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展为投资银行的探讨(论文文献综述)
孙碧涵[1](2020)在《金融危机后美国投资银行业务调整研究》文中指出由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危机给美国及世界经济和社会造成了极大的冲击,世界主要经济体都受到巨大影响。美国投资银行对金融风险的爆发负有重大责任。投资银行的高杠杆、高风险业务开展方式以及资产证券化产品的高度复杂性和风险分散机制是导致次贷危机产生和快速扩散的主要因素。危机爆发后奥巴马政府在2010年出台了包括《沃克尔法则》在内的《多德—弗兰克法案》,剥离了美国投资银行的短期自营业务,禁止投资银行拥有对冲基金,同时对投资银行的激励制度进行了严格约束。巴塞尔委员会也于同年出台了《巴塞尔协议Ⅲ》,提高了对投资银行核心资本比例的要求。尽管美国投资银行在金融危机中受到重创,业务又受到一定的限制和监管,但美国投资银行的盈利水平、市值等在极短的时间内就恢复甚至超过了危机前的水平。美国投资银行的快速复苏离不开业务的调整。那么,美国投资银行业务是如何迅速调整的?本文通过大量国内外特别是美国的科研文献、财务报表和其他统计数据,运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论和西方现代资本市场理论,采用宏观与微观、理论与案例、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等研究方法,对金融危机后美国投资银行的业务调整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分析,探索其经验及教训,以期能为我国投资银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借鉴与参考。在对美国投资银行业务的研究中,本文放弃了传统业务、引申业务和创新业务这种传统的投资银行业务分类方法,根据美国主要投资银行普遍实行的业务部门划分对投资银行业务进行分类,即:投资银行部门业务、交易部门业务和资产管理部门业务。这种基于经营模式和实际操作中部门的业务分类方法,更符合投资银行业务发展的趋势,更有利于对投资银行业务间的联系进行研究,有助于更好的从投资银行的工作实际出发来研究各类业务的情况、特点,包括收入来源、风险构成等,可以较好地避免问题研究与实际运营相脱节,便于理解、解决实际问题。根据投资银行业务发展的重大事件可以将美国投资银行200多年的历史分为三个阶段:(1)1783年至1929年。美国投资银行从萌芽到第一个发展高峰,从混乱无序的经营到形成较完善的业务体系和经营模式;(2)1929年至1981年。大萧条后,《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的实施确立了美国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分业经营的模式。(3)1982年至今。在美国商业银行不断尝试经营投资银行业务和国际综合性银行的竞争压力下,美国1999年颁布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废除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对商业银行进入投资银行业务领域的限制,美国投资银行业再次进入混业经营。2007年危机爆发后,美国投资银行业务再次进行重大调整。金融危机后美国投资银行业务调整是受内因和外因影响的。外因主要体现在不景气的宏观经济环境、低迷的房地产市场等方面。内因主要是投资银行要扭转大面积亏损局面和降低风险等方面。根据现代资本市场等理论,美国投资银行盲目的扩张背离了实体经济,危机后的业务调整必然加强与实体经济的联系,注重与实体经济的同轨同速发展。现代资本市场理论中的资产组合理论和有效市场假说推动美国大型投资银行业务均衡发展,减少具有高度复杂性和隐蔽性的资产证券化衍生品业务。降低系统性风险和实现风险与利润的平衡是此次业务调整的主要原则。在对美国投资银行中投资银行部门业务调整的研究中,本文分析了投资银行部门的融资业务和并购业务,并将次贷危机前后的业务进行了对比分析。研究发现,危机后美国大型投资银行在融资业务方面,加强了传统业务,证券承销业务利润占比回升,美国市场证券承销业务行业集中度小幅下降,美国投资银行证券承销业务对美国本土依赖度增加,传统业务和本土业务在美国投资银行的业务结构中起到更加重要的作用。并购重组业务进一步细分细化,并购业务的收入及在总收入中所占比重增加,近年来新的并购潮拉升美国投资银行并购业务保持着持续增长的趋势。在对美国投资银行中交易部门业务调整的研究中,本文对交易部门的业务中根据资本所有者划分的客户交易和自营业务两种业务的性质、特征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分析。并对比了交易部门在危机前后的业务构成和收入变化,危机后受短期自营业务被剥离的影响,高盛等大型投资银行的交易部门业务收入和在总收入中所占比重下降明显,其中投资银行在自营业务方面转向以权益类投资为主。在交易部门业务调整方向的选择上,高盛和摩根士丹利选择了不同的道路,摩根几乎完全放弃自营业务,以做市为交易部门的主营业务;高盛在被剥离短期自营业务后依然保持大量的自营业务。在对美国投资银行中资产管理部门业务调整的研究中认为,金融危机后,资产管理部门成为美国投资银行业务调整的主要发展方向,这部分业务在美国大型投资银行总收入中占比明显提高,投资银行管理下的资产业务总量上升明显。美国大型投资银行资产管理部门业务的客户群体也发生明显改变,危机前的主要客户是机构投资者和高净值个人,危机后美国投资银行开始加强资产管理的零售业务,为更多的个人投资者提供服务。本文从宏观和微观的角度对美国投资银行业务调整的效果与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评估与分析。宏观方面的效果主要体现为:有利于股市的稳定;促进了美国经济的复苏;降低了金融危机系统爆发的风险。但仍然存在“大而不能倒”、信用违约风险和潜在系统性风险等问题。微观效果主要体现为:能够使美国投资银行迅速摆脱金融危机影响;投资银行的经营风险显着降低。但也存在盈利能力下降、员工激励机制还有待改进、资产周转率下降等问题。研究美国投资银行业务调整的利弊得失,总结其经验和教训,能够为中国投资银行促进资本市场发展,加强国家金融系统稳定提供重要参考。2020年恰逢我国资本市场建立三十周年。俗话说,三十而立。我国资本市场已经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同时也面临许多机遇与挑战,我国对外金融开放的步伐不断加快,与世界大型投资银行同台竞争的格局正在形成。中国证券公司、商业银行等经营投资银行业务的机构应充分挖掘中国巨大的市场潜力,扩大业务范围,适当发展衍生品及面向中小企业的融资业务,完善资本市场的分层和业务的差异化,减少同质竞争。同时政府部门应适当引导证券公司间的兼并和收购,形成具有规模优势的大型公司,将会更加有利于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
祝雅柠[2](2020)在《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改革研究 ——以规制道德风险为核心》文中提出金融机构道德风险是金融市场的“灰犀牛”,几乎每一次金融危机都与其密切相关,如何解决金融机构道德风险一直以来都是金融监管领域的重要命题。2008年金融危机使学术界与金融监管部门意识到金融机构行为监管已经不足以规制金融机构道德风险,故提出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监管,以进一步完善与强化金融监管。2019年,帕特里克·博尔顿(Patrick Bolton)等四位欧洲经济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发表《金融体系终于稳健了吗?近十年全球金融监管改革的回顾与评估》研究报告,从经济学角度来看,金融监管改革尚未有效规制金融机构道德风险,后危机时代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监管并未遏制其过度风险经营倾向。实际上,以公司为组织形式的金融机构是法律抽象的结果,法律是公司治理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对其形成与运作产生重要影响。实践中,金融监管规制金融机构道德风险缺乏自足性,通过金融机构公司治理解决其道德风险问题是后危机时代金融法与公司法交互与融合的重要命题,须针对金融机构的特殊公司治理改革公司治理法律制度,从而改变其行为动机与风险偏好,进一步规制金融机构道德风险。尽管,我国金融系统并未受到2008年金融危机的直接冲击,但我国特殊金融市场体制存在极为突出的金融机构道德风险问题。并且,我国金融市场化正进入提速期,民营资本不断进入银行业,人民币国际化与资本可兑换的推进使金融业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与更宽领域开放,金融机构道德风险规制与金融系统的安全与稳定意味着更高的制度要求与更国际化的视野。本文以我国金融市场为研究背景,结合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法律制度存在的本土问题,借鉴域外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相关理论成果与制度改革经验,对金融机构公司治理展开具有前瞻性的法律制度改革研究:突破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的路径依赖,以公司治理法律制度改革为路径规制金融机构道德风险,从而为我国金融体制的市场化转型、金融系统的安全与稳定提供法律保障。本文对以公司治理法律制度改革为路径规制金融机构道德风险的问题进行研究,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一、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法律制度改革规制其道德风险的必要性与可行性道德风险是一个经济学概念,却被广泛适用于法学领域研究。从信息经济学角度来看,道德风险并非风险而是由事后信息不对称形成的、产生或扩大风险的行为机制。规制道德风险的基本原理是激励相容理论,即对代理人的奖惩与其行为相关信息相联系,从而将委托人的成本与收益内部化为代理人的成本与收益,换言之,通过激励机制促使代理人为委托人利益行事。法律作为重要的激励机制之一,其通过要求行为人对自身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使相关社会成本与收益转化为私人成本与收益,从而通过个体行为的最优选择实现社会整体利益的最优状态。金融机构道德风险发生机制是多元的,包括金融安全网的设立、金融市场的创新等,其法律制度根源则是权利义务的失衡。以公司为组织形式的金融机构是法律抽象的结果,其行为不可避免地受到自然人意志的影响,相较于侵权责任法、合同法等行为法维度上的权利义务失衡,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法律制度在组织法层面形成的权利义务失衡亦不容忽视。后危机时代,金融机构道德风险监管既有传统的命令与控制型监管,也逐步确立了金融机构后设型监管,前者包括金融机构资本监管与结构性监管等措施,后者则是围绕金融机构公司治理展开的董事会构成、董事、高管薪酬奖励等公司治理监管措施。但是,公司治理法律制度与金融机构特殊公司治理错位、现代公司法激励机制缺失体系化的公司治理法律责任制度等因素进一步加剧了金融机构权利义务失衡,使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监管对金融机构道德风险的激励相容作用极为有限。并且,我国金融机构道德风险发生与规制上存在本土化问题,即金融市场存在突出的政府隐性担保,且其正处于市场化提速期,金融体系的结构性变革、金融市场的不断开放进一步诱发金融机构道德风险问题,但目前金融机构道德风险的规制仍依赖于金融监管的强化,对我国金融机构隐性道德风险的规制效果极为有限。因此,有必要基于我国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特点,改革现行公司治理法律制度,重塑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相关权力配置、行为规则与权利义务安排,以填补金融监管空隙,调整金融机构行为动机与风险偏好,从而进一步解决我国政府隐性担保与金融市场化交织为主要发生机制的金融机构道德风险问题。二、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理论演进与基本原则的确立当下是一个复杂多变的“公司的时代”,任何一种单一理论都不可能为公司治理的所有问题提供全部答案。后危机时代,金融机构公司治理已经成为一个独立的研究领域,基于其与传统公司治理实践的客观差异,金融机构公司治理需要理论上的演进指导制度上的改革。股东利益至上被认为是导致2008年金融危机的重要因素之一,但英美等国在后危机时代针对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的监管与立法上的改革,仍深受股东利益最大化理论的影响,聚焦于股东与经营者代理利益冲突,通过股东赋权强化监督经营者行为,实现股东与经营者利益的统一,实质上进一步加剧了金融机构道德风险;利益相关者理论在公司利益以何为准的问题上给出与股东利益至上理论截然相反的答案。但是,以德国为代表,适用利益相关者保护公司治理目标的公司法国家,其在金融危机中的表现同样差强人意,一方面,利益相关者理论受制于难以界定利益相关者范围的固有问题,不仅存在较高的制度成本,还易引发金融机构经营者机会主义行为;另一方面,后危机时代,诸多学者围绕利益相关者理念提出了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改革思路,即以董事信义义务制度为依托,引入债权治理。但是,与非金融业公司债权人风险厌恶不同,金融监管与金融安全网机制形成了债权人的风险中立,其缺乏激励与能力参与金融机构公司治理。后危机时代,金融机构公司治理已然是一个更为独立的研究领域,英国学者安德烈亚斯·科基尼斯(Andreas Kokkinis)基于安德鲁·凯伊(Andrew Keay)提出的实体最大化与可持续发展(EMS)公司治理理论,针对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提出金融可持续发展(Financial Sustainability)理论,以规制道德风险,遏制金融机构过度风险经营,从而确保金融系统的安全与稳定,维护社会整体利益。该理论对以公司治理为路径规制金融机构道德风险具有重大的理论启发:以社会整体利益为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终极目标,立足于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体系化地重构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法律责任制度,克服金融机构道德风险的制度内生因素,从而为以规制道德风险为核心的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改革提供理论上的支持。三、金融机构股东责任制度重构对金融机构股东道德风险的直接规制股东有限责任是金融机构道德风险的重要制度根源,公司人格否认适用条件缺乏预测性与可操作性、法官对否认公司独立人格的审慎态度、非自愿债权人集体行动困境等问题使其在实践中适用范围极为有限,难以解决股东有限责任的道德风险问题。以2008年金融危机为背景,金融市场与金融机构为场域,影子银行的产生与扩张以及机构投资者的兴起表明,金融机构特殊性实质上改变了股东有限责任的理性预设,从而加剧金融机构道德风险问题,最终导致金融机构股东有限责任负外部性问题产生的社会成本高于其带来的制度收益。实际上,相较于非金融业公司股东有限责任,金融机构股东有限责任的立法确认较晚,但其发展迅速,推动金融市场发展的同时,也不断积聚金融系统性风险,现有商事风险分配与控制机制不足以解决金融机构股东有限责任的道德风险问题,故通过考察与梳理金融法与公司法学者提出的股东有限责任改革建议与方案,包括股东双倍责任、股东比例责任、选择性股东责任、金融系统性风险基金与比例责任以及股东加重责任,结合我国金融市场发展阶段、金融体制特点以及相关立法现状,以类型化金融机构为前提,以“事实状态预设、权利与义务规则以及法律后果”为逻辑结构,重构金融机构股东责任制度,即银行业金融机构适用股东加重责任,非银行业金融机构适用金融系统性风险基金与股东比例责任。四、金融机构董事信义义务重塑对金融机构道德风险的直接规制以2008年金融危机与我国金融市场实践为研究场域,现行公司治理法律制度造成董事治理职责与激励机制的结构性扭曲,形成了金融机构公司治理实践与理念的偏差,从而诱发金融机构道德风险;在路径依赖理论框架内,通过检视与反思金融机构内部公司治理改革实践,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监管强化对道德风险的规制作用极为有限,有必要在金融可持续发展理论指导下重塑金融机构董事信义义务,进一步改革违反信义义务的损害赔偿责任;考察并分析既有董事信义义务制度改革建议与方案,包括直接扩张董事勤勉义务适用范围、引入董事诚信义务与董事公共治理义务;在我国金融机构公司治理视阈下,结合金融立法现状,在不完备法律理论指导下,重置“强监管、弱司法”的权力配置格局,以渐进主义法律改革模式,在现行法律框架中嵌入金融机构董事信义义务规则,构建董事信义义务三元结构体系。以区分银行业与非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前提,前者应引入董事公共治理义务以解决我国银行依赖政府隐性担保产生的道德风险问题;后者则通过引入董事诚信义务,纳入债权人利益,构建董事信义义务的三元结构,以实现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的治理目标,从而起到规制道德风险的作用;反思与重构金融机构董事违反信义义务的损害赔偿责任制度,构建利益相关者派生诉讼制度,使其成为实现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目标,规制金融机构道德风险的重要制度依托。五、金融机构监事会职能完善对道德风险的间接规制相较于其他行业公司的监事会制度,我国金融机构监事会的运作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管控具有重要作用,应在“强化监事会实质性监督权力、优化监事会与独立董事会监督权限配置以及构建金融机构监事会激励与约束制度”问题上作出实质性的制度改革。与德国等国一样,我国监事会制度固有缺陷使其面临严重的公司治理困境,造成监事信义义务制度虚置,且我国公司监事会还存在独立性缺失、公司法激励与约束制度的结构性扭曲等本土化问题。以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为公司治理目标,结合我国公司内部特殊的监事会——独立董事复合监督结构,借鉴德日等国监事制度相关立法经验,通过构建金融机构监事会信息权、同意保留权与风险管理监督职责赋予其实质性的监督权力;构建针对监事会监督职能特点的薪酬制度与信义义务制度,确保监事会独立性的同时,激励其充分行使监督职权,从而在金融机构道德风险问题上发挥金融机构监事会内生的、间接的规制作用。
