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行政管理权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人民政府,项目核准,备案管理,产业开发区
行政管理权论文文献综述
[1](2017)在《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部分省级行政管理权的通知》一文中研究指出晋政发〔2017〕27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晋发〔2016〕50号)、《关于建设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的实施方案》(晋发〔2016〕51号),依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行政管理有关事项的决定》,省人民政府决定赋予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以(本文来源于《山西省人民政府公报》期刊2017年14期)
许雄[2](2017)在《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获33项省级行政管理权》一文中研究指出新华社太原7月10日电(许雄)作为全国首个国家级全省域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山西省设立的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同样颇为引人注目。日前获悉,山西省政府决定赋予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省级行政管理权33项。这次赋予示范区的3(本文来源于《山西法制报》期刊2017-07-11)
庞文斌,贾银亮[3](2017)在《行政管理权与司法裁判权的冲突与协调——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出资权益纠纷为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引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确立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律主体身份,并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设立变更等行政程序进行了规范,但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内部举办者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鲜有涉及,且《条例》对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性的特殊规定,使其无法归入《民法通则》所规定的法人民事主体范畴。在现实中当以公司机理运作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因举办者出资权益纠纷~①进入法院后,既涉及到行政主管部门对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变更、经营等方面的行政管理权,又涉及法院对资产(本文来源于《深化司法改革与行政审判实践研究(下)——全国法院第28届学术讨论会获奖论文集》期刊2017-05-15)
陈建华[4](2016)在《司法行政管理权与省级统管:历史与未来》一文中研究指出在梳理省级统管与司法行政管理权的历史变迁的基础之上,结合上海、湖北、海南法院的司法改革经验,对省级统管内容和司法行政权性质以及两者关系进行解读。针对省级统管改革中存在的有法可依与无法可依、省级统管改革与地方利益、司法行政管理权与审判权、经济发达地区与经济欠发达地区四个矛盾,从前提、纵向、横向、操作四个方面进行路径选择。(本文来源于《东南法学》期刊2016年01期)
王晶宇[5](2016)在《郑州航空港区行政管理权配置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郑州航空港实验区行政管理权力行使受地方政府规章与基本行政法律规范的双重约束。从权力来源看,实验区行政管理权力源于行政授权,而非行政法意义上的行政委托。但是在河南省、郑州市与实验区叁者权力关系上,当前法律机制的设置既有法律授权,又有行政执行权的委托。在实验区行政管理权力并不完善的情况下,对行政执法权的委托并不能解决行政权力行使的合法性问题。航空港区行政管理权配置必须在有法可依的前提下,通过法律创新进一步完善。(本文来源于《管理工程师》期刊2016年02期)
杨宁[6](2015)在《跨行政区划司法管辖制度与法院内部行政管理权的膨大——以日本的金字塔型法院结构为鉴》一文中研究指出以日本司法体制的历史成因、存在问题和改革现状为参照系,分析我国建设跨行政区划司法管辖中的两类法院:最高法院巡回法庭和跨行政区划法院,可以发现我国法院体系的根本问题是行政管理权对司法审判权的入侵,司法地方化只是该问题的表象。目前跨行政区域管辖制度的建设中存在着法院内部行政管理权的集中化趋势,极易造成法院上下级关系、法官与法院关系的进一步行政化。借鉴日本的经验,通过采取明确管辖范围、维护法院上下级监督关系和改进法官选任等分级设权的方式,可以从改革中汲取资源、防止法院行政管理权的集中和膨大。(本文来源于《清华法律评论》期刊2015年02期)
隋朝辉,隋瑞芳[7](2015)在《税务系统行政管理权内控机制信息化浅论》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对税务系统行政管理权内控机制信息化建设的现状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初步设想,并指出不能为了内部控制而内控,确保实现规范管理、依法征税,不偏离组织税收收入的中心目标。(本文来源于《商业会计》期刊2015年15期)
章云峰[8](2014)在《高校行政管理权与学生私权冲突中的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在现今高校管理日益法制化、透明化的环境下,高校学生权利保护问题逐渐引起了人们的重视。近年来,出现了诸多的学生告母校的案件,这无疑呈现了我国高校在学生权利的保护方面有着很大的问题。一系列的案件警示人们:学生的有关权利保护制度不仅要经受众多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检验,更要健全学生的参与制度、高校的行政管理权相关规定、学生的权利救济制度。(本文来源于《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期刊2014年12期)
余雷[9](2014)在《法院审判权和行政管理权的冲突与优化》一文中研究指出在我国新时期的司法制度和司法环境下,人民法院除了行使审判权之外,还具有一定的行政管理职权。对外而言,法院的职能已不再限于受理和裁判案件,还具有调控社会秩序、实施权力制约、规制社会政策的职能。内部而言,从行政管理和组织结构学角度,法院还必须具有一定的行政管(本文来源于《江苏经济报》期刊2014-04-02)
李光明[10](2013)在《救助机构无行政管理权易束“手脚”》一文中研究指出逃学到外地闯荡,想挣钱贴补家用,但因稚气未脱,没有一家企业敢招收。16岁的安徽池州少年小江没了辙,只能在街头流浪,所幸被民警及时发现,送到池州救助管理站。“没有技术怎么打工呢?要不转去职业学校读书,那里包分配。”在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的劝导下,铁了心要“出(本文来源于《法制日报》期刊2013-12-17)
行政管理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新华社太原7月10日电(许雄)作为全国首个国家级全省域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山西省设立的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同样颇为引人注目。日前获悉,山西省政府决定赋予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省级行政管理权33项。这次赋予示范区的3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行政管理权论文参考文献
[1]..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部分省级行政管理权的通知[J].山西省人民政府公报.2017
[2].许雄.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获33项省级行政管理权[N].山西法制报.2017
[3].庞文斌,贾银亮.行政管理权与司法裁判权的冲突与协调——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出资权益纠纷为视角[C].深化司法改革与行政审判实践研究(下)——全国法院第28届学术讨论会获奖论文集.2017
[4].陈建华.司法行政管理权与省级统管:历史与未来[J].东南法学.2016
[5].王晶宇.郑州航空港区行政管理权配置研究[J].管理工程师.2016
[6].杨宁.跨行政区划司法管辖制度与法院内部行政管理权的膨大——以日本的金字塔型法院结构为鉴[J].清华法律评论.2015
[7].隋朝辉,隋瑞芳.税务系统行政管理权内控机制信息化浅论[J].商业会计.2015
[8].章云峰.高校行政管理权与学生私权冲突中的思想政治教育研究[J].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2014
[9].余雷.法院审判权和行政管理权的冲突与优化[N].江苏经济报.2014
[10].李光明.救助机构无行政管理权易束“手脚”[N].法制日报.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