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法国思想大师罗兰·巴尔特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是勿庸置疑的,他也是一个很难被清晰认识的理论家。卡勒尔曾依据罗兰·巴尔特的成就给他总结出十种文化身份:多才多艺的人、文学史家、神话学家、批评家、论战家、符号学家、结构主义者、享乐论者、作家、文士。尽管罗兰·巴尔特已经被译介进中国长达四十年多年,我们却较难准确地把握他在中国具体的“身份”。因为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他被当作不同领域的理论家被译介。在过去四十多年中,在不同的历史文化语境下,出现了关于他的各种介绍性文字或理论译本。罗兰·巴尔特在中国的译介及接受研究与中国近四十年的学术研究的进程及学术热潮的轨迹大致同步,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在早期的哲学研究热中,巴尔特出现在哲学流派的介绍中,他被视为一位哲学家;后来逐渐转到文艺理论上,他成了一位文艺理论家,特别是在文学研究方法论流行的时代,他的符号学理论被放大甚至被神化,相关理论被大量介绍;近年来随着文化研究热的兴起,巴尔特不仅被译介和描述成一位文艺理论家,而且是一位文化学者,成为在随笔散文、大众文化、视觉文化中理论与实践并行的文化大师。罗兰·巴尔特的译介历史和接受过程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呈现出当代中国是如何接受外来思潮的,这种接受并不是主动的和客观的,而是带有“为我所用”的实用特点。研究他的译介史的接受史,让我们获得了一些经验与教训,让我们不得不思考这样的问题:我们应该怎样译介和接受一个外国理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