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修改问题一直是学界讨论热烈的一个热点问题。为了保障债务人及案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免受违法或不当执行行为的侵害,实现对执行当事人和案外第三人利益的均衡保护,有必要建立相应的执行救济制度,以使执行义务人及案外第三人在权利受到损害时能够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救济。在民事强制执行单独立法的呼声日高之际,研究执行救济制度中的第三人异议之诉这一问题更具理论和现实意义。倡导一项制度的建立,并使之能得以稳健推进和实施,必须要有系统和牢固的理论体系作为支撑。在本文中,笔者拟从第三人异议之诉的涵义、特征和性质出发,对大陆法系一些典型国家和地区的第三人异议之诉制度的立法现状和司法实践经验作一简要介绍,对我国目前执行救济制度立法和司法方面存在的不足进行全面分析,进而对民事强制执行立法过程中,第三人执行异议之诉制度的构建进行深入探讨并提出建议,以期对推进我国民事执行立法和建立有中国特色、符合我国国情的执行救济制度有所裨益。本文由前言和正文组成。其中正文包括五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是对第三人民事执行异议之诉的概述。介绍了第三人民事执行异议之诉及执行救济、实体性救济方法和程序性救济方法等相关概念的涵义;分析了第三人民事执行异议之诉的特征,从总体上对第三人民事执行异议之诉制度进行把握。第二部分是对第三人民事执行异议之诉性质的分析。介绍了目前国内外法学界对第三人民事执行异议之诉制度的性质存在的形成之诉说、确认之诉说、给付之诉说等不同观点,加以比较和分析,并阐述了笔者的观点——异议之诉的性质宜定位为救济之诉。第三部分主要介绍了大陆法系典型国家和地区在民事执行程序中第三人民事执行异议之诉制度的立法现状和司法实践情况,分析了其立法思路及各自的利弊,并指出了可兹我国第三人异议之诉制度立法借鉴之处。第四部分对我国目前民事诉讼法中案外人执行异议制度的缺陷进行了详尽的分析,从性质、审查程序、执行异议的救济制度等诸多方面,论证了我国目前民事执行程序中案外人执行异议制度进行改革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第五部分在之前进行充分的理论论证的基础之上,提出对第三人民事执行异议之诉制度具体的构建思路。从包括提起主体及各方当事人的诉讼地位、第三人异议之诉的诉讼程序、裁判结果的救济与监督、判决的既判力等诸多方面,给我国民事执行立法中的第三人民事执行异议制度的具体构建,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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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民事执行论文; 执行救济制度论文; 执行异议论文; 第三人执行异议之诉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