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企业需要承担除“股东利益最大化”外的更多的社会责任,这一点已是共识。而对企业最重要利益相关者之一的员工,企业如何履行社会责任乃是根本。中国民营经济迅速发展,而民营企业劳工关系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也日益得到关注。备受热议的《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是对企业履行对员工社会责任的法制化的需要。本文从企业社会责任的角度,对当前民企劳工关系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中国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首要在于履行对员工的社会责任,而根本在于履行《劳动合同法》等法规明确规定的法律责任。本文的内容安排和基本结论如下:第一部分是对企业社会责任理论与实践的综述。介绍了企业社会责任思想的起源与发展、利益相关者理论与企业社会责任的结合,同时对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思想的演变与现状进行了分析。第二部分对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劳工关系进行了分析和介绍。重点介绍了国际劳工标准、SA8000标准与劳工权益保护的关系。第三部分对当前中国民企中劳工关系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成因进行了分析。第四部分讨论劳动合同法对于民企劳工关系的影响。重点分析了《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背景、立法宗旨和价值取向以及它对民企劳工关系的影响。最后部分提出民营企业应当履行对员工社会责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首先要履行对员工的法律责任,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同时还要完善沟通机制,提高员工参与程度,改善公司治理;最后应当倡导“以人为本”,建立现代人力资源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