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国际刑事法院是国际常设刑事审判机构,其与2002年7月1日正式成立。为了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国际刑事法院对国际罪行进行管辖,但这将会与国家刑事管辖权产生冲突,从而影响到国家的主权。因此,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采用的是补充性原则,也就是当缔约国“不能够”或者“不愿意”行使管辖权时,由国际刑事法院来行使管辖权。国际刑事法院试图采用这种方式来解决这种管辖权的冲突。本文将通过对《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的条文进行分析,明确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的补充性,并结合国家主权理论与国际社会现状讨论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的补充性给国家主权带来了哪种影响,并最终提出对我国对国际刑事法院的态度和立场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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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Abstract前言第一章 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性质概述第一节 有关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性质的争论一、排他性管辖权(强制管辖权)二、平行管辖权(任择管辖权)三、优先管辖权四、补充管辖权五、刑事诉讼转移的管辖权第二节 《罗马规约》所确定的补充性管辖原则一、国家的刑事管辖权是首位的,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权只是起到补充的作用二、只有在国内法院“不能够”或者“不愿意”行使管辖权时,才能由国际刑事法院来行使管辖权第二章 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的补充性原则第一节 《罗马规约》关于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补充性原则的具体规定一、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补充性原则的实体性规定二、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补充性原则的程序性规定第二节 关于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补充性原则若干争论的辨析一、对国际刑事法院“判断权”的争论的辨析二、对国际刑事法院与非缔约国关系的争论的辨析第三章 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补充性原则对国家主权的影响第一节 关于国家主权的理论第二节 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补充性原则对国家主权的影响一、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补充性与国家主权具有一致性二、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是国家主权权利授予的结果第三节 基于我国对待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补充性原则态度的建议结论参考文献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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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论文; 国家主权论文;
浅析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的补充性原则及其对国家主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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