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20世纪70年代以来,美国、英国等成熟市场经济国家在电信、电力、铁路、民航、石油及天然气输送、煤气、自来水等垄断产业的规制出现了放松的趋势,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美国、英国的带领下各个国家纷纷效仿,各国政府纷纷对本国垄断产业与公用事业进行放松规制、引入竞争的改革。放松规制(Deregulation)意味着放松或者取消诸多规制条款,包括市场准入、退出、价格、投资、财务、会计等规制的一部分或者全部。放松规制的目的就是要通过竞争,提供多种新的服务,降低资费水平,使收费体系多样化,并促进技术革新等。我国也对垄断产业进行改革,积极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垄断产业改革模式与路径,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垄断产业改革还刚刚起步,效果还不显著,与竞争目标相联系的众多深层次问题在相当大程度上还制约着改革地深入。我国在垄断产业改革缺乏战略性设计,具有偶然性、非连续性、不彻底性、反复性和非路径依赖性等特点。目前,我国垄断产业提供的产品价格还比较高,对消费者来说还是较大的负担特别是对中低收入家庭;垄断产业运营企业的效率还比较低下,不利于我国国际竞争力的提高;垄断产业职工工资过高,是我国收入分配不均的一个重要原因,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垄断产业规制体制建立不科学,不利于垄断产业改革的自我推进。在这种背景下,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了“深化垄断行业改革,引入竞争机制,加强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的重要任务。自然垄断产业放松规制改革不单单是一个经济与技术问题,而且是一个政治问题,或者说是一个政治经济问题。垄断产业放松规制的改革本质上是一种利益调整和再均衡的过程,会导致各个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新时期、新阶段,垄断产业放松规制改革目标能否顺利实现取决于利益关系的改革和调整,需要把全面调整利益关系作为新阶段垄断产业改革攻坚的重大课题和重要任务。放松规制的过程会对国家、规制机构、垄断企业以及消费者四个利益主体产生重要影响。有的利益主体会从中受益,有的利益主体会从中受损,并且各利益主体受益与受损的程度各不相同。这样,利益受损主体可能会阻止放松规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导致放松规制改革的流产。因此,全面系统地研究放松规制对各利益主体的影响,研究各利益主体对放松规制的态度、策略性反应以及影响力,研究他们之间的博弈均衡,并设计可行的均衡机制保证各利益主体都能够支持改革,保证放松规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实现各利益主体的多赢,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本文主要研究我国垄断产业放松规制改革,并回答Stigler提出的在放松规制背景下的类似问题,即回答“谁从放松规制中受益?谁从放松规制中受损?放松规制采取什么形式?放松规制对资源配置的影响”等重要问题。本文利用博弈论与机制设计理论系统研究我国垄断产业放松规制对国家、规制机构、垄断企业、消费者各利益主体(集团)的影响;系统研究各利益主体对放松规制的态度、策略性反应以及影响力,研究他们之间的博弈均衡;系统研究放松规制改革中改革推动者选择、改革战略选择、改革时机选择以及改革时序设计等改革机制设计与路径选择问题。为我国深化垄断行业改革,引入竞争机制,加强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提供理论支持与实践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