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春霞(桂林市中医医院广西桂林541002)
【摘要】目的:分析我院2011—2012年门诊处方不合理用药情况,以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方法:随机抽查我院具有代表性的门诊处方,2011年16372张、2012年15984张,共计32356张,进行统计分析。结果:2011年不合理处方有1280张(占全年抽查处方数的7.81%),2012年不合理处方有564张(占全年抽查处方数的3.53%),2年比较有显著差异(P<0.01)。结论:我院门诊用药基本合理,2012年门诊处方质量较2011年好,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提高,以实现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合理。
【关键词】门诊处方不合理用药统计分析
【中图分类号】R95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1752(2013)05-0391-03
为加强我们三级甲等医院的处方质量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医师处方行为,提高药师审方能力,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减轻患者经济负担,更好地推进临床药学服务,现就我院门诊处方用药情况进行抽查分析。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随机抽查我院具有代表性的门诊处方2011年16372张、2012年15984张,共计32356张,剔除麻醉药品处方和精神药品处方。
1.2方法
根据《处方管理办法》[1]、《临床用药须知》[2]、《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3]、《新编药物学》[4]及参考药品说明书,按照《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的要求,采用统计学方法(P<0.01或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从中挑选出不合理用药处方进行归类、分析。
2结果
按照《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的要求,不合理处方分为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超常处方。这里我们主要探讨不规范处方和用药不适宜处方。在我院32356张门诊处方中,主要分为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其中2011年不规范处方924张,占全年抽查处方总数的5.64%,2012年不规范处方343张,占全年抽查处方总数的2.15%;详见表1。2011年不适宜处方356张,占全年抽查处方总数的2.17%,2012年不适宜处方221张,占全年抽查处方总数的1.38%;详见表2。合计,2011年不合理处方共1280张,占全年抽查处方总数的7.81%,2012年不合理处方共564张,占全年抽查处方总数的3.53%,2011年与2012年比较,不合理处方率有显著性差异(P<0.01);详见表3。
表1不规范处方统计分析
表2不适宜处方统计
表32011年与2012年不合理处方比较
3讨论
3.1不规范处方
由表1可见,2011年不规范处方924张,占全年抽查处方总数的5.64%,2012年不规范处方343张,占全年抽查处方总数的2.15%,经统计学分析,两者具有显著差异(p<0.01);表明我院不规范处方率正在下降,2012年的处方比2011年的处方更加规范化。不规范处方主要表现在未使用药品通用名称(2011年231张,占全年抽查处方总数的1.41%,2012年87张,占全年抽查处方总数的0.54%)和用量用法不明确(2011年185张,占全年抽查处方总数的1.13%,2012年69张,占全年抽查处方总数的0.43%)等方面。
3.1.1婴幼儿处方未写明日、月龄
我院婴幼儿处方未写明日、月龄的处方为2011年46张,占全年抽查处方总数的0.28%,2012年13张,占全年抽查处方总数的0.08%。按《处方管理办法》规定,婴幼儿处方必须写日龄或月龄,必要时注明具体体重,以保证婴幼儿药物治疗的安全、有效性。未写会出现误用、多用、中毒或药源性事故,药房人员在处方调配时也很难履行合理用药、剂量计算方面的监督责任。
3.1.2临床诊断未写或不全
