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德是什么及其在社会中的功能体现(论文文献综述)
李晶晶[1](2021)在《赫勒人道主义的马克思主义思想研究》文中指出人道主义是西方马克思主义学者经常探讨的话题。作为一种国际性思潮,人道主义的马克思主义的代表学派和代表人物普遍存在于欧美地区,尤其以东欧学者的研究更加广泛和深入。二战之后,在部分东欧国家出现了以人道主义批判理论为特征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群体,他们经历了“斯大林化”的社会主义模式,以及为了摆脱这种模式的反抗过程,他们是改革的理论家和积极的支持者,他们强调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特征,学术界称之为“东欧新马克思主义”。阿格妮丝·赫勒是匈牙利的女哲学家,是东欧新马克思主义布达佩斯学派的代表人物。赫勒对人道主义的马克思主义思想的探索始于20世纪50年代后期,当时的东欧地区正处于“复兴马克思主义”的政治和文化背景之中,她对资本主义社会和苏联社会主义社会中存在的文化危机展开批判,从人的存在和社会结构的微观层面提出了推动人本身的发展以及社会人道化变革的道路。二战之后,虽然苏联红军使东欧国家摆脱了纳粹统治,但“斯大林化”的社会是高度威权的集体社会,人道主义被严重弱化。在反对斯大林主义、复兴马克思主义的愿望驱动和导师卢卡奇的指引之下,赫勒加入了匈牙利人道主义的马克思主义流派。在此期间马克思的生活实践理论、异化理论、需要理论、人类解放理论,卢卡奇的物化思想和日常生活本体论,以及弗洛姆关于人的本质理论都深刻影响了赫勒,她的思想从此开始走向成熟。赫勒从分析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本质、异化理论入手,提出日常生活的概念,强调日常生活的本体论地位,探索从微观视域上实现日常生活人道化的道路,从而形成了日常生活理论。与日常生活理论密切相关的是赫勒的需要理论,该理论同样是在人道主义思潮下产生的引导人类走出异化的一种理论探索。赫勒在总结马克思关于需要和价值的论述后,提出了自己的“激进需要”思想以及未来社会需要系统重建的构想,她将对需要的批判矛头直接指向了满足形式主义需要的资本主义制度和对需要进行专政的苏联社会主义制度。赫勒认为应该对社会进行总体革命,总体革命的主体则是拥有激进需要的个体,而个体激进需要意识的形成则需要激进哲学的引导。赫勒进一步利用激进哲学合理性的乌托邦理想的构建,构想出一个超越当代资本主义和现存社会主义的激进民主制社会。无论是日常生活的人道化,建立满足激进需要的激进民主制,都反射出赫勒积极构建真正属于人的“家园”,实现对人的存在的终极关怀的理想。赫勒人道主义的马克思主义思想一方面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理论,通过从微观视角反思人的日常生活、从人的需要观点理解理论和实践、以及从马克思思想中汲取的科学理性的批判精神,她为人的自我解放提供了微观之路。另一方面,她的思想中历史局限性也很明显,比如赫勒的个性发展理论忽视了物质生产和政治经济变革的价值;由于过于偏重对需要的价值范畴分析,忽视需要的实践性;否定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脱离了社会生产的本质。尽管如此,赫勒对马克思思想的阐述与发展,对当代人类的生存困境和发展难题的深刻解释,是我们的重要理论资源和思想资源。
刘家荭[2](2021)在《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及其当代价值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虽然时代的主题仍然是和平与发展,但是国际环境日趋复杂,国家与国家之间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也日益激烈。能否做好意识形态工作,这不仅关系着社会的稳定以及党执政根基的牢固与否,而且还关系着我国能否真正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尤其在当前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对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及其当代价值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除绪论外主要分为三章来对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及其当代价值进行阐述。主要运用文献研究法、历史分析法和比较研究法,从马克思恩格斯的着作出发,从不同的角度去分析把握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对其展开深入系统的研究,充分挖掘其理论精髓与当代价值。第一章,主要梳理了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的思想渊源、实践基础以及发展进程。马克思从特拉西“观念学”中受到启发,在对德国哲学的批判和参与各种实践活动的过程中逐渐构建起科学的意识形态思想。通过对马克思着作进行分析,把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发展过程梳理为四个阶段:初步探索阶段(1844年及之前);基本形成阶段(1845年-1856年);丰富完善阶段(1857年-1870年);完整论述阶段(1871年-1895年)。第二章,主要对马克思关于意识形态的观点进行了阐释,并从他的论述中归纳出其意识形态理论具有的基本特征和主要功能。分别分析了作为“虚假观念”、“阶级统治维护思想”、“观念上层建筑”以及文化载体的意识形态的科学内涵,对意识形态的实践性、阶级性、批判性和革命性等特征进行了详细阐释,并分析了意识形态在不同领域发挥的不同功能。意识形态反映的是能被某个阶级的成员普遍认同的观念,而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是在实践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是无产阶级的意识形态理论,它在批判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基础上为无产阶级革命以及社会建设指明了出路。第三章,主要论述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的当代价值。虽然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已经诞生了一个多世纪,但它对后人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在当今社会中仍然具有指导意义。它不仅让意识形态学说真正走向科学,而且也为马克思主义其他理论奠定了基础。用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审视当代中国的发展,能够识别并清除各种对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产生威胁的错误思潮,为我国意识形态建设提供指导,巩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思想理论基础。