郑雪[3](2020)在《中国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风险防范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综合经营是世界金融行业发展的重要趋势,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是综合经营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研究中国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的发展及其对商业银行风险的影响,对于促进中国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稳健经营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本文结合发达国家经验和中国国情,运用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深入研究中国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的政策演进、发展现状与路径选择,开展风险分析与实证研究,并基于中国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经营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风险特征,构建完整的风险防范体系,提出具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对策。本文试图为中国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的发展与风险防范建立较为系统的分析框架。作为一项金融实务,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有着深刻的理论内涵。本文从历史、法律和市场三重视角,深刻剖析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业务的内涵与联系。利用不同理论假说对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进行理论解释,进而围绕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面临的风险这一焦点问题,探究适用于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风险防范的内部风险管理理论与外部监管理论。从理论角度完成了对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产生、发展与风险防范的理论重构。通过比较分析发达国家银行发展投资银行业务的背景、特征、利弊与立法路径,简要回顾中国商业银行40年来投资银行业务的政策演进与发展历程,总结发达国家经验对我国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未来发展可以借鉴之处。深入研究我国商业银行参与投资银行业务的范围及组织形式,以及代表性商业银行的发展实践,分析指出我国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在内部经营与外部竞争方面依然面临诸多问题,在行业发展、业务深度、组织形式、收入结构、人员素质等方面的症结亟待解决。风险及其有效防范是银行业发展投资银行业务的核心议题,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风险防范的前提是对其所面临的经营风险与组织风险进行全面、深入的研究。从分析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所具备的一般性风险来源入手,着力研究三大类投资银行业务的典型合规风险表现,探究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的利益冲突、风险传递与风险集中等特殊风险的成因与传导路径,据此得出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风险防范的重点与难点。从国内外相关实证文献来看,理论界对于投资银行业务是否有利于商业银行提高经营效率,以及投资银行业务如何影响银行个体风险与金融系统稳定性等问题尚无定论,从实证角度研究投资银行业务对银行风险的影响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以2009-2018年19家商业银行为研究对象,基于波动性风险分析理论、资产组合原理相关性分析框架及面板数据回归分析方法,考察了投资银行业务对银行风险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投资银行收入无明显周期性趋势,波动性明显高于利息净收入;经营投资银行业务会加剧银行业收入的不确定性,但由于收入占比较小,投资银行业务并非造成我国银行业收入波动的主要因素。多数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收入与利息净收入表现为正相关性,商业银行难以通过参与投资银行业务实现分散收入波动风险的目的。投资银行业务对商业银行风险影响的回归结果较为显着,随着投资银行收入在银行收入结构中的权重越来越大,商业银行多元化收入程度随之加深,银行利润损失风险随之下降。基于我国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的风险特征与实证研究结论,论文构建了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与宏观审慎监管框架相结合的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风险防范体系。这一体系的构建实现了商业银行风险防范与战略管理的统一和结合,明确指出各类型商业银行发展投资银行业务的路径选择,并设计了由公司治理框架、内部控制机制与风险管理流程共同构成的风险防范体系与风险管理实施平台。在银行组织内部风险管理的基础上,引入宏观审慎监管框架与之相适应、相补充,这一框架的设计包含监管目标与原则、市场结构监管与市场行为监管等基本要素。在构建风险防范体系的基础上,针对我国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风险防范的薄弱环节、特定组织形式的风险隐患,以及给外部监管带来的全新挑战等问题展开讨论。并从强化对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的风险认识、增强银行组织对特殊风险的防范能力、提高应对风险冲击的抵御能力,以及提升对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的监管有效性四个方面提出应对措施。
钱俊成[4](2020)在《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资产管理是特许经营的金融业务,是我国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通过现行法和政策来规范该行业。但实践中,资产管理已经沦为“影子银行”的重灾区,具有极高的金融风险。同时,由于该行业中信义义务的长期虚置,导致资产管理人在财富管理的过程中或忽视、或逃避、或违背信义义务,使投资者投资本息因此受到了很大的损失。这一方面为众多家庭的生活蒙上了“阴霾”,另一方面也不利于金融市场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出于预防金融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建成和谐社会的目的,监管机构于2018年4月联合颁行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它标志着我国资产管理法律规制改革的正式启动。但令人遗憾的是,本轮改革以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为目的,侧重于通过“表外业务”等方法将资产管理人的风险转嫁于投资者。但这进一步加大了投资者的风险,与“切实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要求背离。同时,该种做法欲从根本上抵御金融风险的意义甚微,只能延缓它的发生。原因在于投资者是金融行业的命脉,而对信义义务仍然虚置的资产管理必将因此失去投资者的信任。为了解决投资者合法权益易受侵害但又缺乏有效保护的现实问题,为了缓和金融风险控制和私益保护的冲突,为了资产管理行业的稳健发展,因而需要对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作专题研究。概言之,对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研究是基于社会现实问题倒逼下的理论研究,它着眼于对实践中问题的解决,具有切实的现实意义。“金融法中一些基本概念并非是对金融现象的简单映射,而是承载着确立特定金融领域中各种权限配置的功能”。应当注意到,资产管理发轫于普通的民事活动,逐渐演变为特别的金融业务,其在当下的我国正朝着“代客理财”本质的回归。并且,在对我国资产管理历史脉络、现行法和政策考察的基础上,发现四个方面的法律和法理缺陷造成了我国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虚置:一是信义义务的法理不清,导致负有信义义务的资产管理人的范围模糊;二是我国当前法律制度下的信义义务仍停留在英美法系那种松散的“义务束”状态,缺乏应有的内在逻辑,造成学者对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具体内容的各执己见,不能形成系统的、可依照执行的、统一的具体规则;三是上述两个问题致使资产管理人违反信义义务的法律责任不清,难以有效规范业务行为和有效指导司法实践;四是上述三个问题还可归结于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在立法上缺乏整体设计,使“统一同类资产管理产品监管标准”难落实处。针对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进行研究,首先需要明确信义义务本身的来源、功能、性质,然后分析其内在的构成要素。在明确了信义义务的内部构造后,信义义务在资产管理中的生成逻辑也随之清晰,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被触发。从本源上看,信义义务产生于实质的信义关系,是对信义关系下当事人所订立合同不完全性的补充,因而信义义务是一种“填补性”规则。换言之,对于某个具体的受信人而言,其是否负有信义义务需要考察“施信人”的自我保护状态和替代性保护方案。从功能上看,信义义务产生的要旨在于对受信人可能存在的道德风险的规制,从而调整当事人之间基于信任建立起的权利义务关系。从性质上看,信义义务作为一项法定义务,不同于合同的约定义务,不能被当事人协议约定而排除,在规范受信人行为方面具有刚性。然后,分析信义义务的内在构成,即在同其他法律关系相区别的角度探讨信义关系的特征,从信义义务的内部视角确定其构成要素。主观上的信任与客观的信任状态,实际上解释了信义义务产生的逻辑与要求。前者明确了受信人与“施信人”之间应具备的信任基础,是信义义务内在构成的起点,后者则在客观上赋予了受信人处理事务之能力,成为信义义务中最为重要的构成要素。这有力地解释了由“委托——代理”关系、“信托关系”构成的资产管理中的信义义务产生。也就是说,对于以信托展开的资产管理而言,资产管理人自然负有信义义务,这是由信托本质决定的。但对于以“委托——代理”形式展开的资产管理,则需要判断资产管理人究竟是否被投资者施以主观上的信任,以及是否被赋予了充分的自由裁量权,只有既存在主观上的信任,也具有充分自由裁量权时,资产管理人才负有信义义务。另外,信义义务在资产管理中的产生逻辑也可以帮助解决资产管理司法实践中的难题。例如通过对2018年出台的《资管新规》中要求禁止通道业务及刚性兑付作出解释,从而真正明确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核心内涵与外延,更好地规范资产管理人行为,构建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规范体系。接着,资产管理人要正确履行信义义务,离不开信义义务内容的完备。也只有完备的信义义务内容,才能发挥法的指引作用。然而,我国无论《信托法》《公司法》还是《资管新规》,对信义义务的内容规定都过于原则性或者粗糙,难堪大任。这也是我国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被长期虚置的核心原因。要针对中国现状和资产管理人所处的特定交易结构制定细化的、可落实地的信义义务具体内容,首先依赖于信义义务内容界定标准的构建。该标准的构建需要在两个层面上落实:一是信义义务与其他义务的区分,这决定了某具体义务能否纳入到信义义务中来;二是信义义务内容间的逻辑梳理,这决定了某具体义务的归属。然后,根据前述界定标准,可以有效厘定中国法下作为特定受信人的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内容范围,并将英美法下松散的“义务束”归类,构建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具体内容;三是鉴于资产管理人负有信义义务内容的差异从根本上还应取决于投资者的区别,故将投资者作合理地类型化区分,并由此分析资产管理人负有信义义务的具体内容差异具有现实意义。这也是对“统一同类资产管理产品监管标准”的具体落实;最后,分析资产管理人在履行信义义务时应达到和满足的客观标准,这是出于对“法不强人所难”的法的价值的考虑。即使资产管理人负有信义义务,也需要有具体的义务规则可供执行;违反信义义务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的,亦需要法的救济。应当注意到,违反信义义务的责任,与违反合同的责任,两者在原理上是相通的:都是违反了信义义务期待的资产管理人应达到的第一性义务标准,由此所导致的第二性义务。同时,违反信义义务的法律责任可从两方面分析:一方面是对投资者的责任,另一方面是对受托财产的责任。前者是要求资产管理人对财产进行管理,所产生的收益必须交给投资者。否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后者的意思是资产管理人在资产管理中管理受托财产不当致使财产遭到损害或者损毁,资产管理人对受托财产负有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也就是说,根据救济途径的区别,投资者的救济权包括两类:既可能是对物的,也可能是对人的。最后,由于我国《信托法》在移植过程中的“异化”和资产管理业务“法律关系认定的多样化”,造成现行《信托法》难以承载统一规制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使命。因此,借鉴域外典型的立法路径,探求我国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体系化路径就显得非常必要。分属两大法系的英国、美国、德国、日本规范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相关规则为我国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体系化构建提供了可参考的范本。综合考虑下,我国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规则应当以体系化的思路来考量,需要多个位阶的法律法规进行共治,形成一个“基础法律+监管法规+自律规则”的系统化规则体系。即以《民法典》为指导,《信托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为框架,金融监管法规予以细化,自律规范进行补充。于其立法,可以采取一种阶段式、渐进式的立法策略。另外,在确定了我国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立法模式后,还需要进一步落实信义义务的框架构建。这更好地为实践中问题的解决画上了句号。
曲海斌[5](2018)在《中国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研究 ——基于国际化动因及影响因素的视角》文中研究指明中国商业银行是金融领域的主导力量,在国家经济发展转型要求金融体系功能转型升级发展的阶段,面对利率市场化、金融脱媒、互联网金融及人民币国际化的挑战,中国商业银行传统业务模式面临严峻考验。按照十九大建设现代经济体系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深化金融改革的指示,要求金融体系提升直接融资比例,实现商业银行高质量发展和加速深化改革转型,同时加快国际化和综合化发展步伐。在此背景下,中国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是大势所趋,也是改革转型的重要方向和主要内容。随着我国全面开放新格局的发展变化,各个金融子行业之间不断相互跨界和渗透合作,监管机构和监管政策也出现了新的整合动向,在稳健审慎的前提下,中国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发展即将进入国际化发展新阶段。中国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不仅是服务实体经济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需要,也是新时代我国商业银行自身改革转型和经营发展的必然选择。然而,目前尽管已经有些学者对此问题进行了研究,但是总体而言,已有的研究成果尚未整体性构建基于功能金融观和最优金融结构等相关理论支撑下的新时代中国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理论分析框架,同时仍然缺少定量化分析技术针对性解析此方面发展的动态评价与指导。为此,深化对该问题的研究,探讨中国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的动因及影响因素,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可行政策建议,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指导意义。本文从七个方面对中国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进行系统深入研究:第一,在论述相关背景的基础上,提出问题,阐明研究的方案与基本思路、研究方法和创新之处,论述研究理论意义与实践意义,分析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相关的理论,并且在对相关文献综述梳理的基础上,提出本文的逻辑分析框架。第二,运用相应的分析框架,从理论机理上分析中国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并且从微观层面上对中国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动因进行模型分析。第三,总结了国外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经验,分析了美国、英国、德国、瑞士、日本、新加坡商业银行开展投行业务主要的国际经验,分析归纳提出了推动我国商业银行的投行业务国际化发展的重要启示。第四,分析了中国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现状、内外部问题及发展面临挑战,总结了中国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的特征,系统分析构建了中国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的重点业务框架并进行效应分析。第五,选取了国内外15家代表性商业银行为研究对象,构建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运用超级决策层次模型、基于蒙特卡罗模拟法的仿真分析法和因子分析法进行实证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对实证分析结果进行比较。总体而言,中国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水平尚处于起步阶段,并且因子分析法与超级决策层次模型得出的结论也基本一致。第六,从宏观角度讲,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绩效的影响因素有:东道国的宏观经济环境、东道国的经济开放程度、东道国金融环境等。从中微观角度讲,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绩效的影响因素有:银行自身实力、银行影响力以及投行业务需求等。但是,太过于宏观方面的影响因素难以对我国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形成直接影响,也难以量化分析。本文选取银行自身实力、银行影响力以及投行业务需求这三个影响商业银行投行业务国际化发展绩效的影响因素进行量化分析。本文运用灰色关联分析法对2017年15家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绩效的影响因素进行量化分析,并且对研究结论进行进一步解释。第七,分析研究了国外商业银行的投行国际化发展路径演进三阶段,在总结分析发展趋势的基础上,提出了针对性的国际化发展路径及对策建议:服务国家“一带一路”战略、顶层设计全球化布局,提高国际影响力和知名度、提升国际化水平,统筹协调、推动境内外投行业务经营的转型发展,改善体制机制、加强国际化人才的开发及培养,更新理念、全面完善商业银行风控机制,加强业务创新、助力于供给侧改革下商业银行投行业务国际化发展,深化外部监管改革、完善外部监管政策和制度环境等。第八,总结归纳主要研究结论,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总结出了研究结论、不足之处与未来研究展望等。研究表明,中国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是大势所趋,开放条件下的国际化发展存在比较利益,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投行业务国际化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存在诸多问题,国际发达国家有许多成功经验值得借鉴,应结合自身客观情况顺势选择国际化发展路径及策略,理论和实证分析的许多结果给我们的发展带来重要启示。总之,本文对新形势下中国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问题进行理论探讨与定量分析。经过分析研究,本文取得可能的创新之处是:首先,从宏观、行业、微观层面上,对中国商业银行的业务国际化发展动因进行理论机理分析,从理论分析与模型推导两个角度全面解释了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的动因问题;其次,运用超级决策层次模型、仿真分析法和因子分析法,对中国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绩效进行评价,也是对理论模型分析结果的进一步完善与验证;再次,系统性分析了现阶段中国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的现状、特征、存在问题,分析构建了重点业务领域框架及效应等,研究了基于发展绩效的国际化发展路径,从而对中国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进行了全面化、综合化的分析研究,并由此提出了提升国际化发展水平的一系列对策和建议。
