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近年来,刑事被害人的权益保护问题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特别是在我国大力推进依法治国、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背景和条件下,从制度的层面研究和探索刑事被害人的国家保护与救济途径显得尤为重要。刑事被害人不是单一的主体,而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保护刑事被害人的权益,除从法律上确立其诉讼当事人的地位,赋予其相应的诉讼权利外,更重要的是要切实使其受到的财产及精神损害得到最大程度地恢复与救济,唯有此才能彰显社会公平与正义,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从世界范围来看,通过立法确立国家补偿或救助制度来保护刑事被害人的权益,已成为一种共识和普遍做法。从我国刑事被害人保护与救济的现状来看,学术界就刑事被害人的国家补偿问题做了大量的探讨研究并提出了一些很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实践中一些地方和相关部门也做了积极的探索,并尝试在一定范围内出台了相关的制度、办法。但这些都只是局部的、初步的,现实生活中刑事被害人的地位、处境及权益保护等状况令人堪忧,而由此引发的一些新的社会矛盾和问题也绝不容忽视。基于此,国家有必要郑重审视和思考从根本上、从制度层面着手解决这一问题。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是一个迫切而又复杂的问题。它不仅牵涉到整个刑事被害人群体及其家庭的切身利益,而且也从某种程度上反映和体现了国家对社会公平正义的尊崇和追求。当前,社会对被害人权益保护重视程度的提高,国外被害人国家补偿立法的不断完善,国内一些地方的积极探索,国家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及对司法公正与社会和谐的追求等等,都为我国建立刑事被害人的国家补偿制度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提供了有利的条件。鉴于建立这一制度的迫切性和立法程序的严谨性,应由国家相关部门先出台一个政策性文件或制度性规定,明确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的原则、对象、范围及条件、资金来源及程序等基本问题,从而尽快弥补法律和政策对刑事被害人权益保护的“空白”,切实保障和维护刑事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等时机和条件成熟后,再通过立法正式出台刑事被害人的国家补偿法,这正是我们所期待和盼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