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作为新生网络事物的“人肉搜索”,从诞生起就颠覆了网络的匿名性特点。“人肉搜索”的运行原理在于通过逐步缩小搜索范围,不断地搜索、披露被搜索对象信息,使个人信息变得公开透明。对这些诸如真实姓名、电话号码、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的披露,很容易侵犯到被搜索对象的人格权。因此,伴随着“人肉搜索”这一新型网络搜索工具的迅速发展,众多与“人肉搜索”有关的社会热点事件不断出现,关于“人肉搜索”到底是天使还是魔鬼的争论也日益激烈。面对“人肉搜索”这一强大的网络力量,一个普通人的隐私信息可以在本人都不知道的情况下,在最短时间、最大范围被公之于众,我们不得不考虑其严重后果。基于此,笔者试图通过本文对“人肉搜索”这一网络热点现象、特别是对其在充当正义使者的同时,对公民人格权可能造成的侵犯加以分析,以法律手段对其进行理性的规制和合理的引导,使其既能发挥弘扬正气、舆论监督的作用,又切实保护被搜索对象的人格权不受侵犯。本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章主要介绍“人肉搜索”这一网络行为,包括“人肉搜索”的概念、特征、分类,以及“人肉搜索”引发的法律问题,并对“人肉搜索”侵犯人格权与传统的侵犯人格权行为进行对比。第二章主要介绍“人肉搜索”侵犯的具体人格权利,包括肖像权、名誉权和隐私权,并分析“人肉搜索”行为侵犯这些具体人格权利的构成要件。第三章主要介绍“人肉搜索”侵犯人格权的责任主体认定,从“人肉搜索”发起人、“人肉搜索”参与者和网络服务商三类主体分别进行论述,研究哪些主体需要为“人肉搜索”侵犯人格权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第四章主要是对法律规制“人肉搜索”的一些思考,简要介绍与规范“人肉搜索”行为有关的国外立法,并提出在我国规范“人肉搜索”行为无需采用网络实名制或专门立法,而应从完善人格权保护角度进行法律规制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