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抢劫罪是一种侵犯公民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的多发性刑事犯罪。因而我国同世界各国一样,一直把抢劫罪作为刑法理论研究的重点。1997年修订的我国刑法典对抢劫罪作了修改。其中,主要是将1979年刑法有关抢劫罪中笼统规定的“情节严重”细化规定为八种具体情节,以增强可操作性,便于司法实践中统一执法标准。但是,伴随着这一从概括到具体规定的转变,实践中又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这突出表现在一是具体的规定往往有其局限性,造成了执法标准过于死板,那些由于立法者考虑不周全而遗漏的本应加重量刑的情节,由于无法可依只能按照一般抢劫罪处罚,造成了罪刑的不均衡,适用上的不公正;二是八种加重处罚情节规定的具体化,使得对相关概念不同的理解和认识成为法学界和司法界新的争论焦点,以致导致执法标准的不统一,损害了司法活动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尽管最高人民法院于2000年11月、2005年6月对抢劫罪适用法律的有关问题作了具体解释和答复,但是困扰执法的问题仍未得到彻底解决。文章以刑法抢劫罪中加重量刑情节的具体规定和相关的司法解释与答复为依据,结合作者十年来的司法实践工作,论述了入户抢劫的诸多问题,对“入”和“户”的理解进行了法律分析,对共同犯罪中的入户抢劫等问题进行了探讨,讨论了对公共交通工具的认定和对在公共交通工具上不同抢劫情况的认定,对多次抢劫和抢劫数额巨大的“次”和“数”进行了分析,并对抢劫罪的其他五种加重处罚情节进行了探讨,阐述了作者粗浅的观点,并提出了司法意见和立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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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Abstract第1章 绪论1.1 研究背景以及意义1.2 文献综述1.3 研究方法以及主要内容第2章 对入户抢劫中疑难问题的研究2.1 “户”的理解及适用中的争议问题认定2.1.1 “户”的理解2.1.2 适用中的争议问题认定2.2 对“入户抢劫”中“入”的理解2.3 入户抢夺、诈骗犯罪是否转化为入户抢劫的认定2.4 共同犯罪中入户抢劫的认定第3章 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认定3.1 公共交通工具的概念及特征3.2 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司法认定3.2.1 在非法营运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认定3.2.2 抢劫小型出租车的适用争议3.2.3 以公共交通工具为抢劫对象的认定问题3.2.4 以公共交通工具论的交通工具上抢劫3.2.5 列车上准转化型抢劫的三种形式3.2.6 适用该情节注意的问题第4章 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疑难问题4.1 “次”的认定4.2 抢劫数额巨大的疑难问题4.2.1 有关数额巨大的标准问题4.2.2 抢劫欠条的适用问题第5章 其他加重情节的疑难问题研究5.1 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认定5.2 关于抢劫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认定5.3 关于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认定5.4 关于持枪抢劫的认定5.5 关于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物资的认定第6章 余论:抢劫罪加重处罚情节的立法完善6.1 立法用语应该更加精确6.2 加重处罚情节设置应更加科学6.2.1 关于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与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问题6.2.2 增设军警实施抢劫加重处罚情节6.2.3 手持手榴弹之类爆炸物抢劫与适用抢劫罪加重情节的规定6.3 抢劫罪加重处罚情节死刑适用的立法完善结论参考文献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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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抢劫罪论文; 加重处罚情节论文; 疑难问题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