王东红[3](2021)在《大学生宪法意识培育研究》文中指出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全面依法治国”目标的实现,需要我国公民具有良好的法治意识,特别是宪法意识。大学生作为我国具有较高文化素养的青年群体,是当代中国学习、遵守、普及和维护宪法的重要力量,更是中国未来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中坚力量。大学生宪法意识是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统领,是最重要、最基础的法律意识,是大学生关于宪法的知识、观点、心理和思想的总和。它反映了大学生对现行宪法和宪法实施的基本看法和态度,具体包括大学生对宪法知识和基本原理的掌握程度、对宪法功能的认识、对宪法实施的评价、对基本权利保护和行使状况的感受、对宪法之治的渴望和践行的意志等。论文厘清宪法意识与法律意识、宪法意识与法治意识、宪法意识与公民意识、宪法意识与宪法思维、宪法意识与宪法信仰等相关概念的关系。揭示了宪法意识的横向结构,即包括宪法知识、宪法理想、宪法情感、宪法意志、宪法评价和宪法信仰六个方面内容。结合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提出我国公民宪法意识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宪法至上意识、党的全面领导意识、基本权利意识、权力监督意识和遵守规则意识。论文对大学生宪法意识及其培育的现状进行了调查。在对调查问卷进行统计分析的基础上,发现大学生宪法意识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宪法至上意识尚未形成、基本权利意识有待加强、权力监督意识有待提高等。对大学生宪法意识存在问题的主客观原因进行分析,发现影响大学生宪法意识的客观原因主要包括:社会因素方面,受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传统文化中封建残余观念的影响和宪法未得到全面实施的影响等。学校因素方面,对宪法教育重要性认识不够、主导师资力量不足、没有形成培育合力等。家庭因素方面,家长受自身宪法法律知识和宪法意识的限制,缺乏对孩子进行宪法意识培育重要性的认识;家长培养目标的功利性,缺乏对孩子个性自由的尊重;家长教育方式或溺爱或体罚,缺乏对孩子进行规则意识和监督意识的培养等。发现影响大学生宪法意识的主观原因主要是:宪法社会实践体验不足,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尚未确立,认识能力分析能力较低,缺乏学习和思考的主观能动性等自身因素的影响。论文认为,大学生宪法意识培育,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为指导思想,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推进大学生宪法意识提高为目标,遵循教育规律、思想政治工作规律、大学生成长规律,采用多种途径和方法进行培育的过程。论文明确了大学生宪法意识培育的目标和原则。强调通过优化社会环境、加强学校教育、重视家庭教育和强化自我教育四种途径加强大学生宪法意识培育。
孙庆松[4](2021)在《家长教育:理想家长角色重塑的新路径》文中研究说明家庭是人类的基本生活组织,更是一个抚育机构。所以家庭应该是将社会的道德规范、文化意识授予人,培育个体社会化和个性化的最初社会机构。作为最早指导儿童社会生活的角色,家长要科学解读社会对人的期望,了解儿童成长发展规律,利用适当的方法系统地对子女实施教育影响,从而不断将社会生活的规范、意识传授给子女。家长教育是指社会将有助于家庭教育效能发挥、教育目标实现以及家长素质提升的内容进行组织,进而将其系统地传授给家长的教育实践活动。从家长对子女的影响来看,人类婴儿期的羸弱状态和需要较长时期的发展才能走向独立这一客观现实,形成了家长对人产生教育影响的可能性与必然性。因此,家长需要认识亲子之间交往过程的教育生成机制、掌握育人的客观规律、理解社会存在的优秀文化资源。这有助于家长在家庭抚育的过程中,发挥自身的角色作用,调动积极的影响因素,促进人的健康发展。可见,家长教育的价值归依,是塑造满足家庭育人需要的家长角色,帮助家长缕清家庭教育的内在规定性,激活家庭的教育力场,促进家庭功能和家长自我素质的有效提升。从而在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合作育人中,认识自我边界和具体任务,有效发挥家长角色影响在人的成长中的教育合力。同时,在乡村振兴的宏大背景下,促进家庭的社会效益提升,推进家庭兴旺、乡村繁荣、社会和谐的现代化社会环境形成。当前,一方面传统优秀家教文化与现代社会的结合不足,形成指导家庭教育的理论资源空虚,家长在家庭教育的实践中陷入观念迷茫。另一方面,功利化思潮入侵社会教育观念,推动制度化教育压迫家庭教育空间,致使家庭教育中家长角色异化。这体现了家长教育的价值实践不足,需要深入解读家长教育的价值逻辑,激活家长教育的价值功能,实现家长角色的重塑。故而,立足于家长教育的理想价值,从现实角度解读当前家长教育的价值缺憾,聚焦解析现实家长角色的迷失。从理论视角对家长之于子女教育影响的生成机制、家长角色上承载的教育影响、传统家教文化中的现代教育蕴意进行梳理,找出对儿童成长、家庭建设有利的家长角色要求,探析家长教育塑造理想家长角色的价值逻辑,并为家长教育的有效实施提出相应建议。
黄利娜[5](2021)在《自杀现象的解读 ——以《时报》自杀新闻为例(1927-1937)》文中提出20世纪二三十年代,是近代中国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在这一时期,随着现代性因素的不断渗透,各种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层出不穷。其中,自杀问题最为典型,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和讨论。从这一时期的自杀现象可以看出,自杀行为并非仅与个人的性格、心态和经历有关,也与社会环境因素密切相关。本文以1927到1937年《时报》自杀新闻为研究对象,拟对上海的自杀现象作简要介绍,并且分析自杀者所处时代、社会、家庭、文化等客观因素对其行为的影响,揭示自杀行为的性别特征和差异。上海作为近代中国最先开埠的城市之一,其自杀问题的严重性日益凸显,时常见诸于当时的新闻报道。这与其所处的大环境有着密切的关系。在社会急剧转型和价值观念变革的过程中,人们难以摆脱失业和贫困的状态,加之婚姻家庭中的矛盾冲突逐渐增多,从而使得这一时期的自杀问题更加突出。1927年到1937年《时报》刊载的有关上海地区的自杀事件,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上海自杀问题的严重性,如自杀人数不断增加、自杀者年龄以中青年群体为主。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时报》自杀新闻进行研究;首先,采用统计分析的方法,对男女两性的自杀行为进行总体考察。其次,从新旧婚恋观念的冲突、家庭制度和观念的变革、失业和生活困难三个方面,分析自杀行为发生的原因。最后,分析自杀现象背后的深层原因,阐述生存资本的缺乏、性别角色差异和两性地位不平等对这一时期自杀现象的影响。此外,研究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自杀现象,对于清除当今社会中男女不平等和性别歧视,更好的预防自杀行为的发生,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赵梅兰[6](2021)在《元朝宗教治理研究》文中指出元朝(1271——1368)的建立,结束了自唐末以来400多年的割据局面,形成了中国历史上空前的多民族统一国家。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建立带来多种民族的交融、多样文化的交流和多元宗教的交往。元朝历史上有蒙古族原生型宗教——萨满教、被推崇为国教的藏传佛教、中国本土宗教道教、汉传佛教各流派、早已传入蒙古高原的基督教(当时称为也里可温教)和随着西征广泛传入的伊斯兰教等传播到全国各地。多元宗教的交往和多样文化的交流、蒙古族传统信仰与外来宗教的碰撞、宗教与政权的互动关系等交织在一起,共同构筑了元朝民族、宗教、文化错综复杂的关系网。多元宗教共存的现实也为宗教治理提供了发挥空间。宗教治理是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宗教治理”不同于传统的“宗教管理”,宗教管理是由唯一的管理主体国家政权对管理客体宗教组织及其事务进行硬性控制和约束的行为;而宗教治理的主体是多元的,国家政权、宗教组织和宗教人士都可以作为治理的主体,实现对治理客体宗教事务的调整和优化过程。阿姆斯特丹大学着名学者法伊特·巴德提出宗教治理包含内部治理和外部治理。所谓“内部治理”指的是宗教组织进行内部的自治;“外部治理”,指的是国家政权对宗教进行管理。宗教治理必须注重社会、政治、经济、国家、民族、文化、宗教以及法律法规等各领域之间的互动关系。论文从元朝历史发展的纵向时间和复杂多变的国家、政治、民族、宗教之间互动及宗教内部的横向关系等多元视角入手,追溯元朝宗教治理的时代背景、政策传承、实践基础,系统梳理了元朝宗教治理形成与体系化历程。本论文由六个部分组成:明确核心概念是论文写作的前提。绪论部分由选题意义、研究综述、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创新点等内容组成。研究综述包含了与元代宗教治理相关的治理理论、政教关系、宗教政策、宗教理念、宗教制度以及对有关历史文献等国内外的研究状况。研究对象中主要阐释宗教治理的多元主体和内涵,并从元朝时期多元宗教关系的格局出发,追溯其施行宗教治理的多层路径。首先需要交代的是元朝宗教治理的时代背景与政策传承。建立元朝多民族统一国家后,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相互认同、协同发展,带来民族大融合。