与“新问题”,应对我们党长期执政的严峻“四大考险”。通过党的自我革新,应对党面临着的“四大危验”。核心要义是以全面从严治党,使党和广大党员保持“初心”,整体提升党的执政能力,向人民交出满意的答卷。这一切的根本目的是要解决为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其前提条件是中国共产党的长期执政的地位得以保障。正是在这一逻辑起点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积极构建良好政治生态,真正地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创造了党的建设历史上乃至人类政治文明进程中的伟大奇迹,为进一步推动马克思主义党的建设学说中国化做出最新贡献,向世界各国政党政治治理提供了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必须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勇于自我革命。在此基础上,党的十九大报告科学阐述了习近平关于党的建设重要论述的丰富内涵和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要求。习近平关于党的建设重要论述围绕什么是新时代党的建设、如何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这一主线,呈现出丰富的内涵。首先,习近平将党的政治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整体布局,指出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关于政治建设的论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提升党的建设的科学水平。其次,着重从思想上建党,是党的建设的最鲜明特色。习近平在思想建设方面提出了精神“补钙”论,理想信念“总开关论”,赋予了理想信念以新的内涵,围绕新时代意识形态领导权与话语权进行探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提高执政为民的服务意识。第三,习近平将组织建设的重要性提升到了新的认识高度,明确指出世界最大党组织建设于兴党兴国的重要性与紧迫性。既要抓住关键少数,选拔任用好干部,又要优化党员队伍内部治理,提高组织的整体力量。第四,习近平关于作风建设方面的论述,是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最大亮点。强调党的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必须始终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作风建设的核心,重点解决党内四风问题,不断净化政治生态。第五,习近平特别提到要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把纪律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对新时代党的纪律建设作出新的部署。第六,习近平提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抓住了制度问题的症结。探索与推进新时代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提高管党治党的法治化水平,以严明的制度推进世界最大党成为世界最强党,形成独具中国特色的制度治党逻辑。第七,习近平还对新时代反腐败斗争提出了新要求,要求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打破了以往的潜规则,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努力夺取反腐败斗争的压倒性胜利,改变传统运动式、集中式反腐,构建腐败治理的三不机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反对和克服一切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习近平关于党的建设重要论述体现了辩证思维,在从严治党的过程中,认识矛盾,分析并解决矛盾,抓住主要矛盾。这一管党治党的最新科学认识最鲜明的特点是通过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基本方法,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四个伟大”战略高度对党的建设作出的战略规划和顶层设计。运用了创新思维,展现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勇于探索新时代党的建设规律的创新精神。新时代党的建设趋向于法治化,政党治理步入法治轨道,开启了法治型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的征程。习近平关于党的建设重要论述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具有强烈的忧患意识,旨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坚持德法共治的治理理念,将新时代党的建设与党的伟大事业、伟大斗争、伟大梦想予以新的结合,实现标本兼治的治理目的,服务于长期执政条件下党治国理政的新需要,坚持自我革命与强化监督相结合,实现以自我革命推进社会革命是习近平关于党的建设重要论述又一鲜明特点。习近平关于党的建设重要论述在继承的基础上予以创新,在战略指导下做出重大策略,坚持理想信念教育与制度治党双管齐下,吸取一切优秀治理成果,走出了一条独具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大党、老党的建设新道路。习近平关于党的建设重要论述进一步回答了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怎么建设好党的重大问题,特别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科学回答了如何加强管党治党,实现党的长期执政的重大历史问题,具有重大时代意义。习近平关于党的建设重要论述是对党的建设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和精准概括,对党的建设的核心要旨予以新升华新凝练。习近平关于党的建设重要论述是对马克思主义管党治党学说的新创造,是马克思主义党的建设学说的新发展,是顺应时代发展的要求对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予以强化的重大举措,极大地提升了马克思主义主流意识形态影响力。习近平在新的条件下高度凸显出了制度治党的重要性,以强有力的制度来约束党员干部,并把制度治党与思想建党有机结合起来,起到了标本兼治的良效。从世界性视角来看,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建设也具有典型的示范效果。习近平关于党的建设重要论述被越来越多的政党学习、借鉴。同时,在习近平关于党的建设重要论述指导下,党的建设实践取得重大历史性成就,党的面貌也开始发生了历史性变化。新时代党的建设的加强为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坚实基础,也进一步提升了全党的党性修养,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自我教育、自我革新的能力,从而保持和发展了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习近平关于党的建设重要论述是将马克思主义党的建设学说与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建设实际相结合的思想理论结晶,也进一步拓宽了新时代党治国理政的政治眼界和战略思维。全面从严治党是习近平关于党的建设重要论述的核心,能否做到全面从严治党,关系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否顺利推进。习近平关于党的建设重要论述对党的政党功能的优化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在习近平关于党的建设重要论述指导下,中国共产党进一步推动了新时代党的建设的实践,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引领并奠定了坚实的政治保障,并在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中开辟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建设的新境界。
