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规范论文-王晓红,尹超

裁判规范论文-王晓红,尹超

导读:本文包含了裁判规范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保险领域,江苏银行,联保小组,主卡,裁判规范,卡人,借款人,销户,灌云,抵押登记

裁判规范论文文献综述

王晓红,尹超[1](2019)在《连云港中院运用司法裁判规范引领金融保险领域发展》一文中研究指出借款人在空白借款合同上签字 银行索要借款被驳回【基本案情】马某、宋某、宋某行、潘某以联保小组成员身份与邮储灌云支行订立小额贷款联保协议书,约定联保小组任一成员自愿为邮储灌云支行向联保小组其他成员发放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上述四人即与邮储灌(本文来源于《江苏法制报》期刊2019-11-29)

张晨[2](2019)在《统一裁判思路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一文中研究指出《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以下简称纪要)于11月14日正式发布。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纪要从起草到出台,其间多次专门调研,征求专家学者意见,书面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意见,同时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负责人指出,纪要的公布(本文来源于《法制日报》期刊2019-11-16)

何天文[3](2019)在《保护规范理论的引入与问题——基于最高法院裁判的观察》一文中研究指出保护规范理论的引入,符合我国主观诉讼为主的行政诉讼法制构造和拓宽原告资格的修法宗旨,为原告资格的"利害关系"判断标准提供了分析框架。然而最高法院对该理论的理解和适用仍存在不足:忽视了该理论的适用前提和作用范围,在具体操作上尚未形成清晰稳定的思路;作为解释对象的法规范围尚不明确,规范目的的解释过于依赖特别条款的明确规定和笼统的立法目的。为充分发挥保护规范理论扩大权益救济的功能,应明确该理论旨在解决的问题是查明主观公权利,诉请保护之利益的法律属性不明是该理论适用的前提,在具体操作中合理确定保护规范的范围,对规范目的作体系化解释及合宪性考量。(本文来源于《交大法学》期刊2019年04期)

印大双[4](2019)在《事实、规范与裁判——逻辑理性与实践理性的耦合》一文中研究指出法律推理需要遵循逻辑推理的基本范式、规则与程序,逻辑推理具有完整的体系,有自己的语用形式、符号体系、赋值方法和计算公式,其推理具有系统内部的循环性和封闭性。法律推理注重形式逻辑意义上的周延,但法律推理不同于逻辑推理,逻辑推理遮蔽了个案事实的特质,在涉及到交叉性问题的时候难以就边缘性问题予以周延的思考与制度性的安排,法律推理的重心进行了四个转向,由立法领域到司法领域、由法律本体论到方法论、法律移植到制度理性整合、由宏观论证到微观论证。由于现实社会与法律现象的复杂性,法律事实与法律规范之间既相关又不完全对应,从法律事实到法律规范,从法律规范到法律判决的过程中,就链接过程而言,需要不断探索法律事实与法律规范间最合理、最密切联系的策略,体现事实、规范与价值判断间的群合。(本文来源于《2019年中国逻辑学会第叁届全国学术大会论文集》期刊2019-09-21)

樊雪菲[5](2019)在《最高法发布全国海事审判典型案例》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全媒 樊雪菲)9月15日,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官网获悉,为统一裁判尺度,规范航运秩序,加强案件审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和引领作用,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2018年全国海事审判典型案例。据悉,十项案例类型丰富、论证充分、说理透彻,为(本文来源于《中国水运报》期刊2019-09-16)

侯伟[6](2019)在《最高法发布全国海事审判典型案例》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 2018年,全国海事审判队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加快建设海洋强国等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充分发挥海事审判职能作用,在提升新时代海事司法理念、维护国家海洋权益、规范航运秩序(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19-09-11)

陈本寒[7](2019)在《企业存货动态质押的裁判分歧与规范建构》一文中研究指出金融创新所催生的存货动态质押是"治疗"中小企业融资困难之痼疾的一剂良药,法律滞后与裁判分歧则严重延缓其药效的发挥。交易实践中所存在的现实交付型、指示交付型和共同占有型叁种动态质押类型,其均非以占有改定方式而设定,且约定最低价值或数量限额控制,符合物权客体特定和公示原则要求,应承认其物权效力。在公示方法上,应当摒弃"控制说"和"登记说"的观念,回归"交付说"的立场,统一共同占有应视为新类型的观念交付方式,同时还应背书仓单并交付于质权人,没有仓单的应制作质物清单。动态质押中监管人应介于仓储保管人和受托人之间,承担审查、保管和监管义务。监管人责任应根据其违反义务的不同进行类型化归纳,责任大小应根据其监管过失大小和原因力来确定。(本文来源于《政治与法律》期刊2019年09期)

闫岩[8](2019)在《论生效裁判文书已决事实的适用规范》一文中研究指出已被生效裁判文书所确认的事实在后诉中可以直接适用,当事人无须举证。通过检索裁判文书发现,该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应用较为频繁。已决事实并非绝对真实,其在后诉中的直接适用也不应是无条件的。已决事实作为免证事实的一种,在符合一定的程序性规范和实体性规范的前提下,才可以在后诉中直接适用。(本文来源于《常州工学院学报(社科版)》期刊2019年04期)

张心向[9](2019)在《恶势力案件裁判规范之法理探析》一文中研究指出缺乏正式法源的恶势力案件裁判规范是通过依附相关具体犯罪、根据共同犯罪以及比照"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刑法规定建构生成的,故而导致恶势力案件裁判中"重复评价""循环论证""交叉说理"等问题的出现。解决这一问题可在《刑法》第294条"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特征"后增(本文来源于《中国法律评论》期刊2019年04期)

王伟[10](2019)在《规范法庭审理秩序 保障法官依法裁判》一文中研究指出司法实践中,庭审活动承载着法院定分止争的重要功能,其严肃的法庭布局以及严格的程序设置无不彰显着司法权威,让人产生庄严、神圣、敬畏的感觉。随着诉讼活动逐渐成为人们解决纠纷的重要途径,一大批矛盾纠纷需要在庭审过程中不断化解,法庭安全已经成为法官职业保障不可忽(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19-08-05)

裁判规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以下简称纪要)于11月14日正式发布。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纪要从起草到出台,其间多次专门调研,征求专家学者意见,书面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意见,同时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负责人指出,纪要的公布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裁判规范论文参考文献

[1].王晓红,尹超.连云港中院运用司法裁判规范引领金融保险领域发展[N].江苏法制报.2019

[2].张晨.统一裁判思路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N].法制日报.2019

[3].何天文.保护规范理论的引入与问题——基于最高法院裁判的观察[J].交大法学.2019

[4].印大双.事实、规范与裁判——逻辑理性与实践理性的耦合[C].2019年中国逻辑学会第叁届全国学术大会论文集.2019

[5].樊雪菲.最高法发布全国海事审判典型案例[N].中国水运报.2019

[6].侯伟.最高法发布全国海事审判典型案例[N].人民法院报.2019

[7].陈本寒.企业存货动态质押的裁判分歧与规范建构[J].政治与法律.2019

[8].闫岩.论生效裁判文书已决事实的适用规范[J].常州工学院学报(社科版).2019

[9].张心向.恶势力案件裁判规范之法理探析[J].中国法律评论.2019

[10].王伟.规范法庭审理秩序保障法官依法裁判[N].人民法院报.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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