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建筑工程施工监理的质量控制措施

浅谈建筑工程施工监理的质量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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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国内建筑工程行业的快速发展,施工监理的重要性是不容忽视的,在工程项目施工进度、质量、安全与成本管理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本文通过对我国建设监理现状的分析,对当前工程监理的主要问题作简要探讨,并提出相应的管理措施。

关键词:建设工程;监理现状;管理措施

一、建筑工程监理制度的发展现状

(一)监理模式的问题

目前,我国现行的监理制度模式主要有两个特点:一是其仅限于对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阶段;二是以一种混合型监理展开工作。监理机构主要由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组成。在此基础上,监理公司可以根据项目的需要灵活增加其它力量,包括技术咨询人员和商务咨询人员等,其核心是保证监理机构具有充分的项目监督管理能力。

在建筑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监理对象仅仅局限于中标施工阶段,且在施工项目中还缺少必要的施工准备阶段工作。监理机构在接受业主单位的委托之后,足够的准备时间来熟悉和掌握设计内容和意图,尤其是对现场施工的环境和施工单位的组织配置关系无法深入了解,这样极容易导致监理无法实现对项目建设全局的宏观监控。另外,由于我国现在的建设工程项目多为大型的、复杂的工程,工程受到的外部环境影响因素比较大,无形中给监理工作带来了更多的困难,在此模式下的监理工作就不可能完全发挥效用。

(二)监理力度不足的问题

监理力度不足的问题主要体现在机构组织不健全,监理人员的配置及素质不能够完全满足当前我国建筑工程的市场需求,对现场施工的监督与管理执行力不强,尤其是对工序质量的控制并未能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旁站监理。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不健全,对于监理市场改革的措施并没有切实有效地落实到位。而监理人员普遍素质不高的现状是相关监理机构对自己工作的不负责,没有严格建立起长远的教育培训计划,施工质量监理工作青黄不接。而监理机构在监理服务中,在项目承包商招标前可以为建设单位做好需求调研,拟订招标技术要求,工程承包合同初稿等工作。

二、施工质量监理的程序和过程

1.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

(1)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和承包人参加工程项目的人员资质及施工质量控制管理体制。对于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在施工招标中完成。对于参加本项目施工的人员和组织机构审查,应在施工前承包人进场后对照项目合同进行符合性审查,检查其是否按合同文件规定配备了相应的主要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质检人员。对其进场的主要机械也应对照合同检查验收,以保证其满足施工的需求。

(2)按照监理规范和各种技术规范的要求与承包人订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质检制度、会议制度和质量统计报表制度、质量事故处理制度、计量签认制度,通过验收承包人试验室设备,人员等手段,督促施工单位完善其质量保证体系,完善质量检测试验的方法和手段。

(3)对工程项目所需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材料、预制构件等进行质量检查与控制。凡用于施工的原材料必须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认可后方能进行采购;对于成品、半成品材料必须有附有产品技术说明书和产品合格证;对于预制构件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明材料(尺寸、强度等指标)。

(4)监理工程师应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进行现场交桩工作,督促承包人复测桩位、高程后提交复测报告,经检查合格后,批准其使用,特别应注意重要结构物、标段接头前后的复测。

(5)组织设计技术交底和施工图会审。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应认真审阅设计文件,现场勘测工地,提交存在设计问题;邀请设计单位、承包人做好设计技术交底工作,以便施工顺利进行。

(6)对工程质量、进度有重大影响的主导施工机械设备,监理工程师应审核其技术性能参数,必要时应进行复核验证,经验证合格后,方可使用;对于不能保证工程进度和质量的机械设备,不能允许在工程中使用。

(7)根据有关试验规范合同文件,结合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审查工地试验室的仪器设备和试验检测人员的配备及试验的工作环境等是否能满足工程项目的质量要求,并应及时按当地质监站的要求,申请工地试验室合格证,待审核发证后,工地试验室方可投入使用。

