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在强调依法治国的今天,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已成为高校“依法治校,科学管理”的重大课题。随着法治理念的深入和个人权利意识的增强,学生与高校之间的法律纠纷越来越多。高校学生管理所面临的这种前所未有的挑战,需要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进行深入探讨。本文从法理学的视角,比较分析了英美法系国家、大陆法系国家和我国国立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从高校的发展历程和我国高校学生管理的现状入手,认为国立高等学校具有三种不同的法律地位,即法人、行政相对人和法律、法规的授权组织。高校充当不同的法律角色与学生形成不同性质的法律关系,它们之间有行政法律关系,也有民事法律关系,还有特别权力关系。当高校对学生的处分不涉及学生学籍与身份改变时,属于特别权力关系;当高校对学生的处分导致学生学籍与身份改变时,属于行政法律关系;当高校与学生发生民事行为时,属于民事法律关系。随着我国高校规模迅速扩大,高校学生管理任务加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高校管理与学生权利时常发生冲突。主要表现为:与学生的受教育权冲突;与学生的自由权冲突;与学生的程序性权利冲突;与学生的民事权利冲突;与学生获得公正评价权冲突等。面对困境,高校学生管理必须依照法治的要求,从义务本位向权利本位转变,从追求秩序与效率向追求公平、秩序与效率转变,从管理向服务转变。为此,我们需要厘清高校的法律地位,厘清教育法的归类,厘清高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厘清高校章程等校规的法律属性,厘清大学自治与学生自治的关系。设定高校学生管理权,应遵循比例原则、参与原则、责任原则与正当程序原则;要从法律上配置好高校权力与学生权利,完善高校学生自治权;要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高校的法人地位,将高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的制度设置纳入《高等教育法》,制定《高校学生权益保护法》、《考试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增强高等教育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要完善权利救济制度,设置独立的教育仲裁机构,扩大行政复议范围,明确司法介入的限度,畅通司法救济;要完善高校学生管理制度,做到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健全高校法人治理机制。总之,要达到大学自治、司法干预与维护学生权利的平衡。
论文目录
摘要Abstract绪论(一) 选题的缘由与研究的意义(二) 研究文献综述一、高校的法律地位及其与学生的法律关系(一) 高校的法律地位1. 西方国家高校的法律地位2. 我国高校的法律地位(二) 我国高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1. 行政法律关系2. 民事法律关系3. 特别权力关系(三) 我国高校学生管理权的性质认定1. 公权力(行政权)2. 学术权为主、行政权为辅的学业评价权3. 自治权:服务行为与管理行为(四) 我国高校内部规章的法律地位二、我国高校对学生依法管理面临的困境(一) 与学生受教育权相冲突的方面1. 高校学生作弊处理权与学生受教育权的冲突2. 高校学生管理权与学生平等受教育权的冲突(二) 与学生自由权相冲突的方面1. 高校学生管理权与学生学习自由权的冲突2. 高校学生管理权与学生婚育自由权的冲突(三) 与学生的民事性权利相冲突的方面1. 高校学生管理权与学生隐私权的冲突2. 高校学生管理权与学生财产权的冲突(四) 与学生获得公正评价权相冲突的方面(五) 与学生的程序性权利相冲突的方面三、高校对学生的管理权力与学生权利冲突的原因分析(一) 理念上的原因(二) 立法上的原因(三) 执法与司法上的原因四、依法加强高校学生管理的对策与建议(一) 设定高校学生管理权应遵循的原则1. 比例原则2. 参与原则3. 责任原则4. 正当程序原则(二) 从法律上配置好高校权力与学生权利1. 完善高校学生自治权2. 高校权力的设定应考虑学生的利益、公共利益和效率(三) 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1. 明确高校的公法人地位2. 将高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的制度设置纳入《高等教育法》3. 制定《高校学生权益保护法》、《考试法》等相关法律法规4. 增强高等教育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四) 完善权利救济制度1. 建立健全学生申诉制度2. 设置独立的教育仲裁机构3. 扩大行政复议范围4. 明确司法介入的限度,完善司法救济(五) 以法治思想为指导,完善高校学生管理制度1. 高校学生管理制度要做到实体正义2. 高校学生管理制度要重视程序性3. 健全高校法人治理机制注释参考文献后记附录: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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