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英、美、法三国议会财政权比较研究(论文文献综述)
徐雯婷[1](2020)在《主线式教学法在高中历史教学中的应用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在江苏高考改革之际,运用历史教学新方法提高课堂效率尤为重要。主线式教学法对于高中历史课的教学来说,是一种对于教师和学生都十分有利的教学方法,它既发挥了老师的主导作用,又可以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本文通过对江苏省某高中的学生问卷调查与教师访谈,发现目前高中生在历史学习过程中存在知识点梳理不清、上课积极性不高等问题。历史主线能够使学生更加简单地串联起历史史实,形成历史的整体感,因而针对上述问题,可以在高中历史课堂中使用主线式教学法。教师可以根据不同的课程内容和教学目标,在遵守主线选定原则的基础上而选择人物、图片或习题等多种不同的策略来呈现,即以某位历史人物的生平事迹或一系列的相关图片又或是层层递进的数个习题为一条完整的线索,并将主线内容与课标要求一一对应,培养学生的整合思维与梳理能力。可以看出,主线式教学方法使学生真正成为课堂的“主人”,符合新课改要求下的新型师生关系。不过,高中历史课程的主线式教学法的优化不是一个一蹴而就的过程,其完善还有待广大师生的共同努力。
杨芳[2](2020)在《我国增值税的政策过程研究》文中提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将财政体制的作用从经济领域中上升至国家治理层面。因此,财政体制改革的研究也应当转换思路,从国家治理的层面去分析。增值税体制的改革是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至今,我国财政体制改革中最为重要的税制改革。因此,以国家治理为视角,以治理理论为指导,研究我国增值税改革的政策过程有重要的研究意义的。论文以政策过程理论中的阶段论为分析框架、从治理理论出发,将我国增值税政策改革过程分为政策制定、政策执行与政策效果评估三大部分进行分析,分析我国的增值税政策是否达到我国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的治理目标或者是否正在沿着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的要求进行改革,以及通过分析英法两国的增值税政策过程论述其对我国增值税政策改革的启示。我国增值税政策发展至今,已经基本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政策过程路径。在增值税政策的改革过程中,取得了很多成果,如我国增值税政策改革中的制定与执行就很贴合稳定、效率的治理要求;改革后增值税的政策减轻了宏观税负与行业税负,促进了产业升级,间接引导我国就业市场的发展与政府职能的转变,促进了社会公平的实现等。但是我国增值税政策过程依旧存在着一些不足,法治、广泛的公众参与等治理目标尚未能很好地实现。未来我国可能需要进一步扩大公众参与渠道,尽快出台《增值税法》,以完善我国的增值税政策。
甄翌洋[3](2019)在《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进程的不断深入,财政民主化和法治化的呼声越来越高,预算作为一种国家治理的方式,日益受到各方面的重视。预算工作的能力和效果是一个国家综合治理能力与执政水平的体现,直接关乎着全体公民的利益。预算审查和监督是国家实施宏观调控政策、提升政府公共产品的供给能力、提高公共服务的执行效率等方面的重要手段,能够有效地促进公共决策的民主化与法制化。不少学者提出,建立现代预算制度,应当成为当前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关键性主题。全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我国的最高权力机关,也是预算制度制定过程中最重要的参与者,其在建立现代预算制度中应当发挥怎样的作用,如何发挥作用,已经成为现代预算制度建设,甚至是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建设中亟需解答的关键问题。由于负责对各级预算履行审查监督职能的行政主体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所以对地方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过程的研究,有利于提升预算审查监督能力和完善改进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方式。本文基于当前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实际情况,依据预算审查监督的相关理论对目前我国各级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足之处进行分析,并通过对比研究其他国家和我国改革前沿地区在该领域的先进理念和实践经验,针对如何完善和改进我国地方预算审查监督的制度和方法展开深入探讨。本文经过分析指出,各级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推动预算制度建设,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一个基于历史和国情的逐步转型过程,是以问题为导向,通过增量改革推动存量改革的制度演进过程。公共财政的发展和现代预算制度的建立,需要各级人大在预算审查监督方面发挥公共决策平台、委托代理的监督者以及分权制衡机制等作用。这些作用的发挥并非通过立法机构与行政机构之间的对抗来实现,而是通过双方的合作与共同治理,通过制度创新来实现共赢。其中首要的就是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机制的改革和创新。本文提出,加强人大的预算审查监督职能、不断推动制度创新,是中国建立现代预算制度,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必经之路。当前应着重从积极推进制度完善,提高预算透明度,完善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程序,加强重点预算问题调研审查,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等多方面,来推动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改革和完善。
冀睿[4](2019)在《立宪政治与近代中国审计制度的生长》文中研究指明现代意义上的审计制度源自于西方国家,在西方国家立宪政治的发展中,审计制度得到了重要的改造,从传统迈向了现代化的演进道路。晚清至民国时期,国家动荡,政局起伏。随着欧风美雨的影响,立宪救国成为主流话语体系的共识。在近代中国立宪政治的发展进程中,审计制度拉开了改革的帷幕,接受了立宪政治的现代化改造,并受制于国家宪制的整体布局和权力分配。本文旨在立宪政治的视角下,以我国晚清到民国时期的审计制度变迁为研究对象,在近代中国立宪政治的发展中,探讨审计制度的生长和变化的轨迹;分析立宪政治对审计制度的改造,对立宪政治发展进程中的审计制度生长路径进行梳理;同时,将立宪政治作为审计制度创设和成长的框架和动力,解释近代中国各种审计制度从选择、创立到演变的根本原由,探讨各种审计权力配置模式及制度构造与宪制之间的关系;寻求审计制度演变的深刻意涵,揭示审计制度发展的历史启示。为贯彻这一意旨,本文主要从五个方面展开论述。导言部分,说明了本文的研究缘由,梳理了与本文研究相关的研究成果,提出了本文研究的创新之处,阐述了本文的研究思路,并对本文采用的研究方法等进行阐释。第一章,立宪政治与审计制度的塑造。本章对审计制度的兴起和改造进行了研究,特别是结合英、法、德三国的宪制发展背景,分析了审计制度的兴起,并就英、法、德三国的立宪政治发展对于审计制度的改造进行了探讨。本章还分析了立宪政治中的审计权型构,对于审计权的立法配置模式、司法配置模式、行政配置模式和独立配置模式进行了阐述和分析。