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卖方交付的货物与合同的约定不符的违约情况十分常见。英国在几百年的国际货物买卖实践中建立起的拒绝接受货物制度,便是这一问题的解决方法之一。很多国家的法律,以及《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都采用了拒绝接受货物制度,较为典型的是英国和美国。在英国,当卖方交付的货物与合同的约定不符,违反了条件条款时,买方便可以拒绝接受货物,双方所签订的货物买卖合同将因此而解除。美国法则在借鉴英国法三个默示责任的规定的基础上,对拒绝接受货物制度采取了完美履行原则,还规定了独特的撤销接受制度,并以实际履行原则对完美履行原则进行了修正。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虽未明确规定“拒绝接受货物”,但以“根本违约”的标准来判定是否构成“宣告合同无效”。在国际货物买卖的实践中,拒绝接受货物制度还产生了诸如转嫁市场涨跌的风险等的其他功用。另外,在拒绝接受货物的实践操作中,买方在拒绝接受货物时,应充分考虑其行为的后果,以正确的做法行使拒绝接受货物的权利,避免该权利的丧失;同时,卖方亦应尽量减少其提交的货物被买方拒绝接受,而且在货物被买方拒绝接受之后要采取适当的措施。由于我国的对外贸易正在不断地发展,我国关于拒绝接受货物制度的法律规定也只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初见端倪,并未形成完整的制度,因此,借鉴英美等国家的经验对于我国完善相关规定起着重要的作用。
论文目录
摘要Abstract引言第1章 概述1.1 关于拒绝接受货物的有关规定1.1.1 英国法中的拒绝接受货物1.1.2 美国法中的拒绝接受货物1.1.3 《公约》中的拒绝接受货物1.2 拒绝接受货物的性质1.2.1 拒绝接受货物是解除合同的表现形式之一1.2.2 拒绝接受货物是一种独立的违约救济方式1.2.3 拒绝接受货物是多种违约救济方式的表现形式1.3 拒绝接受货物的意义1.3.1 买方行使拒绝接受货物权利能够最大限度地减轻由于卖方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1.3.2 买方行使拒绝接受货物权利能够巧妙转嫁市场涨跌的风险1.3.3 买方行使拒绝接受货物权利能够对卖方进行压价1.3.4 买方行使拒绝接受货物权利能够解除买方付款的义务1.3.5 买方行使拒绝接受货物权利能够避免诸如保全货物等问题1.3.6 买方行使拒绝接受货物权利能够直接影响国际货物买卖的风险及所有权的转移第2章 拒绝接受货物的条件2.1 拒绝接受货物的条件2.1.1 英国法中拒绝接受货物的条件2.1.2 美国法中拒绝接受货物的条件2.1.3 《公约》中拒绝接受货物的条件2.1.4 我国《合同法》中拒绝接受货物的条件2.2 拒绝接受货物与拒绝接收货物以及退货2.2.1 拒绝接受货物与拒绝接收货物2.2.2 拒绝接受货物与退货第3章 买方拒绝接受货物和卖方的应对3.1 买方拒绝接受货物3.1.1 买方拒绝接受货物的做法3.1.2 买方拒绝接受货物后的后果3.1.3 买方丧失拒绝接受货物权利的情形3.1.4 不妨碍买方拒绝接受货物的情形3.2 卖方遭遇拒绝接受货物时的对策3.2.1 卖方减少货物被买方拒绝接受的做法3.2.2 卖方在遭遇拒绝接受货物时的注意事项第4章 我国的拒绝接受货物4.1 我国关于拒绝接受货物的立法现状4.1.1 我国《合同法》关于拒绝接受货物的规定4.1.2 我国的拒绝接受货物4.2 我国拒绝接受货物制度的立法建议4.2.1 在合同法中对拒绝接受、拒绝接收、退货等相关概念予以明确4.2.2 具体明确拒绝接受货物的条件4.2.3 详尽列举买方拒绝接受货物的方式4.2.4 对买方拒绝接受货物的程序做出规定4.2.5 具体规定拒绝接受货物后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4.2.6 写明买方丧失拒绝接受货物权利的情形4.2.7 在合同法中加入撤销接受和拒绝接受货物后的补救制度结论参考文献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论文致谢研究生履历
相关论文文献
标签:国际货物买卖论文; 拒绝接受货物论文; 解除合同论文; 违约救济论文; 风险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