二、加强制度建设 遏制权力腐败(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加强制度建设 遏制权力腐败(论文提纲范文)
(1)中共十八大以来腐败治理与经济发展相关性实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与评述 |
1.2.1 文献综述 |
1.2.2 文献评述 |
1.3 核心观点与理论支点 |
1.3.1 核心观点 |
1.3.2 理论支点 |
1.4 研究内容与研究框架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框架 |
1.5 研究方法 |
1.6 创新点 |
2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1.1 腐败治理 |
2.1.2 经济发展 |
2.1.3 相关性 |
2.2 理论基础 |
2.2.1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腐败治理与经济发展关系的思想 |
2.2.2 中国共产党人关于腐败治理与经济发展关系的相关理论探索 |
2.2.3 西方经济学关于腐败治理与经济发展关系的相关理论借鉴 |
2.3 本章小结 |
3 腐败治理影响经济发展的机制机理分析 |
3.1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三者的互动关系 |
3.1.1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规律 |
3.1.2 社会结构的层次和层次态发展 |
3.2 腐败治理影响经济发展的机理分析 |
3.2.1 腐败治理与经济发展的互动关系分析 |
3.2.2 腐败治理对经济发展的直接影响 |
3.2.3 腐败治理对经济发展的间接影响 |
3.3 本章小结 |
4 中共十八大以来腐败治理与经济发展的总体分析 |
4.1 十八大以来腐败治理的举措与成效 |
4.1.1 腐败治理的举措 |
4.1.2 腐败治理的成效 |
4.1.3 基于世界反腐败数据中心的中国腐败治理分析 |
4.2 十八大以来经济发展的总体分析 |
4.2.1 经济增长状况 |
4.2.2 居民可支配收入及消费状况 |
4.2.3 投资质量状况 |
4.2.4 对外贸易状况 |
4.3 本章小结 |
5 中共十八大以来腐败治理与经济发展相关性统计检验 |
5.1 模型构建、变量选择和数据来源 |
5.1.1 模型构建 |
5.1.2 变量选择与数据来源 |
5.2 腐败治理与经济发展的直接相关性检验 |
5.2.1 平稳性检验 |
5.2.2 E-G协整检验 |
5.2.3 格兰杰因果检验 |
5.3 腐败治理与经济发展的间接相关性检验 |
5.3.1 考虑物质资本和劳动力因素的腐败治理和经济发展的关系 |
5.3.2 腐败治理通过其他因素对经济发展作用的结果分析 |
5.4 腐败治理与经济发展的一致性检验 |
5.4.1 腐败治理与经济发展的实践一致性检验 |
5.4.2 腐败治理与经济发展的指数一致性检验 |
5.5 腐败治理与经济发展相关性模型解析 |
5.5.1 直接相关性解析 |
5.5.2 间接相关性解析 |
5.5.3 因果相关性解析 |
5.6 本章小结 |
6 中共十八大以来腐败治理与经济发展相关性的差异化检验 |
6.1 样本及变量选择 |
6.1.1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
6.1.2 变量选择及统计 |
6.2 模型设定及检验 |
6.2.1 静态面板模型 |
6.2.2 动态面板模型 |
6.3 腐败治理影响经济发展的结构性差异 |
6.3.1 模型构建 |
6.3.2 检验结果 |
6.4 腐败治理影响经济发展的“时间效应”模型 |
6.4.1 模型构建 |
6.4.2 时间效应模型检验 |
6.5 稳健性检验 |
6.5.1 采用经济增长的代理变量 |
6.5.2 运用系统GMM方法进行估计 |
6.6 本章小结 |
7 研究结论、对策与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对策建议 |
7.2.1 以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核心推动腐败治理 |
7.2.2 以投资领域为重点构建新时代新型政商关系 |
7.2.3 以民生为导向矫正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
7.2.4 建立与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腐败治理体系 |
7.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基于扎根理论的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 |
(一)国家治理现代化总趋势的行动连带 |
(二)现代社会权利本位的价值依归 |
(三)现代大学制度构建的结构转向 |
二、研究价值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贡献 |
三、研究述评 |
(一)国内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研究的逻辑演进 |
(二)国外高等教育腐败治理机制研究的总体图示 |
(三)既有研究述评 |
四、研究设计 |
(一)思路安排 |
(二)研究方法 |
五、创新与不足 |
(一)创新 |
(二)不足 |
第一章 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一、概念界定 |
(一)高校腐败 |
(二)治理机制 |
二、理论基础 |
(一)治理理论 |
(二)机制设计理论 |
第二章 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机理剖析 |
一、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动力系统 |
(一)系统情境的宏观驱动 |
(二)治理网络的开放赋能 |
(三)主体价值的内生激发 |
二、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控权逻辑 |
(一)高校权力监督的有效性 |
(二)高校权力制约的正当性 |
(三)高校权力惩治的现实性 |
三、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规则供给 |
(一)生成路径:正式规则与非正式规则统一 |
(二)规则执行:强制、激励与认同接续 |
四、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行动框架 |
(一)合法性逻辑下的结构化行动 |
(二)工具性逻辑下的专项式整治 |
(三)情境性逻辑下的参与式合作 |
第三章 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演进历程 |
一、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历史变迁 |
(一)1949-1978年:动员群众,思想改造,运动式批判 |
(二)1978-1989年:清理整顿,纠正行风,整风式拒腐 |
(三)1989-2002年:破除垄断,遏制寻租,专项式打击 |
(四)2002-2012年:体系建设,点面结合,系统化惩防 |
(五)2012年至今:顶层设计,聚焦监督,制度化治本 |
二、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演进逻辑 |
(一)动力转换:从权威驱动向改革驱动转变 |
(二)控权逻辑:从权力监督向“监督-制约”均衡转变 |
(三)规则供给:从强制供给向协商供给转变 |
(四)行动框架:从运动式为主向专项式和制度化转变 |
三、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经验回视 |
(一)坚持党的领导,规范机制运行的方向性 |
(二)坚持专业化反腐,发挥纪检监察机构职能 |
