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2005年1月1日,《纺织品与服装协议》退出历史舞台,纺织品与服装贸易全面纳入GATT体制。中国作为纺织品服装的生产和出口大国,这既是一个很大的发展机遇,同时也是一个极大的挑战。一方面,配额的取消给中国纺织品服装的出口带来了较大的增长空间,另一方面,出口的增长对相关进口方的同类产业造成了较大的冲击,美国、欧盟等中国纺织品服装主要进口国和地区纷纷对中国纺织品服装的出口实施各种各样的限制。这些限制均源于我国加入WTO时签署的《中国加入工作组报告书》第242条确定的有关对来自中国的纺织品和服装的特别保障措施条款。本文主要通过对纺织品特保条款的法律性质的解读以及美国和欧盟对中国实施纺织品特保措施立法相关问题的研究,希望从法律的角度为我国应对特保措施提出一些建设性意见。本文共五章,第一章对中国纺织品贸易的法律环境进行了回顾,主要介绍了WTO成立前后两个时期纺织品贸易的法律环境。回顾了从制定《1961年棉纺织品安排》到《多种纤维安排》的演进,接下来对《纺织品与服装协议》进行评析,分析了中国在加入WTO前后的纺织品贸易法律环境的发展。第二章对中国纺织品特别保障措施条款,即《中国加人工作组报告书》第242条进行了解读,首先阐述了第242条的法律地位并对其进行了法律解释,后面具体分析了实施纺织品特别保障措施的实体标准和程序要求。第三章主要介绍了美国和欧盟对我国纺织品进口采取特保措施的相关立法和实践,通过从立法层面和具体实施情况的分析揭示了美国和欧盟对我国实施特保措施的不合理之处。第四章在分析纺织品特别保障措施对中国产生的不利影响的基础上,提出了应对策略。第五章对本文的主要论述和观点进行了总结。纺织品特保条款对我国纺织品国际贸易的发展虽然不利,但我们必须积极应对,将纺织品特保措施的负面影响尽量降低,确保充分享受到纺织品一体化带来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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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纺织品与服装协议论文; 入世报告书第段论文; 纺织品特别保障措施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