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用学中的合作原则

语用学中的合作原则

(西北政法大学外国语学院,陕西省西安市710063)

摘要:我们在生活中常常听到这样的评价:“这家伙也太不会说话了”、“她很会说话”。会与不会涉及到语用学的相关知识。而合作原则是语用学的核心内容之一,对生活世界的话语交际研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本文简短介绍了合作原则的概念,并从合作原则的四个准则入手,加以举例,从遵守和违反两个维度对合作原则与话语表达的关系进行了探究。

关键词:合作原则;量准则;质准则;关系准则;方式准则

一、合作原则

“合作原则”是由哲学家格莱斯提出的,所谓的合作就是说话人和听话人要努力朝相同的方向,为达到相同的目的来进行交际。

二、合作原则的四个准则

在合作原则的基础上,格莱斯提出四条相应的准则,每条准则又各有几条次准则:

1.量准则。即所说之话应包含交谈目的所需要的信息,所说之话不应包含超出需要的信息。2.质准则。即不要说自知虚假的话,不要说证据不足的话。3.关系准则。即要有关联,切合题旨。4.方式准则。即要通俗明白,避免晦涩;要清楚明了,避免歧义;要简明扼要,避免冗长;要井井有条,避免杂乱。

三、遵守合作原则的话语交际

合作原则是人们在话语交际中共同遵守的一般原则,合作原则理论对于解释话语交际具有重要的意义。

1.通过遵守质准则而实现

在日常的交流沟通中,如果要进行有效的沟通并使得交流顺利进行,就必须首先要遵守质准则。例1:A:“请问在哪里可以买到围巾?”B:“不好意思,我也不太清楚哪里有百货商店。”如果B确实不知道哪里有商店,那么他遵守了次则一,虽然没有给A提供需要的信息,但仍是合作的行为。

2.通过遵守量准则而实现

在交流过程中,如果信息过多,会给理解带来干扰和不便。如果信息过少,则不能满足交际者的信息期待。例:A:“可以把你的习题册借给我一下吗?”B:“好的。”交际双方往往在听了对方的话语后,根据要求提供对方需要的信息,如此循环往复,便构成了复杂的话语交际。

3.通过遵守关系准则而实现

在交流中,交际双方必须围绕同一话题展开,要努力使自己的话有关联。例:A:“就到元旦了,咱们计划一下怎么跨年吧!”B:“不如去逛大唐不夜城?”C:“那儿太远了,我觉得去赛格聚个餐就挺好!”

针对同一个话题,虽然他们的意见都不相同,但都是围绕跨年进行的,都严格遵守了关系准则,因而使交际环环相扣。

4.通过遵守方式准则而实现

在交际中双方要注意表达方式,努力做到通俗、清楚、简明。

首先,遵守方式准则的次则一“要通俗明白,避免晦涩”。比如我与别人通电话,要挂断电话时,如果对方是年轻人或者我的好朋友,我就会说“拜拜”,但如果是年纪大的长辈(比如我奶奶),我会更习惯于说“再见”。

其次,遵守次则二“要清楚明了,避免歧义”。例:A:“你书架上的书真多!”B:“我还借了30本,借给我朋友。”“借书”有两种意思,为避免歧义,B特意在后面加上一句“借给我朋友”,以确保双方实现成功的交际。

再次,次则三“要简明扼要,避免冗长”。例:A:“这是今年的新核桃吧?”B:“是的。”A:“好吃吗?”B:“味道不错。”A:“可以尝一个吗?”B:“可以的。”针对A的问话,B都给予了回答。作为商人应该积极主动地向顾客提供相关信息,而不是等顾客问了才回答。

最后,次则四“要井井有条,避免杂乱”。例:A:“请问我的房间在哪里?”B:“您好,门边摆有花瓶的就是您的房间,在四楼。您的行李箱可以交由工作人员给您送上去。电梯在这边直走。请您先出示下身份证或相关证件,以便我们登记。”

服务员的回答显然有点杂乱无序,这样会阻碍顾客获取自己想要的信息,而且服务员的指示不明确,也不利于顾客的配合。

四、违反合作原则的话语交际

在实际交往中,谈话者会有意无意的违反合作原则以达到一定的会话目的。比如故意说谎(可能是善意的谎言)违反质准则,故意提供过多或过少的信息违反量准则,故意顾左右而言它违反关系准则,故意选用模糊难懂的表达方式违反方式准则。

1.违反质准则

说话者有时会运用夸张、隐喻等来表达自己的弦外之音,或者维护对方的利益。

小学生:“老师,我这次又没及格吗?”老师A:“这是第三次不及格了!”老师B:“这次已经有了明显的进步,老师相信你下次能做得更好。”面对学生的担忧,老师自然不能语气生硬地直述客观事实。即便老师说了事实,遵守了质准则,这必定会打击到学生的自信心。

2.违反量准则

例:A:“你觉得我的手机壳怎么样?”B:“图案还可以。”B的回答违背了量准则,所说之话的信息量少于要达到交际目的的信息量,从而产生了特殊的会话含义,言外之意就是你的手机壳图案还行,但是颜色不好,不适合你的手机。

3.违反关系准则

例:A:“你觉得咱们英语老师怎么样?”B:“她挺时尚的。”听话人B并不认为A的英语老师很好,但又不想让A难堪,所以没有直接表达自己的内心感受。

4.违反方式准则

日常生活中,我们在交际时也会出现故意违反方式准则的情况。

(1)次则一“要通俗明白,避免晦涩”

老乡见面,我们常常会很自然地使用家乡话交谈。在谈论有点秘密的话题时,我们常常会使用一些双方才懂的语言或者手势,大有“只可意会”之意。

(2)次则二“要清楚明了,避免歧义”

例:著名作家臧克家的《有的人》: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活着的人死了,死了的人却活着,仔细想想,那些卖国求荣的人、鱼肉欺诈百姓的人、败坏堕落的人,他们虽然活着,可却是毫无价值,等于死了;那些为祖国、为人民、为革命鞠躬尽瘁、英勇献身的人,他们的精神永存,永远活在人民的心中。

(3)次则三“要简明扼要,避免冗长”

例:A:“今天下午学院的讲座你去吗?”B:“去,我已经跟班长约好了要坐一起,我还给他带一瓶饮料呐。”B只要简单地回答“去”即可,然而却加上了其他的信息,显得有点烦琐冗长,B似乎是强调自己回答的肯定性。

(4)次则四“要井井有条,避免杂乱”

例:妈妈:“宝宝,来妈妈这里。”宝宝:“妈,妈妈,要,抱抱。妈妈,抱抱。”小孩子刚学会说一些发音简单的字和词,在大人听起来会觉得有些混乱,但宝宝的语言真切表达了对妈妈的依恋。

五、结语

也许我们平时与人交流时,对于自己说出的话并没有多加考虑,只是自然而然地就回答了别人的问题。但说什么、怎么说、为什么要这么说、什么样的说法会带来什么样的结果等等,都属于语用学考虑的范畴。在言语交际的过程中,对交际原则的运用和控制表现为“合作”与“违反”两种方式。特殊情况下,违反合作原则可起到意想不到的语用效果,其中的深意值得我们细致探究。

参考文献

[1]Grice,H.P.1975,LogicandConversation,SyntaxandSemantics[J],Vol.9:45-46.

[2]何自然,陈新仁.2008.当代语用学[M].北京:外语教学和研究出版社.

[3]束定方主编.2001.中国语用学研究论文精选[C].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作者简介:罗云凤(1992.12-),女,天门市人,现就读于西北政法大学外国语学院2017级英语笔译专业,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英语笔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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