临床诊断是药师审核处方的最重要的依据,未写或不全会使药师无法审核处方用药的合理性。《处方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三十五条规定“药师应对处方用药适宜性及处方用药和临床诊断的相符性进行审核,对处方进行药学审核是药师的职责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我院临床诊断未写或不全的处方为2011年74张,占全年抽查处方总数的0.45%,2012年24张,占全年抽查处方总数的0.15%。
3.1.3未使用药品通用名称
《处方管理办法》规定,处方药名书写要统一使用药品通用名。我院是一所三级甲等中医医院,中药、西药的用药习惯有别,特别是中药的别名有很多,再加上有的医生没有足够重视药品的通用名,对通用名不熟或有的通用名太长而写商品名或习惯用名,如醋酸泼尼松片常写成强的松片、马来酸氯苯那敏片常写成扑尔敏片,枸杞子常写成枸杞或杞子、山药常写成淮山等,这样不符合《处方管理办法》的书写要求,容易引起重复使用含相同成分的药。这种不规范用药的现象在我院较为突出体现。
3.1.4用量用法不明确
我院不规范用药的另一个主要表现为用量用法不明确,如使用“遵医嘱”、“PRN”等含糊不清的字句,外用药品只写外用,不注明用药部位等;患者用药的依从性差,易导致患者用药错误、甚至治疗失败或产生药品不良反应。
3.1.5需延长用量未注明理由
我院医生对于慢性病延长用量时,在处方上签名后未注明理由,及对很多抗菌药物使用超三天未注明理由,按照《处方管理办法》规定,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等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生应当注明理由。
3.1.6处方涂改后未签名或盖章
我院门诊患者较多,就诊时间有限,医生修改处方后有时忘记在修改处签名,或签名后未注明修改日期。一旦患者为过敏或特异体质者,用药后出现意想不到的后果,容易引起医疗纠纷。《处方管理办法》中关于处方书写规范化要求中规定,处方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3.1.7未按规定开具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必须严格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未按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必定会造成抗菌药物的乱用和滥用,引起各种各样的不良反应,是对患者极为不负责任的一种表现。
3.1.8单张处方用药超5种
药物是一把双刃剑,在治疗疾病的同时也存在许多副作用,可引起各种不良反应,从而造成药源性损伤。合并应用药物的种类愈多,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也愈高。按照《处方管理办法》,每张处方应少于5种药品。本次抽查中发现有2011年28张和2012年11张处方每张多于5种药品。
3.1.9大金额处方未签名
大金额处方的出现主要是在经济利益驱动下的联合用药,药品营销人员给医生提供销药提成,有的医生抵制不了金钱的诱惑,开处方时忘记做医生的职责,乱用药、使用高价药,为的是能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大金额处方签名的目的主要是一来敲响医生的道德警钟,二来降低医院药占比三来解决人民群众“看病贵”的问题。本次抽查中我院发现有2011年64张和2012年27张大金额处方未签名。
3.2用药不适宜处方
由表2可见,2011年不适宜处方356张,占全年抽查处方总数的2.17%,2012年不适宜处方221张,占全年抽查处方总数的1.38%,经统计学分析,两者具有显著差异(p<0.01);表明我院不适宜处方率正在下降,2012年的处方比2011年的处方更加规范化。不适宜处方主要表现在用法用量不适宜(2011年90张,占全年抽查处方总数的0.55%,2012年56张,占全年抽查处方总数的0.35%)和联合用药不适宜(2011年72张,占全年抽查处方总数的0.44%,2012年43张,占全年抽查处方总数的0.27%)等方面。其中“临床诊断与用药不符”和“剂型或给药途径不适宜”不适宜处方在2011年和2012年中比较,两者没有显著差异(p>0.05);提示我院2011年和2012年的“临床诊断与用药不符”和“剂型或给药途径不适宜”问题处方还没有好转迹象,应值得大家引起重视。
3.2.1临床诊断与用药不符
我院出现临床诊断与用药不符的处方2011年54张,占全年抽查处方总数的0.33%,2012年39张,占全年抽查处方总数的0.24%。如诊断小儿手足口病,医师开方使用复方头孢克洛干混悬剂;又如诊断为高血压,处方开具辛伐他汀片。这种乱用或滥用药物会引起耐药或抗药的,也会引起药源性疾病,加重病患者负担。
3.2.2用法用量不适宜