多民族在文化传统、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方面的差异性,又带来宗教和文化的多元化,从而提出实施系统化的宗教治理体系的时代需求。在历史进程中,蒙古族统治者与其原生型宗教萨满教之间的关系逐渐发生了变化。萨满教的通天巫传达“此天地相商,令铁木真为国主之意”,助铁木真登上了汗位。萨满教“汗权天授”的天命论思想把汗权神格化,为成吉思汗建立汗国政权奠定了理论基础。但是成吉思汗登基后,对萨满教古老的“别乞制度”进行改革,由大汗册封“别乞”官,将萨满教的“神权”调整为“汗授”。大蒙古国政权和萨满教的神权之间发生了矛盾,当通天巫阔阔出·帖卜·腾格里侵犯黄金家族的利益,触犯大汗权威时成吉思汗果断处决了他,维护了汗权及黄金家族不可侵犯的至高地位。作为原生型宗教的萨满教,其思想已经不能适合于多民族统一国家的治理,其教义和理论更无法应对其他宗教,尤其是佛教深奥的理论。这便是元朝统治者接受藏传佛教以及其他宗教的历史原因之一。有着信仰多神教传统的蒙古人,用包容的态度接纳了广大疆域内各民族及其宗教信仰。成吉思汗秉持“宗教平等、信仰自由”的宗教理念,采取兼容并蓄的宗教政策,免除宗教人士的一切赋税差役,并把它写入《大扎撒》(又名《成吉思汗法典》),制定相关法规。而成吉思汗的继承者们坚定不移地继承了其“宗教平等、信仰自由、兼容并包”的理念和政策,为元朝宗教治理奠定了思想基础。大蒙古国时期妥善处理政权与各种宗教之间的关系,为元朝的宗教治理积累了实践经验。成吉思汗召见丘处机询问养生之道与治国之理的历史事件开启了蒙古族统治者与除萨满教以外其他宗教领袖之间的互动关系;窝阔台汗之子阔端与萨迦·班智达的凉州会盟为元朝政权与藏传佛教萨迦派的紧密关系打下基础。阔端对萨迦·班智达提出的“吾以世间法护持,汝以出世间法护持”的提议,为制定元朝宗教治理制度和政策,尤其为忽必烈汗实施“政教并行”制度奠定了基础;贵由汗回复西方天主教教皇的信,维护了大蒙古国政权的威严和地位;蒙哥汗组织佛道大辩论,发挥宗教组织本身的主体功能,实现了宗教之间协调与治理。宗教治理的制度和措施是元朝为后世留下的宝贵遗产。忽必烈汗时代开创的帝师制度既是维护政治统治的需要,也是发挥佛教领袖主体功能的非常有效的宗教治理方式。帝师,既是掌管全国佛教事务的宗教领袖,又是西藏地区军政事务的最高领导者。使帝师集宗教神权和世俗政权于一身,成为在西藏地区实施“政教合一”制度的标志。同时元朝统治者认识到宗教治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把宗教治理纳入国家治理体系,在中央政权机构中专设了宗教管理机构——宣政院管理全国佛教事务;集贤院管理全国道教事务;崇福司管理全国基督教事务;哈的司管理全国伊斯兰教事务。设立多个宗教管理机构是治理多元宗教的现实需要,同时也是元代多元宗教繁荣发展的政治保障。《十善福经白史》(简称《白史》)是元朝宗教治理体系化的历史文献依据。本章依托蒙古文历史文献《白史》进行阐述。学界认为《白史》是忽必烈汗实施“政教并行”制度的纲领性文献。本文从对《白史》的版本、核心内容及成书年代之争入手,与八思巴的《章所知论》及其他着作的内容做比较,并根据《蒙古源流》中的记载,论证《白史》撰写始于忽必烈汗时代。《白史》中把“印、藏、蒙同源”论的神学政治理论作为“政教并行”制度的思想来源,并阐述其理论结构和基本概念;明确提出,“经教之律牢不可解,皇权之法坚不可摧”是实施“政教并行”制度的目的;教权系统和政权系统设立了各自完整的管理机构;可汗、宗教人士、世俗平民都有着鲜明的等级和职责;最后明确制定了赏罚法规。可见,《白史》是把元朝宗教治理体系化的重要支撑。论文结语部分总结并论述了元朝宗教治理的国家政权治理和宗教组织治理的多层路径及其通过宗教治理巩固国家统一、通过宗教往来促进文化交流的成功经验,并指出了过度推崇佛教带来的历史教训。元朝宗教治理因其特殊的时代背景、深刻的理论渊源、独特的实践基础,而形成了一整套制度与措施,并发挥了应有的历史作用。其宗教治理的经验和教训都成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宝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高飞[7](2021)在《人工智能民事法律主体地位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我们已经开始进入人工智能时代!自动驾驶汽车、无人机、人脸识别系统、在线语音助手等人工智能产品充斥在我们周边,便利了我们的生活。但是,人工智能的发展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在法律领域,人工智能着作权和侵权问题引发了我们对人工智能民事法律主体地位的思考。随着人工智能研究的不断深入,面对具有独立意志的强人工智能到来的可能性,为了解决人工智能的发展带来的问题,是否可以赋予其法律主体地位呢?对这一问题,本文主要分以下四个部分进行分析。第一部分主要分析的是民事法律主体制度,重点分析了民事法律主体的历史演进,以期从民事法律主体的演进史中找出民事法律主体的判定标准,并以此标准来分析赋予人工智能民事法律主体地位的可能性。第二部分介绍了人工智能的发展及其对民事法律主体制度的挑战。正是人工智能的高速发展,使得因人工智能引发的着作权和侵权责任问题越来越多,这也引发了我们对人工智能法律主体地位问题的思考。第三部分对不同类型人工智能的民事法律主体地位进行了考察。因为弱人工智能不具备独立意志,所以不能成为民事法律主体而只能作为法律客体,而强人工智能具有独立意志,具备成为民事法律主体的可能性。并且,赋予强人工智能民事法律主体地位是重要的。因此,应该赋予强人工智能民事法律主体地位。不过,基于人类创造人工智能以发展人类文明的这一目的以及人工智能和人类之间的差异永远存在,强人工智能的民事法律主体地位具有限制性。第四部分是对人工智能民事法律主体地位立法的前瞻性思考。指出了在赋予强人工智能法律主体地位的过程中应该遵循逐步确立等原则以及需要注意的一些问题。
何鹏[8](2021)在《公共政策视角下的文化扶贫研究》文中认为贫困是与人类发展始终相伴的话题。为摆脱贫困,人们致力于从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多角度探讨贫困问题。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文化扶贫实践经历萌芽—起步—探索—推进—深化发展历程,一系列文化建设工程和扶贫开发项目的持续实施推进,各级政府、社会主体、市场力量广泛参与文化扶贫,我国极度贫困人口迅速下降。然而,在中国农村特定的场域,文化因素与地理环境、自然资源、人口结构、经济基础、社会构成等,导致了多重要素并存、相互交织影响的“结构性”贫困。应对区域性贫困和个体性贫困交错,物质贫困和文化贫困并存,贫困代际传递凸显等深度贫困问题成为文化扶贫的题中之义。同时,贫困地区文化扶贫面临诸多挑战,如何通过文化扶贫手段消除贫困也日益成为研究的热点。基于此,本文试图通过对贫困与文化扶贫的学理阐释,在梳理文化扶贫相关理论的基础上,对文化扶贫实践进行中外考察,探究文化扶贫适用的特定场域环境,借助典型贫困地区文化扶贫实证考察,探究贫困地区文化扶贫的结构性问题,探索进一步优化完善现有文化扶贫政策路径,为进入新时期的文化扶贫工作提供有益尝试与现实参考。在理论层面,本文重点关注文化扶贫的学理阐释、理论基础和政策适用场域研究。在文化扶贫的学理阐释方面,对照贫困概念的经济学阐释,在梳理绝对贫困与相对贫困、收入(消费)贫困与能力贫困和贫困地区的内涵基础上,对贫困概念进行文化学阐释,重点关注“贫困文化”和“文化贫困”概念辨析,论证了“文化贫困乃经济贫困之根源”等核心命题。在文化扶贫的基础理论方面,尝试从公共政策的角度对文化扶贫进行阐释,明确了文化扶贫具有鲜明的政治性与公共性,具备制度变迁特征,具有典型的空间适用特征等。总结文化扶贫“扶智说”“扶志说”与“文化精准扶贫说”三类的政策界说,阐述文化扶贫可以治愚、可以消除贫困文化和可以协同经济扶贫等政策功能。借助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域外反贫困理论,重点分析了贫困文化理论的兴起、融合以及在中国的泊入与发展等基础问题,建立起文化扶贫研究的一个分析框架。在文化扶贫适用方面,归纳出贫困地区的类型,描绘出贫困地区普遍存在的安贫守旧的人生观、物化功利的价值观、闲暇无意义的时间观、非理性的“面子”消费观等贫困文化图景,及其呈现出来的亚文化体结构化、贫困文化遗传性、贫困要素体系化等文化特征,明晰了贫困文化“从个体到群体”与“从群体到个体”的浸渍作用机理。在实践层面,本文通过考察国外文化扶贫的价值取向与政策措施,总结我国建国以来文化扶贫实践“文化教化与动员—经济扶贫的辅助—文化扶贫探索起步—文化扶贫多元融合”的发展阶段,厘清中国文化扶贫政策的变迁历程。聚焦贫困地区作为文化扶贫的特定研究场域,分析贫困地区普遍存在的文化困境和现行文化扶贫面临的主要问题:(1)城镇化趋势与乡村文化重建之空间对接难题;(2)格式化文化供给与差序化文化需求之协同难题;(3)文化输入压力与内生性文化脱贫动力之匹配难题。选取湖北省黄冈市为样本,从公共政策视角对贫困地区文化扶贫进行实证考察,总结黄冈在文化生产能力、供给能力、保障能力和发展动能等方面面临的困境,探索以文化扶贫助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助推文旅融合乡村振兴两类政策路径。总结黄冈文化扶贫案例的特色与经验,并从中提取可供复制的政策价值启示。全文对文化扶贫作出以下基本判断:(1)文化因素是造成贫困长期存在的重要根源;(2)文化扶贫是相对贫困时期扶贫政策的重要着力点;(3)贫困地区是相对贫困时期文化扶贫的主战场;(4)文化扶贫政策必须推动文化和经济协同发力。新时期优化文化扶贫政策必须进一步推动文化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形成文化扶贫与经济扶贫、乡村振兴同频共振的总体策略。