(三)坚持系统化反腐,形成整体性治理格局 |
(四)坚持以责任制为核心,推动渐进式治理 |
第四章 基于扎根理论的高校腐败治理机制内容结构探析 |
一、研究设计及实施 |
(一)扎根理论编码方法 |
(二)理论性取样 |
二、高校腐败治理机制内容结构的三级编码 |
(一)开放性编码 |
(二)主轴性编码 |
(三)选择性编码 |
三、高校腐败治理机制内容结构的深层意涵 |
(一)科层治理机制 |
(二)网络治理机制 |
第五章 高校腐败治理机制对绩效影响的实证研究 |
一、研究假设与理论模型构建 |
(一)研究假设 |
(二)预测问卷设计 |
(三)正式问卷与实证分析 |
(四)验证性因子分析 |
二、理论模型拟合及路径分析 |
(一)结构方程的拟合 |
(二)直接作用下的网络治理机制对腐败治理绩效 |
(三)直接作用下的科层治理机制对腐败治理绩效 |
(四)中介作用下网络治理机制对腐败治理绩效的影响探究 |
三、结果与讨论 |
(一)研究假设结果汇总 |
(二)检验结果与分析 |
第六章 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运行困境 |
一、机制目标的导向性在内外碰撞中被消解 |
(一)“组织-环境”框架下的“脱耦” |
(二)多层次目标体系的功能冲突 |
二、治理主体的协调性在制度形塑中被割裂 |
(一)规制缓和与政府监督博弈失衡 |
(二)低组织化造成社会监督行动局限 |
(三)身份困境导致纪检监督的结构性悖论 |
(四)校内民主监督的“空心化”矛盾 |
三、机制运行的合法性在现实安排中被弱化 |
(一)治理的公共性欠缺 |
(二)多重关系诱发治理的内卷化 |
(三)路径依赖导致治理工具单一 |
第七章 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优化方略 |
一、行动者主体性的生态化建构 |
(一)以角色转换优化党委政府控制职能 |
(二)以激励相容强化主体责任 |
(三)以嵌入化激发纪检监督的“结构洞”优势 |
(四)完善基于“日常生活”的实体性师生监督 |
(五)以自主性保障社会主体的参与性 |
二、治理动力集成性的多元化整合 |
(一)权力驱动与权利驱动的互动 |
(二)外部驱动与内部驱动的重构 |
(三)以权威驱动调适利益驱动 |
三、治理过程协同性的动态化平衡 |
(一)高校腐败治理与政府腐败治理的目标协同 |
(二)透明度与回应性的认知协同 |
四、关键影响路径的功能性再造 |
(一)构建以价值理性为导向的问责机制 |
(二)从数据民主向技术治理进阶 |
(三)一体性推进制度化治理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博士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3)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研究缘起:基层法治离我们有多远? |
二、基层治理的法治悖论 |
三、研究现状与文献综述 |
四、基本概念界定与研究范围限定 |
五、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 |
第二章 基层政府权力运行的现实困境与发展方向 |
第一节 基层政府的职能与职权 |
一、基层政府职能与职权的规范分析 |
二、基层政府职权的法律特征 |
第二节 基层政府权力运行现状分析 |
一、基层政府失灵与政府权力异化 |
二、基层政府权力运行异化之根源 |
第三节 基层政府权力运行的价值塑造 |
一、基层政府治理的理念误区与极端倾向 |
二、合法性:基层政府权力运行的价值底线 |
三、有效性:基层政府权力运行的价值重塑 |
四、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的三维架构 |
第三章 基层政府权力配置的法治化 |
第一节 基层政府权力配置失衡及其解决路径 |
一、问题意识:纵向权力配置失衡 |
二、制度性根源:法定职权与管理的错位 |
三、关于基层乡镇政府地位的理论主张 |
第二节 强镇扩权:基层政府赋权改革探索与反思 |
一、改革历程与实践样本 |
二、行政性分权:强镇扩权改革的路径反思 |
第三节 基层政府赋权的法治化路径 |
一、确立基层政府权力配置的基本原则 |
二、明确基层政府权力配置的法治目标:建设基层服务型政府 |
三、健全基层政府权力配置的法治保障 |
第四章 基层政府权力行使的法治化 |
第一节 基层政府权力行使的实践图景——以上海群租治理为例 |
一、基层政府权力行使的现实——群租治理的真实场景 |
二、基层政府权力行使的依据——群租治理的政策推进 |
三、基层政府权力行使的过程——群租治理中的街镇角色 |
第二节 基层政府权力行使的现实特征 |
一、基层政府权力的“运动式运行”困境 |
二、基层政府权力的“压力型运行”困境 |
三、基层政府权力的“失调型运行”困境 |
第三节 基层政府权力行使的法治化建构 |
一、基层政府权力行使的法治框架 |
二、基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法治化 |
三、基层政府行政决策的法治化 |
四、基层政府行政执法的法治化 |
第五章 基层政府权力监督的法治化 |
第一节 基层政府权力腐败的表象与根源 |
一、基层政府权力腐败:硬腐败与软腐败 |
二、基层政府权力廉政监督与效能监督的统一 |
第二节 基层政府权力运行的廉洁性监督 |
一、基层政府权力腐败的危害性 |
二、基层政府权力运行腐败的根源分析 |
三、价值导向:从事后惩戒转向事前预防 |
四、基层政府权力监督的制度化构建 |
第三节 基层政府权力效能监督的法治化 |
一、基层政府效能监督的实证分析:以2019年D区街镇考核为例 |
二、基层政府效能监督的法治困境 |
三、基层政府效能监督法治化的改进路径 |
第六章 余论: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的未来展望 |
第一节 基层政府权力运行过程中的法治虚无主义批判 |
一、基层治理中法治虚无主义的新变异 |
二、基层法治虚无主义的形态与后果 |
第二节 警惕基层政府权力运行过程中的法治浪漫主义 |
一、法治浪漫主义思潮的形成 |
二、法治浪漫主义的迷惑性与危害性 |
第三节 坚持基层政府权力运行的法治现实主义 |
一、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时代背景 |
二、秉持法治现实主义的渐进改革立场 |
三、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的渐进实现路径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后记—兼怀人生四十 |
(4)马克思主义廉政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及意义 |
二、国内研究综述 |
三、国外研究现状 |
四、相关概念界定 |
五、研究思路与方法 |
六、创新之处 |
第一章 马克思主义关于廉政要坚持人民至上的思想 |
引言:人民至上是廉政建设的核心宗旨和价值归宿 |
一、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廉政建设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思想 |
(一)反抗旧制度的卑劣性要发挥“人民要求”的决定性作用 |
(二)新的无产阶级政权要防止“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 |
(三)自由人联合体中“公共权力就失去政治性质” |
二、列宁关于无产阶级政党须依靠人民获得和制约国家权力的思想 |
(一)坚信无产阶级才是争取政治自由和敌视专制制度的先进战士 |
(二)无产阶级政党要让人民群众来掌管国家政权和管理国家 |
(三)执政党“最严重最可怕的危险之一,就是脱离群众” |
三、中国共产党人关于廉政工作依靠人民和为了人民的思想 |
(一)党拒腐防变的铜墙铁壁是真心实意的群众 |
(二)廉政工作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造福群众 |
(三)廉政工作关乎人民政权的生死存亡 |
(四)廉政建设要坚持“三为民”的廉政文化观 |
四、对本章的综合分析与评价 |
第二章 马克思主义关于制度反腐的思想 |
引言:坚持制度反腐是廉政思想和实践的核心要义 |
一、马克思恩格斯对腐败的制度根源的分析及其破解 |
(一)资本主义制度及私有制是腐败的根源 |
(二)打碎旧的国家制度和机器是遏制腐败的根本途径 |
(三)建立真正的民主制和罢免制是防止权力滥用的有效途径 |
二、列宁关于消除腐败必须“用法令指明道路”的思想 |
