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任何一次技术的进步在改变社会各阶层利益格局的同时也会推动著作权法的发展。为了最大程度上能够使自己的著作权在这个大环境中不受侵害,著作权人第一选择首先采取技术措施作为保护版权的私力救济办法。然而由于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著作权人为了能够在扩大自己的经济效益,于是借着技术措施的幌子,从而达到其希望的非法目的,例如非法搭售、实施攻击型技术措施、强占公有领域资源等。我们称这种行为为“滥用技术措施“的行为。本文从技术措施以及技术措施滥用的概念入手,论述了技术措施滥用形式及后果,最后提出对这一行为的规制方案及立法建议。文章分为导言、正文、结论三个部分。导言部分写明了本文的写作目的以及行文思路。希望能够通过借助相关文献资料及案例,能够厘清规制滥用技术措施的思路,同时分析我国目前所存在的不足,并提出合理的规制方案与建议,以期为将来这一领域内的立法和司法有所帮助。正文由四章组成:第一章对技术措施的概念以及法律属性进行分析论述,笔者从世界各国以及国际立法对于技术措施的定义出发,对技术措施的概念首先进行了清晰地界定。其次,针对技术措施的法律属性进行分析,认定技术措施实际上是一种自力救济手段。第二章对技术措施滥用的概念进行了论述,明确技术措施的保护应当划定一定的范围,否则就有可能构成技术措施的滥用。另外,分析技术措施滥用的表现形式和后果,主要包含:捆绑销售、实施攻击型技术措施、强占公有领域资源三种表现形式。第三章主要是针对前一章所列举的三种滥用技术措施行为从法律规制和法律原则上制定出相应的规制方案,并加以阐述分析。第四章是在之前规制方案的基础上,在我国相关立法上就规制技术措施滥用行为进行具体调整,并提根据我国的实际立法现状提出相关建议。最后一章是结论部分。在这一章中,笔者主要是总结之前针对技术措施滥用的规制方案以及立法建议,希望能够完善我国的技术措施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