此外,本章从人民主权、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代议制、税收的合法性控制四个方面研究了审计制度对立宪政治的支撑性,审计制度不仅接受了立宪政治的改造,也对立宪政治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支撑作用。对西方国家的立宪政治与审计制度之间关系的揭示,将为近代中国立宪政治发展进程中的审计制度构建及改造提供重要的参考和借鉴。第二章,晚清立宪的筹谋与审计制度之构想。伴随着晚清立宪政治的发展,西方近代审计制度被引入中国。本章探讨了晚清立宪背景下的近代中国审计制度的发生基础,并从立宪政治之诉求、统一财权的刺激以及治理贪腐之需要三个方面分析了预备立宪对于审计制度的需求。本章还深入地阐述了晚清政府对于域外审计制度模式的权衡与选择,探讨了日本审计制度对晚清审计制度改革的重要影响,并分析了晚清政府构建独立型审计制度的原因。此外,本章还对于晚清预备立宪中的审计制度设计思路进行了分析和阐述,研究了预备立宪中审计制度构想的超越与缺憾。晚清审计制度的改革设想虽然未能付诸实践,但对于晚清政府从财政视角认识和理解宪制体系的运行有着积极的促进意义,也为此后民国时期审计制度的创建与发展提供了参照和比较。第三章,共和立宪与审计制度的再造。在西方近代审计制度的影响下,北京政府完成了晚清预备立宪时期未完成的谋划,建立了共和制背景下的新型审计制度。本章对北京政府时期的审计制度创设和变迁进行了研究,结合北京政府时期的时局发展,对北京政府初期审计制度的缺失和再现的原因进行了深入地探讨。本章还分析了审计制度的入宪尝试以及在宪制中的初创,共和宪制体系中的审计制度不再是维护君主专制的国家工具,已成为保障人民的财政知情权、财政监督权和财政问责权的利器。此外,本章结合北京政府时期的立宪风潮,分析了宪制的变迁对审计制度的重要影响,探讨了不同宪制下权力的整体布设对于审计制度变化的影响。北京政府时期审计制度的演进历程,为国民政府五权宪制下的审计制度续演提供了有益的经验。第四章,五权宪法下审计制度的嬗变。本章对五权宪法体系下的审计制度变迁进行了深入考查。结合五权宪法理论体系,本章对孙中山先生的审计制度构想进行了探讨,分析了五权宪法理论体系中监察制度和审计制度之间的关系,五权宪法理论体系中的监察型审计制度凝聚着中西审计制度的不同特色,统合了行政监察和财政监督,弥补了监察机关在财政监督领域的不足。本章深入研究了国民政府时期“监审合一”制度的初创,并对初创后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之间的相互协调、相互监督的关系进行了深入分析。本章还对初创后的“监审合一”制度和“监审分立”制度之间的往复变化进行了分析;并结合五权宪制的建立,阐述了这一时期有关审计权力配置的论争,研究了“监审合一”制度在宪制体系中的确立和发展。第五章,对近代中国审计制度生长的思考。本章对近代中国审计制度的贡献进行了总结和思索,分析了审计制度在财政监督与制约方面发挥的不可替代的关键作用;并从提升监察效能、预算执行的财经监察以及审计问责方面阐释了审计制度对于推动监察制度发展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同时,对近代中国审计制度的发展进行了反思,阐述了不同的政治结构和审计权力配置对于审计制度发展的影响,并对近代中国“监审合一”制度的历史发展和变迁进行了回顾和思考。此外,本章还分析了近代中国审计制度对现行审计制度变革的可能性启示,通过对我国现行审计制度发展的检视,分析了审计机关和监察机关之间的相互关系;并结合对审计制度的历史发展的借鉴,探讨了现行行政型审计制度的未来改革路径,以推动审计制度在我国国家监督体系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魏丽[5](2018)在《“脱欧”背景下英国议会民主制新发展研究》文中提出英国是世界上最早建立“议会”的国家,同时也是最早实行议会选举制度的国家。英国在1688年历经“光荣革命”的洗礼,确立君主立宪制度,赋予议会最大权力,让英国成为一个“议会主权至上”的国家。而就是这样一个代议民主传统深厚的国家,近来却接连举行公投:先是2014年苏格兰独立公投,时隔两年又举行了影响更大的脱欧公投。作为代议制最成熟的英国,为什么要频频诉诸公投来做最后的决定?公投是否意味着代议制已经走到了尽头?特别是2016年的脱欧公投,它对英国引以为自豪的议会制度会产生哪些影响?文章的第一部分首先介绍了英国议会的概况,包括英国议会制度的源起和演进、选举和构成方式、议会职能和理论基础。简而言之,英国议会在一千多年的发展历史中,主要经历了“等级会议”、“议会至上”和“行政集权”三个时期。英国议会在选举方式上采用单一选区简单多数制,议会职能则主要包括立法权、监督政府权、监控财政权和重要议题辩论权利。英国议会民主制的源起和演进主要建立在“人民主权”学说、“精英政治”理论和“议会主权原则”三大理论基础上。文章的主干部分,笔者按照从内到外、动静结合的方式回答了“脱欧公投后英国议会民主制的新发展”这一核心问题,即论文的第三章到第五章,分别从“脱欧公投”后英国议会内部结构、外部互动和权限范围的变化上进行分析。首先,通过分析“脱欧公投”前后英国议会内各政党议席及得票率的变化,可以发现脱欧使英国议会结构出现新调整:一是保守党内部分歧不断;二是政党力量重新洗牌,冲击传统两党制;三是“悬浮议会”或将成为未来趋势。其次,在英国议会的外部互动上,主要选取了选民和政府为分析对象。“脱欧公投”本身就可以被视为一次民意表达,而在经历这样一次“民意失控”之后,英国议会将更重视民意,也有可能因循惯例将类似公民投票的直接民主形式纳入代议民主的框架内,开创更多民意表达渠道。在与政府的互动中,经历了“行政集权”对议会主权地位的威胁之后,英国议会反而在脱欧进程中拿回主导权。最后,在英国脱欧后议会权限范围的变化上,笔者认为最为直接的是在国家层面上英国将收回大部分曾经让渡给欧洲联盟的权力,但基于未来英欧关系的不确定性,英国避免不了在某些领域仍受制于欧盟;在地区层面,笔者以苏格兰地区为例,论述了脱欧后英国议会将收紧甚至暂停权力、特别是国家主权的下放以保证联合王国的统一。在总结上述内容的基础上,本文得出三个结论:首先,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并非敌对关系,直接民主可以作为间接民主的补充形式;其次,英国议会主权原则虽然面临挑战,但英国议会仍处于法律上的最高地位;最后,英国代议制对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启发作用,中国应该走一条渐进式的代议民主之路。
孙哲[6](2018)在《受托责任观下的财政审计改革研究》文中指出本文旨在鉴别中国财政审计改革的核心命题和路径,即通过强化与改进审计的信息功能与监督功能强化与改进财政受托责任。财政受托责任就是一套约束和引导政府就财政资源获取与使用的合规性以及使用结果的绩效,担负起真正的、可鉴别的责任的规则、程序与实施机制,涵盖合规与绩效两个方面。审计改革的路径鉴别为审计的信息功能与监督功能。本文的中心观点为:受托责任是审计的灵魂,财政审计通过其两个功能——信息功能和监督功能来支撑受托责任。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政府的财政规模迅速扩大,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呈现大幅度的增长。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巨大进步,改革的步伐也逐渐加快。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以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和促进国家长治久安,而财政审计既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也是国家治理的关键一环。但是目前从每年公布的审计报告和案例的结果表明财政受托责任令人担忧——无论合规性责任还是绩效责任。同时,在理论方面相关研究文献仍很薄弱,尤其是对财政审计信息路径与监督路径的鉴别。因此,结合以上背景,探讨受托责任观的财政审计改革和鉴别改革路径,在当前既重要又紧迫。鉴于此,本文着重研究以下问题:第一,财政审计与受托责任的关系。