(一)建立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来防止权力专断 |
(二)加强干部管理制度建设以保证党政机关廉洁 |
(三)建立惩治贪污腐败的监督检查机构 |
(四)法制建设与提高文化水平合力惩治腐败 |
三、中国共产党关于廉政建设必须依靠制度的思想 |
(一)用“党内法规”和制度来统一各级领导机关的行动 |
(二)党和国家机关的廉洁要通过法制来保证 |
(三)通过制度、机制、法律法规完善反腐倡廉工作 |
(四)加强国家廉政立法,推进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 |
四、对本章的综合分析与评价 |
第三章 马克思主义关于纯洁党组织的思想 |
引言:纯洁执政党组织是廉政建设的基本诉求 |
一、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确保无产阶级政党纯洁性的思想 |
(一)廉政之根在党,党之廉政在本 |
(二)强化理论武装,以保思想纯洁 |
(三)严格党员入口,以保组织纯洁 |
二、列宁关于维护“党的坚定性、彻底性和纯洁性”的思想 |
(一)严格党员发展以保证党员质量 |
(二)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以坚定理想信念 |
(三)开展“清党”工作以维护党组织纯洁 |
(四)工人阶级执政党要体现“无产阶级先锋队的意志的统一” |
(五)要有“多种多样的自上而下的监督形式和方法”防止权力运行不纯 |
三、中国共产党人关于加强党的纯洁性建设的思想 |
(一)抓好思想道德建设做“端端正正的官” |
(二)完善选人用人标准以确保组织纯洁 |
(三)整治不正之风以涵养廉洁之风 |
四、对本章的综合分析与评价 |
第四章 马克思主义关于反对特权的思想 |
引言:特权是破坏廉政建设的政治毒瘤 |
一、马克思恩格斯对特权现象所进行的系统性彻底性批判 |
(一)特权的形成源自于生产力发展基础之上的阶级分化 |
(二)资产阶级废除了封建特权,但它未能完成彻底废除特权的重任 |
(三)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是消灭一切特权,实现人类解放 |
二、列宁关于“同一切特权作不调和的斗争”的思想 |
(一)对旧社会中特权现象存在的揭露和批判 |
(二)无产阶级只有消灭旧社会的特权才能真正实现人民当家做主 |
(三)俄国共产党并不给予党员任何特权,而只是使党员担负更重的责任 |
三、中国共产党人关于克服党内官僚主义和特权行为的思想 |
(一)要“以真正平等的态度对待干部和群众” |
(二)搞特权和特殊化“势必使我们的干部队伍腐化” |
(三)党员干部“绝不允许以权谋私,绝不允许形成既得利益集团” |
(四)制度面前没有特权、遵守纪律没有特权 |
四、对本章的综合分析与评价 |
第五章 马克思主义廉政思想的地位及当代启示 |
一、马克思主义廉政思想的地位 |
(一)探索了一条不同于资本主义国家的廉政建设之路 |
(二)确立了“人民至上”的廉政建设核心理念 |
(三)指导了社会主义国家的政党和政权建设 |
二、马克思主义廉政思想的当代启示 |
(一)巩固理想信念,补足精神之钙 |
(二)紧紧依靠人民,保持执政本色 |
(三)纯洁党的组织,筑牢战斗堡垒 |
(四)完善制度建设,防止权力越轨 |
(五)加强权力监督,确保权力阳光化 |
(六)严厉打击特权,维护制度公正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 |
致谢 |
(5)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一)实践意义 |
(二)理论意义 |
三、研究综述 |
(一)国内学界研究状况 |
(二)国外研究状况 |
(三)对决策层关于统一战线相关文献的解读 |
四、研究方法 |
(一)文献研究法 |
(二)实证研究法 |
(三)比较研究法 |
五、内容与框架 |
六、创新与不足 |
(一)本文创新之处 |
(二)研究难点与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若干基本问题 |
第一节 党外公职人员的概念与构成 |
一、党外公职人员的概念阐释 |
(一)“公职人员”的概念 |
(二)“党外”的概念 |
二、党外公职人员来源与构成 |
(一)我国政治体制中“党外公职人员”的来源 |
(二)党外公职人员的分类构成 |
第二节 党外公职人员的培养选拔、任用与管理 |
一、党外公职人员培养选拔政策 |
二、党外公职人员任用政策的历史沿革 |
(一)建国初期的任用政策 |
(二)改革开放后的任用政策 |
(三)进入21世纪后的任用政策 |
(四)新时代选拔任用的政策 |
三、中国共产党对党外公职人员的管理 |
(一)对党外公职人员政治引导 |
(二)优化党外干部管理结构。 |
(三)选好配强民主党派领导班子 |
(四)选好选准主委。 |
四、党外公职人员从政优势 |
(一)政治优势 |
(二)智力资源优势 |
(三)利益表达优势 |
(四)社会活动优势 |
五、党外公职人员不同时期在体制内的作用 |
(一)建国初期 |
(二)改革开放初期 |
(三)新时期 |
六、党外公职人员使用现状 |
(一)中央越来越重视,阵营越来越壮大 |
(二)实职正职比例增大,切实保障有职有权 |
七、制约党外公职人员培养使用的因素 |
第三节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内容 |
一、中国共产党对党外公职人员的监督 |
二、社会公众与媒体对党外公职人员的监督 |
三、民主党派对担任公职的党内成员内部监督 |
四、各级监察委员会对党外公职人员的监督 |
第四节 民主党派党内监督概述与成效分析 |
一、内部监督内容 |
二、内部监督实践 |
三、内部监督成效 |
四、在内部监督中对腐败问题的处置 |
五、内部监督存在的问题 |
第五节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制度基础和法理依据 |
一、制度基础 |
(一)人民代表大会政体制度 |
(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政党制度 |
二、法理依据 |
(一)根本法依据 |
(二)专门法依据 |
(三)行业法依据 |
(四)有关法规依据 |
第六节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重要意义 |
一、党外公职人员监督是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必然要求 |
二、党外公职人员监督是我国民主监督的重要补充 |
三、党外公职人员监督是统一战线工作的基本要求 |
四、党外公职人员监督是中国共产党重要的执政要求 |
五、党外公职人员监督是国家监察法的内在要求 |
第二章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历史演变与主要问题 |
第一节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历史演变 |
一、民主革命时期,监督雏形显现 |
二、建国初期,监督方针确立 |
三、整风反右时期,监督出现挫折 |
四、“文革”时期,监督遭受破坏 |
五、改革开放时期,监督恢复完善 |
六、“十八大”后,监督成熟定型 |
第二节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历史成效 |
一、思想认识不断深化 |
二、监督机制逐步完善 |
三、监督效果初步显现 |
第三节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存在的问题与难点 |
一、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主要问题 |
(一)监督意识不够清晰,监督观念亟待提高 |
(二)监督机制存在缺陷,监督体系亟待完善 |
二、党外公职人员的特殊性给监督带来的难点 |
(一)党外公职人员界别分布具有特殊性 |
(二)党外公职人员管理体制具有特殊性 |
(三)党外公职人员任职情况具有特殊性 |
(四)党外公职人员廉政意识具有特殊性 |
(五)党外公职人员政治倾向具有特殊性 |
(六)政治参与呈现多元化、差异性 |
三、特殊领域党外公职人员监督难点 |
(一)宗教界 |
(二)工商联 |
(三)村委会 |
第三章 党外公职人员腐败现状分析 |
第一节 党外公职人员腐败案例与特点分析 |
一、不同层级党外公职人员腐败案例 |
二、党外公职人员与党内公职人员腐败特点的异同分析 |
(一)党外公职人员与党内公职人员腐败的共同点 |
(二)党外公职人员与党内公职人员腐败的不同点 |
