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侠客是中国封建社会的一类特殊人物,自产生以来,就拥有了无穷的魅力,直到今天仍受到人们的广泛喜爱。“侠女”作为侠客的一部分,因其本身的独特性和神秘性更是受到历代文人的青睐。与侠文学发展轨迹同步,侠女形象从汉魏六朝时期萌芽,到唐传奇中第一次在小说史上投影,经宋元时期的缓慢发展,到了明末清初可谓是达到了它的繁荣期。这一时期,文人对“侠女”形象表现出了极大的兴趣,不仅出现了一些专门记载侠女故事的小说集,更为重要的是,许多文人在创作时有意识地悉心创造了一些侠女形象,这些侠女形象不仅数量众多,而且与之前的侠女形象相比在许多方面都有创新和发展之处。明末清初众多的侠女形象,从其侠义行为可以看出此时的“侠”逐渐演变为一种精神,一种气质,这一时期的侠女身上有着创作者强烈的主观色彩,只要一个女性具备了“侠”的精神和气质,就可以被称之为“侠女”。明末清初的侠女形象,作为中国文学作品中侠女群像的一部分,对此前的侠女形象有许多继承和发展之处。从继承方面来看,明末清初小说家笔下的侠女,在侠女们的侠义行为、行侠手段、侠女归宿、侠女品德等方面对汉魏六朝、唐及宋元时期的侠女形象都有继承,有的侠女甚至是直接从之前的侠女形象改编而来;从创新和发展方面来看,这一时期的侠女题材小说中,“侠女”的类别有所拓展;侠女们的内心世界和思想情感的描写更为丰富、细腻;侠女的“人情味儿”更为突出;侠女们侠义精神得到了提升。在明末清初出现上述现象绝非偶然,而是多种因素影响下的结果。其中,小说家作为侠女题材小说的创作主体,其创作心理对于其笔下的侠女形象有着很大影响,明末清初小说中侠女们身上表现出强烈的“尚奇”色彩,浓厚的“妇德”意识,浪漫的理想化特质,强烈的现实色彩,从而使得她们呈现出独特的风貌。可以说,这正是在特定时期小说家多种创作心理综合作用下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