通过财政审计的产生和在我国的现实发展、在国外的现实实践,以及文献综述和理论基础,分别从现实层面和理论层面进行研究。通过研究说明财政审计从其产生到当今发展一直是支撑受托责任的机制,支撑路径是通过其两个功能——信息功能和监督功能。第二,受托责任的含义与实施机制(问责和究责)。首先,通过对受托责任的研究,引入财政受托责任的概念。其次,对受托责任的实施机制进行研究。研究将受托责任主要的实施机制落实在两个方面——问责与究责。第三,促进受托责任的审计路径(信息和监督)。鉴别财政审计促进受托责任的两个路径:信息功能和监督功能。信息功能关注财政审计在解决信息不对称及其出现后果中的作用,财政信息垄断在公共财政领域很严重;监督功能关注财政审计在约束和引导代理人追求委托人目标与利益中的作用,代理人追求狭隘利益损害了委托人利益(腐败和寻租即为明证)。第四,财政审计改革的优先议程(重点与次序)。主要研究改革的战略次序,包括从审计体制改革、完善审计报告机制和发展参与式审计等方面进行的财政审计改革的可行路径。改革的目的是通过完善财政审计的信息功能和监督功能强化财政受托责任。本文共分为六章:第一章绪论。在绪论部分,首先从三方面对论文的研究背景进行了展开。其次,从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两个角度对文章的研究意义进行了阐述。在文献综述部分,从受托责任的概念和范围界定、受托责任与财政审计的关系研究两个层次对相关文献进行了梳理研究,结合理论基础部分,为文章的研究对象提供理论支撑。通过文献研究认为,审计是支撑受托责任的一种机制。同时,对本文的财政受托责任进行概念界定和结构分解——合规性财政受托责任和绩效财政受托责任,对财政受托责任的实施机制——问责与究责进行概念识别。最后对文章的创新点和不足进行了总结。在文章的第一部分,提出了文章的中心观点:受托责任是审计的灵魂,财政审计通过其两个功能——信息功能和监督功能来支撑受托责任。第二章财政审计的受托责任起源与发展。首先,分别从历史起源——受托责任观的现代财政审计起源,我国实践——我国财政审计的产生与发展,最新进展——受托责任观审计的近期发展这三个方面进行研究。其次,对财政审计支撑受托责任的信息路径和监督路径特点进行研究。同时,在我国实践的研究方面,着力突出审计机关与人民代表大会二者愈加密切这一事实。力图从实际的角度说明财政审计从其产生到发展一直是支撑受托责任的一种机制。也为下文的审计体制改革方向提供现实支撑。第三章对财政审计受托责任角色的国际审视。分别对不同国家审计模式的财政审计进行研究,分析受托责任框架,研究典型代表国家财政审计的作用,审计机关与立法机关的关系,从财政审计在国际上的实践的角度对本文的中心观点:审计通过其两个功能——信息功能和监督功能来支撑受托责任提供现实支撑。第四章朝向强化合规性责任的财政审计改革。本章将抽象的财政受托责任概念进行具体化的分解,研究财政受托责任的构成之一,合规性受托责任。针对合规性责任弱化的问题,提出强化的路径。强化受托责任的方式是通过完善审计的两个功能——信息和监督,路径是完善审计的信息功能和加强审计的监督功能,具体执行手段是合规性审计。第五章朝向强化绩效责任的财政审计改革。本章研究财政受托责任的另一构成,绩效受托责任。针对绩效责任弱化的问题,提出强化的路径。强化受托责任的方式是通过完善审计的两个功能——信息和监督,路径是完善审计的信息功能和加强审计的监督功能,具体执行手段是绩效审计。第六章财政审计改革的优先议程。对财政审计改革的优先议程及其战略次序进行了阐述。分别从审计体制改革、提升审计专业化与职业化、完善审计报告机制、发展参与式审计四个层次展开论述。改革的各项优先议程产生的效果是完善了审计的信息功能和监督功能,最终目标是使受托责任得到强化。审计体制改革的长远方向是建立“以人大为中心的审计”模式。本文的主要结论如下:第一,财政审计改革最核心的命题是促进政府对人民的财政受托责任。这也是财政审计改革的最终目的和本文的首要结论。通过对已有理论文献的研究,对财政审计在国内外的产生及发展的研究,本文分别从理论基础、历史基础、我国国内实践、国外经验支撑这几个角度对这一结论进行了全面论证,提供了有力的论据支撑。第二,确保绩效责任和合规性责任的适当平衡至关紧要。本文通过将抽象概念具体化的方式,将财政受托责任具体分解为合规性受托责任和绩效受托责任,再对两种受托责任进行分别研究。合规与绩效间存在潜在冲突,因而需要在某个统一的框架下加以协调。协调机制的缺失将削弱和扭曲受托责任。而就当前的财政受托责任提出的挑战来看,重视评价绩效而忽视了将受托责任机制植入绩效管理框架,导致财政资金投资项目失败和绩效不佳大面积存在,但是对其问责却很少;同时虽然绩效责任的关注需求如此紧迫,但目前依然偏重合规性责任而轻视了绩效责任。因此,注重合理确保合规性责任和绩效责任的适当平衡,对于财政受托责任是至关紧要的。第三,以强化审计的信息功能与监督功能作为促进受托责任的路径最为适当。通过对本文各部分进行的研究与深入分析,这一结论得到了强有力的支撑。首先从财政审计的产生来看,就是为了向议会提供政府受纳税人委托支配的财政资金的使用信息供议会进行监督使用。其次,从我国国内情况来看,每年审计机关向人民代表大会提供政府预算和其他财政资金的审计报告,降低人民代表大会的信息孤岛程度,提高政府履行财政受托责任的程度,都是审计通过其信息功能和监督功能对受托责任的一种支撑。再次,对国外不同审计模式下国家审计机关进行财政审计实践的考察,同样支持了本结论。最后,基于以上事实,本文认为:审计通过信息功能和监督功能来支撑受托责任,以强化审计的信息功能与监督功能作为促进受托责任的路径最为适当。作为本条结论的延伸支撑论据,分别对合规性受托责任和绩效受托责任的强化方式进行研究。对于合规性受托责任,强化的方向是通过完善合规性审计两个功能的改革,具体路径是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提高审计的信息获取和供给能力、加强审计的监督和问责能力。对于绩效受托责任,强化的方向是通过完善绩效审计的两个功能的改革,具体路径是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提升审计信息获取能力和信息甄别能力、增强审计的监督功能。第四,近期财政审计改革的优先事项主要包括提升审计专业化与职业化程度、改进审计机关纵向与横向协调、完善审计报告机制、发展参与式审计等。通过本文的研究,财政审计改革的优先议程的最终效果都是提升了审计在降低信息不对称方面的能力、增强了审计通过监督约束引导政府财政行为的能力。财政审计改革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强化受托责任。第五,审计体制改革的长远方向是建立“以人大为中心的审计”模式。首先,通过对我国财政审计实践中,审计机关与人民代表大会的关系的梳理研究,可以深层次分析出从审计署成立到发展至今,审计署与人民代表大会的相互关系的演进趋势是审计机关与人民代表大会二者相互关系日益密切。这为“以人大为中心的审计”模式奠定了结合基础。其次,结合审计机关定期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告的机制,目前“以人大为中心的审计”模式已经初步显现。再次,建立“以人大为中心的审计”模式,对于强化“一府两院”对人大的受托责任和人大的监督职责具有重要意义。人大能够通过审计这一有效机制来降低相对于行政部门的信息不对称程度,增强人大的监督能力。反过来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也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所以,将审计体制改革方向定位于形成“以人大为中心的审计”模式是审计体制改革的方向和趋势。三个主要的可能创新如下:第一,对受托责任作为财政审计改革核心命题的论证。受托责任是审计的灵魂,财政审计从其产生到当今发展的整个过程中都是支撑受托责任的一种机制。财政审计改革的最终目的就是强化受托责任。分别从理论文献、财政审计的产生与受托责任的关系、财政审计的国内外实践几个层面对这一创新点提供支撑。第二,鉴别财政审计促进受托责任的两条路径——信息功能与监督功能。信息功能关注打破行政部门信息垄断带来的信息不对称,监督功能关注行政部门的财政活动对法定预算授权的遵从,聚焦预算执行与预算授权间的一致性。本文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对这一创新提供支撑。理论方面,对财政审计的信息功能与监督功能的独特作用进行辨析;实践方面,研究完善信息功能和监督功能的路径。第三,基于受托责任观及其实践路径鉴别的优先性改革议程。近期的优先性改革议程是提升审计专业化与职业化程度、改进审计机关纵向与横向协调、完善审计报告机制、发展参与式审计。长远的审计体制改革方向是形成“以人大为中心的审计”模式。
