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国际油、油籽和油脂协会(简称FOSFA)是唯一一家在油、油籽和油脂领域提供标准合同和相关仲裁服务的国际化。FOSFA拥有一系列的标准合同,涵盖不同的运输方式和不同的贸易术语。该协会的标准合同包括争议解决条款,即根据FOSFA规则,争议被提交仲裁。其现时有效的两部主要规则为《FOSFA仲裁和上诉指南》,及《FOSFA仲裁和上诉规则》。FOSFA规则主要规定,FOSFA标准合同的任何一方有权同时也有义务依据FOSFA规则提起仲裁而非其他法律程序。当事人有权指定FOSFA的协会会员及其指定代表作为仲裁员。如果仲裁员不能达成一致,他们应当指定一名公断人,公断人接手后,仲裁员将失去其作为仲裁员的权利。FOSFA仲裁是双级制的仲裁,当事人均有权提起上诉,上诉庭成员由FOSFA指定。仲裁和上诉程序中的庭审一般不能由任何法律执业或主要从事法律实践的成员代理出席。如果一方忽视或拒绝承认仲裁和上诉裁决,FOSFA一般通过协会内通报的方式都可以使裁决得到承认和执行,若非如此,可依照日内瓦公约和纽约公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