孙莉娜[6](2011)在《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融合及其经济效应分析》文中认为微观经济组织的资源配置效率是实现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保障。微观经济组织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可概括为:一方面,企业等微观经济组织内部及其之间的资源配置的状况是实现全社会经济资源合理配置、进而实现经济发展的重要条件;另一方面,与经济发展相适合的微观经济组织形式本身就是使经济发展过程得以顺利推进的重要保障。企业与金融机构作为微观经济组织,在上述两方面的作为必然会对经济的发展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产业部门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而金融业又一向被认为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核心,两大部门在经济中的作用由此可见一斑。因此,立足于我国经济现状,并借鉴国际经验,从经济发展战略的角度出发,探索如何实现产业部门与金融部门的有效融合及其经济效应等问题就显得尤为迫切。一个社会中的资本从大的角度而言,可分为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非金融资本)两个方面,因此,在优化资本配置的过程中,一个重要的内容即是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融合。而通过金融市场机制的作用,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融合会对资本的数量扩张、质量提升产生重大的影响。产融结合若能得到合理推行,是会促进一国金融市场的健康成长,推进一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的。本文即以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积累和配置为研究对象,分析其在微观经济领域中的活动,及其对宏观经济的影响与作用。科学、完整的产融结合的内涵应包括微观层面上的经济组织之间的资本交易及宏观层面上的社会资本配置的经济绩效。产融结合做为一种经济现象,事实上包含了微观上的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融合,以及宏观上非金融业与金融业的结合。微观上的产融结合是产融资本的一体化,可以表现为,产业部门与金融部门的相互投资和人事互派等,宏观上的产融结合是将金融业作为国民经济发展中一个独立的产业,研究产业发展与金融业的相互关系,产业与金融业的协调统一,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微观上的产融结合有助于提升各经济主体的效率,宏观上的产融结合则是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产融结合是在生产高度集中的基础上,产业部门和金融部门之间通过股权、债权等的参与以及由此而产生的经营思想、企业文化等的结合所形成的资本融合的关系,是加速社会资本集中的有效方式。完整的产融结合过程应当包括借贷资本与产业资本从分离到结合生成金融资本,再到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融合的发展进程。在这个过程中,借贷资本与产业资本、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由单一的信贷关系发展到双向的资本(股本)结合、乃至人事结合,是由契约关系到产权关系的逐步深化。产融结合具有流动性、稳定性等特征,及优化资源配置功能、价值发现功能和风险分散的功能。产融结合对经济的发展与安全等也会产生影响。无论是从资本形态的演化、还是虚拟经济的演进、企业股权结构的演变来看,产融结合在我国虽然只有20余年的历史,但已经和正在日益丰富与活跃,并呈现双向流动融合的形态(产业资本流向金融资本及金融资本流向产业资本),也促进了金融市场质量的提升、资金融通效率的提高、综合类金融集团的培育、企业集团化发展、及社会信用体系的完善。通过实证分析发现,参与产融结合企业的区域分布和所涉及产业的地区分布基本上与我国企业整体的地区分布相一致,而从融合的规模分布和业绩表现上来看,与我国企业整体的地区分布却不完全一致。金融通过信贷资产、股权投资等方式,金融资源可以对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施以渗透和影响。特别是直接的股权投资,实际上就转化成了金融资本的法人控制。产融结合对于企业经营业绩、资本结构、核心竞争力、市场价值、资本使用效率等都会产生深刻的影响。产融结合的出现,使得我国金融结构也处于不断变化之中。银行资产规模在全部金融机构中市场份额的比重在下降,非银行金融机构比重在上升,国有金融机构比例在下降,外资金融机构与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比例在上升。新兴金融机构的相继创立,使得金融组织结构正在日趋多元化。金融机构通过发行股票、发放证券信贷、进行证券投资等途径积极参与到产融结合中。产业结构的调整离不开金融的支持,金融资源的产业范围选择对于宏观经济效率的发挥、产业结构的优化都有重要意义。一定的产业结构是由相应的投融资结构决定的,因此要调整产业结构,必须从调整投融资结构入手,通过投融资结构的调整带动产业结构的转换。在我国现阶段产融结合的发展中,各种类型的金融集团、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投资银行金融租赁公司等都是可以积极尝试推广的形式。产融结合的实现途径主要有产业资本直接设立金融机构、或间接参股现有的金融机构,及金融资本参股产业资本等,以实现资本与增长机会的结合、投资与融资的结合、金融家与企业家的结合,以及政府的激励政策与经济主体经济利益驱动的结合。产融结合、尤其是开放经济下的产融结合导致金融体系的不确定因素增加。在国际金融自由化和金融电子化的浪潮下,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融合、交易带动了社会资本的运动,从而,资金流动的数量和速度的增加进一步刺激了金融交易的扩大,大规模资金的过快游移必然增加金融市场的复杂性和管理上的艰巨性,从而对一个地区、一个国家乃至全球的金融安全构成威胁。而且,伴随着产融结合的不断扩大、虚拟金融资产的不断扩张,现代金融风险的整体形态与变化机理也将出现重大变化,在风险规模、结构、传导机制、发生频率及扩散速度上都会表现出一系列新的特征,金融风险数量增多、频率加快、风险规模与风险损失的扩大都是有可能的。在产融结合中要加强金融监管,合理防范金融风险、乃至整个宏观经济的风险。无论是一国的宏观经济实力,还是微观经济主体的实力,都是发展产融结合的关键;诚信的构建又是发展产融结合的重要保障;而信息披露制度的完善与合理股权结构的设置对于发展我国的产融结合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融合是当代社会经济生活中非常活跃、又非常重要的经济现象,其在中国的出现不过是最近二三十年的事情。产融结合出现后,更多的研究是基于资本运动的方向,对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融合的现象关注较多,但在笔者有限的视野内,基于金融学、产业经济学等理论,触向产融结合的较为全面、深层的探究较为少见。本文运用了抽象分析法、规范研究方法与实证研究方法相结合、产融结合的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研究。总之,本文对产融结合的理论依据、产生发展的缘由、及其经济效应等进行了较为全面、系统的分析,所总结出的各种规律又可用以指导产融结合中已经和将要发生的交易行为。诚然,产融结合本身就是一个十分庞大的课题,涉及到许多的问题,囿于研究背景资料以及自身工作经历、专业领域、研究水平等的限制,在这样一篇文章中是不可能一一加以论述的,本文存在的诸多不足,需要在未来的研究中进一步深入和完善,以使我国的产融结合获得更为充分、健康的发展。
倪伟康[7](2011)在《协同视角下资产证券化流动性研究》文中认为经济的核心问题是稀缺资源的优化配置,这需要完善的金融大系统发挥其优化资源配置的核心功能。与经济改革及其巨大成效相比,我国金融改革起步较晚,金融大系统的结构转型相对滞后。总体而言,商业银行仍然在我国金融大系统中占据了传统的“独大”地位,以商业银行为代表的间接融资系统仍然远大于依托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系统。尽管诸多商业银行通过改制上市实现了自身与资本市场的“对接”,但其传统的存贷金融工具的流动性还远没有实现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系统创新金融工具的流动性有效“对接”,间接融资系统的信贷风险依然积累、沉淀和集中于商业银行,为我国金融大系统埋下隐患。而要真正实现上述趋势型“对接”,完善现代金融大系统内在结构,则资产证券化已被证实是一种行之有效的现代金融创新。资产证券化率先在全球最发达的美国现代金融系统应运而生。经过40多年的发展,资产证券化已成为发达金融大系统债券市场最重要的工具之一,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优化资源配置作用。从1992年三亚地产投资券起步,到2005年推出分别由国开行和建设银行作为发起人的具有试点意义的信贷资产证券化,我国资产证券化研究和实践取得了许多有建设性的成果。但是,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产品在推出之后交易清淡、流动性较差,没有体现出资产证券化产品应有的高流动性特征。由于流动性严重不足,信贷资产证券化发行面临少人问津的困境。2008年次贷危机爆发之后,我国资产证券化实践于2009年起暂停至今。目前,.信贷资产证券产品在国内债券市场上仍然是微不足道的角色,没有发挥应有的资源配置作用。我国资产证券化实践的结果,是把流动性差的资产“化”为流动性差’的债券,并没有使资产真正有效的“流动”起来。流动性欠缺是制约我国资产证券化发展的重要原因。因此,如果要把间接融资系统沉淀的缺乏流动性的信贷资产真正“化”为直接融资系统有效流动的债券,这就需要提升我国资产证券化流动性。实践中提升资产证券化流动性需要依托理论研究成果。但是,目前国内研究普遍没有深刻认识到资产证券化流动性的重要性,没有直接针对资产证券化流动性展开系统性研究。同时,国内研究比较分散,呈现只重局部、忽视整体的特点,对于资产证券化这种具有内在协同性的系统金融工程来说,仅有抛开系统协同性的局部研究是不够的,还需要基于系统协同视角的流动性整体研究。资产证券化可以看作一个基于金融资产流动的由发起人、中介机构、市场、监管部门和制度安排部门等子系统构成的开放系统。着名理论物理学教授哈肯提出远离平衡态的开放系统在一定条件下能协同形成有序结构或功能行为。在系统协同视角下,资产证券化运作是否顺利取决于其子系统之间的协同运动,而资产证券化流动性是资产证券化子系统协同运动的集中体现。本文在现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站在系统协同的新视角,综合运用协同学、系统论和金融学等相关理论,围绕资产证券化流动性问题这个研究主题,侧重于以下几方面做深入探讨:(1)资产证券化流动性的系统协同本质研究。在深入分析资产证券化的系统性和协同性基础上,详细论证了资产证券化流动性的系统性和协同性,深刻揭示资产证券化流动性的系统协同本质以及加强资产证券化流动性系统协同对于促进资产证券化规模化循环发展的重要意义,阐明市场基础、工具创新和风险监管是资产证券化流动性系统协同的三大影响因素,并提出基于系统协同视角的资产证券化流动性理论模型,解决如何深刻认识和理解资产证券化流动性的问题。(2)资产证券化流动性系统协同的影响因素研究。分别深入研究了资产证券化流动性系统协同的三大影响因素市场基础、工具创新和风险监管的内涵、组成及其对资产证券化流动性系统协同的作用,指出加强资产证券化流动性系统协同的本质要求是每个影响因素的内部协同以及三大影响因素之间的协同,研究了在流动性目标下三大影响因素内部以及之间应当如何协同,解决如何加强资产证券化流动性系统协同的问题。(3)资产证券化流动性系统协同的综合评价研究。根据资产证券化流动性系统协同的影响因素的研究结果,尝试构建能综合反映资产证券化流动性系统协同的指标体系,并采用多指标模糊评价方法和灰色关联分析法建立综合评价模型,并利用matlab仿真工具对模型有效性进行了仿真测试,测试结果显示模型有效,初步探索了综合评价资产证券化流动性系统协同的数学模型。通过上述研究,本文实现了以下创新:(1)尝试将系统协同理论应用于资产证券化流动性研究。基于系统协同视角,本文抓住了资产证券化流动性的内在系统协同性,论证了资产证券化是一个远离平衡态的开放的自组织系统,资产支持证券的出现是资产证券化系统从无序状态到有序状态的突变,符合协同学研究的非平衡相变的一般规律,并运用系统协同基本理论对资产证券化流动性进行综合研究。系统协同理论在金融研究中的运用还不多见,将系统协同理论应用于资产证券化流动性研究则更加鲜见,本文在这方面进行了初步的探索。与以往的国内研究相比,本文基于系统协同视角对资产证券化流动性进行了初步的综合研究,提出了资产证券化流动性研究的新视角,为资产证券化流动性研究的发展引入了新的理论路径。(2)尝试揭示资产证券化流动性的系统协同本质。在深刻分析了资产证券化的系统性和协同性基础上,基于系统协同视角论证了资产证券化三个层次流动性的系统性和协同性,阐明了资产证券化流动性的系统协同本质,研究了系统流动性目标下三个层次流动性内部以及之间应当如何协同。在此基础上,首次尝试构建基于系统协同视角的资产证券化流动性协同演化模型。我国对资产证券化的研究较多,但是关注资产证券化流动性的研究较少,而明确提出资产证券化流动性问题并加以系统研究的则更少。本文明确提出资产证券化流动性问题,并深刻揭示资产证券化流动性的系统协同本质,在此基础上构建的资产证券化流动性的协同演化理论模型,是对资产证券化流动性的系统性综合研究,为资产证券化流动性研究提供了新的分析框架。(3)尝试构建资产证券化流动性系统协同综合评价模型。本文抓住资产证券化流动性的系统协同本质,研究了资产证券化流动性系统协同的市场基础、工具创新和风险监管三大影响因素,在此基础上构建了资产证券化流动性系统协同综合评价模型。如何提高资产证券化实践水平,是我国资产证券化研究亟待解决的问题。现有研究往往忽视了资产证券化流动性的系统协同性,既没有综合反映资产证券化流动性的影响因素,也没有综合评价这些影响因素的总体作用效果。本文尝试构建的资产证券化流动性系统协同综合评价模型,为综合评价资产证券化流动性的影响因素总体作用效果提供了一种可兹借鉴的工具。
王姝[8](2010)在《金融控股公司的生成演变、风险控制与发展研究》文中研究指明20世纪70年代后,随着金融自由化和全球化的发展,全球金融体系发生了深刻变化。金融业全球范围内的自由竞争,引发新的金融机构、金融业兼并以及金融组织制度和交易工具不断出现,金融业的分业经营制度开始逐步向混业经营过渡,主要发达国家的金融业发展轨迹呈现趋同,混业经营的趋势明显。混业经营的典型组织模式是以德国为蓝本的全能银行模式和以美国为代表的金融控股公司模式。在实践发展中,以德国为蓝本的全能银行模式也逐步呈现出控股公司的部分特征。这表明,在混业经营大潮中,美国的金融控股模式逐渐成为混业经营的主要组织模式。世界各国金融业经营制度和金融企业组织模式在演进上的这种部分趋同性表明,金融控股公司作为一种混业经营的金融企业组织模式,其产生和发展有内在的必然性。作为一种金融业经营制度模式,金融控股公司代表着随着金融业社会分工的演进所产生的对金融业务多元化的需求、对银行经营制度变革的需求,它比较好地满足了企业综合化经营的需求,并且与现代金融业的经营特点相适应。作为一种金融企业组织模式,金融控股公司以股权连接为纽带的控股关系和法人分离的组织形式是力求处理金融企业“提高效率”、“增加利润”和“控制风险”三者冲突的一种探索,它决定了控股公司模式在金融业务整合、风险控制方式和效率上较其他组织模式的优势。但是,从实践发展来看,世界各国金融业发展轨迹在这种趋同背景下,又显示出了相当的差异性和多样性。不仅同一时期的不同国家在金融业经营制度的选择上并没有整齐划一,并且都选择金融控殷公司作为混业经营模式的不同国家在具体制度安排上也体现了相当的差异。这说明,一方面,金融业经营模式从原始的混业经营、到严格的分业经营、再到新的历史条件下的混业经营三个阶段的演进路径,符合哲学“否定之否定”的事物螺旋发展轨迹,也解释了世界各国金融业发展轨迹在普遍的、一般意义上的趋同。可以说,混业经营制度和金融控股公司是经济金融化、金融产业化、金融市场化背景下长期演进的必然结果。另一方面,由于经济发展阶段、政治经济文化传统和经济金融基础条件的不同,各国在金融业经营模式和路径选择上体现出的差异性和多样性,也是符合事物发展客观规律的。对一国而言,依据本国的制度结构与制度环境对金融业经营制度和经营模式进行设计、移植和选择,建立符合本国国情的金融业经营制度和经营模式是至关重要的。混业经营和金融控股公司制度的选择是在一国具体经济发展阶段、客观经济条件下做出的,它必须建立在坚实的经济基础以及经济金融良性健康发展的轨道之上。法律法规制度的完善、金融体制改革的进程、监管水平,都是选择金融控股公司模式非常重要、必须考虑的前提条件。对市场发育水平较低、监管能力和金融机构自控能力较弱的国家,特别是转型国家,在短期内急速照搬混业经营制度建立金融控股公司并不是好的选择,‘必须依据本国原有的制度结构与环境,采用渐进的、适合本国国情的发展模式。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数次金融危机(东亚金融危机、俄罗斯、巴西、土耳其、阿根廷等国的一系列危机)有力地支持了这一观点。从管理学角度来看,金融控股公司这种组织形式能够适应快速变化的竞争环境,是现代金融企业核心竞争能力的构成要素,它在理论上也确实存在很多潜在的经营优势,因而许多金融企业已经选择或有意选择发展成为控股公司。但是,金融控股公司理论潜在优势的实现程度紧密受制于现实中一国金融监管水平的高低,以及独立金融机构的自我风险控制意识和风险控制能力。从实践效果来看,金融控股公司这种组织形式与金融企业亏损和倒闭并无一定的相关性,但它确实也没有成为解决和避免金融危机的有效手段。在某种程度上,金融控股公司确实给金融监管带来挑战,确实为全球金融体系带来新的风险源和新的不稳定性,一定意义上增加了金融的系统性风险。自混业经营和控股公司发展以来,金融业的违规现象频频发生,即使是一些全球着名的金融控股集团,也存在伴随业务高度综合化和多元化而生的违规操作问题。这些跨国经营的综合性大型金融控股集团一旦发生危机,其会对全球金融体系产生的破坏性影响难以估量。因此,金融控股公司并非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对一国金融业发展和—金融企业的发展而言,最关键的仍然是选择符合自己特点的金融业经营制度和经营模式。对我国而言,一方面,随着金融开放程度的加深,国内金融业面临来自外部的强大竞争,迫切要求提高我国金融业的整体竞争力,确保我国金融产业的安全;另一方面,随着国内金融经济结构的变化,金融机构自身对利润的追求、消费者对金融需求的多样化,也都对金融业的综合化经营提出了需求。现实中,虽然我国金融业实行的仍然是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基本制度框架,但是,已经出现了一批具备金融控股公司雏形的金融机构,并且越来越多的国内金融机构积极尝试综合化经营,有意选择金融控股公司的组织形式。我国“十一五”金融发展规划也明确提出了发展控股公司的战略。但是,这些金融控股公司在参与综合经营、实现制度创新的同时,其潜在风险也不可小视。在我国经济金融基础性条件相对薄弱的情况下,如何稳妥地发展金融控股公司成为当前金融改革面临的重要问题。2007年,以美国次贷危机为起点爆发了全球范围的金融危机。危机不仅重挫了世界金融和经济体系,更为重要的是动摇了人们对长久以来以新自由主义自由放任思想为指导的经济金融发展模式的信心,也给我们进一步考察经济发展的基础制度、金融业发展的大方向以及金融控股公司的经营模式提供了深刻的反思空间。花旗、美林、AIG等大型金融控股集团公司深陷危机的现实表明,发达国家的金融机构和金融监管当局同样存在严重的道德风险和治理问题,金融机构的综合化经营的确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全球金融体系的脆弱性。在危机中,为争取得到美国政府的救助和美联储的流动性注入,一些大型金融控股公司纷纷放弃金融控股公司身份,进行战略收缩,接受严格的监管,转而成为银行控股公司。金融控股公司这种为了谋利而不顾行业风险的表现自然引发了相当的质疑和思考。对我国而言,国家层面上倡导的金融综合化经营战略刚刚起步,本次金融危机及发达国家金融控股公司的表现又提供了教训和启示,这更加有利于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成熟发展。为了说明以上问题,本论文从金融业经营制度演进与企业组织模式创新两方面入手,从历史的(动态的)、理论的(静态的)角度推导了金融控股公司这一金融混业经营组织模式产生和发展的必然性,总结和分析了世界各国金融业发展模式和路径差异的根本原因,提出了风险控制是金融控股公司发展的绝对必要前提,并且立足我国经济金融发展现状,从国家金融安全、金融产业结构、金融机构自身三方面,从宏观、中观和微观的全方位视角提出了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战略,此外,论文还深入研究了后金融危机时代我国金融体系的重构和金融控股公司发展战略的调整问题。因此,是一项极具现实意义的研究课题。论文从结构及逻辑关系上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由第一、二、三、四章构成,是金融控股公司生成演变的基础理论研究。从金融业经营模式演进和组织模式优势两个层面分析论证了金融控股公司产生的必然性;通过国际比较,对金融控股公司发展的基础性条件进行了分析和总结。第二部分由第五、六章构成,重点研究了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及其控制。强调了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外部监管三方面对于金融控股公司风险控制的意义。第三部分由第七、八、九章构成,以论文第一、二部分的理论研究为基础,提出了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战略及构建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制度的具体框架,并反思了金融危机对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的启示。,第一章导论。本章阐述了论文的选题背景、研究意义,对金融控股公司相关基础理论的国内外研究现状进行了综述,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论文的理论研究框架、主要研究方法和逻辑结构安排。第二章金融控股公司一般理论分析。本章在明晰相关概念的基础上,对金融控股公司的潜在经营优势进行了理论分析,总结了控股公司这一创新金融企业组织模式在规模经济、范围经济、协同效应和风险递减四个方面存在的优势,并对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全能银行与金融控股公司各自的优势与劣势进行了比较分析,从而从静态的、理论的角度阐释了金融控股公司产生和存在的必然性。第三章金融业经营模式演进与金融控股公司产生。本章在梳理金融业经营模式演进历史轨迹的基础上,从经济发展需求、风险与效率博弈、现代金融业的行业特点三个方面总结了金融业经营模式演进的一般规律,从内在动力与外部条件两方面阐述了金融控股公司在金融业经营模式演进进程中产生的必然性,从而从动态的、历史的角度解释了金融控股公司产生和存在的必然。本章还结合现代金融业经营方式的新特点,从效率与稳定、风险分散、资本市场运作三方面的需求出发,进一步论证了金融控股公司作为现代金融业创新金融机构组织模式产生和存在的必然性。第四章金融控股公司的国际比较。