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社会理想。从党的十六大把“社会更加和谐”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明确提出,到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深刻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已成为当代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主旋律。对此,国内学术界予以了广泛的关注,掀起系统而深入的研讨。各方学者分别从不同角度出发,论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现实性、必然性、合法性,加强和谐概念的界定与和谐意义、价值的研究。本文从哲学视域出发,针对当前提出的和谐社会,论证以人为本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哲学基础。本文主要从三个方面展开论述:首先,阐述我国目前理论界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哲学基础思考的几种主要观点,分析其利弊得失,为提出以人为本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哲学基础提供思想来源。其次,比较系统地阐述马克思有关人本思想,强调马克思主义人本思想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思想资源。从对马克思人本思想内涵的阐述,来理解以人为本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哲学基础。因此,我们必须依据以人为本思想来构建和谐社会,妥善处理好和谐社会中人民内部各个阶层之间的利益冲突和矛盾。重点阐述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对以人为本思想的深刻理解,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思想基础。再次,深入研讨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是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在发展中追求全面协调,在全面协调发展中把以人为本作为重点,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有利于化解各类矛盾和问题,把改革开放推向深入,从而加快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综之,用“以人为本”思想来理解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用“以人为本”思想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于贯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只有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才能真正构建起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同样,只有构建和谐社会,才能更好地保证人的全面发展的目标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