梅燊,付超亚[7](2018)在《美、法议会财政权的差异及其影响》文中提出伴随着资产阶级民主化进程,美国和法国先后建立了独特的议会财政制度,亟需对两国议会财政权进行理论分析,并从中获取经验教训。本文以两国议会财政权的发展历史为切入点,深入探讨两国议会财政权在权力范围、内在运行机制和外在模式等方面的差异,进而分析这种差异对制度变迁、政治稳定和制度绩效等政治制度层面的影响。
许艺萍[8](2018)在《参与式治理视角下的地方人大预算监督改革 ——以温岭市为个案的实证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在现代民主政治中,对公共预算审查和监督,是宪法赋予代议机构的重要职权,也是监督政府的重要手段。在我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对政府进行权力制衡和对公共预算进行外部监督的主要力量。但在实践中,我国地方人大权力的弱化甚至不作为导致出现了政府财政失范、权力寻租和腐败现象。因此,推进人大预算监督改革势在必行。本文认为地方人大预算监督体系是一个多元的动态系统,推进人大预算监督改革首先要厘清改革的方向,包括一个理想的预算监督体系的组织是如何构成的,内部权力结构是如何配置的?整个过程中有哪些参与行动者,他们又是如何不断提升自己参与水平的?其次就是要明确创制这样一个理想的人大预算监督系统,需要给予哪些外部的支持。针对上诉两方面问题,本文选取浙江省温岭市部门“参与式预算”这一创新性实践作为研究样本,它将参与式治理理论嵌入到地方人大预算监督的实践过程,经过多年的摸索改革,现已形成了一个集多元形式于一体的较为理想人大预算监督体系。基于此,本文主体部分在参与式治理理论研究的基础上,首先描述其发展历程及每种形式所包含的具体程序与细节,勾勒出温岭部门“参与式预算”所呈现的微观参与式治理图景;进而剖析它的内部系统(组织结构、权力配置、参与主体)和外部环境(政治制度、经济、文化)是如何共同作用实现了这一较为理想的地方人大预算监督体系,并进一步讨论温岭市目前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应的解决策略。最后,在吸纳温岭市部门“参与式预算”经验并修正其现存问题的基础上,本文对我国地方人大预算监督的改革提出以下个五点建议,包括:权力整合,即改变传统组织结构,协调多方权力关系;参与者培育,即提升人大专业能力,促进多元参与;制度相容,即以法律为保障,向相容性制度关系转变;经济发展,即增强经济实力,提升公民综合素质;思维转变,即以文化为抓手,提高民主参与意识。
张涵之[9](2017)在《民主的细节 ——运行中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研究》文中指出随着近代民族国家的建立和发展,民主从最初的理想、口号、宣言和纲领走向真正的政治实践。中国创造性地建立了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根本制度的代议民主形式,并在国家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社会文化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然而,从近年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各项具体制度的实际运行效果和效率来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上的理想和优势还没有完全在实践中得以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设想的实现还存在诸多问题。可以说,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运行的细节规范、操作程序、合理性、公平性等一系列问题正日益在民主化的进程中凸显出来,从而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政治稳定、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平。本文结合工程学的原理提出“代议制度工程学”,试图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看作是由众多小的制度部件如代表制度、选举制度、监督制度、会议制度等按照一定的结构关系组成并按照其内在价值和原则运行的集合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效能,取决于其制度体系的结构和组成部分并受到内在价值与工程规范的影响。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化和完善,首先要明确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系的内在价值和工程规范,在价值和规范的框架中发现其中不合理的结构和性能不良的部件,从而通过调整和优化结构、升级或重建部件,来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整体制度工程的进一步完善。基于此,本文以人大制度部件的具体细节和程序设计的角度,结合代议制度的一般规律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实际运行过程中的问题,运用工程学、案例分析、比较研究等方法来考察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部件的问题和优化方案。全文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导论和第一章,重点在于根据本领域的已有研究成果,界定相关概念,并试图提出代议制度工程学的基本原理,建构一个自己的“代议制度工程学”的分析框架。本文认为,“代议制度工程学”原理是指代议制度的运行效能取决于其制度体系的结构和组成部件的性能,并受到制度体系内在价值与运行原则的影响。基于此,本文分别从中外代议制度的机构设置、职权与功能、运行原则和程序正义优先方面,阐述了代议制度工程的结构要素、制度部件、工程规范和内在价值,以期为对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分析搭建一个理论框架。第二部分为第二至四章,重点在于结合实际案例,对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部件,具体包括代表选举制度、代表履职制度、代表监督制度、代表罢免制度、会议提案制度、审议表决制度、发言质询与列席旁听制度、财政监督制度、人事监督制度和工作监督制度等的程序和细节进行分析。研究证明,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这些具体的制度部件均存在程序和细节设计上的缺失和不足,而这些缺失与不足,正日益消解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正当性与民主性的制度设计初衷。甚至可以说,正是细节规范和程序设计上的缺失和不足,导致了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想效能无法完全实现。第三部分为第五章与结论,重点在于提出从细节和程序方面对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行优化的对策与方案。在借鉴大量制度创新案例的基础上,本文试图根据“代议制度工程学”的原理,提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各制度部件在程序和细节方面优化和完善的具体办法,以期为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提供些许的理论借鉴。尽管本文作者深知,程序的正义并不必然带来制度的正义,即使完善了上述制度细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中国式民主”要真正运转起来,仍然任重而道远。