本章概括了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和现状,在此基础之上,从金融结构、政府在金融控股公司制度确立中的作用和影响金融控股公司制度选择的基础性条件三个方面入手,分析、论证和总结了主要国家金融控股公司发展模式的异同。此外,本章还结合混业经营大潮以来金融控股公司发展的一些趋势,对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前景做出了趋势性判断。第五章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与控制。本章在一般金融风险研究的基础之上,研究了金融控股公司风险的特殊性,阐述了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对金融控股公司风险控制的实质性意义及其具体作用机制。第六章金融控股公司的外部监管。本章在对金融控股公司外部监管体制进行一般理论分析的基础之上,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对机构监管、功能监管、目标监管三种金融控股公司外部监管理论模式和以美国伞形监管、英国的牵头监管、澳大利亚双峰监管和目前逐渐成为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改革方向的综合监管模式为代表的四种主要国家的金融控股公司外部监管组织架构模式进行了比较分析。此外,还研究了法律体系、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公共媒体等其他监管力量对金融控股公司外部监管的现实意义。第七章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本章首先梳理了我国金融业经营的发展轨迹及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在这一进程中的产生和发展。在此基础上,总结概括了目前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主要类型及其特征,并从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外部监管三方面入手,揭示了目前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存在的主要问题。本章还以中信和德隆一正一反两个例子为例证,分析了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现状。第八章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及制度构建。本章首先对我国发展金融控股公司的必要性和可能性进行了基础分析,得出了在金融综合经营大趋势下,金融控股公司模式是比较适合我国国情的混业经营模式选择的基本结论。在此基础上,从国家金融安全、金融业市场结构、金融企业核心竞争力三个方面,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次,提出了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的指导原则,即我国金融业经营模式的选择,在宏观上,必须依据我国经济金融发展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我国的发展模式,必须以国家金融运行的稳定为前提,以金融业的良性可持续发展为最高目标;在中观上,在发展金融控股公司、鼓励金融企业做大做强的同时,要倡导中小金融机构进行专业化经营,鼓励其培育核心竞争力,以保持金融市场结构的多样性,保持金融业的良性竞争和适度活力,从而有利于金融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在微观上,提出了相比较利润目标,有效控制并降低风险和稳健经营才应是金融企业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观点,提出了金融企业控股公司战略的选择要以有利于突出自身经营优势、有利于形成和提高核心竞争力为基本原则。提出了我国金融控股公司以成熟金融机构为主体、充分发挥政府积极作用、循序渐进的具体发展模式和路径选择。最后,从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外部监管及其他四个方面论述了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制度的全方位构建。第九章金融危机背景下对金融控股公司发展的新思考。本章分析了美国金融危机对金融机构的影响。从金融控股公司在危机过程中的表现、监管者的角色定位以及金融政策环境三个方面对金融控股公司进行了政治经济分析。以美国的新金融监管改革蓝图出发,考察了后危机时代世界各国对金融监管体系的改革和重构设想,并对其对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的启示进行了思考。论文在观点和研究方法上的创新之处可能存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论文将金融控股公司这种以产权为纽带形成的具有多层次结构的以母子公司为主体的多法人联合体,从组织形态上定义为一种具有“二重性”的中间组织,具有创新性。显然,金融控股公司与单个企业不同,其内部既存在着母公司与子公司(企业)之间按类似于“层级(科层)制”原则来组织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成本,又存在相互之间,特别是关联企业之间按类似于市场关系来进行交易的交易成本。换句话说,整个控股公司集团成员企业之间的关系既存在一定程度的科层属性,又存在一定程度的市场属性。控股公司既不同于单个企业,又不同于纯粹的市场,它介于企业与市场之间,兼有科层属性与市场属性,具有“二重性”。二、论文将金融控股公司的最显着特征总结为“金融服务、金融产品的多元化和企业组织结构的特殊化”具有创新性。“金融服务、金融产品的多元化”特征衍生出金融控股公司金融服务功能的新特点,而“企业组织结构的特殊化”衍生出金融控股公司公司治理结构和风险管理功能的新特点。由此引申出金融控股公司制度与现代金融业的总体适应性的论述,即从业务范围上看,金融控股公司代表着随着金融业社会分工的演进所产生的对金融业务多元化的需求、对银行经营制度变革的需求;从企业组织形式上看,金融控股公司这种企业组织制度是力求处理金融企业“提高效率”、“增加利润”和“控制风险”三者冲突的一种探索。三、论文提出的“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融合可能导致经济虚拟化和对资本的过度追求”、“应慎重对待类金融控股公司发展”的观点具有创新性。论文认为,经济发展才是永恒的主题,金融业只有以实体经济为基础,立足于服务实体经济,、促进整个经济健康发展,才能最终有利于其自身的发展。各’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不同程度的金融“倒金字塔”现象,即金融脱离实体经济发展,金融资本过度虚拟化和膨胀的倾向,非常值得深思。在金融与经济发展关系日益密切的今天,如果过度依赖金融力量支撑经济增长,则一旦经济前景发生不利变化,经济崩溃的可能性和速度都会增大。因此,进一步提出,经济的虚拟化以及资本对资本的过度追求以至于脱离了实体经济,可能是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融合产生的最大问题。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融合如果是以对更多资本的追逐为目的,‘必将导致投机和经济的过度虚拟化,从而走向经济和金融危机。因此,应慎重对待“类金融控股公司”的产生。四、论文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次提出了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的指导原则具有创新性。即我国金融业经营模式的选择,在宏观上,必须依据我国经济金融发展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我国的发展模式,必须以国家金融运行的稳定为前提,以金融业的良性可持续发展为最高目标;在中观上,在发展金融控股公司、鼓励金融企业做大做强的同时,要倡导中小金融机构进行专业化经营,鼓励其培育核心竞争力,以保持金融市场结构的多样性,保持金融业的良性竞争和适度活力,从而有利于金融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在微观上,提出了相比较利润目标,有效控制并降低风险和稳健经营才应是金融企业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观点,提出了金融企业控股公司战略的选择要以有利于突出自身经营优势、有利于形成和提高核心竞争力为基本原则。五、论文对后危机时代金融控股公司的研究具有创新性。论文认为,混业经营制度和金融控股公司是经济金融化、金融产业化、金融市场化背景下长期演进的必然结果。虽然在次贷危机中,金融控股公司在客观上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但混业经营制度和金融控股公司本身并不是次贷危机的根本和直接原因。导致次贷危机的是新自由主义自由放任思想下的过于宽松的金融监管、过度的资产证券化和资本的贪婪。六、论文将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和历史唯物主义中关于矛盾分析的方法应用于金融控股公司研究也具有创新性。1.论文提出,近百年来西方国家金融发展史、金融业经营模式演进过程中的主要矛盾是利润和风险的矛盾。一国金融业经营模式的演进其核心内容就是处理风险与效率的关系问题,一国金融业经营模式选择的结果主要取决于具体经济、金融条件下风险与效率博弈的结果。在鼓励金融创新和防范金融风险之间寻求最佳平衡、确保金融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主线贯穿金融业经营模式演进过程的始终。矛盾是推动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本的、决定性的动力。对金融企业而言,与生俱来的强烈的追逐利润的动机与生存和经营环境日益窘迫的现实之间的矛盾,是金融企业经营方式与组织模式变化的根本推动力量,并最终促使金融控股公司产生。2.事物的发展变化是内因和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内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内在动力,外因对事物的发展变化提出需求,为事物的发展变化创造条件。论文提出,如果说资本的增值压力与竞争加剧导致的利润空间缩小的矛盾是金融控股公司产生的内在动力,那么促使金融控股公司产生的最主要外部条件就是居民金融资产结构的变迁,经济一体化、金融一体化、资本国际流动的趋势提出了金融业经营制度变革的需求,技术进步和金融管制的放松。3.论文在分析推动金融业管制放松的主要力量时指出,金融利益集团,包括各类金融机构,持有金融资产较多、或者需要大规模融资的产业集团是推动政府和金融监管当局创新的主要力量。在对美国金融控股公司的研究中,分析了多方利益主体博弈对金融控股公司生产的最终作用。论文还从金融控股公司在危机过程中的表现、监管者的角色定位以及金融政策环境三个方面对次贷危机中的金融控股公司进行了政治经济分析。4.论文运用趋势融合的分析方法,总结了20世纪80年代以来,经济全球化和金融深化的发展使得西方国家的金融结构呈现出趋同融合的趋势。金融结构上的这种变化趋势使不同的混业经营模式的特征边界变得越来越模糊,混业经营模式之间出现了不断的融合。一方面,全能银行与经营型金融控股公司不断出现了纯粹型金融控股公司的特征;另一方面,随着金融全球化和一体化的发展,纯粹型金融控股公司中的银行机构开始承担越来越多的中介功能,呈现出全能银行的部分特征。西方一些主要国家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模式也出现了趋同化的潮流,出现了从机构监管向功能监管和目标监管过渡的趋势,出现了金融监管模式的综合化趋势。此外,论文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例如,对金融控股公司进行的国际比较,分析不够全面深入;对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分析不够透彻,对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提出的对策建议不够全面和具体。等等。这些不足之处,我将在今后的研究工作中继续改进不断完善。
王洪栋[9](2009)在《中国私人银行发展研究》文中提出伴随着国内居民财富的快速增长,2007年,私人银行作为一种银行业服务形态正式出现在中国的商业银行中,这一年被称为中国私人银行的元年。“私人银行”开始从一个略感神秘的名词走入到中国富裕阶层的理财生活中。面纱褪去、真实显现,在分业经营、法规缺位、市场工具不足的大背景下,私人银行很快被评价为“有名无实”①,这对刚刚起步的中国私人银行业不算是一个好的开端。因此,研究和解决中国私人银行的发展问题显得尤为必要和紧迫。围绕中国私人银行的发展这一主题,论文主要研究了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中国发展私人银行的背景因素,包括私人银行起源发展的实践背景、理论分析和经营模式;二是在中国发展私人银行的具体策略,包括中国发展私人银行的供需分析、理财服务的内容和经营管理的模式。关于私人银行起源发展的实践背景,论文主要探讨了两个方面的问题:第一,私人银行起源发展的过程和原因。私人银行诞生于16世纪的瑞士,当时许多法国经商的贵族为躲避宗教迫害来到瑞士的日内瓦,出于保护自己财产安全的需要,他们中间的一些人开始从事资产管理工作,随着17世纪商品经济和贸易的大发展,个人财富的形态开始多元化,社会化分工越来越明细,私人银行在欧洲快速发展起来。18世纪,随着工业革命的蓬勃发展,美国开始崛起为世界头号工业国,私人银行开始从欧洲发展到美国。20世纪70年代以来,亚洲经济高速增长,社会财富迅速积累,私人银行开始在香港、新加坡等地出现。20世纪90年代以来私人银行之间的并购逐渐增多,成为国际私人银行发展的重要特点。第二,私人银行的业务经营。所谓私人银行是指面向拥有高净资产的私人客户(HNWI, High Net Worth Individual)个别提供的以财富管理为核心的专业化的金融产品和一揽子的金融服务。私人银行最重要的特点是根据客户需求提供量身定做的金融服务,其服务涵盖资产管理、投资、信托、税务及遗产安排、收藏、拍卖等广泛领域,由专职的财富管理顾问提供一对一服务和个性化的理财产品组合。它的量化标准表现为对“高净资产”的界定,各个银行各个地区有不同的数量等级,无论采取何种标准,私人银行确定的高净资产客户一般都符合当地对“富翁”的一般评价,比如当前在中国大陆私人银行客户一般界定为拥有1000万元人民币金融资产的客户。关于私人银行发展的理论分析,论文旨在寻求私人银行存在发展的理论依据,并据此理论依据寻求私人银行发展的指导方向。通过梳理经济学中的交易成本理论和范围经济理论,可以看到私人银行的发展必须紧紧围绕降低客户的交易成本、提高银行服务的范围经济这一主题;通过分析现代金融中介理论,可以发现私人银行首先是一种功能定位,对于组织结构和服务供给都要紧紧围绕为富裕人群提供理财服务这一核心功能;通过对组织理论的分析可以了解到当前职能化的机构设置并不适用私人银行的组织体制要求;通过行为金融学的研究,可以明确私人银行的服务必须把客户的私密性和增值服务纳入到重要考虑范畴,理财服务和产品设计必须充分考虑客户的个性需求和风险态度。关于私人银行发展的经营模式,论文探讨了两个方面的问题。第一,两种模式的不同特点。从地域上看,包括私人银行发展的欧洲模式和美国模式,从供应商来看,包括私人银行发展的商业银行模式和投资银行模式。欧洲模式以瑞士银行为代表,其特点是以欧洲客户为主、充分尊重隐私、银行承担无限责任,拒绝非稳定性增长。美国模式主要是投行模式,更强调为客户提供高收益率。第二,两种经营模式的发展规律和评价分析。私人银行经营模式上的差异化根源于私人银行发展的三个规律性因素:财富积累方式是影响私人银行发展模式的主要原因、金融监管政策是影响私人银行业务范围的主要因素、税务制度直接影响私人银行的离在岸业务。在中国私人银行业务刚刚启程的时候,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以雷曼兄弟为代表的美国投行陆续倒闭,欧洲的瑞银和汇丰等银行也出现了巨额亏损,以美国投行为代表的私人银行发展模式似乎走到了尽头,而与此同时以服务私密性着称的瑞士银行则在美国身陷逃税案而声誉严重受损。一时间,国际上的两大标杆模式都出现了问题。在这样的背景下,需要重新思考私人银行的发展模式,既不能不敢并购扩张、也不能过于追求投资回报,而是应当在稳健经营的基础上,围绕客户需求为合适的客户提供合适的产品。研究私人银行几百年的发展历史和相关理论成果,可以发现无论私人银行业务在瑞士的起源还是在美国的扩展,其客户需求的变化始终是决定业务内容和管理模式的最关键因素。客户需求的变化呈现出由少到多、由简单到复杂,并深受财富增长模式和社会环境因素的影响。这些都共同构成了私人银行提供服务的边界,这种服务不是全球统一化的、标准化的,而是地域性的、历史性的。关于私人银行发展的中国实践,研究的第一项内容是中国发展私人银行的供需分析,论文探讨了两个方面的问题:第一,中国发展私人银行的客户基础和理财需求。2008年中国①可投资资产1千万人民币以上的高净资产人群达30万人,人均持有可投资资产约2900万人民币,形成了发展私人银行业务所需要的客户基础。中国高净资产人群对个人可投资资产的风险偏好以中等风险和保守居多,受金融风暴的影响中国高净资产人群对未来多元化投资的意愿十分明显。国内私人银行客户群更加偏好保值型理财产品,投资保值和子女教育是比较关心的理财目标,注重与原有贵宾服务的兼容并存,对稀缺性的金融服务需求大,而对物理环境的要求不高。第二,中国发展私人银行的服务供给。截至2009年3月底,在中国开设私人银行业务的商业银行多达15家,其中中资银行有5家,开设的地点主要在上海、北京、深圳、广州、杭州等地。面对中国私人银行客户群中性的风险态度和多元化的理财需求,在国内商业银行尚未实现混业经营的背景下,私人银行的服务供给应该首先以客户关系的维护为主要内容,以获取利润为次要目标,与国际知名投行、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结成战略合作伙伴,逐步提供差异化的理财服务。关于私人银行发展的中国实践,研究的第二项内容是理财服务和产品设计,论文探讨了在分业经营和缺乏多元化资本市场工具支持的情况下,私人银行发展的初始阶段,构建的理财服务体系应该以CPPI顾问式服务策略确定大类资产配置,以稳健类理财产品为基础,以满足评价标准的风险类理财产品为补充,以信托计划为产品设计的形态载体,以保险产品为特色内容。第一,私人银行理财服务的决策方式应该是评估客户总体的风险态度;通过指标监测和网点抽样数据确定客户对各类金融工具的认知风险曲线;通过专业研究确定各类金融工具的实际风险曲线;在认同客户风险认知的基础上,进行专业分析微调;根据误导风险、期限结构、收益率三个主要指标排序金融工具,确定阶段性发展策略;组织营销资源进行顾问式服务。第二,私人银行理财服务的方法应该依托CPPI策略建立一对一的顾问式服务,确定客户的大类资产配置,相对最优风险资产组合等其他方法,CPPI策略更为简洁实用,能够给出不同风险系数下的投资组合风险和收益情况的对比以供客户选择,具有更强的针对性。第三,基于中国私人银行客户财富积累模式的特征,当前在发展私人银行理财服务的时候必须做好风险防范工作,以结构化融资和结构化金融产品作为构造稳健类理财产品的方向。第四,在选择风险类理财产品的时候,应该建立科学的业绩评价体系,一是通过评价风险资产溢价的合理性确定历史评价(中途买入时)或初始评价(最初发行时),二是通过对风险资产管理机构的定性分析确定未来业绩的可持续性。第五,在分业经营的背景下,私人银行发展理财业务,必须以信托作为产品的形态载体把理财服务的实质内容表现出来,利用资产管理产品设计中的分解组合技术,建立起单独委托和集合运用相结合的个人财富管理模式。基于私人银行客户风险中性的偏好,私人银行理财服务必须能够设计出差异化的稳健类理财产品,结构化证券投资类集合资金信托是这种产品重要的提供方式,在引入优质担保机构后,这类产品的优先级可以作为信用类稳健产品提供给私人银行客户。第六,基于财产保全和债务纠纷的需要,私人银行客户对保险产品的需求是非常强烈的。在私人银行保险产品的研发过程中,应该更多的借鉴行为金融学和消费者行为理论的研究成果,设计符合私人银行购买者行为习惯的专属保险产品,基于银行现实的销售资源,分产品采用契合的营销模式。关于私人银行发展的中国实践,研究的第三项内容是中国发展私人银行的组织结构和经营管理,论文探讨了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组织结构,二是客户关系管理,三是激励机制,四是风险管理。第一,我国商业银行私人银行业务的组织结构,应该借鉴各个商业银行发展信用卡业务的模式,设立为总行零售板块垂直领导的一个独立的业务单元,并构建以业务线为主导的扁平化的纵向组织管理体系。基本思路是在现有的体系之外,建立事业部制的组织体系,在上海、北京或深圳等高收入群体比较集中的区域成立私人银行中心,实行各条线客户信息的共享,最大限度获取客户资源,业务条线实行双重考核的办法,并建立较为科学合理的内部结算体系,实现一致的利益目标。第二,客户关系管理可以划分为四个层次:客户体系、产品体系、客户关系管理体系和营销服务体系。考虑到国内高净资产客户的理财需求主要还处在寻求服务差异化的初始阶段,并且市场同业的服务供给也受限于政策环境,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应该将私人银行业务定位为贵宾业务在高端领域的延伸,是客户分层管理和差异化服务的自然升级。私人银行的服务体系应该以细化现有商业银行服务为前提、以提供深度个性化的客户服务为核心。第三,私人银行激励机制的重点应该放在薪酬机制上,既要体现多样化又要体现公平性,要为创造优越业绩的私人银行顾问提供优越的报酬。同时将物质激励和培训激励、精神激励结合起来,精神激励要避免空洞说教,赋予更多实质内容,使之情感化,调动人的积极性、增强亲和力。第四,私人银行经营管理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是风险管理。相对单一的商业银行服务相比,私人银行业务提供的服务涉及多个市场,风险错综复杂。从诱发风险的原因来看,私人银行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声誉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法律风险等。在我国,目前开展私人银行业务的机构主要是一些商业银行,私人银行业务的风险管理和商业银行的整体风险管理是密不可分的,必须将其纳入商业银行的整体风险管理体系来统筹规划。完善私人银行业务风险管理内部架构和职责分工、充分了解客户,防范法律风险、建立风险限额管理制度。灰色资金是开展私人银行业务的一个十分敏感的问题,必须学习借鉴国外的先进监管经验,依法规范私人银行业务,严格控制洗钱风险。私人银行作为商业银行在资本脱媒和零售业务转型背景下的必然选择和新生事物,因为业务的重要性和客户群体的独特性,成为本文的研究主题。研究中国私人银行业的发展问题,必须掌握国际私人银行的起源动因、发展过程、发展模式和发展规律,通过理论分析进一步明确私人银行发展的指导方向,在此基础上探究中国私人银行发展的供需矛盾,确定初始阶段务实有效的理财服务,建立综合全面的管理模式。作为一个新的业务形态和一个新的发展领域,论文在私人银行的发展背景、规律总结、供需分析、实践做法等方面所做的研究是具有一定创新性的。今后随着私人银行中国实践的不断发展,对于私人银行的研究将可采用新的方法、新的案例和新的数据,不断深入、拓展和完善。
