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刑事政策是国家针对犯罪而采取的防治方略,是人类理性在刑事领域的产物,是社会法制文明程度的体现。一个国家的刑事政策是否适时适度,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影响着惩罚和预防犯罪的整体效果,直接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作为我国传承至今的一种刑事政策选择模式,在新的历史时期,仍然有着蓬勃的生命力,并被赋予了新的时代内容。在构建我国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检察机关如何审时度势,贯彻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已经成为实务界和学术界十分重视的热点问题。很长一个时期以来,“严打”几乎成了维护社会治安的主要手段,在司法实践中广大检察人员习惯于“严打”思维,忽略或轻视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运用,导致了“重打击、轻保护”倾向,甚至出现错案,影响了司法公正的价值取向。从工作机制的维度上,“严打”的长效机制得以确立和运行,“区别对待”没有立法和司法制度保障,执法中患得患失、忽“冷”忽“热”,不是施之于严,就是施之于宽,宽严不能相济。鉴此,检察机关应高度重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执法办案中的运用,把严格执行法律与执行刑事政策有机统一起来,既要有力打击和震慑犯罪,该严则严,又要坚持区别对待,当宽则宽,尽可能减少社会对抗,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本文分四章,约三万字。第一章介绍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历史渊源及其发展。文章从刑事政策的理论界定、国外刑事政策发展趋势、宽严相济思想在中国古代历史上的法律文化渊源、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建国前后的历史演变、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与“惩办与宽大相结合”、“严打”刑事政策的关系等方面进行分析。通过分析得出,“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提出,既是对我国长期以来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也是一种科学、理性的回归,是对刑法工具论的扬弃,其目的不仅在于通过贯彻这一政策来维持社会治安,还要保持社会的稳定与良性运行,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第二章阐述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内涵与现实意义。探讨研究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内涵把握和基本要求,然后对其理论基础、可行性、必要性进行了分析,最后重点论述了在构建和谐社会语境下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现实意义以及在检察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重要意义。第三章是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检察工作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反思。通过剖析检察机关在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方面遇到的困难及存在的问题,并分析立法上的缺陷、实践中的误区、理论上的欠缺、机制层面的缺失等方面的原因。第四章提出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建议。针对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文章从两个方面进行了论述。首先论述了必须完善刑事立法,包括建立暂缓起诉制度,确立刑事和解制度、引入辩诉协商制度,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提供法律依据;然后,从加强刑事司法的角度,充分行使检察职权,认真把握逮捕条件,依法充分合理行使不起诉裁量权,扩大简易程序和被告人认罪案件简化审的适用范围,积极适用量刑建议,注重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保护,正确处理与公安、法院的关系,提出了完善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建议和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