钟磊[9](2021)在《校园欺凌的影像呈现及教育反思 ——基于我国三十部青春题材电影的分析》文中研究说明校园欺凌是世界各国中小学校园中普遍存在的现象。校园欺凌更对欺凌者和被欺凌者的身心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因其存在的普遍性、后果的高危害性和严重性以及防治的低效性,校园欺凌问题已经引起世界各国教育机构和公众的广泛关注,成为无法回避的社会问题和共同关注的教育难题。在此背景下,关于校园欺凌的研究成为国内外教育理论研究关注的一个焦点问题。当前,已有研究从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等学科视角对校园欺凌的概念内涵、类型特点、影响因素和对策建议进行了系统分析与有益探讨,取得了丰富的成果,为本研究的开展奠定了前提与基础。但校园欺凌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其产生与发展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对其深刻理解与有效防治需要多视角的解读以及多方力量的整合。因此,从多个角度,借助不同媒介,采用多种方法,对其进行全视角和全景式的透视与剖析,才能达成对其全面和全方位的深度解读。与此同时,随着恶性校园欺凌事件的频繁发生,以及各方的广泛关注,各种以校园欺凌为主题的题材被拍摄成电影,以此来反映现实,映射问题。此类题材的电影致力于利用影像叙事的手段对校园欺凌事件进行再现,并在此过程中加入导演自身的思考,使其呈现出真实性、哲思性与娱乐性共存的特征。一方面,作为影视教育,校园欺凌影像是具有艺术性的教育活动;另一方面,作为艺术作品,校园欺凌影像又是具有教育意蕴的影视艺术。于此意义而言,校园欺凌影像有机结合了艺术与教育,为研究校园欺凌问题提供了有效媒介、全新载体和独特视角。基于此,本研究立足哲学、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等多学科视角,以吉尔·德勒兹的“时间-影像”“运动-影像”理论、福柯的规训与惩罚理论、古斯塔夫·勒庞的“心理群体”概念以及格伯纳的“涵化理论”为理论基础,通过文献研究、文本分析、符号分析以及焦点小组访谈等研究方法,对作为研究媒介和载体的30部反映校园欺凌问题的青春题材电影进行分析与探讨,充分挖掘电影所具备的现实性特征与意义,并对电影反映现实的方式和手段、电影的情节内容、人物设置、人物形象在现实中的定位以及电影的拍摄技法进行分析、总结与共性特征提取,在此基础上,将其与现实生活做类比,进而对现实中的校园欺凌现象进行影射、分析与研究,以深度挖掘校园欺凌影像呈现的教育反思及意蕴。遵循此逻辑思路,在对校园欺凌的影像呈现以及校园欺凌影像的叙事动机进行分析阐述的基础上,重点探讨了影像呈现的校园欺凌成因及教育反思。概括而言,核心研究内容主要包括如下七个部分。导论部分主要阐述了研究缘起、研究问题、研究意义、文献综述以及研究设计与方法。第一章为校园欺凌研究的理论基础,重点探讨了吉尔·德勒兹的“时间-影像”“运动-影像”理论、福柯的规训与惩罚理论以及古斯塔夫·勒庞的“心理群体”概念以及格伯纳的“涵化理论”及其运用于校园欺凌研究的适切性。第二章为校园欺凌的影像呈现,主要从人物形象、空间叙事和行为表达三个维度呈现影像中的校园欺凌景象;第三章为校园欺凌影像的叙事动机,重点从私人矛盾空间建构与社会关系不合理两个维度分析探讨了样本电影影像叙事的推进;第四章为影像呈现的校园欺凌成因,主要从学校教育的功利化倾向、家庭教育的功能性扭曲以及社会教育的结构性缺失三个维度展现了影像呈现的校园欺凌成因;第五章为校园欺凌影像呈现的教育反思,主要从影视和教育两个维度分析探讨了校园欺凌影像呈现出的教育意蕴、思考与反省,具体包括充分尊重校园欺凌事件的真实性、准确把握校园欺凌影像的立场与观点、有效阐释校园欺凌事件的生成与化解机制以及主动凸显主体关注与人文关怀等对策思考,以充分有效发挥校园欺凌影像教化与规训、反思与批判的教育价值及社会功用。结语部分主要从教化与规训、反思与批判两个维度对校园欺凌影像呈现的教育意蕴、思考和反省进行了归纳与总结。
丁丽[10](2021)在《大学生志愿服务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研究》文中指出大学生志愿服务作为大学生群体自觉、主动服务社会的实践形式,其对大学生自身、受助对象乃至整个社会都具有积极影响,是助人与育人有机统一的社会实践。新时代,实现中国梦需要凝集中国精神,积蓄磅礴活力;进一步改革开放、应对国内外各类风险挑战更需要全体中华儿女的积极参与。大学生作为朝气蓬勃的有志青年,理应是实现中国梦、应对风险挑战、参与社会治理的中坚力量。鼓励、支持大学生志愿服务的发展,既能为培育时代新人提供实践平台,又可为实现中国梦积蓄力量,也有利于培育社会文明风尚。大学生志愿服务的兴起、繁荣源自社会发展的需要,也得益于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传统文化、中国共产党实践育人思想的理论导引,因此其在发展过程中始终坚持正确方向,既立足时代要求,又紧贴大学生成长发展的实际需要。大学生志愿服务将分散的大学生主体凝聚,凝聚起共同意识,凝聚着共同的责任担当;有效地激励大学生参与公共服务、应对社会风险、展现青春风貌;潜移默化地涵养其德性,激发其向上向善的积极作为;促进了社会成员间的互动,同时补充了公共服务供给,对社会资源进行适当调剂,推动社会的均衡、和谐发展。大学生志愿服务既适应了思想政治教育和社会的发展需要,又助力于立德树人目标任务的实现,发挥着社会凝聚、行为指导、交往互动、协调整合、实践提升等思想政治教育功能。大学生志愿服务具有客观、多元化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但由于认识的偏差、管理的松散及保障的不足,大学生志愿服务在发挥其思想政治教育功能中存在一定问题,对参与主体的思想观念引导、行为指导还有待提升。从思想政治教育的视角探索大学生志愿服务的发生发展,既是从新的视角解读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探讨,也是促进思想政治教育创新优化、大学生志愿服务自身有序、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实践考量。因此,要以明晰大学生志愿服务所发挥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为基础,立足当前功能发挥中存在的问题,从深化理性认知、强化教育宣传、完善管理体制、健全保障机制等方面入手,多措并举地促进大学生志愿服务发挥应有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
二、道德是什么及其在社会中的功能体现(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道德是什么及其在社会中的功能体现(论文提纲范文)
(1)赫勒人道主义的马克思主义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依据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依据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综述 |
1.2.2 国外研究综述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点和不足 |
1.4.1 创新之点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赫勒人道主义的马克思主义思想形成的时代背景与思想渊源 |
2.1 赫勒人道主义的马克思主义思想形成的时代背景 |
