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行政诉讼和解是指在行政诉讼过程中,由法官主持,原告相对人和被告行政机关经过协商达成合意,从而解决纠纷终结诉讼程序的行为。基于公权力不可处分理论,我国立法一直对此持否定态度,但在司法实践中却有大量案外和解情况存在。在新时期构建和谐社会时代背景下,以协调和解的方式解决行政争议,已成为各级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中心任务。本文借此有利时机,对行政诉讼和解问题重新进行了系统梳理。本文正文由五章组成。第一章,行政诉讼和解的基本理论。从行政诉讼和解的内涵入手,阐释了行政诉讼和解的性质、特征和功能,为后述文章界定了讨论前提,同时将行政诉讼和解与调解、撤诉相关概念做了比较,分清了区别。第二章,我国行政诉讼现状考察。第二章立足于我国现状考察,从立法和实践两部分梳理了行政诉讼法颁布十多年来我国行政诉讼和解问题的现实状况。第三章,行政诉讼和解问题的诸多争论。第三章从行政法控权论和管理论等实体法角度,以及行政诉讼模式转变等程序法角度,对传统行政法学理论主要质疑观点作了一一回应。第四章,我国行政诉讼和解的可行性。第四章在对德、日、台湾地区行政诉讼和解制度进行考察之后,从和谐社会下的新制度探索、行政理念转变的契机、我国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改革的启示以及行政诉讼的考量四个方面论述了我国建立行政诉讼和解制度的可行性。第五章,行政诉讼和解具体制度设计。第五章提出了笔者对于行政诉讼和解制度建构的一点具体设想,包括行政诉讼和解的基本原则、行政诉讼和解范围、行政诉讼和解要件和行政诉讼和解效力。
论文目录
摘要导言第一章 行政诉讼和解问题的基本理论一、行政诉讼和解的内涵(一) 和解的概念(二) 行政诉讼和解的概念二、行政诉讼和解的性质三、行政诉讼和解的特征(一) 行政诉讼和解的主体是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二) 行政诉讼和解的标的是一定范围内的行政争议(三) 行政诉讼和解是诉讼程序的一部分四、行政诉讼和解的功能(一) 行政诉讼和解体现了国家和公民的合意(二) 行政诉讼和解有利于纠纷的彻底解决(三) 行政诉讼和解有利于弥补法院裁判的漏洞(四) 行政诉讼和解有利于节约诉讼成本五、与其他概念比较(一) 和解与调解(二) 和解与撤诉第二章 我国行政诉讼和解现状的考察一、立法上的考察二、实践中的考察第三章 行政诉讼和解问题的诸多争论一、反对构建行政诉讼和解制度的理由分析(一) 公权力不可处分(二) 行政主体权责统一,和解会威胁到国家利益(三) 和解不能起到司法权监督行政权的作用(四) 和解存在种种隐患二、构建行政诉讼和解的理论支撑(一) 对公权力不可处分的反驳(二) 对和解会威胁国家利益的反驳(三) 对和解不能起到司法权监督行政权作用的反驳第四章 行政诉讼和解的可行性一、域外制度考察(一) 德国(二) 台湾地区(三) 日本(四) 小结二、我国行政诉讼和解制度可行性(一) 和谐社会下的新制度探索(二) 我国行政理念转变的契机(三) 我国民事诉讼改革和形事诉讼改革的启示(四) 行政诉讼的考量第五章 行政诉讼和解具体制度设计一、行政诉讼和解基本原则(一) 自愿原则(二) 合法性原则二、行政诉讼和解范围(一) 国外关于行政诉讼和解范围的规定(二) 我国司法实务界具体操作(三) 笔者所作设想三、行政诉讼和解的期间和方式四、行政诉讼和解的实质要件五、行政诉讼和解的效力(一) 对双方当事人的效力(二) 对第三人的效力结语参考文献后记
相关论文文献
标签:和解论文; 诉讼和解论文; 公权力不可处分论文; 可行性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