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当今国际货物买卖和海上运输中大量使用提单,提单是货物收据运输合同的证明和物权凭证。在国际贸易实务中,由于种种原因,货物不能按照买卖合同规定的时间将货物装上指定的船舶。在信用证支付的情况下,托运人为了能从银行顺利结汇而要求承运人在提单上注明早于实际装船的日期。这便构成了倒签提单和预借提单。提单是国际贸易与运输中最为重要的单证,其所注明的日期在国际贸易中被认为是合同的条件,是货物本身的一部分。任何虚假记载,如倒签、预借提单的行为都可以使受让人有权拒收货物并且获得相应的赔偿。近年来倒签、预借提单纠纷频发,并有逐年增加之趋势,与此相关问题成为了海事法院的难点和海商法学界的热点。倒签提单和预借提单是国际贸易中常见的一种海事欺诈行为,严重扰乱了国际货物运输的正常秩序,损害了各国的提单制度,阻碍了国际间贸易的顺利发展。基于倒签提单和预借提单的法律性质,学术界存在着多种不同的理论:违约责任说,侵权责任说,违约与侵权责任竞合责任说以及缔约过失责任说。本文试从倒签提单和预借提单的概念理论入手,分析倒签提单和预借提单的法律属性以及责任归属问题,并力图通过理论分析为货物运输实务中的倒签提单和预借提单问题提出些应对之策,希望对国际贸易中规避与防范倒签、预借提单风险提供些许的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