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是颇具中国特色的“契约式合营企业”,允许外国投资者在合作期内提前回收投资也是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与其他各种类型的企业相比最为突出的法律特征。外方先行回收投资制度可谓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的独特制度。外方先行回收投资的实质究竟为何,学界对此争论不休;外方先行回收投资制度是好是坏,学界对此褒贬不一。种种争议为外方先行回收投资制度披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正因为如此,笔者产生了对该制度进行系统研究的浓厚兴趣。 本文分以下四章展开论述: 第一章简要地对外方先行回收投资制度之由来与现状进行阐述与梳理,初步解读外方先行回收投资制度,为下文的展开搭建讨论的平台。 第二章对外方先行回收投资之实质进行探讨,深度解读外方先行回收投资制度。对于外方先行回收投资之实质,学者们争论已久,提出了各种不同的学说。本章以分析外方先行回收投资之资金来源为进路,在对既有学说进行批判的基础上提出了笔者之见解。 第三章在前一章揭示外方先行回收投资实质的基础上,对现行外方先行回收投资制度展开了全面检讨,检讨的对象包括外方先行回收投资制度的适用范围,外方先行回收投资的回收方式,外方先行回收投资制度中中方合作者利益的保护、债权人利益的保护,以及当下外方先行回收投资制度的存在价值。笔者在对外方先行回收投资制度进行检讨的过程中,探讨其价值与缺陷,并对外方先行回收投资制度之存废加以评析。 第四章在前文对外方先行回收投资制度全面检讨的基础之上,针对现行外方先行回收投资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从适用范围、回收方式、对中方合作者利益之保护、对合作企业债权人利益之保护等四个方面提出了笔者的完善意见。 最后一部分是本文的结论,结论部分概括本文前面论述的内容,并再次点明本文之主要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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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先行回收投资论文;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论文; 外方论文; 中方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