2.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理

(1)协助施工单位完善工序质量控制,根据技术规范和实际工程情况建立每个分项工程的施工工序框图,把影响工序质量的因素都纳入监控状态;并及时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质量统计分析资料和报表。

(2)严格工序交验制度,执行好监理程序。按施工工艺流程图,制定全套工序交接、质量验收交接细则,明确应参加验收的专业监理人员和承包人相应的技术人员以及检测项目方法等事宜,在施工过程中认真贯彻,未经专业监理人员检查验收的工程,不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通过对主要工序的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以把握整个工程质量情况。

(3)对重要工程部位、关键工程部位、隐蔽工程,监理工程师要坚持全过程的、全方位、全天候地旁站,相应地承包人也应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坚守施工现场,与监理工程师一同检查施工质量,随时解决可能发现的问题,保证工程质量。

(4)对完成的分项、分部工程,且经承包人自检合格后,监理工程师则可按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有关验收办法进行检查验收评定,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5)审核设计变更方案和变更施工图。由于现实施工时经常会碰到如“地质情况与设计不相符合”等原因,需要对设计进行变更,监理应依照技术规范和现场调查的情况来审核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设计报告的可行性,经济性,并进行审批,重大的变更设计应汇同设计单位一起审批签发。

(6)监理工程师应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现场质量会议,及时分析、通报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及有关工程动态,同时适时地协调有关施工单位的关系等;通过现场质量会议,监理工程师通报了工程质量的宏观情况,存在的质量隐患,改进方法,承包人提出当前施工中存在的问题,有什么要求监理工程师给予协助配合,这样一来就加强了双方的沟通,从而有力地促进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

(7)按工程项目合同条款中的有关规定行使工程质量监控权,工程数量认可签证权,工程投资计量支付权,使整个工程项目始终在监理工程师的监控之下。

3.工程收尾阶段的质量监理

(1)组织有关人员按照承包合同文件和技术规范中的有关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和办法,对所完成的单位或单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存在的缺陷问题,遗留问题应以书面的形式反馈给承包人,限期整改。

(2)监理工程师应协助配合由质监站组织的交工验收;由质监部门出具交工验收报告,对报告中提出的问题,监理工程师要认真落实,属于资料上错漏要立即更正,对存在的工程缺陷应以工作指令的形式反馈给承包人,按交工验收报告的要求,限期整改处理。

(3)督促指导承包人做好竣工资料收集,整理,汇总,归档,并审核签认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资料和图表。

(4)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编制监理竣工资料。施工阶段的质量监控的实质就是监理工程师组织建立以其为核心的质量保证体系,监督管理承包人按工程项目合同及设计文件所规定的目标进行实施的过程,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

4.工程竣工结算阶段监理

根据FIDIC条款或我国建设合同示范文本规定条款和实际合同签定条款规定:涉及到施工索赔和违约的问题,监理工程师必须分清责任,尽量减少索赔,要减少索赔就应注意以下几点:加强合同管理,完善合同条款;项目开工前,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加强对设计方案的审查,及时发现设计中存在的问题,避免施工中因设计变更引起的索赔;加强质量管理,强化质量跟踪,避免或减少合同外的抽样检验或工程复查引起的索赔;提高监理工程师的素质,发现索赔问题及时处理。

三、结束语

总之,在建筑施工监理中,为了有效提升监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必须对于其具体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和总结,从而采取科学、合理的对策,以促进监理工作的有序开展,保障工程项目的保质保量完成。

参考文献:

[1]刘贞平.建设工程监理概论[M].北京:中国建筑工程出版社,2001:45-78.

[2]黄春华.当前工程监理工作中存在的若干问题及对策思考[J].经济管理论坛.2005,(04):33-34.

[3]胡列格,谭立兵.从监理与项目管理的关系探讨监理的定位和发展[J].工程建设,2006,(12):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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