2.1.1 人道主义马克思主义思潮的兴起 |
2.1.2 东欧国家的“斯大林化” |
2.1.3 “匈牙利事件”及“非斯大林化”进程 |
2.2 赫勒人道主义的马克思主义思想形成的思想渊源 |
2.2.1 马克思的现实批判向度与人的自由个性发展 |
2.2.2 卢卡奇的物化理论和日常生活本体论 |
2.2.3 弗洛姆关于的人的本质理论 |
2.3 小结 |
第3章 赫勒人道化的日常生活理论——基于马克思的生活实践思想 |
3.1 赫勒对日常生活的界定 |
3.1.1 日常生活是个体再生产要素的集合 |
3.1.2 日常生活主体类型:特性与个性 |
3.1.3 日常生活与非日常生活的界限划分 |
3.2 日常生活的特征与一般图式 |
3.2.1 日常生活的特征 |
3.2.2 日常生活的一般图式 |
3.3 日常生活的人道化 |
3.3.1 日常知识的改变 |
3.3.2 日常交往的人道化 |
3.3.3 “自为个性”的生成 |
3.3.4 “为我们存在”的日常生活 |
3.4 小结 |
第4章 赫勒人道化的需要理论——基于马克思的需要理论 |
4.1 赫勒对马克思需要理论的解读 |
4.1.1 对马克思的需要概念的理解 |
4.1.2 对马克思关于需要的异化问题的阐释 |
4.2 赫勒的激进需要思想 |
4.2.1 激进需要的提出 |
4.2.2 激进需要的内涵 |
4.3 赫勒对需要系统的重建 |
4.3.1 对资本主义的需要系统的批判 |
4.3.2 联合生产者社会中的需要系统的重建 |
4.4 小结 |
第5章 赫勒人道化的价值理想——基于马克思的人类解放理论 |
5.1 哲学与激进哲学 |
5.1.1 对哲学的接受与需要 |
5.1.2 哲学的理想与真实的价值 |
5.1.3 哲学的价值讨论 |
5.1.4 激进哲学 |
5.2 理性乌托邦的实现 |
5.2.1 合理性的乌托邦 |
5.2.2 左翼激进主义的理想 |
5.2.3 生活方式的多元化 |
5.3 激进民主制道路的筛选过滤与选择 |
5.3.1 对当代资本主义民主制的批判 |
5.3.2 对高度集中的“苏联模式”社会主义的批判 |
5.3.3 激进民主制的民主社会主义模式构建 |
5.4 小结 |
第6章 赫勒人道主义的马克思主义思想评析 |
6.1 赫勒人道主义的马克思主义思想的合理性 |
6.1.1 从微观视角反思人的日常生活,为人的自我解放提供了可行的切入点 |
6.1.2 从人的需要观点理解理论和实践,丰富了马克思的需要理论 |
6.1.3 汲取马克思思想中科学理性的批判精神,为人类解放道路提供了多种选择 |
6.2 赫勒人道主义的马克思主义思想的历史局限 |
6.2.1 赫勒的个性发展理论忽视了物质生产和政治经济变革的价值 |
6.2.2 过于偏重对需要的价值范畴分析,忽视需要的实践性 |
6.2.3 否定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脱离社会生产本质 |
6.3 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后记与致谢 |
(2)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及其当代价值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及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现状及综述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第三节 研究思路和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研究重点、难点、创新及不足之处 |
一、研究重、难点 |
二、创新及不足之处 |
第一章 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的形成与发展 |
第一节 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的思想渊源 |
一、受特拉西“观念学”的启发 |
二、对康德“先验意识”的批判 |
三、对黑格尔“教化”“异化”思想的扬弃 |
四、对费尔巴哈宗教异化思想的超越 |
第二节 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形成的实践基础 |
一、 《莱茵报》之前的批判活动 |
二、 《莱茵报》时期的批判活动 |
三、流寓巴黎期间参与的政治活动 |
第三节 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的发展进程 |
一、思想萌芽阶段 |
二、基本形成阶段 |
三、丰富完善阶段 |
四、深化拓展阶段 |
第二章 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的理论阐释、基本特征及主要功能 |
第一节 意识形态的理论阐释 |
一、作为“虚假观念”的意识形态 |
二、作为“阶级统治维护思想”的意识形态 |
三、作为“观念的上层建筑”的意识形态 |
四、作为文化载体的意识形态 |
第二节 意识形态的基本特征 |
一、实践性 |
二、阶级性 |
三、批判性 |
四、革命性 |
第三节 意识形态的主要功能 |
一、能动调节社会经济活动 |
二、服务统治阶级政治需要 |
三、引领社会价值方向 |
四、凝聚社会共识 |
第三章 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的理论地位及当代价值 |
第一节 理论地位 |
一、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
二、对西方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学说产生了深远影响 |
三、为社会主义国家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根本指导地位提供了理论依据 |
第二节 当代价值 |
一、为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理论体系提供了根本遵循 |
二、为批判当今社会中存在的各种错误思潮提供了有力武器 |
三、为强化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绝对领导指明了方向 |
四、为做好高校意识形态安全教育工作提供了指南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位论文和研究成果 |
致谢 |
(3)大学生宪法意识培育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研究述评 |
1.3 理论基础 |
1.3.1 马克思主义法律观 |
1.3.2 习近平法治思想 |
1.3.3 思想政治教育相关理论 |
1.4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1.4.3 研究的创新点 |
2 宪法意识概述 |
2.1 宪法意识的概念 |
2.1.1 宪法意识的内涵 |
2.1.2 宪法意识与相关概念 |
2.2 宪法意识的结构 |
2.2.1 宪法知识 |
2.2.2 宪法理想 |
2.2.3 宪法情感 |
2.2.4 宪法意志 |
2.2.5 宪法评价 |
2.2.6 宪法信仰 |
2.3 宪法意识的功能 |
2.3.1 指导科学立法功能 |
2.3.2 促进严格执法功能 |
2.3.3 保证公正司法功能 |
2.3.4 引导全民守法功能 |
2.4 我国公民宪法意识的基本内容 |
2.4.1 宪法至上意识 |
2.4.2 党的全面领导意识 |
2.4.3 基本权利意识 |
2.4.4 权力监督意识 |
2.4.5 遵守规则意识 |
3 大学生宪法意识现状调查与分析 |
3.1 调查问卷的设计、实施与回收 |
3.1.1 问卷设计思路 |
3.1.2 抽样方案设计 |
3.1.3 问卷回收 |
3.2 大学生宪法意识现状的整体特征 |
3.2.1 对宪法重要性的认识有所提升 |
3.2.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理念认同度高 |
3.2.3 对宪法基本知识有较好了解 |
3.2.4 主动维权意识较好 |
3.2.5 对宪法实施效果持肯定性评价 |
3.3 大学生宪法意识差异性分析 |
3.3.1 基于自然因素的差异分析 |
3.3.2 基于成长背景因素的差异分析 |
3.3.3 基于教育因素的差异分析 |
3.3.4 基于海外生活经历、校外兼职的差异分析 |
4 大学生宪法意识存在的问题及影响因素 |
4.1 大学生宪法意识存在的主要问题 |
4.1.1 宪法至上意识尚未形成 |
4.1.2 基本权利意识有待加强 |
