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城市人民公社化运动作为人民公社化运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道路探索上的重大失误。深入研究城市人民公社化运动,对我们今天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以长沙市城市人民公社化运动为研究个案,在大量搜集湖南省档案馆和长沙市档案馆档案材料及借鉴有关专著和文章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写作而成。1958年9月长沙市开始试办城市人民公社,1960年4月,实现了人民公社化,长沙市城市人民公社化运动在此时走到了高潮。1961年,国民经济严重困难,随着长沙市委贯彻中央“八字”方针、《手工业三十五条》以及《关于当前工业问题的指示》,长沙市城市人民公社化运动也逐渐衰亡。在长沙市城市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同样强调“一大二公”,实行“政社合一”,从而导致了严重的“五风”问题。长沙市城市人民公社以全民所有制为主的混合所有制,造成了理论认识上的混乱和实践中所有权的混淆。公社彻底消灭个体经济,是当时党对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的个体经济问题认识的倒退。长沙市城市人民公社确立了按劳分配的原则,维护了社会安定。但积累过高分配较低影响了社员的生产积极性,不利于生产的发展。长沙市城市人民公社社办工业作为“大跃进”的产物,片面强调主观因素,不考虑现实客观条件,存在很多问题。但它在解放妇女、满足群众生活需要、为社会创造财富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做出了一定历史贡献。公社把公共食堂视为社会主义的阵地是一种错误的认识,公共食堂存在极大的缺陷,其匆匆解散的命运是必然的。骤兴速亡是长沙市城市人民公社化运动最显著的历史特点,其主要原因有:中央领导人对城市人民公社化运动的谨慎态度;城市人民公社体制扎根不深;城市人民公社体制本身的不适宜性;城市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的错误做法严重挫伤了群众的积极性;1961年国民经济陷入严重困难。认清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客观现实,尊重社会主义发展规律;不能用群众运动搞经济建设,而要深化对社会主义经济规律的认识等等是长沙市城市人民公社化运动留下的深刻的历史教训,我们要牢记这些教训,继续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上不懈探索。
论文目录
相关论文文献
标签:长沙市论文; 城市人民公社化运动论文; 历史研究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