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在中国,警察出庭作证问题既是一个十分丰富的理论问题,又是一个亟待解决的实践问题。本文通过对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国家警察出庭作证的理论和实践的比较考察,可以看出警察出庭作证体现了现代刑事诉讼的基本规律,其不仅具有丰富的理论基础,而且还对我国刑事诉讼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目前,我国警察出庭作证现状不容乐观,立法上存在缺陷,实践中警察几乎不出庭。我国警察之所以不出庭作证,主要有立法上的缺陷、思想观念的障碍和司法体制的弊端等三方面的因素。对此,本文对警察出庭作证制度如何立法构想,如何完善警察出庭作证的保障措施,如何转变思想观念及理顺司法体制等相关方面进行了思考,以此来论述如何构建我国警察出庭作证制度,以期提供有益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