赵永军[10](2008)在《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运行与发展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世界经济形势的发展和国际金融一体化进程的加快,金融市场的国际竞争日趋激烈,需要各国以强大的经济实力和竞争优势应对一体化的挑战。而金融资产的质量是衡量一国经济实力和竞争优势的重要标志。其焦点在于银行业的巨额不良资产,它不仅影响着银行体系的稳定,也不同程度地削弱了银行业对经济发展的支持作用。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受到不良资产的困扰,中国也不例外。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中国政府强烈地认识到银行不良资产的危害,意识到银行的稳健运行与国家经济安全之间紧密的联系。实践证明,设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AMC)乃是一种较为有效的方式。基于此,党中央和国务院于1999年4月到10月期间相继成立了信达、华融、长城和东方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并于2000年完成了对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首批近1.4万亿元不良资产的剥离工作,开始进入不良资产管理与处置的实质性运作阶段。随着中国AMC资产处置工作的深入开展,不良资产规模逐渐减少,不良资产处置结束后,AMC是解散关闭,还是转型?中国AMC未来如何发展?这些问题成为理论界和业界一个热点话题。2004年2月24日,国务院批准了财政部上报的《关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改革与发展问题的请示》,明确了AMC建立不良资产处置目标考核责任制,确定了AMC向商业化转型的发展方向。2006年3月,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在《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完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运行机制”,为AMC的未来发展奠定了基础。2006年底,中国AMC虽然已基本完成政策性不良资产处置的任务,然而中国AMC在实际运作中,仍然存在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处置手段、监管体制等方面的问题。未来AMC的发展运行与道路的选择对我国不良资产的市场环境有很大的影响,对我国宏观经济的调控和国有企业的改革也有很重要的意义。笔者正是因为看到了AMC运行与发展问题研究的重要意义,所以就结合自己在AMC多年的工作经验,试图通过对我国AMC在七年间的运行绩效评价,并在分析影响AMC发展制约因素的基础上对中国AMC的运行与发展提出自己的见解。本文主要运用产业经济学的不完全信息理论和委托代理理论以及金融创新理论,首先从中国AMC成立的背景出发,对中国AMC发展的历程和运作实践进行分析,总结中国AMC运行发展的实践及成就,并运用DEA法对其运行绩效进行了实证分析。其次对中国AMC运行发展中所面临主要问题及制约因素进行了详尽分析。在此基础上结合发达国家、新兴市场经济国家、经济转轨型国家资产管理公司运行与发展的经验教训,对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未来整体发展方向和模式进行了深入探讨,并提出了相关的保障措施。本论文研究的结构及内容如下:第一章导论本章主要分析介绍了论文选题的背景、研究目的和意义,提出论文研究的主要思路、研究方法及可能的主要创新点。第二章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展理论本章首先运用金融中介理论分析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产生的必然性,阐述并研究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收购及管理的原则和方式。在此基础上运用博弈论分析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不良资产处置中与欠款企业间的博弈关系,并从资产管理公司介入前后的演变模型进一步分析指出在转轨经济中资产管理公司的存在必要性。结合金融创新理论指出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应积极进行制度创新和方法创新,开拓出适合我国资产管理公司运作的发展道路。第三章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运行及发展模式的国际比较及经验借鉴本章立足国外资产管理公司(AMC)发展实践,区分在不同经济环境下AMC的运行和发展模式,系统地介绍了美国、日本、瑞典等发达国家,韩国、泰国、马来西亚等新兴市场经济国家,以及匈牙利、波兰等经济转轨型国家AMC成立的背景、运作的模式、不良资产处置的方式和成效,并对其进一步发展进行了概括。通过比较分析,本章对国外AMC发展经验进行了总结,得出结论认为:AMC的设立与成功运行需要特别的政策与法律支持;AMC的发展需要明确的经营目标、合理的激励机制、健全的治理结构;AMC需要制定切合实际、符合本国国情的不良资产处置对策。此外,AMC退出或转型与机构的定位、资产特征、市场需要等因素紧密相关。第四章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展历程及运行评价本章重点对专门处理银行不良资产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AMC)成立的背景、特点及功能定位进行了研究,并对中国AMC的产生及业务发展的演变历程进行了回顾,对中国AMC业务发展进行了比较,总结了中国AMC发展中已取得的成就。并运用数据包络分析方法(DEA),对中国AMC处置不良资产的效率进行了度量。通过实证分析,得出结论认为,中国不良资产总体处置效率不是很高;从不良资产处置速度来看,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的速度最快;从不良资产现金回收率来看,信达的不良资产现金回收率最高。在综合分析各家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处置速度和收回率后,认为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的年平均处置效率最高,而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的年平均处置效率较低。这固然反映了各AMC处置资产的能力,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各自所收购不良资产质量的巨大差别和国家相关政策的一些变化。研究结论是中国AMC处置效率主要是受不良资产贷款但保方式、贷款本金、AMC不良资产处置方式、处置环境因素及债务企业自身因素的影响。第五章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运行发展中问题及制约因素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处置不良资产中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正确把握不良资产管理处置中的困难和矛盾,对于进一步加快不良资产的处置进程,以及确定中国AMC的适时转型具有重要的意义。本章重点分析了中国AMC运行发展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并对其发展的内外部制约因素进行了深入分析,得出结论认为中国AMC在发展中面临资本市场、社会保障机制及法律环境不完善的外部因素制约;在其经营和发展的内部因素方面也存在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业务发展受限、专业人才缺乏等诸多方面的问题和障碍。第六章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发展趋势本章在对国外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展方向科学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我国政府和中国AMC自身两个层面,对中国AMC的发展趋势进行了分析,得出结论认为中国AMC应当存续并转型。并提出了中国AMC应当在不良资产处置方式上进行深化,以适应不良资产处置的市场化趋势。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商业化转型的路径分析中,针对理论界所提出的六种思路,结合我国实际进行了深入研究,认为未来将现有AMC转型为现代投资银行在中国具有更强的适用性和可行性。第七章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展模式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未来的发展问题是一个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在前一章分析的基础上,通过本章的研究,提出中国AMC商业化转型的发展目标应该是:以不良资产处置为主业,建立具有投资银行功能和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本为纽带,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股份制、综合性的现代金融服务企业。中国AMC要继续坚持以管理和处置不良资产为主业,依托长期积累的资源和优势,在条件成熟时,有选择地开展证券、金融租赁、信托、担保、财务顾问、基金等业务,在资产市场、资本市场和融资市场发挥中介作用。通过产权制度改革和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加快中国AMC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推进集团公司的股份制改革。论文指出现阶段,与母体银行组建金融控股集团模式是AMC转轨的最佳路径选择。第八章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运行发展的保障措施本章在前面章节分析的基础上,主要从AMC的内部机制及外部条件两个视角,研究探讨如何结合内外部的各种因素,促进和推动AMC在我国的进一步改革和发展,并提出保障措施是:加快AMC内部机制改革,构建并完善AMC管理体制,确立AMC功能与目标,确定AMC合理的核心业务并扩大经营范围,促进不良资产处置方式的多样化、全面化,建立有效的人员聘用和激励机制;完善AMC外部环境建设,加强对公司转型、不良资产处置等方面的立法,加快培育不良资产交易和处置的市场体系,积极利用外资参与不良资产处置,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二、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展为投资银行的探讨(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展为投资银行的探讨(论文提纲范文)
(1)金融危机后美国投资银行业务调整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文献综述 |
1.2.2 国内文献综述 |
1.2.3 文献评述 |
1.3 论文的整体框架和研究方法 |
1.3.1 论文的整体框架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点及不足 |
第2章 投资银行业务及相关理论 |
2.1 投资银行及其业务的相关概念 |
2.1.1 投资银行的概念 |
2.1.2 投资银行业务的相关概念 |
2.1.3 投资银行业务调整的相关概念 |
2.2 投资银行业务的相关理论 |
2.2.1 马克思的金融理论 |
2.2.2 现代资本市场理论 |
2.2.3 行为金融学的相关理论 |
本章小结 |
第3章 美国投资银行及其业务的发展历程 |
3.1 诞生到第一次发展高峰(1783—1929) |
3.1.1 国债、股票业务与投资银行的萌芽(1783—1840) |
3.1.2 证券承销业务与投资银行的出现(1840—1880) |
3.1.3 托拉斯公司与并购业务的助推(1880—1920) |
3.1.4 证券承销、做市与第一次高峰(1920—1929) |
3.2 分业经营下的转型(1929—1981) |
3.2.1 与商业银行分业经营(1929—1945) |
3.2.2 经纪和并购的兴起(1945—1969) |
3.2.3 巨变下的波动发展(1969—1981) |
3.3 黄金年代和金融危机冲击下的业务调整(1981年至今) |
3.3.1 并购、资产证券化兴起的黄金时期(1981—2007) |
3.3.2 业务重大调整(2007年至今) |
本章小结 |
第4章 美国投资银行业务调整的现实动因、理论依据和主要原则 |
4.1 业务调整的现实动因 |
4.1.1 业务调整的外因 |
4.1.2 业务调整的内因 |
4.2 业务调整的理论依据 |
4.2.1 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关系理论是业务调整的理论基础 |
4.2.2 现代资本市场理论是业务调整的操作指针 |
4.2.3 行为金融学理论是业务调整的市场选择依据 |
4.3 业务调整的主要原则 |
4.3.1 降低系统性风险是美国政府的首要目标 |
4.3.2 风险与利润的平衡是美国投资银行的首要原则 |
本章小结 |
第5章 美国投资银行的投资银行部门业务及其调整分析 |
5.1 投资银行部门融资业务分析 |
5.1.1 融资业务 |
5.1.2 投资银行在融资业务中的主要作用 |
5.2 投资银行部门并购业务分析 |
5.2.1 并购业务的主要类型 |
5.2.2 投资银行提供的并购业务相关服务 |
5.3 投资银行部门业务的调整 |
5.3.1 融资业务的调整 |
5.3.2 并购业务的调整 |
本章小结 |
第6章 美国投资银行的交易部门业务及其调整分析 |
6.1 客户交易业务与自营业务 |
6.1.1 客户交易业务 |
6.1.2 自营业务 |
6.2 交易业务部门的主要业务种类 |
6.2.1 权益交易类业务 |
6.2.2 固定收益、货币和大宗商品交易 |
6.3 交易部门业务的调整 |
6.3.1 削减自营业务 |
6.3.2 向权益类投资为主的转变 |
6.3.3 交易类业务的艰难转型 |
本章小结 |
第7章 美国投资银行资产管理部门业务及其调整分析 |
7.1 资产管理部门的主要业务 |
7.1.1 资产管理业务 |
7.1.2 财富管理业务 |
7.2 资产管理部门业务的调整 |
7.2.1 加大了资产管理业务的力度,收入占比明显增加 |
7.2.2 资产管理业务增长迅速 |
本章小结 |
第8章 美国投资银行业务调整的成效与存在的问题 |
8.1 业务调整的宏观效果与存在的问题 |
8.1.1 业务调整的宏观效果 |
8.1.2 业务调整在宏观方面存在的问题 |
8.2 业务调整的微观成效与存在的问题 |
8.2.1 业务调整的微观成效 |
8.2.2 业务调整在微观方面存在的问题 |
本章小结 |
第9章 美国投资银行业务调整对中国的启示 |
9.1 中国投资银行业务发展历程与现状分析 |
9.1.1 中国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历程 |
9.1.2 中国证券业现状分析 |
9.1.3 中国证券业的业务结构 |
9.2 扬长避短,促进中国投资银行业务稳健发展 |
9.2.1 中国证券业与美国投资银行相关业务的对比分析 |
9.2.2 对中国投资银行业务稳健发展的启示和对策建议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2)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改革研究 ——以规制道德风险为核心(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与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三、概念界定 |
四、研究框架 |
五、研究方法 |
第一章 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改革的前提问题:廓清规制道德风险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
第一节 金融机构道德风险的基本认识 |
一、金融机构道德风险的内涵 |
二、金融机构道德风险的表现 |
三、金融机构道德风险的危害性 |
第二节 金融机构道德风险形成的理论探析 |
一、金融机构道德风险形成的信息经济学解释 |
二、金融机构道德风险形成的法理解释:权利义务失衡 |
三、我国金融机构道德风险发生机制的本土化问题 |
第三节 后危机时代金融机构道德风险规制的检视与反思 |
一、金融机构道德风险规制的基本原理:激励相容 |
二、金融机构道德风险监管实践的困境与局限 |
三、金融机构特殊公司治理及其法律意义 |
四、我国金融机构道德风险规制的公司治理路径 |
第二章 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改革的理论演进与基本原则 |
第一节 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的股东利益至上理论 |
一、股东利益至上的理性基础与理论范式 |
二、股东利益至上的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法律实践 |
三、金融机构公司治理视阈下股东利益至上的价值困境 |
第二节 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的利益相关者理论 |
一、利益相关者利益保护的基本原理 |
二、利益相关者利益保护的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法律实践 |
三、金融机构公司治理视阈下利益相关者理论的适用迷局 |
第三节 后危机时代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改革基本原则 |
一、原则一: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法律制度应服务于社会整体利益 |
二、原则二:以金融可持续发展为公司治理目标维护社会整体利益 |
三、原则三:金融可持续发展下改革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法律制度 |
第三章 直接规制股东道德风险:金融机构股东责任制度重构 |
第一节 金融机构股东道德风险的形成:有限责任 |
一、股东道德风险的形成机理 |
二、股东道德风险的公司法规制:公司人格否认 |
第二节 金融机构股东有限责任的检视与改革 |
一、金融机构股东有限责任的制度沿革 |
二、金融机构股东有限责任的制度异化与规制虚空 |
三、金融机构股东有限责任限度突破的理论基础 |
第三节 我国金融机构股东责任的反思与重构 |
一、金融机构股东责任的路径选择与立法模式 |
二、金融机构股东责任规则的建构思路 |
三、金融机构股东责任的规则设计 |
第四章 直接规制道德风险:金融机构董事信义义务重塑 |
第一节 传统公司治理中董事激励与约束机制诱发金融机构道德风险 |
一、全球金融危机与我国金融实践视阈下董事激励与约束的法律考察 |
二、后危机时代金融机构董事激励与约束机制改革之检视 |
三、后危机时代金融机构董事激励与约束机制改革之反思 |
第二节 金融机构董事信义义务重塑 |
一、金融机构董事信义义务重塑必要性 |
二、金融机构董事信义义务重塑路径 |
三、我国金融机构董事信义义务重塑方案 |
第三节 金融机构董事违反信义义务的责任强化 |
一、我国金融领域监管与司法的权力配置格局重置 |
二、我国金融机构董事责任强化的立法路径 |
三、我国金融机构董事责任强化的司法路径 |
第五章 间接规制道德风险:金融机构监事职能完善 |
第一节 金融机构监事规制道德风险的原理与现实困境 |
一、金融机构监事规制道德风险的基本原理 |
二、金融机构监事规制道德风险的现实困境 |
第二节 金融机构监事会监督职能之完善 |
一、金融机构监事会信息权制度 |
二、金融机构监事会同意保留权与风险管理职责 |
三、金融机构监事会激励与约束机制 |
第三节 我国金融机构监事会本土化问题与制度改革 |
一、金融机构内部监督机制的法律供给现状 |
二、金融机构监事会法律制度评估 |
三、金融机构监事会制度改革建议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3)中国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风险防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和意义 |
1.1.1 问题的提出 |