第二节 党外公职人员与党内公职人员腐败成因的异同分析 |
一、党外公职人员与党内公职人员腐败成因共同点 |
(一)个人私欲恶性膨胀 |
(二)公共权力发生异化 |
二、党外公职人员与党内公职人员腐败成因的不同点 |
(一)内外监督不力 |
(二)外部环境影响 |
第四章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意义与成效 |
第一节 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的意义 |
一、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反腐败斗争的现实意义 |
(一)为反腐彻底性提供了有力的体制机制保证 |
(二)为反腐高效性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机制保证 |
(三)为反腐持续性提供了有力的法理机制保证 |
二、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对于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特殊意义 |
(一)强化了党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监察的领导 |
(二)实现了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监察的全面覆盖 |
(三)法定了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监察的权力来源 |
(四)创新了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监察的方法路径 |
三、国家监察委员会尚需进一步强化和细化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 |
(一)提升政治站位,以大作为彰显监督的权威性 |
(二)遵循五条原则,以科学性增强监督的实效性 |
第二节 监察法对党外公职人员腐败预防和惩治的效用 |
一、监察法对全面深入开展反腐败的积极意义 |
(一)保证了监察机关的独立性 |
(二)实现了监察范围的全覆盖 |
(三)界定了监察职能和监察权限 |
(四)创新了以“留置”措施取代“两规”、“两指”措施 |
(五)强化了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 |
二、监察法对于预防和惩治党外公职人员腐败的特殊作用 |
(一)统领推进作用 |
(二)警示威慑作用 |
(三)法治保障作用 |
三、监察法尚需进一步细化对党外公职人员腐败预防与惩处的操作性 |
第五章 加强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对策性思考 |
第一节 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基本原则 |
一、坚持共产党的领导 |
二、坚持问题导向 |
三、坚持立体监督 |
四、坚持务实管用 |
五、坚持理论创新 |
六、坚持用权公开 |
第二节 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主要路径 |
一、加强民主党派队伍建设 |
二、加强廉政宣传教育 |
三、加强制度机制建设 |
四、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
五、加强党派本体内部监督 |
六、加强反腐统筹协调 |
七、加强社会舆论制约 |
第三节 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工作机制 |
一、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机制 |
二、专项巡察监督机制 |
三、谈心谈话机制 |
四、失察责任追究机制 |
五、廉政诫勉机制 |
六、重要情况报告与通报机制 |
七、法治制约权力机制 |
八、自律约束权力机制 |
第四节 对特殊群体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对策建议 |
一、对村委会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对策建议 |
(一)加大学习宣传监察法力度,形成“不敢腐”的强大法律震慑 |
(二)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关紧“不能腐”的权力制约制度笼子 |
(三)注重思想政治建设,营造“不想腐”的廉政勤政氛围 |
二、对宗教界公职人员监督的对策建议 |
(一)依法进行政治监督,精准贯彻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和基本原则 |
(二)依法进行财务监督,对宗教界财务实行规范化管理 |
(三)依法进行组织监督,确保各宗教团体的领导权牢牢掌握在高素质宗教界代表人士手中 |
(四)依法进行思想监督,增进宗教界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感 |
三、对工商联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对策建议 |
(一)加强私企腐败监督,填补党和国家反腐综治体系空白点 |
(二)精准做好考察评价,把好非公经济代表人士政治安排入口关节点 |
(三)构建新型政商关系,聚焦严控政商交往活动廉政风险点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正文数据表格 |
附录二 关于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情况的访谈提纲 |
附录三 关于对民主党派内部监督专题调研提纲 |
附录四 中国农工民主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
后记 |
(6)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问题缘起和研究意义 |
(一)问题缘起 |
(二)研究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评述 |
三、研究内容 |
(一)研究内容 |
(二)可能的创新与存在的不足 |
四、研究思路、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图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三)研究路径 |
第一章 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一、相关概念阐释 |
(一)腐败 |
(二)腐败治理 |
(三)体制与机制 |
二、腐败治理体制的基本内涵 |
(一)腐败治理体制的界定 |
(二)腐败治理体制的价值及功能 |
(三)腐败治理体制的基本典型 |
三、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构建 |
(一)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腐败治理的思想 |
(二)制度变迁理论 |
(三)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理论分析框架 |
第二章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腐败治理体制变迁历程 |
一、腐败治理体制的恢复重建时期(1978-1992) |
(一)腐败治理体制恢复重建的制度环境 |
(二)腐败形势:私利的实物形态向货币形态蔓延 |
(三)腐败治理体制的恢复重建 |
二、腐败治理体制的适应性变革时期(1992-2002) |
(一)腐败治理体制适应性变革的制度环境 |
(二)腐败形势:权力寻租、资金密集型领域的多样化腐败 |
(三)腐败治理体制的适应性变革 |
三、腐败治理体制的深化改革时期(2002-2012) |
(一)腐败治理体制深化改革时期的制度环境 |
(二)腐败形势:从争夺经济利益到争夺政治权力 |
(三)腐败治理体制的深化改革 |
四、腐败治理体制的全面协同深化改革时期(2012—今) |
(一)腐败治理全面协同深化改革的制度环境 |
(二)腐败形势:高层化、群体化、家族化、多元化 |
(三)腐败治理体制的全面协同深化改革 |
第三章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腐败治理体制变迁逻辑 |
