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我国是世界上第一产煤大国,煤炭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而山西省以煤乡著称,是我国的产煤、输煤大省及能源重化工基地。山西煤炭的储量、产量和销量均为全国之首。山西因煤而兴,煤炭工业已成为山西的支柱工业和龙头产业。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山西省响应国家“有水快流”的号召,开始无偿划拨采矿权,国有集体个人一起上,走大办小煤矿之路,个人无偿取得煤炭资源并获利,就是在这个时期开了口子,也是山西省管理最无序的时候,凡是能在市(地)、县煤管部门搞到一个批文的,都能开煤矿。因此,近几年来,山西省各种大小矿难,接连发生,使得山西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焦点之一,也反映了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成绩并不理想,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煤矿矿难问题成为我国安全生产中的焦点,这种状况直接制约着我国煤炭工业的健康发展。煤炭行业是我国工业生产中伤亡事故最严重的行业,事故居全国各行业的首位,每年煤矿事故死亡人数徘徊在六七千人左右,百万吨死亡率和死亡人数均远高于世界其他主要产煤国家。由此看来,矿难已经成为难以解决的社会顽症。中国当下煤矿矿难治理的最重大的问题在于煤矿矿难频发,而不是煤矿矿难发生后如何处理,因此,我们应当摆正位置,理清思路,将治理煤矿矿难危机的重点转移到如何预防煤矿矿难的发生上来。煤矿矿难不同于洪灾、SARS等自然灾害所引起的危机,它的发生具有较大的人为因素在内,它是一种主要表现为“人祸”的危机形势。由于煤矿矿难的发生多为人为因素导致,政府在对此类危机事件上的治理上就应着重在对这些人为因素的预防与预警。因此加强从政府的角度进行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首先介绍了中国大致的煤炭生产情况,引入大量的数据分析中国煤矿企业生产的现状,并详细的阐述了引发中国煤矿矿难频发的表层原因与深层原因。然后从政府危机管理的角度出发,旨在探讨加强和完善政府的危机管理职能,以更好地发挥政府在遏制煤矿矿难频发中的作用和功能,为解决当前煤矿矿难频发的现状提供了新的思考角度。根据当下中国煤矿矿难频发的现状,政府煤矿矿难治理的关键在于,政府要认识到预防是煤矿矿难危机治理的重要环节,要积极建立健全矿难应急管理机制。同时,由于政府是产权界定的最终主体,从煤矿产权制度上加以促进产权制度的变迁是更为根本的治理之策。政府必须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和制约,发挥政府职能;加强对煤炭系统全体从业人员安全危机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者的文化素质;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构建有利于危机管理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综合性的危机管理协调部门;加强煤矿危机管理中决策系统的建设,提高决策系统的创新能力;完善危机管理相关法律体系建设,严惩违法乱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