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在现代社会,裁量作为公共行政的典型特征,已经完全渗透到行政法领域的每一个角落。很大程度上讲,行政法的中心任务在于通过法治解决行政裁量的问题。现代法治背景下,伴随着行政裁量治理转型而大量涌现的裁量基准,日益成为一种普遍的行政法现象和创新的行政自治制度。它通过对有关裁量权行使范围等方面的法律规范加以具体化的解释,以确保裁量权行使的统一性、平等性和公开性。考察裁量基准的正当性基础,除了其本身具有限定裁量范围、防止行政权滥用而有损个案正义的内在功能之外,直接源于西方限制性授权理论的发展。裁量基准作为一种解释性行政规则,对下级行政机关及公务员存在当然的拘束力,并具有一定的外部效力,可作为行政执法的依据。具体到监狱机关,建立和完善监狱管理裁量基准制度对监狱机关依法行政,提高行政行为的公平性、公正性和合理性,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减少行政争议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以分析我国监狱工作的现状及存在问题为开端,引出行政裁量的概念。随着社会的日益进步,建设法治国家和依法行政必然要求对行政机关普遍存在的自由裁量权问题进行有效的控制,从而产生裁量基准问题。本文首先对涉及行政裁量和裁量基准的一些基本问题进行阐述。其次,结合域外行政国家关于行政裁量问题的一些现实制度和理论精髓,对照我国行政裁量制度的研究发展状况,总结出值得我国借鉴的一些经验。再次,在裁量的理论依据及须厘清的几大关系问题上展开论述,论证实行裁量基准制度的意义。最后,重点提出构建与完善我国监狱管理裁量基准制度的原则、科学方法及监督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