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假释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为世界各国所普遍采用,其在激励罪犯改造、促使罪犯回归社会以及稳定监管秩序、节约监管成本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功能和价值。在我国,假释制度被引进百年以来,亦取得了较大的发展和完善。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假释制度在我国的适用现状仍不容乐观,在立法和司法方面均暴露出明显的不足:如假释适用率较低;相关法律规定笼统分散;假释后的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假释撤销制度不完善;假释案件审理存在诸多弊端等等。针对上述现状和缺陷,笔者对我国假释制度低效运行的成因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司法实践,提出了完善我国假释制度的构想,以期顺应刑罚轻缓化的世界潮流,扩大假释制度在我国的适用,充分发挥假释制度应有的价值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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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论文文献
- [1].假释撤销制度探微[J]. 中国律师 2012(02)
- [2].我国假释撤销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J]. 长江师范学院学报 2010(06)
- [3].我国减刑假释程序公开的观察与反思[J]. 时代法学 2015(05)
- [4].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应然处理——对刑罚执行既定力之倡导[J]. 研究生法学 2014(06)
- [5].再谈社区矫正制度方案的调整——以《刑法修正案》(八)的公布实施为视角[J]. 社会科学战线 20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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