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租赁合同是当今市场经济中一种常见的合同,租赁合同的标的物因包括土地、房屋、生产设备等营业和一般居家生活的基本要素,而对社会生活的稳定产生着重要的影响,因此,租赁合同在传统民法领域被赋予了区别于其他一般合同的特殊对待,如买卖不破租赁等。而当一个企业处于破产状态时,未到期租赁合同是否应该区别对待,我国现行破产法并没有明确规定,而是将未到期租赁合同与其他待履行合同一并交由破产管理人处理。这种笼统的做法,在实践中产生了诸多问题,不但大大影响了很多企业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并且也损害了相关当事人的利益,影响了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因此,在破产程序中给予未到期租赁合同特殊明细的处理规则迫在眉睫。本文开篇探讨了租赁合同的特殊性,紧接着采用了比较分析、实证分析等方法分析了各国相关立法中对于未到期租赁合同的处理方法,探讨了我国破产法中处理未到期租赁合同规则的缺失而导致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对如何完善我国破产法对于未到期租赁合同的处理规则提出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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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Abstract引言第一章 未到期租赁合同概念的界定以及其特殊性的探讨第一节 未到期租赁合同概念的界定一、租赁合同的概念二、租赁合同已经开始且租期尚未届满第二节 未到期租赁合同特殊性探讨一、租赁合同的继续性特征及其对破产程序的影响二、租赁权的债权物权化特征三、租赁合同特殊性总结第二章 各国破产法中对未到期租赁合同的处理规则比较第一节 美国破产法对未到期租赁合同的处理规则一、美国破产法典中对未到期租赁合同的一般性适用规则二、美国破产法中特定类型的租赁合同的处理规则三、美国破产法对于未到期租赁合同处理规则的总结第二节 英国破产法中对未到期租赁合同的处理规则一、英国破产法对待履行合同的一般性规定二、英国破产法对于未到期租赁合同的处理规则三、英国破产法对于未到期租赁合同处理规则的总结第三节 德国支付不能法对于未到期租赁合同的处理规则一、德国支付不能法对于待履行合同的一般性规定二、德国支付不能法对于未到期租赁合同的处理规则三、德国支付不能法对于未到期租赁合同处理方式的总结第四节 日本破产法对于未到期租赁合同的处理规则一、日本破产法对于处理待履行合同的一般规则二、日本破产法对于处理未到期租赁合同的规则第五节 各国破产法中对于未到期租赁合同处理方式的总结一、各国破产法对于未到期租赁合同处理方式的相同点二、各国破产法对于未到期租赁合同处理方式的不同点三、各国破产法对于未到期租赁合同处理方式对我国的借鉴意义第三章 我国破产法对未到期租赁合同处理规则及司法实践第一节 我国破产法对未到期租赁合同的处理规则的进步和不足一、我国现行破产法对于未到期租赁合同处理规则的进步二、我国现行破产法对于未到期租赁合同处理规则的不足第二节 我国对破产程序中未到期租赁合同处理的司法实践一、承租人破产情况下司法实践中的相关问题二、出租人破产情祝下司法实践中的相关问题第四章 完善我国破产程序中处理未到期租赁合同的建议的探讨第一节 处理待履行合同的一般原则中完善未到期租赁合同处理规则第二节 增加有关处理未到期租赁合同的特殊处理规则一、承租人破产情况下相关规则的讨论二、出租人破产情况下相关规则讨论三、在破产相关法律中增加处理未到期租赁合同规则的总结结束语注释参考文献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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