一、我国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整体趋势 |
(一)从治标主导到标本兼治的腐败治理战略取向 |
(二)从权力反腐、制度反腐到系统反腐的核心理念 |
(三)从反黑色腐败到全方位反腐的腐败治理行动策略 |
二、我国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动力机制 |
(一)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外生因素 |
(二)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内生因素 |
三、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行动主体 |
(一)党、政、司法机关为主的专门腐败治理机构 |
(二)人大和政协等监督机构 |
(三)社会参与主体 |
四、腐败治理体制变迁方式分析 |
(一)供给强制性腐败治理体制变迁 |
(二)需求诱致性腐败治理体制变迁 |
五、腐败治理体制变迁中的路径依赖分析 |
(一)权力结构不均衡的路径依赖 |
(二)腐败治理手段的路径依赖 |
第四章 改革开放以来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特征、基本经验和主要问题 |
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主要特征 |
(一)中国共产党高度反腐自觉的变迁底色 |
(二)腐败治理制度体系建构与完善的变迁核心 |
(三)兼具时代性与历史传承性的变迁历程 |
(四)党纪国法互联互通的变迁协同 |
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基本经验 |
(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确保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正确政治方向 |
(二)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指导,推动腐败治理体制的改革与创新 |
(三)明确核心理念,锁定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价值导向和目标定位 |
(四)与中国政治发展环境相适应,保证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时代回应性 |
(五)寓腐败治理于制度建设之中,促进腐败治理的制度化、法治化 |
(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腐败治理的公信力和凝聚力 |
三、改革开放以来腐败治理体制变迁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腐败治理的认识存在误区 |
(二)腐败治理机构职能协同不足 |
(三)腐败治理制度规范有待完善 |
(四)腐败治理体制的社会参与不足 |
四、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腐败治理体制变迁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现代化治理理念不牢固 |
(二)体制自主性困境的制约 |
(三)腐败治理体系不完整 |
(四)腐败治理能力总体偏弱且不平衡 |
第五章 新时代我国腐败治理体制改革与完善的路径选择 |
一、腐败治理体制改革与完善的战略分析 |
(一)坚持以政党为中心的反腐逻辑支点 |
(二)坚持法治思维为主导的反腐价值理念 |
(三)坚持多元主体协同的反腐行为取向 |
二、腐败治理体制改革与完善的策略分析 |
(一)强化反腐倡廉思想教育 |
(二)推进体制改革和职能转变 |
(三)促进腐败治理的社会参与 |
(四)加强腐败治理的国际合作 |
三、新时代我国腐败治理体制改革与完善的基本着力点 |
(一)强化腐败治理主体责任 |
(二)强化反腐制度落实 |
(三)创新廉政教育方式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
(7)国际人权法视野下完善我国反腐败制度体系的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的意义与创新之处 |
一、选题的意义 |
二、选题的创新之处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第三节 本文研究目标、思路和方法 |
一、研究目标和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一章 腐败的根源、实质与结果 |
第一节 何谓腐败 |
一、腐败的认定 |
二、对腐败认定的思考 |
第二节 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分析腐败的根源与实质 |
一、腐败的根源——国家与私有制的出现 |
二、腐败的实质——异化权力 |
三、腐败的结果——归根结底在于侵害人的合法权益 |
第二章 反腐败与保障人权 |
第一节 人权与腐败 |
一、腐败对人权的危害 |
二、腐败如何侵害人权 |
第二节 反腐败就是保障人权 |
一、反腐败是保障人权的重要内容 |
二、反腐败应充分体现保障人权 |
第三节 保障人权有利于实现反腐败 |
一、保障人权是反腐败的目的和归宿 |
二、保障人权是衡量反腐败成效的最终标尺 |
三、保障人权的方法同样有助于反腐败 |
第三章 国际人权法对我国完善反腐败制度体系的启示 |
第一节 反腐败制度体系综论 |
一、完善反腐败制度体系的重要意义 |
二、当前我国反腐败制度体系 |
三、国际人权法与反腐败制度体系 |
第二节 国际人权法基本原则对完善我国反腐败制度体系的启示 |
一、完善反腐败制度体系的民主要求 |
二、完善反腐败制度体系的法治要求 |
第三节 国际人权法主要文件对完善我国反腐败制度体系的启示 |
一、国际人权法主要文件与人权保障 |
二、从国际人权法主要文件视角审视我国反腐败制度体系 |
第四节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对完善我国反腐败制度体系的启示 |
一、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人权价值 |
二、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视角审视我国反腐败制度体系 |
三、《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之于保障人权的价值 |
四、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视角审视我国反腐败制度体系 |
第四章 完善我国反腐败制度体系的思考 |
第一节 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
一、我国反腐败制度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
二、我国反腐败制度体系主要问题的成因分析 |
第二节 完善我国反腐败制度体系的重要原则及具体建议 |
一、完善我国反腐败制度体系的重要原则 |
二、完善我国反腐败制度体系的具体建议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村干部犯罪治理体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综述与述评 |
1.2.1 研究综述 |
1.2.2 研究述评 |
1.3 基本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1 基本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基本框架与内容 |
1.4.1 基本框架 |
1.4.2 研究内容 |
1.4.3 创新之处 |
第2章 村干部犯罪的现状与成因 |
2.1 村干部的概念与特征 |
2.1.1 村干部的概念 |
2.1.2 村干部的特征 |
2.2 村干部犯罪的概念、特征与分类 |
2.2.1 村干部犯罪的概念 |
2.2.2 村干部犯罪的特征 |
2.2.3 村干部犯罪的分类 |
2.3 村干部犯罪的现状 |
2.3.1 村干部犯罪的总体情况 |
2.3.2 村干部犯罪的特点 |
2.4 村干部犯罪的成因 |
