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司法分析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案例指导制度,指导性案例,司法应用,年度比较
司法分析论文文献综述
郭叶,孙妹[1](2019)在《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司法应用年度比较分析报告——以2011-2018年应用案例为研究对象》一文中研究指出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已发布20批共计106例指导性案例。通过年度比较分析的方法,针对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106例指导性案例,总结其发布规律与特征,同时将"北大法宝—司法案例库"作为数据样本,利用关键词单独或并列进行全文检索,对2011-2018年指导性案例的司法应用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归纳和总结出指导性案例发布以来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现状、规律及特点。(本文来源于《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期刊2019年06期)
高玄[2](2019)在《劳动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应用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越来越具有挑战性,工作任务越来越重,实践中存在有案难移、以罚代管等难题,人社部门、公安部门、检察院叁部门之间职权分工衔接不足、劳动监察搜集证据能力薄弱、检察院法律监督刚性不足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应通过"两法衔接"机制,密切叁部门之间的职权衔接,建立网上信息沟通和共享,强化检察院"两法衔接"上的法律监督作用,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刑事司法顺畅衔接发挥重要纽带作用。(本文来源于《网络安全技术与应用》期刊2019年12期)
张红晓[3](2019)在《寻衅滋事罪的司法认定相关研究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寻衅滋事罪是从1979年刑法规定的流氓罪中分立出来的一项新罪名。但是,新罪名下包容的行为分类、定性仍然较为模糊、笼统、宽泛,理论界提出的一些认定标准对实践的指导作用较为有限,导致寻衅滋事罪又成为一个新的"口袋罪"。司法人员在认定过程中存在较大的争议,在具体办案过程中有些无所适从,同案不同罪现象比较突出,有损司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因此,研究寻衅滋事罪的相关认定理论和标准,正确界定此罪与彼罪、罪与非罪,对司法实务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来源于《佳木斯职业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12期)
苏杭[4](2019)在《法院管理与法官策略二重作用下的司法决策——以组织社会学为分析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新一轮司法改革虽然确认了审判权独立运作的司法规律,但是通过借助"事后审查""信息沟通""说服建议"的管理手段,法院仍然能够对司法决策产生一定的干预。面对来自法院的管理,法官的个人需求与事实上所拥有的权力为其提供了两种不同的策略选择。然而,这些策略的实施却造成了等级化司法决策结构的强化、司法决策的非规范化与合法性危机等不利后果。对此,不仅需要建立专业化的司法决策结构,将审判权真正交还给法官,还需要在价值层面上促使法官需求、法院目标与社会价值这叁者趋于统一,实现法官、法院与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本文来源于《理论月刊》期刊2019年12期)
吴卫星[5](2019)在《宪法环境权的可诉性研究——基于宪法文本与司法裁判的实证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否定环境权可诉性的学者大多囿于"美日中心主义"的视野,忽视了其他国家有关环境权的宪法文本和司法实践以及环境权从不可诉到可诉的动态发展。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积极权利与消极权利两分法的动摇以及国家义务层次论在法理和实践中的确立,环境权的可诉性在许多国家的司法实践中得以承认。可以运用"四步法则"判断一国宪法环境权是否可诉:宪法关于环境权是否可诉的明文规定、文义解释、体系解释、宪法文本与司法实践的互证。在环境权可诉性的逐步发展过程中,一些国家还承认了环境权的水平效力,并且在宪法和法律中确立了公益诉讼制度以便为环境权提供司法救济。我国有必要继"生态文明入宪"之后在下次修宪时增加一个独立的环境权条款,入宪后的环境权可以透过我国的行政诉讼制度获得一定程度的司法救济。(本文来源于《华东政法大学学报》期刊2019年06期)
蒋东来,林珊,聂耀鑫[6](2019)在《基于数据挖掘和数据分析技术的司法执行全流程监管协同系统的设计应用》一文中研究指出依法治国理念的实现,不仅要依靠完善的法律法规,还需要有强大的法律执行力度,否则判决书将变成一纸空文。针对我国司法执行过程中缺乏有效地监管机制,论文提出了一种有效地隐匿财产监管模型。该模型主要用于监管司法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不公平、不规范以及执行效力低下等问题,实验结果表明模型有效。(本文来源于《信息系统工程》期刊2019年11期)