代桂明[10](2017)在《我国地方人大预算监督问题研究》文中指出着名的预算专家希克曾经说,预算能力决定着一个国家的治理能力。预算作为国家为全社会、全国民进行资源配置和财物分配的一种方式,事关全体国民的利益。预算监督是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实现的手段之一,它在提升政府公共产品与服务之供给能力与效率、促进公共决策的民主化与法制化等方面具有功能与作用。作为现代民主监督的重要保障制度,预算监督是世界范围内各个国家议会的重要职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是国家的权力机关,履行着对各级预算的监督职能。因此,加强对地方人大预算监督的问题研究,对于促进地方人大持续改进监督方式,提升监督能力,实现我国治理能力和治理方式的现代化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文章旨在从当前地方预算监督实践和预算立法之间分析的角度,根据论述地方人大预算监督的基本理论,考察我国地方人大预算监督的实践现状,对地方人大预算监督存在的问题进行规范、实证分析,对美国、法国、日本等西方发达国家地方预算监督的立法和实践经验进行研究,旨在汲取他们的先进理念和制度设置基础,从而与完善我国地方预算监督的发展要求相结合,对我国地方人大预算监督的完善路径进行深入探讨。全文除引言和结语部分可以分为下面几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关于我国地方人大预算监督理论的部分。首先,主要对政府预算、预算监督、地方人大的预算监督的概念和内涵进行分析,为后续论述的展开奠定理论基础。其次对地方人大预算监督的工作程序分析。对目前我国地方人大预算的监督、批准和审查、执行、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等工作程序进行分析。第二部分是关于我国地方人大预算监督的目前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部分。首先,对目前我国地方人大开展预算监督的情况进行总结,主要包括地方人大预算监督的立法得到完善、地方人大预算监督实效及创新上取得的进展等几方面内容。其次,对修改后的预算法对地方人大预算监督制度的完善方面进行了法律文本的分析。再次,对地方人大预算监督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逐一分析在预算编制方面、预算审批方面、在预算执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第三部分是对制约我国地方人大预算监督的原因进行分析的部分。主要有在观念、法律规范层面、地方人大自身建设等三个方面的制约因素。第四部分是关于国外地方预算监督制度的实践及启示的部分。首先,对美国、法国、日本等国的地方预算监督制度考察。其次,提出对美国、法国、日本等国的地方预算监督制度考察、分析之后提炼了相应的几点启示。第五部分是关于完善我国地方人大预算监督路径的部分。这部分为两个部分:首先是地方人大对预算监督需要坚持的基础性原则。再者就是对地方人大预算监督的具体法律路径分析。
二、英、美、法三国议会财政权比较研究(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英、美、法三国议会财政权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1)主线式教学法在高中历史教学中的应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s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现状 |
第三节 研究方法 |
第一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 |
第一节 主线式教学法概念 |
第二节 主线式教学法理论依据 |
第三节 主线式教学法功能与必要性 |
第二章 主线式教学法使用的现状分析 |
第一节 调查对象基本情况 |
第二节 主线式教学法使用结果统计 |
第三节 主线式教学法使用存在问题的原因 |
第三章 主线式教学法的实施策略 |
第一节 选定主线的原则 |
第二节 人物主线策略 |
第三节 图片主线策略 |
第四节 习题主线策略 |
第四章 主线式教学法的效果分析 |
第一节 个案举例 |
第二节 成效分析 |
第三节 教学反思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调查问卷、访谈记录、教学设计) |
致谢 |
(2)我国增值税的政策过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及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增值税政策的制定 |
1.2.2 增值税政策的执行 |
1.2.3 增值税政策的效果评估 |
1.2.4 国内外文献研究评述 |
1.3 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及创新点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创新点 |
1.4 主要概念界定 |
1.4.1 增值税 |
1.4.2 税收政策 |
1.4.3 增值税政策 |
1.5 基本理论依据 |
1.5.1 治理理论 |
1.5.2 政策过程理论 |
第二章 我国增值税政策的制定 |
2.1 我国增值税政策改革的基本概述 |
2.1.1 我国增值税政策的演变过程 |
2.1.2 增值税政策改革的具体内容 |
2.2 增值税政策的制定路径 |
2.2.1 我国增值税政策的设立过程 |
2.2.2 我国特色的增值税政策制定模式 |
2.2.3 我国增值税政策的制定程序 |
2.3 增值税政策制定体系的修订 |
2.3.1 行政法规政策体系的调整 |
2.3.2 部门规章政策体系的调整 |
2.3.3 增值税规范性文件的调整 |
2.4 增值税政策制定过程中的成果与问题 |
2.4.1 增值税政策制定过程中所取得的成果 |
2.4.2 增值税政策制定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 |
第三章 我国增值税政策的执行 |
3.1 我国增值税政策的执行特点 |
3.1.1 重视政策实验 |
3.1.2 抓中心工作、以点带面 |
3.1.3 灵活的政策执行 |
3.2 我国增值税政策执行的具体举措 |
3.2.1 国地税机构的分设 |
3.2.2 发票管理系统的构建 |
3.2.3 提高纳税人的纳税遵从手段 |
3.3 我国增值税政策执行过程中的成果与问题 |
3.3.1 增值税政策的执行过程所取得的成果 |
3.3.2 增值税政策的执行过程所存在的问题 |
第四章 我国增值税政策效果评估 |
4.1 我国增值税的政策目标 |
4.1.1 优化资源配置和维护市场统一 |
4.1.2 实现公平正义 |
4.1.3 科学界定政府间权力 |
4.2 我国增值税政策的政策效果 |
4.2.1 增值税政策的总体减税效果-宏观税负 |
4.2.2 行业税负的减税效果 |
4.2.3 产业结构升级 |
4.2.4 政策附带效果-财税体制变动 |
4.2.5 促就业,惠民生 |
4.2.6 政府行政机构的精简 |
4.3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英法两国的增值税政策制定与执行 |
5.1 法国的增值税政策制定与执行 |
5.1.1 法国的增值税政策制定背景 |
5.1.2 法国的增值税政策制定程序 |
5.1.3 法国的增值税政策执行 |
5.2 英国的增值税政策制定与执行 |
5.2.1 英国的增值税政策制定 |
5.2.2 英国的增值税政策执行 |
5.3 英法两国的增值税政策对我国的启示 |
5.3.1 英法增值税政策制定分析 |
5.3.2 英法两国增值税政策执行分析 |