4.1.3 权力监督意识有待提高 |
4.2 大学生宪法意识生成的影响因素 |
4.2.1 社会因素 |
4.2.2 学校因素 |
4.2.3 家庭因素 |
4.2.4 自身因素 |
5 加强大学生宪法意识培育的目标与原则 |
5.1 大学生宪法意识培育的目标 |
5.1.1 认知目标 |
5.1.2 情感目标 |
5.1.3 行为目标 |
5.1.4 发展目标 |
5.2 大学生宪法意识培育的原则 |
5.2.1 方向性原则 |
5.2.2 求实性原则 |
5.2.3 渗透性原则 |
5.2.4 主体性原则 |
6 加强大学生宪法意识培育的途径与方法 |
6.1 优化社会环境 |
6.1.1 优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 |
6.1.2 优化全面实施宪法的政治环境 |
6.1.3 优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文化环境 |
6.1.4 优化媒体融合传播的网络环境 |
6.2 加强学校教育 |
6.2.1 发挥“基础”课的主渠道关键课程作用 |
6.2.2 开设“中国宪法”课程为通识必修课 |
6.2.3 挖掘其他课程蕴含的宪法教育资源 |
6.2.4 践行依宪治校引领校园文化建设 |
6.3 重视家庭教育 |
6.3.1 发挥家长的榜样作用 |
6.3.2 培养遵守规则意识 |
6.3.3 营造民主家风 |
6.4 强化自我教育 |
6.4.1 增强对宪法重要性认识 |
6.4.2 积极参与宪法法治类实践 |
6.4.3 发挥朋辈教育作用 |
7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A 大学生宪法意识调查问卷 |
附录B 问卷赋值题评分 |
附录C 访谈提纲及访谈对象基本情况 |
作者简历及在学研究成果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4)家长教育:理想家长角色重塑的新路径(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一)立德树人急需强化家长角色 |
(二)乡村振兴亟需家长素质的整体提升 |
(三)家长教育理应成为教育研究的关注点 |
二、文献综述 |
(一)家长教育的价值研究 |
(二)家长教育的内涵研究 |
(三)家长教育的实践研究 |
(四)对现有研究的评价 |
三、核心概念界定 |
(一)家长教育 |
(二)家庭教育 |
(三)理想家长角色 |
四、研究思路和方法 |
(一)研究目标 |
(二)研究内容 |
(三)研究方法 |
五、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意义 |
六、可能的创新之处 |
第一章 家长教育的价值辨析:理想家长角色的塑造 |
一、家长教育的必要性 |
二、家长教育与家庭教育的差异 |
三、理想家长角色的厘定 |
(一)理想的母亲角色 |
(二)理想的父亲角色 |
(三)理想的祖父母角色 |
第二章 家长教育的价值缺憾:理想家长角色的“缺席” |
一、中华优秀家教文化继承不足导致家长角色弱化 |
(一)传统道德教育内容式微 |
(二)经典家庭教育方法失势 |
(三)家国一体的教育目标淡化 |
二、功利化社会思潮导致家长角色异化 |
(一)物化思维导致的情感背叛 |
(二)武化思维产生的竞争思想 |
(三)观念异化导致的过度消费 |
(四)家长教师化致使的教育闹剧 |
第三章 家长教育的价值回归:理想家长角色的重塑 |
一、家长教育实践的价值动力 |
(一)家长教育是家长从“必然王国”走向“自由王国”的唯一道路 |
(二)家庭教育的相对独立性对家长职能的要求 |
(三)教育的现代化变革需要家庭教育功能升级 |
(三)振兴乡村的家庭外部化育需要 |
二、家长教育实践的价值归宿 |
(一)指导家庭完成道德形成的主要任务 |
(二)引导家庭完成“成人”的教育目标 |
(三)促进家庭与学校合作的必要手段 |
(四)推进家长齐家立人的发展路径 |
第四章 家长教育的价值实践:重塑理想家长角色的路径思考 |
一、倡导多元主体参与家长教育 |
(一)家长学校的职能激活 |
(二)社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效能发挥 |
(三)社会力量的功能调动 |
二、优化家长教育的课程 |
(一)构建学校教育的家庭课程 |
(二)构建家长教育的培训课程 |
(三)构建老年教育的家长课程 |
三、营造家长成长的社会氛围 |
四、完善家长教育的支持制度 |
(一)赋予各类机构实施家长教育的权力 |
(二)明确各类主体参与家长教育的责任 |
(三)构建保障家长教育系统运行的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情况 |
(5)自杀现象的解读 ——以《时报》自杀新闻为例(1927-1937)(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缘起及意义 |
1.2 研究现状 |
1.2.1 《时报》研究 |
1.2.2 自杀问题研究 |
1.3 研究方法 |
1.4 概念界定 |
1.4.1 “自杀”的定义 |
1.4.2 时间范围 |
1.5 研究创新点 |
1.5.1 创新点 |
第二章 社会新闻的发展与黄伯惠时期《时报》的革新 |
2.1 社会新闻的发展 |
2.1.1 背景:20 世纪20-30 上海新闻业的兴盛 |
2.1.2 契机:新闻检查制度的实行 |
2.1.3 关键:市民阶层的需求 |
2.1.4 推动:专职记者的登场 |
2.2 黄伯惠时期《时报》的转型 |
2.2.1 《时报》转型概述 |
2.2.2 《时报》社会新闻的革新与发展 |
第三章 《时报》自杀现象的基本情况 |
3.1 自杀者的人数统计 |
3.2 自杀者的年龄分布 |
3.3 自杀者的职业类型 |
3.4 自杀者的籍贯 |
3.5 自杀的方式 |
3.6 自杀的模式 |
第四章 日常生活中的自杀行为 |
4.1 社会转型过程中的婚恋问题 |
4.1.1 婚恋观念的变革 |
4.1.2 婚恋观念变革过程中的冲突与自杀行为 |
4.2 社会转型过程中的家庭问题 |
4.2.1 家庭制度的变革 |
4.2.2 家庭制度变革过程中的矛盾与自杀行为 |
4.3 社会转型过程中的经济问题 |
4.3.1 经济生活的恶化 |
4.3.2 经济生活的压迫、危机与自杀行为 |
第五章 自杀行为背后的原因 |
5.1 性别角色的差异 |
5.1.1 性别分工制度 |
5.1.2 性别角色定位 |
5.2 社会地位的不平等 |
5.2.1 道德上的不平等 |
5.2.2 法律上的不平等 |
5.3 生存资本的缺乏 |
5.3.1 经济资本的不足 |
5.3.2 文化资本的不足 |
5.3.3 社会资本的不足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1927-1937 年《时报》自杀新闻中原因统计 |
致谢 |
(6)元朝宗教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对象 |
四、研究方法 |
五、创新点和不足 |
第一章 元朝宗教治理的时代背景与政策传承 |
第一节 元朝宗教治理的时代背景 |
一、多民族的融合 |
二、宗教的多元化 |
三、国家治理的需要 |
第二节 大蒙古国政权与萨满教的关系 |
一、“汗权天授”的天命论 |
二、“神权汗授”的改革 |
三、萨满教与政权的矛盾 |
第三节 元朝宗教治理的政策传承 |
一、政策的制定 |
二、政策的目的 |
三、政策的传承 |
小结 |
第二章 元朝宗教治理的实践基础 |
第一节 成吉思汗与宗教的互动关系 |
一、成吉思汗与道教的关系 |
二、成吉思汗与其他宗教的关系 |
第二节 窝阔台汗时期与宗教的互动关系 |
一、阔端与藏传佛教的关系 |
二、窝阔台汗时期与其他宗教的关系 |
第三节 贵由汗时期与宗教的互动关系 |
一、贵由汗与西方天主教的交往 |
二、贵由汗时期与其他宗教的关系 |
第四节 蒙哥汗时期与宗教的互动关系 |
一、蒙哥汗时期的佛道大辩论 |
二、蒙哥汗时期与其他宗教的关系 |
小结 |
第三章 元朝宗教治理制度与措施 |
第一节 帝师制度 |
一、帝师制度的历史背景 |
二、历任帝师 |
三、帝师的地位和职责 |
第二节 宗教管理机构 |
一、宣政院 |
二、集贤院 |
三、崇福司 |
四、哈的司 |
小结 |
第四章 元朝宗教治理制度的体系化 |
第一节 《十善福经白史》其书 |
一、《白史》版本研究 |
二、《白史》核心内容 |
三、《白史》成书年代之争 |
四、《白史》与忽必烈汗的关系 |
第二节 “政教并行”制度 |
一、“政教并行”制度的思想来源 |
二、“政教并行”制度的理论结构 |
三、“政教并行”制度的实质 |
第三节、教权系统与政权系统 |
一、等级与职责 |
二、可汗的职责 |
三、赏罚的法规 |
小结 |
结语 元朝宗教治理的多层路径与历史作用 |