2.4.1 村干部犯罪的主观原因 |
2.4.2 村干部犯罪的客观原因 |
第3章 村干部犯罪治理的现状 |
3.1 村干部犯罪治理的理念 |
3.1.1 村干部犯罪治理的概念 |
3.1.2 村干部犯罪治理理念的形成 |
3.2 村干部犯罪治理中的国家与社会 |
3.2.1 村干部犯罪治理方式的演变 |
3.2.2 村干部犯罪惩治主体的演变 |
3.2.3 村干部犯罪治理中的社会参与 |
3.3 村干部犯罪治理中存在的问题 |
3.3.1 村干部犯罪治理缺乏系统性 |
3.3.2 村级监督机制不健全 |
3.3.3 相关法律规定不完善 |
3.3.4 教育和保障制度不完备 |
3.3.5 信息技术利用不充分 |
3.3.6 国家惩治力度不够大 |
3.3.7 社会力量参与不充足 |
3.4 村干部犯罪治理的环境 |
3.4.1 政治环境 |
3.4.2 经济环境 |
3.4.3 文化环境 |
3.4.4 科技环境 |
第4章 村干部犯罪治理的经验 |
4.1 我国古代职务犯罪治理的主要举措 |
4.1.1 严刑峻法 |
4.1.2 道德教化 |
4.1.3 注重管理 |
4.1.4 强化监督 |
4.2 我国古代职务犯罪治理的有益经验 |
4.2.1 注重惩防结合 |
4.2.2 加强对官员的管理 |
4.2.3 发挥监察机构的作用 |
4.3 国际社会职务犯罪治理的主要举措 |
4.3.1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规定的主要治理措施 |
4.3.2 境外职务犯罪治理的主要举措 |
4.4 国际社会职务犯罪治理的有益经验 |
4.4.1 完善反腐败立法 |
4.4.2 执行信息公开制度 |
4.4.3 完善其他配套制度 |
第5章 村干部犯罪治理的总体设计 |
5.1 村干部犯罪治理的目标与原则 |
5.1.1 村干部犯罪治理的目标 |
5.1.2 村干部犯罪治理的原则 |
5.2 村干部犯罪治理的结构 |
5.2.1 预测体系 |
5.2.2 预防体系 |
5.2.3 惩治体系 |
5.3 村干部犯罪治理的方法 |
5.3.1 一体推进 |
5.3.2 明确重点 |
5.3.3 保持开放 |
第6章 村干部犯罪的预测体系 |
6.1 村干部犯罪的预测方法 |
6.1.1 经验预测方法 |
6.1.2 科学预测方法 |
6.2 村干部犯罪的预测内容 |
6.2.1 村干部犯罪发展趋势 |
6.2.2 村干部犯罪主体预测 |
6.2.3 村干部犯罪类型预测 |
6.2.4 村干部犯罪领域预测 |
6.3 村干部犯罪的预测指标 |
6.3.1 首要指标 |
6.3.2 主要指标 |
6.3.3 参考指标 |
6.4 村干部犯罪的预警机制 |
6.4.1 廉情预警机制 |
6.4.2 资金异动预警机制 |
第7章 村干部犯罪的预防体系 |
7.1 村干部犯罪的制度预防 |
7.1.1 协商民主制度 |
7.1.2 非正式制度 |
7.1.3 村务公开制度 |
7.1.4 村级财务制度 |
7.2 村干部犯罪的监督预防 |
7.2.1 基层政府监管 |
7.2.2 纪检监察监督 |
7.2.3 村级内部监督 |
7.2.4 社会组织监督 |
7.3 村干部犯罪的教育预防 |
7.3.1 廉洁教育 |
7.3.2 法治教育 |
7.4 村干部犯罪的保障预防 |
7.4.1 选任机制 |
7.4.2 待遇保障 |
第8章 村干部犯罪的惩治体系 |
8.1 村干部犯罪的查办 |
8.1.1 线索来源渠道 |
8.1.2 查办案件重点 |
8.1.3 快查快结机制 |
8.1.4 协作配合机制 |
8.2 村干部违纪违法的惩治 |
8.2.1 四种形态的运用 |
8.2.2 罪与非罪的界限 |
8.3 村干部犯罪的刑事惩治 |
8.3.1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落实 |
8.3.2 此罪与彼罪的区分 |
8.3.3 量刑指导意见的细化 |
8.3.4 刑罚执行的社会化 |
8.4 村干部犯罪惩治的立法完善 |
8.4.1 严密法网 |
8.4.2 完善刑罚 |
第9章 结论与展望 |
9.1 结论 |
9.2 进一步努力的方向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9)国家监察委员会的预防腐败职能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缘起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的价值 |
二、文献综述 |
(一)国家监察委员会相关研究 |
(二)预防腐败相关研究 |
(三)国家监察委员会与预防腐败交叉性研究 |
三、研究方法与论文结构 |
(一)研究方法 |
(二)论文结构 |
四、研究的可能创新与不足 |
(一)研究的可能创新 |
(二)研究的不足 |
第一章 核心概念、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一、核心概念的厘定 |
(一)腐败与公权力腐败 |
(二)国家监察委员会与纪检监察机关合署办公 |
(三)预防腐败与惩治腐败 |
二、理论基础 |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察理论 |
(二)权力监督与制约理论 |
(三)制度预防腐败理论 |
三、理论分析框架 |
(一)切断公权力腐败发生链条:预防腐败的理论逻辑 |
(二)权力—动机—机会→腐败行为:公权力腐败发生机理 |
(三)监督—教育—制度→预防腐败:监察委员会预防腐败的分析框架 |
第二章 国家监察委员会的设立及其对预防腐败的积极作用 |
一、国家监察委员会的设立 |
(一)国家监察委员会的政策试点 |
(二)国家监察委员会试点的政策扩散 |
(三)国家监察委员会制度正式形成 |
二、国家监察委员会对预防腐败的积极作用 |
(一)提升预防腐败机构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
(二)整合分散的预防腐败职能 |
(三)构建集中统一的预防腐败体系 |
第三章 国家监察委员会预防腐败的职能设置 |
一、国家监察委员会预防腐败的监督职能 |
(一)监督是国家监察委员会的首要职能 |
(二)国家监察委员会监督职能的履职机构及其履职方式 |
(三)以事前监督防范公权力滥用:权力监督在预防腐败中的作用 |
二、国家监察委员会预防腐败的廉政教育职能 |
(一)廉政教育是国家监察委员会的一项重要职能 |
(二)国家监察委员会廉政教育职能的履职机构及其履职方式 |
(三)以廉政教育抑制腐败动机:廉政教育在预防腐败中的作用 |
三、国家监察委员会预防腐败的监察建议职能 |
(一)监察建议是国家监察委员会的一项重要职能 |
(二)国家监察委员会监察建议职能的履职机构及其履职方式 |
(三)以制度建设减少腐败机会:监察建议在预防腐败中的作用 |
第四章 国家监察委员会履行预防腐败职能亟需解决的问题 |
一、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监督有待强化 |
(一)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监督有待强化的表现 |
(二)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监督有待强化的原因 |
二、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公职人员的廉政教育效果不够理想 |
(一)对公职人员的廉政教育效果不够理想的表现 |
(二)对公职人员的廉政教育的效果不够理想的原因 |
三、国家监察委员会运用监察建议的有效性亟待提升 |
(一)运用监察建议的有效性亟待提升的表现 |
(二)运用监察建议的有效性亟待提升的原因 |
第五章 提升国家监察委员会预防腐败有效性的实践路径 |
一、多措并举提升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监督有效性 |
(一)提升国家监察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提名和考察权限 |
(二)提高国家监察委员会财政经费供给的独立性 |
(三)保障国家监察委员会依法独立行使监察权 |
二、构建主体协调、分类施教与高度参与的精细化廉政教育模式 |
(一)加强对廉政教育主体的内部整合与外部协调 |
(二)对不同类型的廉政教育对象分类施教 |
(三)以创新廉政教育方式提高教育对象的参与度 |
三、运用监察建议督促被监督单位提高廉政制度质量及其执行力 |
(一)以科学化的监察建议帮助监察对象所在单位弥补制度缺陷 |
(二)将制度执行不力作为提出监察建议的一种主要情形 |