1.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1.2.1 投资银行业务对银行成本与效率的影响 |
1.2.2 投资银行业务对银行风险的影响 |
1.2.3 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与金融体系稳定性的关系 |
1.2.4 论文创新之处 |
1.3 研究方法 |
1.4 论文结构安排 |
第2章 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及风险防范的理论基础 |
2.1 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相关概念剖析 |
2.1.1 商业银行及其业务的理论内涵 |
2.1.2 投资银行及其业务的理论内涵 |
2.1.3 三种金融业经营模式的比较分析 |
2.1.4 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组织形式辨析 |
2.2 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的经济学解释 |
2.2.1 金融中介功能观对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业务融合的启示 |
2.2.2 金融创新理论对商业银行在投资银行业务创新上的阐释 |
2.2.3 资产专用性假说对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要素配置的解释 |
2.2.4 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所隐含的制度变迁供求关系探析 |
2.3 综合经营风险管理理论研究 |
2.3.1 从定性分析向定量分析转化 |
2.3.2 从风险控制向风险管理转变 |
2.3.3 从单一风险管理向全面风险管理转化 |
2.4 后危机时代综合经营监管理论探究 |
2.4.1 更为严格的综合经营市场准入监管 |
2.4.2 综合经营监管的宏观审慎原则 |
2.4.3 综合经营机构的市场化退出机制 |
2.5 本章小结 |
第3章 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的历史与现状分析 |
3.1 发达国家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现状分析 |
3.1.1 德国全能银行发展的历史沿革与特征 |
3.1.2 美国金融控股公司的演进与立法设计 |
3.1.3 英国银行母公司发展的背景与利弊 |
3.1.4 发达国家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的国际比较对我国的启示 |
3.2 我国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的现状分析 |
3.2.1 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的经营范围 |
3.2.2 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的组织形式 |
3.2.3 主要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的实践 |
3.2.4 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的政策演进 |
3.3 我国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存在问题分析 |
3.3.1 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承担的内部经营压力 |
3.3.2 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面临的外部竞争压力 |
3.3.3 牌照资质差异导致经营局限性与业务深度不够 |
3.3.4 组织形式不一致,行业发展不平衡 |
3.3.5 收入结构不均衡,利润贡献度低 |
3.3.6 现有人员素质难以满足投资银行业务深入发展的需要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的风险来源、成因与传导路径 |
4.1 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风险的一般来源与特征 |
4.1.1 信用风险的来源 |
4.1.2 市场风险的成因 |
4.1.3 操作风险的来源与表现 |
4.1.4 流动性风险的来源与差异 |
4.1.5 声誉风险的传导路径 |
4.2 投资银行业务合规风险的表现形式 |
4.2.1 代理类业务风险的具体表现 |
4.2.2 委托类业务风险的具体表现 |
4.2.3 自营类业务风险的具体表现 |
4.3 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面临的特殊风险成因与传导路径 |
4.3.1 利益冲突风险的生成途径 |
4.3.2 风险传递的主要途径与运行机制 |
4.3.3 资本重复计算的动因与实现路径 |
4.3.4 透明度风险的表现与特征 |
4.3.5 内部交易造成风险集中的基础与传导路径 |
4.4 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对系统性风险的影响 |
4.4.1 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对系统性风险的分解分析 |
4.4.2 商业银行业务与投资银行业务的风险差异 |
4.4.3 商业银行业务与投资银行业务的风险关联性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投资银行业务对商业银行风险影响的实证分析 |
5.1 研究目的与样本选取 |
5.1.1 研究目的与假设 |
5.1.2 数据来源与说明 |
5.2 基于波动性风险理论的银行业收入构成波动性分析 |
5.2.1 银行业收入构成与波动状况 |
5.2.2 银行业收入波动性分析设计 |
5.2.3 样本总体收入波动性分析结果 |
5.3 资产组合理论框架下的银行收入构成相关性分析 |
5.3.1 银行收入构成相关性分析设计 |
5.3.2 样本个体收入相关性分析结果 |
5.4 投资银行业务对银行风险影响的回归分析 |
5.4.1 研究设计 |
5.4.2 变量选取 |
5.4.3 模型设定 |
5.4.4 实证结果与影响机制分析 |
5.4.5 稳健性检验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中国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风险防范体系构建 |
6.1 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与宏观审慎监管框架 |
6.1.1 构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必要性 |
6.1.2 导入宏观审慎监管框架的重要性 |
6.2 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的战略定位与路径选择 |
6.2.1 大型国有银行实现投资银行业务规模效应的发展路径 |
6.2.2 股份制商业银行发挥投资银行业务协同效应的主要路径 |
6.2.3 中小商业银行适度发展投资银行业务的路径选择 |
6.2.4 区域性、农村商业银行专业化发展的现实选择 |
6.3 公司治理框架与组织结构的优化 |
6.3.1 强化董事会职能与利益制衡机制 |
6.3.2 确立风险管理层级和运行流程 |
6.3.3 导入金融综合经营风险管理文化 |
6.4 内部控制机制与合规管理流程的设计与构建 |
6.4.1 以风险防范为目的建立内部控制体系 |
6.4.2 建立会计并表与风险并表双重管理机制 |
6.4.3 设置差异化的“防火墙”制度 |
6.5 风险管理流程再造与实施步骤 |
6.5.1 确立组织风险偏好与风险容忍度 |
6.5.2 开发风险识别与监测工具 |
6.5.3 设计风险度量与评估程序 |
6.5.4 规范风险控制与报告路径 |
6.6 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的宏观审慎监管框架 |
6.6.1 确立监管架构与监管主体 |
6.6.2 设定监管目标与原则 |
6.6.3 明确市场准入与股东标准 |
6.6.4 设置业务资格与范围限制 |
6.6.5 确立市场化退出要求 |
6.7 本章小结 |
第7章 中国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风险防范对策 |
7.1 补强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风险防范的薄弱环节 |
7.1.1 风险防范理念与风险管理文化方面的欠缺 |
7.1.2 风险管理体系与组织发展战略相脱节 |
7.1.3 风险管理能力与业务发展不匹配 |
7.1.4 风险管理技术和工具存在局限性 |
7.1.5 风险防范自律机制发挥不足 |
7.2 应对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风险带来的监管挑战 |
7.2.1 强化金融监管的迫切性 |
7.2.2 多头监管与监管规则不一致 |
7.2.3 信息协调与并表监管机制不完备 |
7.2.4 对金融集团控股股东存在监管缺位 |
7.3 强化对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风险的全面认识 |
7.3.1 对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风险影响的重新认识 |
7.3.2 对不同组织形式风险差异的辨识 |
7.3.3 提高对银行集团风险隐患的重视程度 |
7.4 增强对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特殊风险的防范能力 |
7.4.1 建立防范利益冲突风险的“中国墙”制度 |
7.4.2 控制内部交易造成的风险集中 |
7.4.3 强化自律性质的信息披露与透明度建设 |
7.5 提高对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风险冲击的抵御能力 |
7.5.1 保持资本充足水平与补充能力 |
7.5.2 以并表管理为基础防范资本重复计算风险 |
7.5.3 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 |
7.6 提升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的监管有效性 |
7.6.1 夯实立法基础与监管标准 |
7.6.2 持续革新监管工具 |
7.6.3 利用市场力量约束利益冲突的发生 |
7.6.4 建立法人防火墙与业务防火墙“双墙制度” |
7.7 本章小结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
(4)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背景和选题意义 |
二、问题的研究现状述评 |
三、研究问题和主要结论 |
四、论证思路和论证结构 |
五、研究维度和创新尝试 |
第一章 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问题提出 |
第一节 资产管理的历史演进 |
一、资产管理起始于普通的民事活动 |
二、我国资产管理向金融业务的演变 |
三、我国资产管理向“代客理财”的回归 |
第二节 我国资产管理关系的要素解析 |
一、资产管理关系的主体 |
二、资产管理关系的行为 |
三、资产管理关系的法律责任 |
第三节 我国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法律由来及不足 |
一、我国现行法中信义义务的由来 |
二、信义义务的产生原理尚不明确 |
三、信义义务的内容不清晰不完善 |
四、违反信义义务的责任承袭旧义 |
五、资产管理行业的上位法仍缺位 |
小结 |
第二章 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法理剖析 |
第一节 信义义务来源、功能及性质的明晰 |
一、信义义务之滥觞:合同的不完全性与实质的信义关系 |
二、信义义务的功能定位 |
三、信义义务的性质:约定义务抑或法定义务 |
第二节 信义义务的内在构成 |
一、主观信任 |
二、客观的信任状态 |
第三节 资产管理业务中信义义务的生成逻辑 |
一、资产管理的设立阶段:信义关系的引起 |
二、资产管理的管理阶段:信义义务的产生 |
第四节 通道业务与刚性兑付中的信义义务辨分 |
一、通道业务中资产管理人不负有信义义务 |
二、刚性兑付并非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要求 |
小结 |
第三章 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内容分析 |
第一节 信义义务内容界定标准的构建 |
一、厘清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内容的必要性 |
二、界定的第一层次:信义义务与其他义务的区分 |
三、界定的第二层次:信义义务内容间的内在逻辑 |
第二节 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内容范围和具体内容 |
一、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内容范围分析 |
二、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具体内容的剖析 |
第三节 资产管理人针对不同类投资者的信义义务具体内容区分 |
一、销售阶段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具体内容差别 |
二、管理阶段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具体内容差别 |
第四节 资产管理人履行信义义务客观标准的完善 |
一、资产管理人履行忠实义务的两个客观标准设定 |
二、资产管理人履行注意义务的客观标准争议与选择 |
小结 |
第四章 资产管理人违反信义义务的救济机制 |
第一节 对人之诉 |
一、针对资产管理人的解任 |
二、针对资管第三人的诉讼 |
第二节 对物之诉 |
一、对物之诉的构成要件 |
二、对物之诉的适用对象 |
三、对物之诉的举证责任 |
第三节 法律责任追究 |
一、责任类型 |
二、责任承担 |
小结 |
第五章 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本土化构建 |
第一节 我国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上位法审思 |
一、我国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上位法缺位之后果 |
二、我国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上位法的明晰 |
第二节 我国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立法路径 |
一、境外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立法路径 |
二、我国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立法路径选择 |
第三节 我国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框架建议 |
一、信义义务的法律定位 |
二、信义义务具体内容的构建 |
三、违反信义义务的责任明晰 |
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研究成果 |
致谢 |
(5)中国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研究 ——基于国际化动因及影响因素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提出问题 |
一、国际国内宏观经济环境背景 |
二、我国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
三、问题的提出 |
第二节 研究意义与概念界定 |
一、研究意义 |
二、概念界定 |
第三节 研究思路及研究内容 |
一、研究思路 |
二、主要研究内容 |
第四节 研究方法及可能的创新之处 |
一、研究方法 |
二、本文可能的创新之处 |
第二章 文献综述及相关理论分析 |
第一节 国内外研究文献梳理分析 |
一、国内文献梳理分析 |
二、国外文献梳理分析 |
第二节 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的相关理论分析 |
一、基于金融功能观的分析 |
二、基于最优金融结构理论的分析 |
三、基于最优金融开放理论的分析 |
四、基于垄断优势理论的分析 |
五、基于内部化理论的分析 |
六、基于范围经济理论的分析 |
七、基于国际资本流动理论的分析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理论机理分析 |
第一节 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动因的理论分析 |
一、宏观层面:世界经济金融一体化发展的要求 |
二、行业层面:商业银行改革转型发展的需要 |
三、微观层面:提高商业银行经营利润的驱使 |
第二节 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动因的模型分析 |
一、封闭条件下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内发展的模型分析 |
二、开放条件下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的模型分析 |
三、开放条件下商业银行投行业务国际化发展的均衡分析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国际经验借鉴分析 |
第一节 美国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经验分析 |
一、客户分层经营 |
二、行业专业化 |
三、重视研究能力建设 |
四、业务条线内外协同 |
五、专业化的风险管理机制 |
第二节 欧洲国家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经验分析 |
一、英国商业银行经验 |
二、德国商业银行经验 |
三、瑞士商业银行经验 |
第三节 亚洲国家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经验分析 |
一、日本商业银行经验 |
二、新加坡商业银行经验 |
第四节 对中国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国际化发展的启示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中国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特征分析 |
第一节 中国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总体现状分析 |
一、中国商业银行对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的认识 |
二、中国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基本现状分析 |
第二节 中国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特征分析 |
一、债券发行代理和承销业务额方面分析 |
二、企业兼并收购数额方面分析 |
三、商业银行海外机构数量方面分析 |
四、商业银行境外营业收入及占比方面分析 |
第三节 中国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存在问题分析 |
一、中国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发展存在的内部问题分析 |
二、中国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发展存在的外部问题分析 |
三、中国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面临的挑战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中国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重点业务构建及效应分析 |
第一节 中国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重点业务领域基本框架构建 |
一、境外债券发行代理和承销业务构架分析 |
二、跨境并购重组业务构架分析 |
三、境外上市保荐及投融资业务构架分析 |
四、国际财务顾问业务构架分析 |
五、境外资产管理及理财业务构架分析 |
第二节 中国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重点业务领域及效应分析 |
一、债券市场业务及境外债业务分析 |
二、跨境并购重组业务分析 |
三、资本市场及境外上市等投融资业务效应分析 |
四、其它重要业务领域及效应分析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基于超级决策层次模型及因子分析法的发展绩效实证研究 |
第一节 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
一、评价指标体系设计原则 |
二、假设条件 |
三、研究样本的选取、数据来源与处理 |