5.3.3 对我国实行增值税政策的启示 |
第六章 结论与政策建议 |
6.1 研究结论 |
6.1.1 政府治理层面 |
6.1.2 市场治理层面 |
6.1.3 社会治理层面 |
6.2 政策建议 |
6.2.1 增值税政策制定程序的完善 |
6.2.2 增值税政策税制要素设计的完善 |
6.2.3 增值税政策执行层面的完善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学期间研究成果 |
(3)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及研究意义 |
(二)关键概念的界定 |
(三)文献综述 |
(四)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人大财政预算审查监督的流程与运行现状分析 |
(一)当前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流程 |
(二)当前地方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运行现状分析 |
二、人大财政预算审查监督存在的不足及其成因分析 |
(一)地方人大财政预算审查监督存在的不足 |
(二)地方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 |
三、国内外地方议会预算审查监督的经验和启示 |
(一)国外地方议会预算审查监督制度实践过程 |
(二)国内地方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实践模式 |
(三)经验与启示 |
四、完善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制度的对策与建议 |
(一)审查和监督的基本原则方面的对策与建议 |
(二)审查和监督的具体执行操作方面的对策与建议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致谢 |
(4)立宪政治与近代中国审计制度的生长(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研究的缘起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创新 |
四、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五、需要说明的事项 |
第一章 立宪政治下审计制度的塑造 |
一、立宪政治与审计制度的历史演变 |
(一)审计制度的发端 |
(二)审计制度的兴起 |
(三)立宪政治对审计制度的改造 |
二、立宪政治中的审计权型构 |
(一)审计权的立法配置模式 |
(二)审计权的司法配置模式 |
(三)审计权的行政配置模式 |
(四)审计权的独立配置模式 |
三、审计制度对立宪政治的支撑 |
(一)审计制度对人民主权原则的践行 |
(二)审计制度对国家权力的监督和制约 |
(三)审计制度与代议制的关联 |
(四)审计制度对税收的合法性控制 |
第二章 晚清立宪的筹谋与审计制度之构想 |
一、近代中国审计制度的发生基础 |
(一)君主立宪的时代背景 |
(二)近代中国审计制度的传统资源 |
二、预备立宪对于审计的制度需求 |
(一)立宪政治对审计的诉求 |
(二)统一财权的刺激 |
(三)治理贪腐的迫切需求 |
三、晚清政府对域外审计制度模式的权衡与选择 |
(一)晚清政府对域外审计制度模式的权衡 |
(二)晚清政府对域外审计制度模式的选择 |
四、预备立宪中的审计制度设计思路 |
(一)预备立宪中审计制度的总体设计思路 |
(二)预备立宪中审计制度的具体设计 |
五、预备立宪中审计制度构想的超越与缺憾 |
(一)预备立宪中审计制度构想的超越 |
(二)预备立宪中审计制度构想的缺憾 |
第三章 共和立宪与审计制度的再造 |
一、共和政治的初定 |
二、审计制度设立之曲折 |
(一)审计制度缺失的缘由 |
(二)审计制度重置的起因 |
(三)审计制度的再现 |
(四)审计制度入宪的尝试 |
三、宪制中审计制度的引入 |
(一)宪制的变化 |
(二)审计制度的宪法初创 |
四、立宪风潮下审计制度的起伏 |
(一)“曹锟宪法”中审计制度的变化 |
(二)审计制度的演进 |
第四章 五权宪法下审计制度的嬗变 |
一、五权宪法体系的构思 |
(一)五权宪法体系的架构 |
(二)五权宪法体系中的审计制度构想 |
二、从“监审合一”到“监审分立” |
(一)“监审合一”制度的初现 |
(二)“监审分立”制度的重置 |
三、“监审合一”制度的续演 |
(一)“监审合一”制度的重现 |
(二)“监审合一”制度的延续 |
(三)“监审合一”制度的确定 |
第五章 对近代中国审计制度生长的思考 |
一、近代中国审计制度的贡献与反思 |
(一)近代中国审计制度的贡献 |
(二)近代中国审计制度的反思 |
二、近代中国审计制度对我国现行审计制度的可能性启示 |
(一)我国现行宪制中的审计制度现状检视 |
(二)我国现行宪制中的监察制度重塑对审计制度的影响 |
(三)近代中国审计制度对我国现行审计制度变革之启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5)“脱欧”背景下英国议会民主制新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和意义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选题的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第三节 论文框架及研究方法 |
一、论文框架及主要内容 |
二、主要研究方法 |
第四节 研究难点与创新点 |
第二章 英国议会民主制概况 |
第一节 英国议会的起源及演进 |
第二节 议会的选举及构成方式 |
第三节 英国议会的职能 |
第四节 英国议会的理论基础 |
一、人民主权理论 |
二、精英民主理论 |
三、“议会主权原则” |
第三章 “脱欧公投”后英国议会内部结构的新调整 |
第一节 “脱欧公投”前英国议会的结构形态 |
第二节 “脱欧公投”的议会内部动因 |
第三节 “脱欧公投”后英国议会结构的新特点 |
一、执政党内部矛盾和分歧 |
二、政党力量重组与两党制的衰落 |
三、“悬浮议会”将成为未来趋势 |
第四章 “脱欧公投”后英国议会外部互动的新动态 |
第一节 议会与选民的互动 |
一、英国议会与选民的互动模式 |
二、“脱欧公投”中的民意表达 |
三、“公投脱欧”后英国议会与民众的互动 |
第二节 议会与政府的互动 |
一、英国议会与政府的互动模式 |
二、“脱欧公投”中英国议会与政府的表现 |
三、“公投脱欧”后英国议会与政府的互相掣肘 |
第五章 “脱欧公投”后英国议会权限范围的新变化 |
第一节 国家层面上的权力回收 |
一、欧洲联盟法对英国议会主权的威胁 |
二、“脱欧公投”后英国议会的权力回收 |
第二节 地区层面上的权力下放——以苏格兰地区为例 |
一、苏格兰法案及分权运动对英国议会主权的冲击 |
二、“脱欧公投”后英国议会的权力下放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6)受托责任观下的财政审计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财政规模迅速扩大的现实 |
1.1.2 提高国家治理能力的要求 |
1.1.3 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需要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受托责任的概念和范围 |
1.3.2 受托责任与财政审计的关系 |
1.3.3 文献述评 |
1.4 理论基础 |
1.4.1 委托代理理论 |
1.4.2 信息不对称 |
1.5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5.1 研究内容 |
1.5.2 研究难点 |
1.5.3 研究路径 |
1.5.4 研究方法 |
1.6 创新及不足 |
1.6.1 可能的创新点 |
1.6.2 研究的不足 |
第二章 财政审计的受托责任起源与发展 |
2.1 受托责任观的现代财政审计起源 |