(三)逐步运用监察建议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10)习近平关于党的建设重要论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2.3 存在的问题 |
1.3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2 习近平关于党的建设重要论述的形成基础和过程 |
2.1 习近平关于党的建设重要论述形成的时代背景 |
2.1.1 世情 |
2.1.2 国情 |
2.1.3 党情 |
2.2 习近平关于党的建设重要论述的理论源泉 |
2.2.1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党的建设重要论述 |
2.2.2 毛泽东关于党的建设重要论述 |
2.2.3 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历届领导人关于党的建设重要论述 |
2.3 习近平关于党的建设重要论述对以往党的建设理论的继承与发展 |
2.3.1 从党中央治国理政的高度回答了党的建设与伟大复兴之间的内在逻辑 |
2.3.2 给出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逻辑起点 |
2.3.3 以党的建设来解决如何驾驭资本逻辑的问题 |
2.4 习近平关于党的建设重要论述的形成过程 |
2.5 本章小结 |
3 习近平关于党的建设重要论述的主要内容 |
3.1 政治建设新认识 |
3.1.1 发扬优良传统统领党的建设 |
3.1.2 加强问题指向回答首要问题 |
3.1.3 加强政治建设推动政治发展 |
3.2 思想建设新境界 |
3.2.1 坚定理想信念补足精神之钙 |
3.2.2 创新意识形态服务治国理政 |
3.2.3 发展群众路线强化宗旨意识 |
3.3 组织建设新规定 |
3.3.1 落实管党治党一刻不能松懈 |
3.3.2 抓住关键少数选好用好干部 |
3.3.3 优化组织结构提高整体质量 |
3.4 作风建设新征程 |
3.4.1 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 |
3.4.2 加强党性修养密切党群关系 |
3.4.3 重点解决四风净化政治生态 |
3.5 纪律建设新部署 |
3.5.1 更加突出位置前所未有高度 |
3.5.2 严明党的纪律维护党的形象 |
3.5.3 阐述基本要义加强纪律执行 |
3.6 制度建设新标准 |
3.6.1 权力关进笼子坚持依规治党 |
3.6.2 加强民主集中维护制度权威 |
3.6.3 补齐制度短板重在制度执行 |
3.7 反腐败斗争新要求 |
3.7.1 治腐败零容忍打老虎拍苍蝇 |
3.7.2 构建三不机制落实主体责任 |
3.7.3 反对特权思想克服特权现象 |
3.8 本章小结 |
4 习近平关于党的建设重要论述的思维方法和鲜明特点 |
4.1 习近平关于党的建设重要论述的思维方法 |
4.1.1 以辩证思维破解新时代党的建设中的矛盾 |
4.1.2 以战略思维确立新时代党的建设的历史方位 |
4.1.3 以创新思维激发新时代党的建设的内生动力 |
4.1.4 以法治思维树立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法治精神 |
4.2 习近平关于党的建设重要论述的鲜明特点 |
4.2.1 贯穿着问题意识与忧患意识 |
4.2.2 以中国梦统领全面从严治党 |
4.2.3 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新结合 |
4.2.4 伟大工程与伟大事业新统一 |
4.2.5 标本兼治的管党治党新思路 |
4.2.6 自我革命和增强监督相结合 |
4.3 本章小结 |
5 习近平关于党的建设重要论述的把握维度 |
5.1 时代维度:立足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理解习近平关于党的建设重要论述 |
5.1.1 加强党的建设是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的必然要求 |
5.1.2 加强党的建设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必须选择 |
5.1.3 加强党的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 |
5.1.4 加强党的建设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需要 |
5.2 理论维度:统一于党的建设总体布局把握习近平关于党的建设重要论述 |
5.2.1 以密切党群关系为根本立场 |
5.2.2 以夯实领导核心地位为根本目标 |
5.2.3 协调推进党的建设的各个方面 |
5.3 实践维度:总结于“伟大工程”实践经验把握习近平关于党的建设重要论述 |
5.3.1 突出党的建设的全面性特点 |
5.3.2 注重党的建设的治理化能力 |
5.3.3 强调党的建设中的问题导向 |
5.3.4 重视党的建设的实践性和可操作性 |
5.4 本章小结 |
6 习近平关于党的建设重要论述的重大时代意义 |
6.1 开辟了新时代党治国理政的新天地 |
6.1.1 引领和推动着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
6.1.2 拓宽了新时代党治国理政的战略范围 |
6.2 发展了21 世纪马克思主义党建学说 |
6.2.1 总结和凝练了党的建设的历史经验和教训 |
6.2.2 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管党治党的学说 |
6.3 指导党的建设实践收效显着 |
6.3.1 进一步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与纯洁性 |
6.3.2 推进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积极落实 |
6.3.3 开启了党领导现代化进程路径的重大创新 |
6.4 形成了成熟定型的政党制度文化 |
6.4.1 确立起制度化和常态化的文化新理念 |
6.4.2 在培育政党文化过程中优化政党功能 |
6.5 为世界政党建设提供了中国经验和中国方案 |
6.5.1 提升了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世界影响力 |
6.5.2 为世界政党治理提供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 |
6.6 本章小结 |
7 结论与展望 |
7.1 结论 |
7.2 创新点 |
7.3 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四、加强制度建设 遏制权力腐败(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共十八大以来腐败治理与经济发展相关性实证研究[D]. 张剑锋. 江西财经大学, 2021(09)
- [2]基于扎根理论的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研究[D]. 梅士伟. 吉林大学, 2020(03)
- [3]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问题研究[D]. 翟磊.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
- [4]马克思主义廉政思想研究[D]. 李春艳. 南京师范大学, 2020(03)
- [5]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研究[D]. 杜俊奇. 中国政法大学, 2020(08)
- [6]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研究[D]. 荣震. 东北师范大学, 2019(07)
- [7]国际人权法视野下完善我国反腐败制度体系的思考[D]. 何雪峰.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4)
- [8]村干部犯罪治理体系研究[D]. 梁娟. 南昌大学, 2019(01)
- [9]国家监察委员会的预防腐败职能研究[D]. 吕永祥. 吉林大学, 2019(10)
- [10]习近平关于党的建设重要论述研究[D]. 高晶华. 西安科技大学, 20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