第二节 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绩效超级决策层次模型评价 |
一、超级决策层次模型及计算步骤说明 |
二、超级决策层次模型的具体计算过程 |
三、基于蒙特卡罗模拟法的仿真分析 |
四、基于超级决策层次模型评价与仿真结果的进一步分析 |
第三节 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绩效因子分析 |
一、巴特利特球形检验和KMO检验 |
二、旋转后因子提取结果及因子载荷矩阵 |
三、因子综合得分 |
四、基于因子分析结果的进一步分析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基于灰色关联法的国际化发展绩效影响因素分析 |
第一节 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绩效影响因素与数据说明 |
一、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绩效影响因素选取 |
二、数据来源与处理 |
第二节 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绩效影响因素评价步骤 |
一、灰色关联分析法的适用性分析 |
二、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
三、计算关联系数 |
四、计算关联度 |
五、关联度大小排序 |
第三节 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绩效影响因素评价结果与分析 |
一、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绩效影响因素评价结果 |
二、基于灰色关联分析法评价结果的进一步分析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九章 基于发展绩效的国际化发展路径及策略研究 |
第一节 国外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路径演进分析 |
一、国内投资银行业务的海外化阶段 |
二、海外业务的本土化阶段 |
三、业务服务的全球化阶段 |
第二节 中国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趋势分析 |
一、主动参与国际竞争 |
二、业务多元化发展 |
三、风险管理与国际接轨 |
四、信息技术化及+互联网科技金融化发展 |
五、注重环境因素与社会责任 |
六、与产业金融发展导向相协调 |
第三节 基于发展绩效的国际化发展路径及对策建议 |
一、服务国家“一带一路”战略,顶层设计全球化布局 |
二、提高国际影响力和知名度,提升国际化水平 |
三、统筹协调,推动境内外投行业务经营的转型发展 |
四、改善体制机制,加强国际化人才的开发及培养 |
五、更新理念,全面完善商业银行风控体制机制 |
六、加强业务创新,助力于供给侧改革下商业银行投行业务国际化发展 |
七、深化外部监管改革,完善外部监管政策和制度环境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十章 研究结论及研究展望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一、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是大势所趋 |
二、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实行国际化发展存在比较利益 |
三、中国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存在诸多问题及挑战 |
四、借鉴一些发达国家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的经验 |
五、中国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的水平尚处于起步阶段 |
六、银行影响力等因素对中国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影响显着 |
七、应结合自身客观情况顺势选择国际化发展路径及策略 |
第二节 研究展望 |
一、研究局限性 |
二、研究展望 |
附录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完成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6)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融合及其经济效应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相关概念和界定 |
1.3 研究成果综述 |
1.3.1 国外研究成果综述 |
1.3.2 国内研究成果综述 |
1.4 研究思路与文章框架 |
1.5 论文创新与不足 |
2 产融结合的内涵与发展历程 |
2.1 资本运动范式 |
2.1.1 马克思的资本运动范式 |
2.1.2 银企信贷交易的资本运动范式 |
2.1.3 银企交叉持股的资本运动范式 |
2.1.4 银企证券交易的资本运动范式 |
2.1.5 现代企业的资本运动范式 |
2.2 金融资本发展历程及发展趋势 |
2.2.1 金融资本的发展历程 |
2.2.2 金融资本的特征 |
2.2.3 金融资本的经济效用分析 |
2.2.4 金融资本的发展趋势 |
2.3 产融结合的内涵 |
2.3.1 产融结合的内涵 |
2.3.2 产融结合的性质 |
2.3.3 产融结合的功能 |
2.3.4 产融结合的初级阶段与高级阶段 |
2.4 产融结合的发展历程 |
2.4.1 从资本形态的演化看产融结合的发展历程 |
2.4.2 从虚拟经济的演进看现代产融结合的发展历程 |
2.4.3 从企业股权结构的演变看现代产融结合的发展历程 |
2.4.4 从金融发展历程看现代产融结合的发展 |
2.4.5 几点启示 |
2.5 产融结合的产生基础与条件分析 |
2.5.1 资本的本性----产融结合的源动力 |
2.5.2 产融结合产生的理论基础 |
2.5.3 产融结合产生的客观基础 |
2.5.4 产融结合的实现条件 |
3 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融合形式与宏观经济效应分析 |
3.1 产融结合的分类 |
3.1.1 松散型的产融结合与紧密型的产融结合 |
3.1.2 意愿型的产融结合与非意愿型的产融结合 |
3.1.3 金融资产主导型的产融结合与产业资本主导型的产融结合 |
3.1.4 有形的产融结合与无形的产融结合 |
3.1.5 企业性的产融结合、半市场一半企业性的产融结合与市场性的产融结合 |
3.2 产融结合的主要形式与实现方式 |
3.2.1 产融结合的主要形式 |
3.2.2 产融结合的实现方式 |
3.3 产融结合的宏观经济效应分析 |
3.3.1 产融结合的财富效应 |
3.3.2 产融结合与经济增长 |
3.3.3 产融结合对经济发展的意义 |
3.4 产融结合的宏观风险分析——经济泡沫与金融危机 |
3.4.1 金融过程的时空分离导致信用关系的风险 |
3.4.2 产融结合的宏观风险 |
3.5 开放经济下的产融结合 |
3.5.1 我国金融开放中的产融结合模式 |
3.5.2 开放经济中的产融结合实现方式 |
3.5.3 在开放中加强监管 |
3.5.4 本章主要内容小结 |
4 产融结合的微观经济效应分析 |
4.1 产融结合在中国的实践 |
4.1.1 产融结合在中国的发展历程 |
4.1.2 我国产融结合的特点 |
4.1.3 我国产融结合的经济效应分析 |
4.1.4 资本融合方向转变的原因剖析 |
4.2 金融资产对企业治理结构的影响分析 |
4.2.1 我国股份公司企业治理结构的现状 |
4.2.2 金融资源对企业治理结构的影响 |
4.2.3 金融资源参与企业治理结构的途径建议 |
4.2.4 金融资源参与企业治理需要注意的问题 |
4.3 我国产融结合状况实证分析 |
4.3.1 样本数据的选择 |
4.3.2 产融结合持股比例分布情况 |
4.3.3 产融结合股权结构性质分析 |
4.3.4 产融结合持股时间分析 |
4.3.5 产融结合的地域分析 |
4.4 产融结合对企业经营业绩的实证分析 |
4.4.1 关注盈利性 |
4.4.2 研究方法 |
4.4.3 反映经营业绩的财务指标及数据选择 |
4.4.4 产融结合对企业经营业绩的实证检验结果及分析 |
4.4.5 我国产融结合中企业经营业绩欠佳的分析 |
4.5 其它分析 |
4.5.1 产融结合与企业资本结构分析 |
4.5.2 产融结合对企业核心竞争能力、企业边界重构的影响分析 |
4.5.3 产融结合对企业市场价值的影响分析 |
4.5.4 企业不同发展时期对金融资产的偏好分析 |
4.5.5 产融结合中的资本使用效率 |
4.5.6 产融结合中的保值与增值 |
4.6 产融结合的微观风险分析 |
4.6.1 产融结合中的道德风险分析 |
4.6.2 产融结合中的微观风险分析 |
4.6.3 产融结合中微观风险的把握 |
4.7 产融结合的效率评价 |
4.7.1 产融结合的效率内容 |
4.7.2 金融资源配置效率的损失 |
4.7.3 产融结合的成本分析 |
4.7.4 产融结合的合理边界 |
4.7.5 产融结合的基本要求 |
4.7.6 本章主要观点小结 |
5 产融结合与金融结构的完善 |
5.1 产融结合中金融结构的完善 |
5.1.1 产融结合中的金融机构 |
5.1.2 建立和完善与各类企业相适应的多层次、多元化的金融机构体系 |
5.1.3 产融结合中的资本市场的发展 |
5.1.4 商业银行与资本市场的协调发展 |
5.1.5 金融企业治理结构的建设 |
5.2 金融机构积极参与产融结合 |
5.2.1 金融机构与工商企业关系的理顺 |
5.2.2 金融机构积极参与产融结合的途径 |
5.3 产融结合中的金融监管 |
5.3.1 监管机构的改革和监管能力的提高是产融结合的前提与保障 |
5.3.2 加强监管合作,形成监管合力 |
5.3.3 加强金融监管的国际合作 |
5.3.4 我国产融结合中金融监管的特殊性 |
5.3.5 本章主要观点小结 |
6 产业结构调整中的金融支持 |
6.1 产业结构调整中的金融支持 |
6.1.1 产业结构调整中的金融支持——理论分析 |
6.1.2 金融支持的产业范围选择——功效分析 |
6.1.3 产业结构调整中的金融支持——条件分析 |
6.2 我国产融结合的产业效应分析 |
6.2.1 产融结合中股权资产的行业选择 |
6.2.2 产融结合中信贷资产的行业选择 |
6.2.3 产融结合的行业业绩表现 |
6.3 金融资源如何支持产业结构调整 |
6.3.1 产业结构调整的金融支持 |
6.3.2 金融资源支持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 |
6.3.3 金融资源支持产业结构调整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
6.3.4 本章主要观点小结 |
7 中国产融结合的发展路径 |
7.1 我国金融集团的发展 |
7.1.1 金融集团可行性的理论分析 |
7.1.2 金融集团主要模式 |
7.1.3 我国金融集团模式的发展现状及建议 |
7.1.4 我国金融集团的发展 |
7.2 我国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发展 |
7.2.1 世界企业的规模化趋势 |
7.2.2 我国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发展现状 |
7.2.3 财务公司经营中面临的主要风险 |
7.2.4 我国财务公司的发展建议 |
7.3 我国投资银行的发展 |
7.3.1 投资银行业务及功能 |
7.3.2 拓展我国投资银行业务的必要性 |
7.3.3 我国投资银行业的发展建议 |
7.4 金融租赁公司的发展 |
7.4.1 售后回租与股权租赁 |
7.4.2 金融租赁在重组整合中的作用 |
7.5 民营资本对金融业的介入 |
7.5.1 我国民营资本参与金融业的现状 |
7.5.2 民营资本入驻金融业的优势 |
7.5.3 民营资本参与金融业需要注意的问题 |
7.6 发挥产融结合功效的配套措施 |
7.6.1 经济实力是发展产融结合的关键 |
7.6.2 诚信是产融结合发展的保障 |
7.6.3 信息披露制度是产融结合发展的前提条件 |
7.6.4 科学而合理的股权结构是产融结合功效发挥的保证 |
7.7 我国产融结合操作中的现实问题 |
7.7.1 理性对待产融结合 |
7.7.2 产融结合模式的选择 |
7.7.3 产融结合的途径 |
7.7.4 产融结合收益确认中的问题 |
7.7.5 本章主要观点小结 |
攻读博士期间的科研成果 |
参考文献 |
后记 |
(7)协同视角下资产证券化流动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目的 |
1.1.1 资产证券化是现代金融大系统结构转型的创新成果 |
1.1.2 流动性欠缺是制约我国资产证券化发展的瓶颈 |
1.1.3 提升资产证券化流动性的关键在于系统协同 |
1.1.4 我国加强资产证券化系统协同意义重大 |
1.2 研究重点与内容框架 |
1.2.1 研究重点 |
1.2.2 内容框架 |
1.3 本文的创新点及研究价值 第二章 相关研究综述 |
2.1 资产证券化研究综述 |
2.1.1 资产证券化的多样化概念界定 |
2.1.2 资产证券化的基本理论研究 |
2.1.3 资产证券化流动性相关研究 |
2.1.4 相关研究简评 |
2.2 协同理论研究综述 |
2.2.1 协同的内涵界定 |
2.2.2 协同理论的起源与发展 |
2.2.3 协同理论的基本内容 |
2.2.4 相关研究简评 |
2.3 本章小结 第三章 协同视角下资产证券化流动性本质研究 |
3.1 资产证券化系统的结构性分析 |
3.1.1 资产证券化的构成要素分析 |
3.1.2 资产证券化的子系统分析 |
3.1.3 协同视角的资产证券化系统特征 |
3.2 资产证券化系统的协同性分析 |
3.2.1 资产证券化的有序结构与整体功能 |
3.2.2 资产证券化的协同路径 |
3.2.3 资产证券化的协同特征 |
3.2.4 协同视角的资产证券化本质内涵 |
3.3 资产证券化流动性的系统层次性与协同性研究 |
3.3.1 资产证券化流动性的层次性研究 |
3.3.2 资产证券化流动性的协同性研究 |
3.3.3 资产证券化流动性:序参量的协同地位 |
3.3.4 资产证券化流动性的协同演化模型 |
3.4 本章小结 第四章 资产证券化流动性的市场基础协同研究 |
4.1 市场基础及其对资产证券化流动性的影响 |
4.1.1 市场基础与金融工具流通 |
4.1.2 市场基础与资产证券化流动性的层次协同 |
4.1.3 资产证券化子系统协同与完善市场基础 |
4.2 流动性目标下资产证券化市场协同构建研究 |
4.2.1 资产证券化多层次交易场所的协同整合 |
4.2.2 资产证券化多方式交易流通的协同运作 |
4.2.3 资产证券化规模性交易对手的协同创新 |
4.3 流动性目标下市场法律制度协同安排研究 |
4.3.1 资产证券化资产转让制度的协同安排 |
4.3.2 资产证券化SPV组建制度的协同安排 |
4.3.3 资产证券化发行流通制度的协同安排 |
4.4 流动性目标下市场会计制度协同安排研究 |
4.4.1 会计确认制度与资产证券化流动性的协同促进 |
4.4.2 会计计量制度与资产证券化流动性的协同促进 |
4.4.3 财务报告制度与资产证券化流动性的协同促进 |
4.5 流动性目标下市场税收制度协同安排研究 |
4.5.1 发起人税收制度与资产证券化流动性的协同促进 |
4.5.2 中介机构税收制度与资产证券化流动性的协同促进 |
4.5.3 投资者税收制度与资产证券化流动性的协同促进 |
4.6 我国资产证券化流动性的市场基础需强化协同 |
4.7 本章小结 第五章 资产证券化流动性的工具创新协同研究 |
5.1 工具创新及其对资产证券化流动性的影响 |
5.1.1 工具创新界定 |
5.1.2 工具创新与资产证券化流动性的层次协同 |
5.1.3 资产证券化子系统协同与工具创新发展 |
5.2 流动性目标下基础资产种类创新协同研究 |
5.2.1 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的基本条件 |
5.2.2 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种类的创新发展 |
5.3 流动性目标下风险收益创新协同研究 |
5.3.1 资产证券化风险收益创新的技术基础 |
5.3.2 资产证券化风险收益的创新发展 |
5.4 流动性目标下配套工具创新协同研究 |
5.4.1 资产证券化配套工具的界定与原理 |
5.4.2 资产证券化配套工具的创新发展 |
5.5 我国资产证券化工具创新现状与对策 |
5.6 本章小结 第六章 资产证券化流动性的风险监管协同研究 |
6.1 风险监管及其对资产证券化流动性的影响 |
6.1.1 风险监管界定 |
6.1.2 风险监管与资产证券化流动性的层次协同 |
6.1.3 资产证券化子系统协同与完善风险监管 |
6.2 资产证券化的个体风险及其监管研究 |
6.2.1 资产证券化的违约风险 |
6.2.2 资产证券化的杠杆率过高风险 |
6.2.3 资产证券化个体风险的协同监管 |
6.3 资产证券化的系统风险及其监管研究 |
6.3.1 系统风险形成机制 |
6.3.2 系统风险危害:以次贷危机为例 |
6.3.3 资产证券化系统风险的协同监管 |
6.4 我国资产证券化风险监管现状与对策 |
6.5 本章小结 第七章 流动性目标下资产证券化系统协同综合评价 |
7.1 资产证券化系统协同综合评价的方法与思路 |
7.1.1 综合评价方法 |
7.1.2 综合评价思路 |
7.2 资产证券化系统协同的综合评价模型 |
7.2.1 综合评价的指标体系 |
7.2.2 综合评价的模型构建 |
7.2.3 综合评价的灰色关联分析 |
7.2.4 模型有效性仿真测试 |
7.3 本章小结 全文总结与研究展望 |
8.1 全文总结 |
8.2 研究展望 参考文献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究成果 致谢 |
(8)金融控股公司的生成演变、风险控制与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论文研究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
1.2 金融控股公司理论研究综述 |
1.2.1 国外学者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研究 |
1.2.2 国内学者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研究 |
1.3 论文的研究方法、内容结构 |
1.3.1 论文的主要研究方法 |
1.3.2 论文的主要内容和结构 |
2. 金融控股公司一般理论分析 |
2.1 金融控股公司概述 |
2.1.1 控股公司概述 |
2.1.2 金融控股公司概述 |
2.2 金融控股公司的经营优势 |
2.2.1 规模经济 |
2.2.2 范围经济 |
2.2.3 协同效应 |
2.2.4 风险递减 |
2.3 混业经营与金融控股公司 |
2.3.1 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 |
2.3.2 全能银行与金融控股公司 |
3. 金融业经营模式演进与金融控股公司的产生 |
3.1 金融业经营模式的演进 |
3.1.1 金融业经营模式演进的历史轨迹 |
3.1.2 金融业经营模式演进的经济分析 |
3.2 金融控股公司的产生 |
3.2.1 金融控股公司产生的内在动力与理论逻辑 |
3.2.2 金融控股公司产生的外部条件 |
3.3 金融控股公司与现代金融业经营方式的适应性 |
3.3.1 金融控股公司兼顾了金融业效率与稳定的双重需求 |
3.3.2 金融控股公司满足了现代金融业分散风险的需求 |
3.3.3 金融控股公司满足了企业资本市场运作的需求 |
4. 金融控股公司的国际比较 |
4.1 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的金融控股公司 |
4.1.1 美国的金融控股公司 |
4.1.2 英国的金融控股公司 |
4.1.3 日本的金融控股公司 |
4.1.4 韩国的金融控股公司 |
4.1.5 我国台湾地区的金融控股公司 |
4.2 金融控股公司发展的体制比较 |
4.2.1 金融结构与金融控股公司模式 |
4.2.2 政府在金融控股公司制度确立和发展中的作用 |
4.2.3 影响金融控股公司制度选择的基础性条件 |
4.3 世界各国(地区)金融控股公司发展的新趋势 |
4.3.1 一些新的发展趋势 |
4.3.2 原因剖析 |
4.3.3 金融控股公司发展前景的趋势判断 |
4.4 小结 |
5. 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与控制 |
5.1 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及其传递机制 |
5.1.1 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 |
5.1.2 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传递与危机传染 |
5.2 金融控股公司的治理结构 |
5.2.1 金融控股公司治理结构一般理论 |
5.2.2 金融控股公司治理结构的风险控制作用机制 |
5.2.3 世界各国(地区)金融控股公司的治理结构 |
5.3 金融控股公司的内部风险管理机制 |
5.3.1 组织架构 |
5.3.2 内控机制 |
5.3.3 风险管理流程和风险预警机制 |
6. 金融控股公司的外部监管 |
6.1 金融控股公司的外部监管体制 |
6.1.1 金融控股公司外部监管的意义 |
6.1.2 金融控股公司外部监管的目标 |
6.1.3 金融控股公司外部监管的具体内容 |
6.2 金融控股公司外部监管理论模式的比较分析 |
6.2.1 机构监管模式 |
6.2.2 功能监管模式 |
6.2.3 目标监管模式 |
6.3 世界各国金融控股公司外部监管组织架构模式的比较分析 |
6.3.1 世界各国金融控股公司外部监管组织架构模式的主要类型 |
6.3.2 不同监管组织架构模式的比较分析 |
6.3.3 启示 |
6.4 金融控股公司的其他监督力量 |
6.4.1 法律体系 |
6.4.2 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 |
6.4.3 公共媒体 |
