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法不仅仅是简单的社会控制工具,同时也是一种价值载体。作为一种价值载体,法通常承载着社会主体的价值诉求。法的社会性作为法的基本属性,同时也体现着一定的价值取向。具体而言,法的社会性表现为法对社会最大多数主体权利的保护和保障,它意味着法平等地保护各个社会主体的共同利益,它是法律对大多数社会主体价值选择的具体体现。而法的阶级性是政治中的人性弱点的反映,它来源于政治得势集团的权力欲望以及这种权力的单向性扩张,是法的社会性在阶级社会中的特殊表现。法的社会性的历史诉求体现了社会主体的价值理念,而法的社会性的现实趋向则是社会主体价值诉求得以实现的体现。法的社会性的历史诉求与现实趋向体现了理想与现实相统一的过程。从法的整个历史进化过程来看,法的发展在其价值属性上的表现就是法的阶级性向社会性不断转化和迈进的过程。法的发展过程也就是法的阶级性不断淡出,而社会性不断深入的过程。这种发展趋势既是人们的一种理想信念和价值诉求,同时又是一种现实运动状态,阶级性向社会性的不断转化和迈进是不可逆转的发展趋势,法律的这种运动方向和发展趋势实现了人们的理想和现实相统一的愿望,这在近代以来社会的文明进程中尤为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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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对法律的阶级性的探讨[J]. 法制与经济 2014(13)