一、多层路径 |
(一) 国家政权治理路径 |
(二) 宗教组织治理路径 |
二、历史作用 |
(一) 通过宗教治理巩固国家统一 |
(二) 通过宗教往来促进文化交流 |
(三) 过度尊崇佛教带来历史教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完成的课题和发表的学术论文 |
(7)人工智能民事法律主体地位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及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四、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民事法律主体的历史演进及其判定标准 |
一、民事法律主体的历史演进 |
(一)法律主体从部分自然人到全部自然人 |
(二)法律主体从自然人到组织体 |
二、民事法律主体的判定标准 |
(一)民事法律主体判定标准理论及其评析 |
(二)本文的民事法律主体判定标准 |
第二章 人工智能的发展及其对民事法律主体制度的挑战 |
一、人工智能的发展 |
二、人工智能的发展对民事法律主体制度的挑战 |
(一)人工智能的发展对着作权制度的挑战 |
(二)人工智能的发展对侵权责任制度的挑战 |
(三)赋予人工智能民事法律主体地位的理论壁垒 |
第三章 不同类型人工智能民事法律主体地位考察 |
一、人工智能的分类 |
(一)弱人工智能 |
(二)强人工智能 |
(三)超人工智能 |
二、弱人工智能民事法律地位:法律客体 |
(一)弱人工智能不具备成为法律主体的条件 |
(二)弱人工智能只能作为法律客体 |
三、强人工智能民事法律地位:有限法律主体 |
(一)强人工智能出现的可能性 |
(二)赋予强人工智能民事法律主体地位的可能性 |
(三)赋予强人工智能民事法律主体地位的重要性 |
(四)强人工智能的法律主体地位具有限制性 |
第四章 人工智能民事法律主体地位立法的前瞻性思考 |
一、坚持鼓励与监管并行的原则 |
(一)鼓励人工智能产业的发展 |
(二)对人工智能技术进行监管 |
二、加强人工智能伦理建设 |
(一)人工智能伦理的内容 |
(二)人工智能伦理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
三、逐步确立强人工智能的民事法律主体地位 |
(一)提高公民观念,正确认识人工智能 |
(二)加强理论研究 |
(三)立法上的明确 |
四、立法禁止超人工智能的研究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公共政策视角下的文化扶贫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的创新点 |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现状述评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3 研究方法与研究框架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框架 |
1.4 创新点、难点与不足 |
1.4.1 本文的创新点 |
1.4.2 研究的难点与不足 |
第2章 贫困与文化扶贫的学理阐释 |
2.1 贫困的经济学阐释 |
2.1.1 绝对贫困与相对贫困 |
2.1.2 收入(消费)贫困与能力贫困 |
2.1.3 贫困地区 |
2.2 贫困的文化学阐释 |
2.2.1 贫困文化 |
2.2.2 文化贫困 |
2.2.3 贫困文化与文化贫困 |
2.3 文化扶贫的政策学阐释 |
2.3.1 文化扶贫的公共政策属性 |
2.3.2 文化扶贫的政策界说 |
2.3.3 文化扶贫的政策功能 |
第3章 文化扶贫研究的理论分析框架 |
3.1 文化扶贫的理论基础 |
3.1.1 马克思主义的反贫困理论 |
3.1.2 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 |
3.1.3 域外的反贫困理论 |
3.2 贫困文化理论:文化扶贫的一个理论分析框架 |
3.2.1 贫困文化理论的兴起:结构解释的式微 |
3.2.2 贫困文化理论的发展:文化适应过程的多重解释 |
3.2.3 贫困文化理论的融合:结构与文化的双重视角 |
3.2.4 贫困文化理论在中国的泊入与发展 |
3.2.5 文化扶贫分析的基本框架 |
3.3 历史制度主义:文化扶贫的一个政策研究视角 |
3.3.1 历史制度主义发展脉络 |
3.3.2 历史制度主义现实应用 |
3.3.3 历史制度主义视角下的文化扶贫 |
第4章 文化扶贫实践的中外考察 |
4.1 中国文化扶贫实践的演变历程 |
4.1.1 文化教化与动员阶段(1949-1978) |
4.1.2 经济扶贫的辅助阶段(1978-2000) |
4.1.3 文化扶贫探索起步阶段(2001-2010) |
4.1.4 文化扶贫多元融合阶段(2011-2020) |
4.2 中国文化扶贫的政策导向变迁 |
4.2.1 战略定位:从“漫灌式”文化扶贫到精准扶贫 |
4.2.2 路径选择:输血式文化扶贫到造血式文化扶贫 |
4.2.3 价值取向:从单纯扫盲活动到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
4.3 国外文化扶贫的价值取向与政策启示 |
4.3.1 扶贫先扶智——英美的教育扶贫 |
4.3.2 习性改造——法国的文化资本扶贫 |
4.3.3 情境再造——日韩的乡村振兴政策 |
4.3.4 国外文化扶贫实践述评 |
第5章 中国文化扶贫适用的特定场域 |
5.1 贫困地区的类型 |
5.2 贫困地区的文化困境 |
5.2.1 贫困地区的贫困文化表现 |
5.2.2 贫困地区的贫困文化特征 |
5.2.3 贫困文化的浸渍作用 |
5.3 贫困地区文化扶贫面临的问题 |
5.3.1 城镇化趋势与乡村文化重建之空间对接难题 |
5.3.2 格式化文化供给与差序化文化需求之协同难题 |
5.3.3 文化输入压力与内生性文化脱贫动力之匹配难题 |
第6章 公共政策视角下贫困地区文化扶贫的实证考察 |
6.1 样本选择:以湖北省黄冈市为例 |
6.1.1 样本基本概况 |
6.1.2 样本的主要特征 |
6.1.3 选择黄冈为样本的理由 |
6.2 黄冈的贫困文化表征 |
6.2.1 文化生产能力:文化品牌缺失与文化产业羸弱 |
6.2.2 文化供给能力:“内生型”与“外源型”双重匮乏 |
6.2.3 文化保障能力:“硬环境”和“软环境”普遍缺位 |
6.2.4 文化发展动能:人才规模不足与结构性失衡 |
6.3 黄冈策略:以文化扶贫助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
6.3.1 “软硬兼施”:重建文化基础设施和服务供给体系 |
6.3.2 “优化环境”:强化文化政策与科技联合保障体系 |
6.3.3 “动能再造”:构建专业人才、民间精英、志愿者联动机制 |
6.4 黄冈路径:燕儿谷模式助推文旅融合发展 |
6.4.1 燕儿谷项目概括 |
6.4.2 燕儿谷模式的基本特色 |
6.4.3 燕儿谷模式的扶贫成效与样本效应 |
6.5 黄冈样本的特色与启示 |
6.5.1 黄冈样本的基本特色 |
6.5.2 黄冈样本的启示 |
第7章 文化扶贫的基本判断与政策优化 |
7.1 文化扶贫的基本判断 |
7.1.1 文化因素是造成贫困长期存在的重要根源 |
7.1.2 文化扶贫是相对贫困时期扶贫政策的重要着力点 |
7.1.3 贫困地区是相对贫困时期文化扶贫的主战场 |
7.1.4 文化扶贫必须推动文化和经济协同发力 |
7.2 文化扶贫的政策优化 |
7.2.1 总体趋势:文化扶贫实践将向治理现代化进一步深化演进 |
7.2.2 内容趋向:文化扶贫和文化产业协调发展 |
7.2.3 主体趋势:推动多元主体共同发力 |
7.2.4 路径趋向:构建文化与政治经济社会生态多元统筹发展格局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博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目录 |
致谢 |
(9)校园欺凌的影像呈现及教育反思 ——基于我国三十部青春题材电影的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缘起 |
(一)校园欺凌现象的普遍性 |
(二)校园欺凌后果的高危害性和严重性 |
(三)校园欺凌影像为相关研究提供了有效媒介和全新载体 |
二、研究问题 |
三、核心概念界定 |
四、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意义 |
五、文献综述 |
(一)关于校园欺凌的研究 |
(二)关于校园欺凌题材电影的研究 |
(三)研究述评 |
六、研究设计与方法 |