2.1.1 “王室财政”到议会财政的转变 |
2.1.2 英国议会的发展与财政监督权 |
2.1.3 财政审计与受托责任关系 |
2.2 我国财政审计的产生与发展 |
2.2.1 财政审计的产生与发展历程 |
2.2.2 人大与财政审计关系的发展 |
2.2.3 参与式预算:受托责任发展的一个实践经验 |
2.3 受托责任观财政审计的近期发展 |
2.3.1 新《预算法》与财政审计 |
2.3.2 《北京宣言》与受托责任 |
2.4 受托责任的信息路径和监督路径 |
2.5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对财政审计受托责任角色的国际审视 |
3.1 立法型审计模式 |
3.1.1 受托责任体系 |
3.1.2 英国国家审计署 |
3.1.3 美国总审计署 |
3.1.4 借鉴意义 |
3.2 司法型审计模式 |
3.2.1 受托责任体系 |
3.2.2 法国审计法院 |
3.2.3 借鉴意义 |
3.3 独立型审计模式 |
3.3.1 受托责任体系 |
3.3.2 德国联邦审计院 |
3.3.3 日本审计院 |
3.3.4 荷兰审计法院 |
3.3.5 借鉴意义 |
3.4 行政型审计模式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朝向强化合规性责任的财政审计改革 |
4.1 财政合规性审计的内涵与重点 |
4.1.1 合规性审计的内涵 |
4.1.2 合规性审计的重点 |
4.2 我国中央部门预算执行遵从情况 |
4.3 我国地方预算执行遵从情况分析 |
4.3.1 预决算偏离度 |
4.3.2 全国层面的预决算偏离程度分析 |
4.3.3 省级层面的预决算偏离程度分析 |
4.4 合规性审计改革的优先事项 |
4.4.1 鉴别出的问题 |
4.4.2 合规性审计改革的关键方面 |
4.5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朝向强化绩效责任的财政审计改革 |
5.1 绩效审计的由来与发展 |
5.2 当前存在的问题 |
5.2.1 重评价轻审计 |
5.2.2 欠缺技术能力与适当方法 |
5.3 绩效审计改革关键方面 |
5.3.1 加强制度基础 |
5.3.2 提升审计信息获取和甄别能力 |
5.3.3 增强审计的监督功能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财政审计改革的优先议程 |
6.1 改革审计体制 |
6.1.1 强化纵向与横向协调 |
6.1.2 强化对人大的责任 |
6.2 提升审计专业化与职业化水平 |
6.2.1 完善审计人员选任机制 |
6.2.2 完善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体系 |
6.2.3 注重职业道德与个人素养 |
6.2.4 完善审计职业保障机制 |
6.2.5 有效利用社会审计力量 |
6.3 完善审计报告机制 |
6.3.1 审计报告优化建议 |
6.3.2 吸收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的合理内核 |
6.4 规范和引导参与式审计 |
6.4.1 参与式审计的国内实践 |
6.4.2 参与式审计的国际经验 |
6.4.3 公民中心和需求面方法 |
6.5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参与式治理视角下的地方人大预算监督改革 ——以温岭市为个案的实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的缘起与意义 |
一、选题背景及问题的提出 |
二、选题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研究评述 |
第三节 研究对象、方法与思路 |
一、研究对象与方法 |
二、研究步骤与框架 |
第二章 参与式治理与地方人大预算监督的相关理论 |
第一节 参与式治理:从理论到实践 |
一、参与式治理的内涵 |
二、参与式预算:将参与式治理应用于公共预算中 |
三、参与式治理与地方人大预算监督的耦合 |
第二节 “参与式预算”的组成要素与分析框架 |
一、“参与式预算”的组成要素 |
二、“参与式预算”系统分析框架 |
第三章 人大预算监督改革典型案例:温岭市部门“参与式预算” |
第一节 温岭市部门“参与式预算”概况 |
一、温岭市“参与式预算”缘起与发展 |
二、乡镇参与式预算的两种模式 |
第二节 温岭市部门“参与式预算”的发展脉络 |
第三节 温岭市部门“参与式预算”基本程序 |
一、准备过程中对纳入参与式预算的部门与参与者选择 |
二、人代会前公众参与式协商基本流程 |
三、人代会对预算的审查监督权力的落实 |
四、人代会后的参与式监督与考核 |
第四章 温岭市人大对部门预算监督改革的实现逻辑 |
第一节 内部系统 |
一、组织结构维度 |
二、权力配置维度 |
第二节 外部环境 |
一、政治环境维度 |
二、经济环境维度 |
三、文化环境维度 |
第五章 对温岭人大预算监督改革的思考与讨论 |
第一节 温岭市人大预算监督实践体系中问题和应对策略 |
一、公众参与性欠缺与民主水平的提升 |
二、代表专业性不足与提高代表能力 |
三、政府官员的抵触心理与激励 |
四、程序上的漏洞与修正 |
五、外界情况对已编制预算的冲击与应对 |
第二节 我国地方人大预算监督改革建议 |
一、内部系统完善 |
二、外部环境支持 |
第六章 结论与讨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1: 赴温岭市访谈提纲 |
附录2: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及科研成果 |
致谢 |
(9)民主的细节 ——运行中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0 导论 |
0.1 研究缘起与选题意义 |
0.1.1 研究缘起 |
0.1.2 选题意义 |
0.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0.2.1 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宏观整体性研究 |
0.2.2 对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制度与选举制度的研究 |
0.2.3 对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制度的研究 |
0.2.4 对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制度的研究 |
0.2.5 对一般性的规则和程序的研究 |
0.3 核心概念界定 |
0.3.1 制度工程学 |
0.3.2 制度与政治制度 |
0.3.3 民主形式与代议制 |
0.3.4 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
0.3.5 议员与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
0.3.6 程序与程序正义 |
0.3.7 议事规则 |
0.4 基本逻辑和主要内容 |
0.4.1 基本逻辑 |
0.4.2 主要内容 |
0.5 创新点与难点 |
0.5.1 创新点 |
0.5.2 难点 |
0.6 研究方法 |
1 代议制度设计与运行的“代议制度工程学” |
1.1 代议制度工程的原理 |
1.2 机构设置:代议制度工程的结构要素 |
1.2.1 代议制度结构与组织概述 |
1.2.2 英、法、美等主要资本主义国家代议机构 |
1.2.3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所属机构 |
1.2.4 中外代议机构结构与组织比较 |
1.3 职权功能:代议制度工程的制度部件 |
1.3.1 代议制度职权功能概述 |
1.3.2 英、法、美等主要资本主义国家代议机构职权 |
1.3.3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机构职权 |
1.3.4 中外代议机构职权比较 |