7. 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
7.1 我国金融业经营轨迹与金融控股公司的产生 |
7.1.1 1979-1984年,国有专业银行体系初步建立时期 |
7.1.2 1985-1993年,混业经营时期 |
7.1.3 1993-2005年,严格的分业经营时期 |
7.1.4 2005年至今,混业经营探索期 |
7.2 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类型及特征 |
7.2.1 银行类金融机构形成的金融控股公司 |
7.2.2 非银行金融机构形成的金融控股公司 |
7.2.3 产业资本形成的金融控股公司 |
7.2.4 外资金融控股公司 |
7.2.5 国家(政府性)金融控股公司 |
7.3 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存在的主要问题 |
7.3.1 我国金融控股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主要问题 |
7.3.2 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内部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
7.3.3 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外部监管方面的主要问题 |
7.3.4 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立法滞后 |
7.4 中信与德隆:两个例证 |
7.4.1 中信——一个正面例证 |
7.4.2 德隆——一个反面例证 |
8. 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及制度构建 |
8.1 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的基础分析 |
8.1.1 综合化经营大势所趋 |
8.1.2 金融控股公司较全能银行模式更适合我国国情 |
8.2 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的指导原则 |
8.2.1 宏观方面——国家金融安全和金融发展 |
8.2.2 中观方面——金融产业政策、金融业市场结构 |
8.2.3 微观方面——提高我国金融机构的核心竞争力 |
8.3 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模式选择及路径 |
8.3.1 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应以金融机构、特别是商业银行为主体 |
8.3.2 应充分发挥政府在推动金融控股公司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
8.3.3 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应循序渐进、稳步推进 |
8.4 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制度构建 |
8.4.1 我国金融控股公司治理结构问题的解决 |
8.4.2 建立和完善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 |
8.4.3 改革金融监管体制,建立适应金融综合化经营的监管体系 |
8.4.4 加快金融控股公司立法,充分发挥其他外部监督力量的作用 |
8.4.5 加大培养、引进金融业经营需要的复合型、管理型人才 |
9. 金融危机背景下对金融控股公司发展的新思考 |
9.1 美国金融危机对金融机构的影响 |
9.2 金融控股公司的政治经济学 |
9.3 后危机时代金融控股公司走向何处 |
9.4 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的新思考 |
参考文献 |
后记 |
致谢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9)中国私人银行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引言 |
一、研究问题的提出 |
二、相关研究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
三、论文的研究思路 |
四、论文的主要创新与不足之处 第一章 私人银行发展的背景分析 |
第一节 私人银行的起源与发展 |
一、私人银行的起源 |
二、私人银行的发展过程 |
三、私人银行的发展趋势 |
第二节 私人银行的性质与特征 |
一、私人银行的性质 |
二、私人银行的运作 |
三、私人银行的特征 第二章 私人银行发展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私人银行的存在价值论 |
一、私人银行的成本收益分析 |
二、私人银行的金融中介功能 |
第二节 私人银行的竞争能力论 |
一、私人银行的核心竞争力 |
二、生命周期理论与客户理财需求 |
三、时间价值理论与理财产品设计 |
四、资产组合理论与客户资产配置 |
五、行为金融学与客户购买行为 |
六、组织理论与私人银行管理体制 第三章 私人银行发展的经营模式 |
第一节 欧洲模式 |
一、瑞士私人银行的发展 |
二、并购整合与瑞士私人银行的快速发展 |
第二节 美国模式 |
一、美国私人银行的发展 |
二、注重投资回报率与美国模式 |
第三节 私人银行经营模式评价 |
一、财富积累方式与私人银行的发展模式 |
二、金融监管政策与私人银行的业务范围 |
三、税务制度与私人银行的离在岸业务 |
四、次贷危机与私人银行的发展模式 第四章 私人银行发展的中国实践Ⅰ:供给与需求 |
第一节 私人银行发展的客户需求 |
一、私人银行客户的财富总量和分布 |
二、私人银行客户的财富特征 |
三、私人银行客户的风险态度 |
四、私人银行客户的理财需求 |
第二节 私人银行发展的服务供给 |
一、中国私人银行的发展状况 |
二、私人银行服务供给的不同形式 |
三、私人银行的服务供给策略 第五章 私人银行发展的中国实践Ⅱ:理财服务与产品设计 |
第一节 私人银行的理财服务 |
一、理财服务的决策方式 |
二、投资顾问服务方法之一:基于最优风险资产组合理论的配置方法 |
三、投资顾问服务方法之二:基于投资组合保险策略的配置方法 |
四、投资顾问服务方法之三:约定资产配置比例和业绩比较基准检验法 |
五、投资顾问服务方法比较分析 |
第二节 私人银行的产品设计(一):稳健类理财产品 |
一、理财产品的风险属性与分类 |
二、稳健类理财产品与客户需求 |
三、稳健类理财产品的发展方向 |
第三节 私人银行的产品设计(二):风险类理财产品 |
一、风险类理财产品历史业绩评价的方法 |
二、风险类理财产品的业绩持续性分析 |
第四节 私人银行的产品设计(三):信托 |
一、信托与私人银行理财业务 |
二、信托与私人银行理财产品的设计 |
三、信托在我国私人银行发展中的应用 |
四、结构化证券投资类集合资金信托的设计 |
第五节 私人银行的产品设计(四):保险 |
一、私人银行的保险服务 |
二、私人银行保险购买者行为分析 |
三、银行保险产品研发存在的问题 |
四、私人银行保险产品的设计 第六章 私人银行发展的中国实践Ⅲ:组织结构与经营管理 |
第一节 私人银行的组织结构 |
一、私人银行的组织管理与服务架构 |
二、初始阶段私人银行的组织设置 |
第二节 私人银行的客户关系管理 |
一、私人银行的客户基础 |
二、私人银行的产品体系 |
三、私人银行的服务体系 |
第三节 私人银行的激励机制 |
一、发展战略、预算与绩效管理 |
二、绩效指标的确定与考核 |
三、私人银行的激励机制设计 |
第四节 私人银行的风险管理 |
一、私人银行发展的风险来源 |
二、私人银行业务发展的相关法律规定 |
三、私人银行发展的风险防范策略 结论 主要参考文献 攻博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 |
(10)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运行与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1 国外研究动态及评述 |
1.3.2 国内研究动态及评述 |
1.4 研究的思路和方法 |
1.4.1 研究的思路 |
1.4.2 研究的方法 |
1.5 研究的可能创新之处 |
第二章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展理论 |
2.1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产生的理论分析 |
2.1.1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信息生产优势 |
2.1.2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处置的交易成本优势 |
2.1.3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风险管理和参与成本的优势 |
2.2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的收购及其管理理论 |
2.2.1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的收购 |
2.2.2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的管理 |
2.3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不良资产处置中与欠款企业的博弈分析 |
2.3.1 “债转股”中各利益主体及其行为准则 |
2.3.2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欠款单位的博弈模型 |
2.4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演进的模型分析 |
2.4.1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成立前:借方替代的金融支持模型 |
2.4.2 借方替代所导致的金融风险不断累积 |
2.4.3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介入后的金融支持模型 |
2.5 金融创新理论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发展 |
2.5.1 金融创新一般理论 |
2.5.2 金融创新产生的模型 |
2.5.3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发展创新 |
第三章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运行及发展模式的国际比较及经验借鉴 |
3.1 发达国家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运行及发展模式 |
3.1.1 美国重组信托公司(RTC)的运行及发展模式 |
3.1.2 日本整理回收机构和过渡银行的运行及发展模式 |
3.1.3 瑞典的资产管理公司运行及发展模式 |
3.2 新兴市场经济国家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运行及发展模式 |
3.2.1 韩国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运行及发展模式 |
3.2.2 泰国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运行及发展模式 |
3.2.3 马来西亚资产管理公司的运行及发展模式 |
3.3 经济转轨型国家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运行及发展模式 |
3.3.1 匈牙利国有资产管理公司与投资发展银行的运行及发展模式 |
3.3.2 波兰的工业发展署和不良资产处理部的运行及发展模式 |
3.4 经验与启示 |
3.4.1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设立与成功运行需要特别的政策和法律支持 |
3.4.2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展需要明确的经营目标与合理的激励机制 |
3.4.3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有效运营需有健全的治理结构 |
3.4.4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应制定切合实际的不良资产处置策略 |
3.4.5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银行不良资产必须结合本国国情 |
3.4.6 退出或转型与机构定位、资产特征、市场需要等三个因素紧密相关 |
第四章 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展历程及运行评价 |
4.1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成立的背景、特点与功能定位 |
4.1.1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设立的背景 |
4.1.2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特点 |
4.1.3 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功能定位 |
4.2 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发展历程及成就 |
4.2.1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总体发展状况 |
4.2.2 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业务发展演变历程 |
4.2.3 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业务发展的比较 |
4.2.4 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成立以来取得的成就 |
4.3 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运行绩效评价 |
4.3.1 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处置回收情况 |
4.3.2 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处置特点 |
4.3.3 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处置绩效实证分析 |
第五章 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运行发展中问题及制约因素 |
5.1 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运行发展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
5.1.1 发展目标及模式不清晰 |
5.1.2 资金来源不足 |
5.1.3 处置手段及业务范围有限 |
5.1.4 运行机制不完善 |
5.1.5 缺乏有效监管 |
5.2 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展的外部制约因素分析 |
5.2.1 资本市场不完善 |
5.2.2 缺乏权威的中介机构 |
5.2.3 社会保障机制不健全 |
5.2.4 法律环境不完善 |
5.2.5 社会信用环境不佳 |
5.3 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展的内部制约因素分析 |
5.3.1 公司治理结构畸形 |
5.3.2 业务结构单一 |
5.3.3 专业人才缺乏 |
5.3.4 缺乏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
第六章 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发展趋势 |
6.1 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存在的必然性 |
6.1.1 国外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发展方向 |
6.1.2 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道路的选择与实践 |
6.1.3 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存续并转型 |
6.2 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处置市场化趋势 |
6.2.1 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的传统处置方式 |
6.2.2 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处置方式的市场化趋势 |
6.3 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商业化转型趋势 |
6.3.1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未来走向的国际参照系 |
6.3.2 中国经济结构调整需要具有投资银行功能的中介机构 |
6.3.3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向投资银行转变的相对优势 |
6.3.4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展成投资银行的现实基础 |
第七章 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展模式 |
7.1 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展的目标及业务功能 |
7.1.1 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展的目标 |
7.1.2 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业务功能 |
7.2 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 |
7.2.1 产权制度建设 |
7.2.2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
7.3 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展模式的选择 |
7.3.1 投资银行模式 |
7.3.2 单独组建金融控股公司模式 |
7.3.3 与母体银行组建集团模式 |
第八章 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运行发展的保障措施 |
8.1 加快资产管理公司内部机制改革 |
8.1.1 加强公司治理进行股份制改革 |
8.1.2 合理确定资金来源和损失承担 |
8.1.3 促进不良资产处置方式的多样化、全面化 |
8.1.4 拓展并创新业务突出主营业务 |
8.1.5 建立有效的人员聘用和激励机制 |
8.2 完善资产管理公司外部环境建设 |
8.2.1 加强对公司转型、不良资产处置等方面的立法 |
8.2.2 加快培育不良资产交易和处置的市场体系 |
8.2.3 积极利用外资参与不良资产处置 |
8.2.4 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
8.2.5 积极进行配套措施改革 |
第九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四、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展为投资银行的探讨(论文参考文献)
- [1]金融危机后美国投资银行业务调整研究[D]. 孙碧涵. 吉林大学, 2020(03)
- [2]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改革研究 ——以规制道德风险为核心[D]. 祝雅柠. 吉林大学, 2020(08)
- [3]中国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风险防范研究[D]. 郑雪. 辽宁大学, 2020(01)
- [4]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研究[D]. 钱俊成. 上海财经大学, 2020(04)
- [5]中国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发展研究 ——基于国际化动因及影响因素的视角[D]. 曲海斌. 云南大学, 2018(04)
- [6]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融合及其经济效应分析[D]. 孙莉娜. 东北财经大学, 2011(07)
- [7]协同视角下资产证券化流动性研究[D]. 倪伟康. 东华大学, 2011(05)
- [8]金融控股公司的生成演变、风险控制与发展研究[D]. 王姝. 西南财经大学, 2010(07)
- [9]中国私人银行发展研究[D]. 王洪栋. 武汉大学, 2009(09)
- [10]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运行与发展研究[D]. 赵永军.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