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当今时代是互联网技术飞速发展的时代,近几年,作为一种新兴网络现象的“人肉搜索”受到了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人肉搜索”是一把双刃剑,游离在法律和道德的边缘,它在实现资讯传播和社会舆论监督作用的同时又引发了种种网络暴力事件,从中暴露的矛盾日益突出。因此,如何正确评价“人肉搜索”的社会效应及在网络环境下如何保护网民隐私权就有了重要现实意义。“人肉搜索”本身并没有对与错的区分,无非是个别网民的非理性网络行为引发的网络暴力事件使“人肉搜索”备受争议。这就需要我们对“人肉搜索”本身的价值进行思考,规范引导“人肉搜索”行为,使其在法律的框架下发挥更大的社会积极作用,避免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侵害。本文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人肉搜索”第一案,从案情、判决和争议焦点三个方面进行介绍。第二部分围绕“人肉搜索”第一案引起的思考即“人肉搜索”的正负社会效应、网络隐私权与传统隐私权的差异和言论自由、知情权与隐私权保护三者的冲突展开讨论。第三部分提出了对“人肉搜索”中的隐私权保护的立法建议,包括对我国的立法建议和对美国、欧盟隐私权保护模式的借鉴,最后阐述了对网络参与者的规制包括网络服务者和网民自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