1.4 运行原则:代议制度工程的工程规范 |
1.4.1 人民主权原则 |
1.4.2 普选原则 |
1.4.3 法治原则 |
1.4.4 多数决议原则 |
1.4.5 程序原则 |
1.4.6 公开原则 |
1.5 程序正义优先:代议制度工程的内在价值 |
1.5.1 程序正义优先的内涵 |
1.5.2 程序正义优先的意义 |
1.5.3 代议制度设计与运行的程序正义 |
2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部件的细节缺失(一):代表制度 |
2.1 代表制度是代议制度工程的基础部件 |
2.2 代表选举制度 |
2.2.1 代表选举制度的内容 |
2.2.2 代表选举制度的细节缺失 |
2.3 代表履职制度 |
2.3.1 代表履职制度的内容 |
2.3.2 代表履职制度的细节缺失 |
2.4 代表监督制度 |
2.4.1 代表监督制度的内容 |
2.4.2 代表监督制度的细节缺失 |
2.5 代表罢免制度 |
2.5.1 代表罢免制度的内容 |
2.5.2 代表罢免制度的细节缺失 |
3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部件的细节缺失(二):会议制度 |
3.1 会议制度是代议制度工程的生产部件 |
3.1.1 民主会议制度的理论基础 |
3.1.2 民主会议制度与中国人大会议制度 |
3.2 会议提案制度 |
3.2.1 会议提案制度的内容和程序 |
3.2.2 会议提案程序实例 |
3.2.3 会议提案制度的细节分析 |
3.3 发言、询问与质询制度 |
3.3.1 发言、询问与质询制度的内容和程序 |
3.3.2 发言、询问与质询制度的细节缺失 |
3.4 审议与表决制度 |
3.4.1 审议与表决制度的内容和程序 |
3.4.2 审议与表决程序实例 |
3.4.3 审议与表决制度的细节分析 |
3.5 列席与旁听制度 |
3.5.1 列席与旁听制度的内容和程序 |
3.5.2 列席与旁听制度的细节缺失 |
4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部件的细节缺失(三):监督制度 |
4.1 监督制度是代议制度工程的检验部件 |
4.1.1 代议机关监督的理论基础 |
4.1.2 中国人大监督在国家监督体系中的主导地位 |
4.2 财政监督制度 |
4.2.1 财政监督制度的内容 |
4.2.2 财政监督制度的细节缺失 |
4.3 人事监督制度 |
4.3.1 人事监督制度的内容 |
4.3.2 人事监督制度的细节缺失 |
4.4 工作监督制度 |
4.4.1 工作监督制度的内容 |
4.4.2 工作监督制度的细节缺失 |
5 从制度部件的细节与程序优化来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
5.1 政治文明与中国人大制度程序 |
5.1.1 政治文明与现代国家制度的程序立法 |
5.1.2 程序立法的原则 |
5.1.3 人大制度改革的目标 |
5.2 代表制度的细节完善 |
5.2.1 完善代表选举制度 |
5.2.2 完善代表履职保障制度 |
5.2.3 完善对代表的监督制约机制 |
5.3 会议运行制度的细节完善 |
5.3.1 建立和完善会议讨论与辩论制度 |
5.3.2 引导对抗观点的表达 |
5.3.3 完善质询制度的运行机制 |
5.3.4 规范和完善列席与旁听制度 |
5.3.5 完善议事程序和规则 |
5.4 监督制度的细节完善 |
5.4.1 将监督程序纳入人大制度运行的全过程 |
5.4.2 优化公众监督的渠道和程序 |
5.4.3 建立人大代表独立监督的工作机制 |
5.4.4 强化人大工作的独立性 |
5.4.5 建立人大监督专员制度 |
5.4.6 改进人大票决方式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1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10)我国地方人大预算监督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一、绪论 |
(一) 选题意义 |
(二) 国内外研究动态及现状 |
1. 国内研究动态及现状 |
2. 国外研究动态及现状 |
(三) 研究方法和创新之处 |
1. 研究方法 |
2. 创新之处 |
二、我国地方人大预算监督的理论 |
(一) 我国地方人大预算监督的相关理论研究 |
1. 政府预算 |
2. 预算监督 |
(二) 当前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预算监督工作程序 |
1. 审查和批准政府预算的流程 |
2. 监督政府预算的执行流程 |
3. 审查和批准本级政府预算调整流程 |
4. 审查和批准政府决算流程 |
三、我国地方人大预算监督中现状及问题 |
(一) 我国地方人大预算监督的现状 |
1. 地方人大预算监督的立法体系 |
2. 预算法修改对地方人大预算监督制度的完善 |
3. 地方人大预算监督实效与监督创新取得的进展 |
4. 加强机构与能力建设,提高了对政府预算监督的水平 |
(二) 地方人大预算监督存在的不足与问题 |
1. 在预算编制方面的问题 |
2. 在预算审批方面的问题 |
3. 在预算执行方面的问题 |
四、制约我国地方人大预算监督中的原因分析 |
(一) 预算监督观念方面的制约因素 |
(二) 在法律规范层面的制约因素 |
(三) 地方人大自身建设方面的制约因素 |
五、国外地方预算监督制度的实践及启示 |
(一) 美国、法国、日本等国的地方预算监督制度考察 |
1. 美国的地方预算监督制度 |
2. 法国的地方预算监督制度 |
3. 日本的地方预算监督制度 |
(二) 美国、法国、日本地方预算监督制度的几点启示 |
1. 刚性措施监督与常态化监督之理念 |
2. 综合多种方式的监督 |
3. 严密的预算监督程序和严格的预算法律责任体系 |
六、完善我国地方人大预算监督制度的路径 |
(一) 地方人大预算监督的基本原则 |
1. 依法监督原则 |
2. 先预算后支出原则 |
3. 集体行使职权原则 |
4. 预算平衡与绩效原则 |
(二) 加强地方人大预算监督的具体路径 |
1. 增加预算透明度,建立公开监督制度 |
2. 严格预算编制与执行,细化预算监督制度 |
3. 加强法制建设,完善地方人大预算监督法规 |
4. 加强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能力建设,夯实预算监督工作基础 |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一) 中文着作类 |
(二) 论文类 |
(三) 学位论文类 |
(四) 外文类 |
附录 |
四、英、美、法三国议会财政权比较研究(论文参考文献)
- [1]主线式教学法在高中历史教学中的应用研究[D]. 徐雯婷. 杭州师范大学, 2020(02)
- [2]我国增值税的政策过程研究[D]. 杨芳.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20(07)
- [3]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问题及对策研究[D]. 甄翌洋. 吉林大学, 2019(10)
- [4]立宪政治与近代中国审计制度的生长[D]. 冀睿. 西南政法大学, 2019(08)
- [5]“脱欧”背景下英国议会民主制新发展研究[D]. 魏丽. 山东大学, 2018(12)
- [6]受托责任观下的财政审计改革研究[D]. 孙哲. 中央财经大学, 2018(09)
- [7]美、法议会财政权的差异及其影响[J]. 梅燊,付超亚. 法制与社会, 2018(03)
- [8]参与式治理视角下的地方人大预算监督改革 ——以温岭市为个案的实证研究[D]. 许艺萍. 浙江工商大学, 2018(06)
- [9]民主的细节 ——运行中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研究[D]. 张涵之. 武汉大学, 2017(06)
- [10]我国地方人大预算监督问题研究[D]. 代桂明. 昆明理工大学, 201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