王群[7](2019)在《公众参与司法的责任追究机制研究——基于主体的类型化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权利行使的正当性和妥当性是公众参与司法必须直面责任追究问题的法理维度;重公众参与者责任、轻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重笼统式责任的素描、轻类型化精准责任的细分,是公众参与司法必须直面责任追究问题的现实维度。对公众参与者的责任追究机制应当区分决策型参与者、咨询型参与者和监督型参与者并匹配不同的责任形式和内容;对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追究机制,不仅要有道德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责任阶梯,还要形成从司法机关到司法工作人员的主体责任链;对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追究机制应坚持轻轻重重的原则,除情节较轻、危害不大的行为由司法机关对相关单位和个人作出提出纠正意见、公开通报等处罚外,还要特别发挥刑罚手段在其中的威慑作用。(本文来源于《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期刊2019年11期)
何冲霄,马晶晶,蔡立旺,葛汉勤[8](2019)在《一起灭螺药与鱼类死亡司法鉴定案例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2018年,盐城市农业科学院司法鉴定所受理了江西省湖口县公安局委托的一起灭螺药毒鱼案件,需要对案件嫌疑人在沟槽内倾倒灭螺药的行为与相邻养殖水域内鱼类大量死亡的关联性进行司法鉴定。鉴定组根据涉案灭螺药对鱼类毒性等级的界定结果及案发现场的水文特点,综合认为嫌疑人倒灭螺药的行为与涉案鱼类死亡具有因果关系。(本文来源于《农业与技术》期刊2019年21期)
孟天广,王翔[9](2019)在《国家社会关系视角下的非诉行政执行制度:基于司法大数据的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基于国家社会关系视角,以裁判文书网公开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为研究对象,运用大数据方法对全国非诉行政执行制度的实施状况进行了全景式分析,考察了非诉行政执行制度设计及实施的制度逻辑。透过非诉行政执行制度,本文探讨了司法渠道在调节国家社会关系时的重要价值。法院的司法审查权粘合着国家与社会之间的互动关系,非诉行政执行制度为政府与公民的冲突解决设置了"防火墙",由于司法权的介入,使得国家社会互动中的二元结构转置为以法院为节点的叁元结构,法院介入实则是行政执行权力的一次再分配,既监督了行政权力又保障了公民权利,由此防止政民利益冲突泛政治化。借助非诉行政执行制度,司法渠道成为了调节国家与社会冲突的关键机制,有助于法治政府建设。(本文来源于《治理研究》期刊2019年06期)
张朔[10](2019)在《我国“补丁型”司法解释出现的原因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最高人民法院虽名义上始终否认有"造法"的行为,但实际上却进行了大量的"造法"实践。其具体表现为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文件在实质上扮演着类似立法层面上法律的角色。在最高人民出台司法文件规范化后,最高人民法院所造之法夹杂在对法律进行解释的司法解释之中。这种做法使得我国的司法解释被分为了两类,第一类"传统型"司法解释,第二类则是夹杂在传统型司法解释之中在实质上扮演着类似立法层面上法律角色的司法解释,即"补丁型"司法解释。通过对历史经验和现实经验的梳理,党政体制、法院管理体制和社会压力均是"补丁型"司法解释出现的重要原因。(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32期)
司法分析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越来越具有挑战性,工作任务越来越重,实践中存在有案难移、以罚代管等难题,人社部门、公安部门、检察院叁部门之间职权分工衔接不足、劳动监察搜集证据能力薄弱、检察院法律监督刚性不足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应通过"两法衔接"机制,密切叁部门之间的职权衔接,建立网上信息沟通和共享,强化检察院"两法衔接"上的法律监督作用,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刑事司法顺畅衔接发挥重要纽带作用。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司法分析论文参考文献
[1].郭叶,孙妹.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司法应用年度比较分析报告——以2011-2018年应用案例为研究对象[J].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2019
[2].高玄.劳动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应用分析[J].网络安全技术与应用.2019
[3].张红晓.寻衅滋事罪的司法认定相关研究分析[J].佳木斯职业学院学报.2019
[4].苏杭.法院管理与法官策略二重作用下的司法决策——以组织社会学为分析视角[J].理论月刊.2019
[5].吴卫星.宪法环境权的可诉性研究——基于宪法文本与司法裁判的实证分析[J].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9
[6].蒋东来,林珊,聂耀鑫.基于数据挖掘和数据分析技术的司法执行全流程监管协同系统的设计应用[J].信息系统工程.2019
[7].王群.公众参与司法的责任追究机制研究——基于主体的类型化分析[J].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2019
[8].何冲霄,马晶晶,蔡立旺,葛汉勤.一起灭螺药与鱼类死亡司法鉴定案例分析[J].农业与技术.2019
[9].孟天广,王翔.国家社会关系视角下的非诉行政执行制度:基于司法大数据的分析[J].治理研究.2019
[10].张朔.我国“补丁型”司法解释出现的原因分析[J].法制博览.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