(一)研究对象 |
(二)样本选取 |
(三)研究方法 |
第一章 校园欺凌研究的理论基础 |
一、吉尔·德勒兹的“时间-影像”“运动-影像”理论 |
(一)“运动-影像”理论 |
(二)“时间-影像”理论 |
(三)德勒兹理论运用于校园欺凌研究中的适切性 |
二、福柯的规训与惩罚理论 |
(一)微观权力理论的提出 |
(二)微观权力形式的演变 |
(三)微观权力的表现形式:规训与惩罚 |
(四)微观权力的运作方式 |
(五)规训与惩罚理论运用于校园欺凌研究的适切性 |
三、古斯塔夫·勒庞的“心理群体”概念 |
(一)心理群体的特征 |
(二)“心理群体”概念运用于校园欺凌研究的适切性 |
四、格伯纳的“涵化理论” |
(一)大众传媒与“社会学习” |
(二)电影与大众教育 |
(三)“涵化理论”运用于校园欺凌研究的适切性 |
第二章 校园欺凌的影像呈现 |
一、人物形象 |
(一)冲动的欺凌者 |
(二)委屈的被欺凌者 |
(三)沉默的大多数 |
(四)为人师表的焦虑 |
二、空间叙事 |
(一)躁动的班级教室 |
(二)被冷落的校园角落 |
(三)并不宁静的教师办公室 |
三、行为表达 |
(一)冲突中的言语 |
(二)冲突中的肢体动作 |
(三)潜在的网络行动 |
第三章 校园欺凌影像的叙事动机 |
一、私人矛盾空间建构 |
(一)心理冲突 |
(二)物理空间 |
二、权力关系不合理 |
(一)社会位阶与身份焦虑 |
(二)性别关系 |
(三)叙事线索 |
第四章 影像呈现的校园欺凌成因 |
一、学校教育的功利化倾向 |
(一)学校教育功利化倾向在样本电影中的表现 |
(二)学校教育制度严苛的影响 |
(三)学校教育制度压抑学生现实诉求的影像分析 |
二、家庭教育的功能性扭曲 |
(一)家庭教育的缺失 |
(二)家庭教育的滥用 |
(三)家庭教育的过度 |
三、社会教育的结构性缺失 |
(一)社区教育工作的关注度不足 |
(二)网络的误导与激化 |
(三)社会刻板成见 |
第五章 校园欺凌影像呈现的教育反思 |
一、充分尊重校园欺凌事件的真实性 |
(一)什么是充分尊重校园欺凌事件的真实性 |
(二)为什么要充分尊重校园欺凌事件的真实性 |
(三)如何充分尊重校园欺凌现象的真实性 |
二、准确把握校园欺凌影像的立场与观点 |
(一)准确把握校园欺凌影像立场与观点的主体 |
(二)准确把握校园欺凌影像立场与观点的方法 |
(三)准确把握校园欺凌影像立场与观点的意义 |
三、有效阐释校园欺凌事件的生成与化解机制 |
(一)校园欺凌事件的生成 |
(二)校园欺凌事件的化解 |
(三)校园欺凌生成与化解机制的现实应用 |
四、主动凸显主体关注与人文关怀 |
(一)关怀被欺凌者的现实处境 |
(二)抱有真诚的教育关注 |
(三)提升青少年的媒介素养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及着作情况 |
(10)大学生志愿服务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研究现状与评析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述评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四、研究创新与不足 |
(一)创新之处 |
(二)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大学生志愿服务基本概述 |
一、相关概念界定 |
(一)志愿精神 |
(二)志愿服务 |
(三)大学生志愿服务 |
二、大学生志愿服务的理论基础 |
(一)马克思主义相关理论 |
(二)中国共产党实践育人思想 |
(三)中国传统慈善观与伦理追求 |
(四)国外公民志愿服务理论 |
三、大学生志愿服务的类型 |
(一)长期稳定型志愿服务 |
(二)突发即时型志愿服务 |
(三)应需活动型志愿服务 |
(四)特定项目型志愿服务 |
四、大学生志愿服务的特征 |
(一)活动参与的广泛性 |
(二)参与方式的实践性 |
(三)服务过程的组织性 |
(四)服务效果的教育性 |
第二章 大学生志愿服务与思想政治教育的关联 |
一、大学生志愿服务与思想政治教育具有共通性 |
(一)价值目标的一致性:推动人类发展进步 |
(二)责任担当的统一性:实现民族伟大复兴 |
(三)育人使命的同一性:促进个体成长成才 |
二、大学生志愿服务适应了思想政治教育的创新发展需要 |
(一)思想政治教育内容优化的需要 |
(二)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协调的需要 |
(三)思想政治教育载体创新的需要 |
三、思想政治教育为大学生志愿服务提供重要支撑 |
(一)引导大学生志愿服务的发展方向 |
(二)培育大学生服务社会的价值追求 |
(三)涵养社会个体积极的道德情感 |
第三章 大学生志愿服务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 |
一、社会凝聚功能 |
(一)凝聚价值共识 |
(二)凝合主体力量 |
(三)聚合担当作为 |
二、行为指导功能 |
(一)逐步转变生活方式 |
(二)激扬社会文明风尚 |
(三)主动参与社会治理 |
三、交往互动功能 |
(一)在社会互动中疏通社会舆情 |
(二)在人际互动中和谐人际关系 |
(三)在自我互动中体认社会责任 |
四、协调整合功能 |
(一)开发调配人力资源 |
(二)调剂均衡财力资源 |
(三)整合协调文化资源 |
五、实践提升功能 |
(一)增强社会适应性 |
(二)锻炼组织协调力 |
(三)提升问题解决力 |
第四章 大学生志愿服务发挥思想政治教育功能存在的问题 |
一、对志愿服务的认知相对浅薄,育人自觉有待强化 |
(一)价值取向上育人理念尚未充分体现 |
(二)活动规划中未充分考虑主客体特征 |
(三)缺乏对大学生志愿服务的理论研究 |
二、志愿服务宣传教育相对欠缺,思想引导不足 |
(一)志愿精神教育宣传单一化 |
(二)志愿服务动机引导片面化 |
(三)志愿服务经验推介不及时 |
三、志愿服务管理相对松散,行为指导不到位 |
(一)招募环节:忽视思想政治素质考量 |
(二)培训环节:培训教育内容相对单薄 |
(三)督导环节:个案行为指导规约不足 |
四、志愿服务保障相对不足,活动激励有待提升 |
(一)志愿活动的物质保障较为薄弱 |
(二)质量效益的考评机制尚不健全 |
(三)权益保障的政策法规仍需完善 |
第五章 促进大学生志愿服务发挥思想政治教育功能的路径 |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育人自觉 |
(一)坚持助人与育人相统一的价值取向 |
(二)以主客体特征为前提优化发展规划 |
(三)加强志愿服务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研究 |
二、深化志愿服务宣传教育,突出思想引导 |
(一)弘扬宣传志愿服务精神 |
(二)强化志愿服务动机引导 |
(三)推广志愿服务先进经验 |
三、完善志愿服务管理体制,强化行为指导 |
(一)规范招募标准,凸显思政要求 |
(二)充实培训内容,培育组织文化 |
(三)落实督导责任,加强个别指导 |
四、健全志愿服务保障机制,落实活动效能 |
(一)建立协同性物质保障机制 |
(二)建立科学有效的考核机制 |
(三)健全权益维护的法制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四、道德是什么及其在社会中的功能体现(论文参考文献)
- [1]赫勒人道主义的马克思主义思想研究[D]. 李晶晶. 吉林大学, 2021(01)
- [2]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及其当代价值研究[D]. 刘家荭. 云南师范大学, 2021(08)
- [3]大学生宪法意识培育研究[D]. 王东红. 北京科技大学, 2021(08)
- [4]家长教育:理想家长角色重塑的新路径[D]. 孙庆松. 贵州师范大学, 2021(11)
- [5]自杀现象的解读 ——以《时报》自杀新闻为例(1927-1937)[D]. 黄利娜. 河北大学, 2021(02)
- [6]元朝宗教治理研究[D]. 赵梅兰. 中央民族大学, 2021(12)
- [7]人工智能民事法律主体地位问题研究[D]. 高飞. 兰州大学, 2021(02)
- [8]公共政策视角下的文化扶贫研究[D]. 何鹏. 武汉大学, 2021(02)
- [9]校园欺凌的影像呈现及教育反思 ——基于我国三十部青春题材电影的分析[D]. 钟磊. 东北师范大学, 2021(09)
- [10]大学生志愿服务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研究[D]. 丁丽. 兰州大学, 202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