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随着商业化、职业化对体育运动的影响,体育领域内的各种异化现象频现于运动赛场。体育贿赂犯罪是继兴奋剂、赛场暴力、体育歧视问题之后,对体育运动危害最大、影响最深的异化行为。对这一问题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价值。本文在充分考察国内外理论研究现状与司法实践的基础上,对体育贿赂犯罪问题进行了系统的分析和探讨,初步形成了体育贿赂犯罪研究的理论体系与基本结构。全文包括引言、正文和附录3个部分。引言部分对选题的背景与意义、国内外的研究动态、研究方法和本文的整体结构进行了说明。正文共分5章内容,具体如下:第一章界定了体育贿赂犯罪的基本内涵。首先,本文对体育贿赂犯罪现象进行历时性的系统梳理,确立了以问题为中心的研究路径。其次,对体育贿赂犯罪概念的构成要素体育和贿赂进行了概念辨析和内涵界定,进而为明确体育贿赂犯罪的概念和内涵奠定了基础。其次,分析体育贿赂犯罪的行为特征,把握该行为的犯罪特点。再次,在体育贿赂犯罪概念和特点的基础上,依据类型化的划分标准,将体育贿赂犯罪分为竞赛型贿赂和非竞赛型贿赂两大类。其中,竞赛型贿赂之下又划分为赌博型贿赂和非赌博型贿赂两种。非竞赛型贿赂之下划分为申办比赛贿赂、竞选管理者贿赂和参赛资格贿赂三种。第二章分析了体育贿赂犯罪的原因。首先,梳理犯罪成因的一般理论,对古典犯罪学派、实证犯罪学派、当代犯罪学派的犯罪原因理论进行分析和比较。其次,以理性选择理论为基础,从微观层面探讨体育贿赂犯罪的成因。体育贿赂犯罪人在作出选择的时候,乃基于成本与收益的考量,当成本-利益>0,行为人选择受贿,当成本-利益<0时,行为人放弃犯罪。最后,当体育贿赂犯罪处于高回报、低风险的时候,贿赂动机就会受到刺激,体育贿赂犯罪就会大量发生;反之,当体育贿赂犯罪处于低回报、高风险的时候,贿赂动机则会被抑制,犯罪就会被控制。第三章研究了体育贿赂犯罪防控机制问题。本章通过对体育贿赂犯罪防控机制的构建,笔者从古典犯罪学派、实证犯罪学派和现代犯罪学派防控理论出发,阐述体育贿赂犯罪的理论依据。基于犯罪多因性成罪因素,提出在刑罚等硬性控制之外,利用各种社会组织的控制手段,与国家硬性的法律防控共同构筑综合性的防控体系。其次,对于体育贿赂犯罪防控机制的构建,主要从两个层面来进行。第一,体育组织防控体系。主要包括构建专职防控机构、制定防控组织规范、实施体育组织教育和进行早期的监督和预警。第二,国家防控体系。主要包括法律制度、行政与司法机构防控、公民社会的监督。最后,体育贿赂犯罪防控的具体措施,主要有以下方式:一、健全体育法制,合理规范体育行政权力。主要可以从体育组织内部法制建设和国家法律体系建设两个方面进行。二、完善体育管理运作机制。三、增大体育贿赂成本,罪刑均衡处罚。四、加大教育力度,培养警示意识和处置能力。第四章说明了体育贿赂犯罪的立法模式。首先,对美国联邦和州两个层而进行归纳和分析。在联邦层面,美国国会制定的联邦体育贿赂法,作为防控体育贿赂犯罪的专门立法,而作为与贿赂犯罪有关的刑事立法,如《海外腐败行为防止法》等立法,则起到了补充适用联邦体育贿赂法的作用。在州层面,现有16个州参照《模范刑法典》制定了与体育贿赂犯罪相关的罪名,主要存在欺诈罪、贿赂罪和赌博罪三种定罪方式。其次,对欧洲各国刑事立法模式的比较分析。本文依据定罪模式的不同,将体育贿赂犯罪的定罪分为刑法典模式、附属刑法模式、单行刑法模式三种。其中,采取刑法典模式的国家,又可以分为三种定罪方式,即贿赂罪立法模式、诈欺和背信罪立法模式和混合成罪立法模式。采取附属刑法立法模式的国家,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在在体育法律中规定贿赂犯罪调整体育贿赂犯罪,例如意大利、葡萄牙。另一种是在体育法律中专门规定体育犯罪的国家,例如塞浦路斯、希腊等国。采取单行刑法立法模式的国家主要是英国。英国通过制定贿赂法令、欺诈法令和赌博法令来规制体育贿赂犯罪,针对不同的体育贿赂犯罪行为,适用不同的法律处罚。最后,对日本、南非和台湾地区的刑事立法模式的比较分析。第五章探讨了我国体育贿赂犯罪的特殊问题。首先,本章以历史为主线,从我国计划经济时期的“让球”到职业化改革后产生的“假球”、“黑哨”和“赌球”,归纳出我国特有的举国体育体制模式下,体育贿赂犯罪现象的生成归因。其次,从犯罪的客观方而和主观方面,阐述和分析体育贿赂犯罪的具体成因。再次,通过对龚建平案与陆俊案的比较分析,笔者就裁判员受贿吹“黑哨”行为的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进行了逻辑推理和法律分析。在龚建平案中,由于没有立法依据,裁判员受贿属于当罚而不可罚的行为,因此,依据罪刑法定原则,龚建平收受贿赂不构成犯罪。在陆俊案中,由于《刑法修正案(六)》已将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修改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因此,裁判员可依据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进行定罪处罚。最后,就我国体育贿赂犯罪的完善措施,从体育管理体制的改革、体育贿赂犯罪的规范体系、监督与防控机制,教育措施四个方面进行了构建和分析,以期为完善我国体育贿赂犯罪做理论铺垫。附录部分是对体育贿赂犯罪的刑事立法进行的归类总结,以便于研究的查找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