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步伐的加快,农村集体土地被大量征用,于是,一个新的社会群体——失地农民出现了,并随之迅速扩大。尽管国家从宏观上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但客观上随着工业化和城市规模的扩张,被征用土地及失地农民的数量依然会呈刚性增长趋势。因历史与现实的原因,我国失地农民缺乏社会保障的支撑,特别是城市失地农民往往成为“种田无地、就业无岗、低保无份”的“三无农民”,这不仅造成他们基本生活困难,而且引发他们对社会的不满。土地对农民来讲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它在农民生活中一直扮演着生产资料和生活保障的双重角色,农民一旦失去了土地,便失去了相应的权益,从而面临着生活、就业和社会保障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如若处理不当,很容易引发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的稳定和城市化的顺利进行。本文通过对城市化、社会公正理论、马克思主义地租、地价理论、社会保障理论的简单阐述,论述了城市化进程的一般规律,指出城市化是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在界定失地农民权益的基础上,阐述了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权益受损的突出表现,指出社会保障权是失地农民的基本权力之一,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是保障农民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文章以失地农民这一特殊群体为研究对象,以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为研究重点,结合我国城市化进程失地农民的主要问题,对当前较有代表性的浙江、江苏、上海以及苏州工业园区的社会保障模式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和比较,并在分析我国社会转型时期二元保障体系特点的基础上,提出了构建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的基本框架和相关建议。最后,论文阐述了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与保障农民社会权益、保障农民权益的关系,文章从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结构、农村土地征用制度、现行的征地补偿制度、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和农村基层组织的职能这五个方面出发,剖析了失地农民权益受损的因素,并提出了保障农民权益的建议。希望我们能够在理论上、政策上进行探索和创新,进而能够对保障农民权益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