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同世界其他国家一样,我国近年来医疗纠纷和医疗诉讼的数目正在飞速增加,医疗民事法律制度不健全的弊端日益彰显,急需法律做出更完善的调整。目前,我国现行合同法分则中没有规定医疗合同,实践医疗纠纷的解决主要通过侵权诉讼和行政诉讼的途径进行。在医疗民事赔偿领域,我国司法实践长期将医疗侵权作为医疗纠纷的解决模式,国内学术界仍持医疗侵权赔偿的主流观点。由于医疗侵权的主流适用,几乎完全排斥了医疗合同违约责任的适用,导致了医疗违约救济的缺位。加之目前解决医疗纠纷的主要法律依据多为行政法规,在法律适用上出现了法律法规之间不够协调统一的问题。本文正是在这种背景下,着眼于对医疗合同的系统化研究。在研究方法上,主要采用比较法的方法,以探求更优越的医疗民事制度和趋势并为我国所用;以及实证分析的方法,立足于实践问题的解决,作为我国医疗合同立法和实务的对策和借鉴。本文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通过对医疗法律关系尤其是医疗合同中诸多概念的进一步认识,从医疗合同的基础问题出发,对医疗合同的一般规定作系统化研究。结合合同法对一般合同的规制和医疗合同的特殊性,在参考各国成功实践和我国实际的基础上,着重对医疗合同的特殊制度进行研究和规划。2.构建医疗民事责任制度的框架,结合我国实际和世界先进立法例,在对医疗民事责任制度进行本源性法理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合同制度的完善、甚至扩张,建立起以医疗违约责任为主、医疗侵权责任为辅、同时允许受害人选择请求权的医疗民事责任制度。在制度构建中,力求保护在医疗关系中处于弱势的患者的权益,以维护平等为特征的医患民事法律关系。3.实现医疗合同有名化,建立完善的医疗合同立法体系,并在我国未来的合同法或民法典中得以体现。总而言之,鉴于我国医疗纠纷日益严峻的现状,且正值我国民法典编撰之时,借这契机,也顺应先进国家发展趋势,我国应对医疗合同问题做出符合趋势的制度安排和制度调整,重新构建合理、有效的医疗民事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