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近年来,按照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公共服务体制的要求,我国部分城市先后进行了城市公共环境卫生服务市场化改革,将服务项目以合同的形式外包给私营企业。由于服务质量水平与成本高度相关,在竞争机制尚未成熟的公共服务领域,如果不对服务质量进行监管,承包企业就会产生降低服务质量的刺激。政府对服务质量的监管从原来的内部监督转变到通过合同对质量进行外部监管,传统的质量监管模式已不合时宜。因此,在相关法律法规尚未出台前,如何根据新的运行模式,建立一套完善的、科学合理的质量监管体系,对服务质量实施有效监管,已成为市场化改革后期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本文通过分析城市公共环境卫生服务项目外包的特点以及外包后质量监管现状,指出了质量监管过程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在探索分析质量监管问题成因的基础上,运用项目质量管理的相关理论,探讨构建城市公共环境卫生服务项目外包质量监管体系。根据两重委托代理理论并结合公共服务的特点,确立了质量监管责任主体,引入了公众监管机制,并根据监管成本最小化原则对质量监管任务进行了分解。在此基础上,按照事前控制、过程控制的机理,统一规范了质量管理标准、监管合同等监管要素,建立了公开招标筛选承包企业的市场准入制度,制定了现场质量考核程序及评分方法,并建立了现场质量监管结果反馈机制。此外,按照质量后评价的原理,建立了对承包企业作业质量的奖惩机制和对政府监管部门的层级绩效考核机制;按照PDCA循环模式,建立了质量监管信息系统和质量监管要素调整机制。由于公共服务项目外包质量监管模式与其它的项目质量监管模式存在较大的差异,在国内外相关研究较少的情况下,本文创新性地从业主的角度对外包后的质量监管体系进行了设计,以此为各级地方政府制定城市公共环境卫生服务项目或其它公共服务项目外包后的质量监管政策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