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定性处罚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注册证,体外诊断试剂,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标签标识,药品监督,血型,产品标签,正反定型,注册号
定性处罚论文文献综述
王张明[1](2019)在《如何定性处罚标示预期用途与注册证不符》一文中研究指出【案情】A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B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销售的C厂生产的ABO血型正反定型、Rh血型检测卡(注册号:国械注准20183400XXX,批号:20191011)标签标识为:“预期用途(体外诊断试剂):用于临床进行ABO血型正反定型(本文来源于《中国医药报》期刊2019-12-10)
黄健,刘兴元[2](2019)在《交通肇事救助后又消极逃避处罚的定性》一文中研究指出被告人吕某驾驶重型半挂车行驶至某路口时,与王某驾驶的小轿车相撞,造成王某重伤、小轿车乘坐人周某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吕某负该事故的主要责任。事发后,吕某主动将王某、周某送至医院后无故离开。后吕某到交警部门接受询问。一个月后本案定性为刑事案件(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19-09-26)
杨解君[3](2019)在《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方式的定性、选择与转换——以海关“收缴”为例的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行政处罚方式名目繁多。在立法规定和执法实践中,对于行政处罚方式不应简单地以名称来确定,应结合特定的语境判断其是否为行政处罚以及何种处罚方式。在识别行政处罚方式之后,应基于法益的权衡在不同的行政处罚方式之间、或者行政处罚与其他行政行为方式之间作出最恰当的选择。如果某种行政处罚方式选择不当、或者为更有效地实现行政目的,则应允许转换为其他行政处罚方式甚至其他行政行为方式。(本文来源于《行政法学研究》期刊2019年05期)
苑威,蔡晓玲[4](2019)在《对药店违法发布处方药广告该如何定性处罚》一文中研究指出【案情】2019年3月25日,有群众向无锡市梁溪区市场监管局反映,某药店(以下简称当事人)通过在其药店窗户外张贴宣传海报、在药店门口用扩音器循环播放录音的方式向不特定人群宣传某处方药,广告内容有该药品主治白内障、老花眼、结膜炎、沙眼、角膜炎等,但(本文来源于《中国医药报》期刊2019-09-12)
代丽[5](2019)在《如何定性处罚销售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化妆品》一文中研究指出【案情】近日,某市药品监管局接到举报,称A化妆品店销售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B品牌防晒霜。执法人员随即赶赴现场,对A化妆品店销售的5瓶B品牌防晒霜进行了买样送检。经鉴定,未在样品中检出批件及标签标识的防晒剂。后经标识生产商所在地药品监管部门(本文来源于《中国医药报》期刊2019-09-03)
刘钢[6](2019)在《对经营过期医疗器械的个体户如何定性处罚》一文中研究指出案情2018年底,某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辖区乡镇一家小超市开展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小超市负责人游某持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小百货等商品,但同时还在小超市的一个货柜中摆放有品牌为“玫瑰乐”的避孕套10盒,标价每盒10元,货值金额共计100元(本文来源于《中国医药报》期刊2019-07-30)
王涤非[7](2019)在《超范围生产(炮制)中药饮片如何定性处罚》一文中研究指出【案情】2017年2月,某食品药品监管局根据举报,对当地的A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依法进行了调查。调查发现,A公司于2016年11月11日生产(锻制)中药饮片龙骨50kg。而A公司《药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范围为中药饮片,含直接服用饮片,净制、切制炮炙(本文来源于《中国医药报》期刊2019-04-30)
周学文[8](2019)在《版权执法行刑衔接的实体要素分析——以行为定性与处罚权限为面向》一文中研究指出版权执法机关在案件的行刑衔接过程中需对一些关键的实体性问题做出判断,以保证处置之合法性。此实体合法性一为移送本身之合法性,即应否依法移送的问题;二为衔接中实施行政处罚之合法性,即行政处罚在衔接中的边界问题。对于前者,执法机关应着眼于版权违法行为之类型、情节严重之程度,对案件性质做出判定;对于后者,执法机关应判断自身所处衔接中的时间节点,结合欲以科处的处罚种类,来决定是否行使处罚权。(本文来源于《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学报》期刊2019年01期)
王玮娟[9](2018)在《涉案叉车违法行为的定性分析——Q公司不服行政处罚决定案》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城市管理和工业化进程中,确保特种设备的产品质量和使用安全,是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基本要求,也是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组成部分。《特种设备安全法》明确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在本案例中,笔者从特种设备监管中的技术法规的适用、违法行为的认定等方面进行分析和探讨,供行政执法人员参考。案情简介Q公司是注册在甲区的企业法人,为满足货(本文来源于《质量与标准化》期刊2018年11期)
罗长斌[10](2018)在《医保诈骗行为定性处罚问题研究——兼评《刑法》第30条、第266条之立法解释》一文中研究指出长期以来,对医保诈骗行为如何定性处罚,理论分歧严重,司法乱象横生,极大地损害了法律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刑法》第30条和第266条立法解释的出台只是解决目前司法困境的权益之计,其将医保诈骗行为定性为诈骗罪不符合刑法对犯罪的分类标准,对单位实施纯正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只追究自然人的刑事责任有悖于刑法设立单位犯罪的初衷,并且突破了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等原则的基本要求。要科学合理地解决医保诈骗行为的定性处罚问题,可以借鉴域外社保制度发达国家的立法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新增社会保险诈骗罪,规定社会保险诈骗单位犯罪,这既可以解决医保诈骗行为的司法定性处罚乱象问题,平息相关理论争议,又可以消除人们对立法解释合理性的质疑以及由此带来的对刑法基本原则相违背的担忧。(本文来源于《湖北警官学院学报》期刊2018年05期)
定性处罚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被告人吕某驾驶重型半挂车行驶至某路口时,与王某驾驶的小轿车相撞,造成王某重伤、小轿车乘坐人周某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吕某负该事故的主要责任。事发后,吕某主动将王某、周某送至医院后无故离开。后吕某到交警部门接受询问。一个月后本案定性为刑事案件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定性处罚论文参考文献
[1].王张明.如何定性处罚标示预期用途与注册证不符[N].中国医药报.2019
[2].黄健,刘兴元.交通肇事救助后又消极逃避处罚的定性[N].人民法院报.2019
[3].杨解君.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方式的定性、选择与转换——以海关“收缴”为例的分析[J].行政法学研究.2019
[4].苑威,蔡晓玲.对药店违法发布处方药广告该如何定性处罚[N].中国医药报.2019
[5].代丽.如何定性处罚销售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化妆品[N].中国医药报.2019
[6].刘钢.对经营过期医疗器械的个体户如何定性处罚[N].中国医药报.2019
[7].王涤非.超范围生产(炮制)中药饮片如何定性处罚[N].中国医药报.2019
[8].周学文.版权执法行刑衔接的实体要素分析——以行为定性与处罚权限为面向[J].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9
[9].王玮娟.涉案叉车违法行为的定性分析——Q公司不服行政处罚决定案[J].质量与标准化.2018
[10].罗长斌.医保诈骗行为定性处罚问题研究——兼评《刑法》第30条、第266条之立法解释[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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