药物的使用剂量与药物的作用强度之间有着密切关系,药物的使用剂量控制在安全有效的范围之内,是合理用药的基本前提。如青霉素钠盐属时间依赖型抗菌药物,一般每日药量分3-4次给予,有些医师图方便习惯一天用量一次性静脉滴注给予。每日1次的用法,达不到好的抗感染疗效,且易引起细菌耐药导致治疗失败。
3.2.3重复用药
我院一患者诊断为慢性胃炎,处方用药为香砂养胃片+香砂养胃丸联用。这两种药都属于中成药,大部分的成分一样因此药理作用类似。重复用药使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也会相应增加。
3.2.4有配伍禁忌或不良相互作用
我院是中医医院,中药材使用量大,调配处方时遇到“十八反”、“十九畏”中的配伍禁忌,不得调配。医师因治疗必须用时,需签名并注明理由。西药如克林霉素针+依替米星针静脉滴注,克林霉素可增强依替米星(氨基糖苷类药物)的神经肌肉阻断作用,应避免联合应用。
3.2.5联合用药不适宜
联合用药可使药物作用相加、协同或拮抗。临床上为增加治疗效果往往多药联用,这就需要医生充分了解药物间的相互作用,尽量减少拮抗方面的联合用药,避免药品资源浪费。如我院一患者患支气管炎,处方为注射用克林霉素磷酸酯静脉滴注加罗红霉素胶囊口服。罗红霉素属大环内酯类抗菌药,与克林霉素抗菌机制相同,均作用于核糖体50S亚基,阻碍细菌蛋白质的合成。作用位点相同产生竞争性抑制,降低抗菌疗效。
3.2.6剂型或给药途径不适宜
我院一女性患者诊断为霉菌性阴道炎,处方选用制霉素片阴道上药,此为剂型或给药途径不适宜处方。制霉素片常用于口服,阴道用药常用栓剂或泡腾剂,口服药达不到阴道栓剂的效果。
4小结
从表3中可见,我院2011年不合理处方共1280张,占全年抽查处方总数的7.81%,2012年不合理处方共564张,占全年抽查处方总数的3.53%,2011年与2012年比较,不合理处方率有显著性差异(P<0.01);结果表明我院2012年比2011年更加合理地用药。其主要原因是我院出台了不少政策办法来鼓励提高处方的质量水平,我科负责组织对全院医生培训处方管理办法,发现不合格处方时,及时与医生电话联系,通知不合格处方的医生修改不合格处方,如已通知医生修改而未修改的处方交与医务科,由医务科对医生进行处罚;建立《处方点评制度和实施细则》,每月对门诊处方进行处方点评工作,从而减少了不合格处方。
医院应强化医生处方规范意识,加强管理力度。医师必须加强处方书写重要性的意识,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要求规范化处方[5],并努力学习药物知识,全面掌握药物治疗学、药物间的相互作用和不良反应,不断提高合理用药的水平。药剂科应配合医务科严格处方管理,积极开展临床药学工作,定期开展处方点评工作。通过搜集专业性杂志上临床不合理用药的典型案例,剖析其发生的根源和传递正确的用药信息,并以多种媒介向临床医师宣传合理用药的相关知识,协助临床合理、经济、适宜地使用药品[6]。合理用药是个系统工程,药师在处方审核和安全用药中发挥不可或缺的作用,药剂人员应充分发挥药学专业知识,从药动学、药物相互作用及药物的不良反应等方面与临床实践结合,不断提高审方能力,使药源性疾病降风险至最低[7],要严格执行“四查十对”,认真审核处方,确保发出的药品准确无误,并给予患者详细的用药交代。只有两方面共同努力,才能使处方质量不断改善和提高,确保患者得到安全、有效、适当的治疗[8]。
参考文献
[1]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S].卫医发[2007]53号.
[2]国家药典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S].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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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陈新谦,金有豫,汤光.新编药物学[M].第16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7.
[5]陈文滨,丘文戈.随机抽查我院1000张中药处方质量调查与分析,中国医药导报,2010,7(1):158-160.
[6]仇宏,杨燕.我院2010~2011年门诊处方分析及用药点评,药学与临床研究,2012,20(3):252-254.
[7]于庆生,龚磊,张文志.我院4560张门诊处方分析与建议,中国药房,2011,22(41):3927-3928.
[8]穆晓攀,王乃栩,秦颖,等.我院2008-2010年门诊处方评价分析,药物流行病学杂志,2011,20(5):242-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